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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新規定

2014年拆遷補償新規定

2014年拆遷補償新規定

因為拆遷專案會牽扯到很多房的利益對此對於各地拆遷安置工作或是拆遷補償工作會有一些不同,但是至少有一定可以確定,國家關於各地拆遷安置或是拆遷補償工作已經明文規定無論被拆遷人的房屋面積有多小,房屋質量有多差,在拆遷補償俺只是都不能低於國家規定的住宅設計最低套型的房屋面積,必須保證相應的貨幣補償或是相應的安置房。

對於各地的房屋拆遷補償形式(指拆遷人對於被拆遷人會以什麼樣的補償方式對拆遷人進行補償)一般分為下面幾種:

一,貨幣補償,指拆遷人對拆遷人的房屋實施按其房屋價值以貨幣的方式進行給予補償,具體的貨幣補償標準要依據當地的規定進行,大體按照房屋的區位,地段,房屋用途,及房屋面積的大小等各方面以房地產市場評估的價格給予拆遷補償。

二,房屋安置補償,指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的.拆除房屋進行房屋產權保留的形式,以其他地方或是拆遷安置區再建的房屋做為交換,對拆遷人進行房屋安置,至於關於房屋安置補償標準中應該給予被拆遷人安置不低於或是接近其原來房屋的面積大小,如果給予拆遷安置的房屋面積大於原來的面積,則被拆遷人應該按照市場價格提交房屋面積差價錢(只需要上交多餘補償面積則可)。

提醒:在進行給予被拆遷人安置房屋之前應先給予一定的拆遷安置費,使其用於租房或是臨時安置住處。

三,貨幣補償和房屋補償兩者相結合的方式,在對被拆遷人的補償標準中部分採用貨幣補償部分採用房屋產權補償,如果因為一些發生糾紛,兩者應該在相關部門下協商為主,達成協議。一般此種方式用於被拆遷人被安置的房屋比其原來的房屋面積要小,則擦前任也應按照當地的房屋市場價給予房屋差價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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