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勞動法> 乘坐飛機新規定

乘坐飛機新規定

乘坐飛機新規定

乘坐飛機新規定

國家民航局於2014年8月7日發出《關於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其中明確,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乘機。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旅客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

在民航局的定義中提及,充電寶是指主要功能用於給手機等電子裝置提供外部電源的鋰電池移動電源。旅客攜帶乘機的充電寶必須是個人自用性質。乘機時,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執行李中攜帶。

另外,在飛行過程中,旅客不能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裝置充電。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則需要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民航局提醒,除了普通旅客外,上述規定同時適用於機組人員。


【乘坐飛機新規定】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