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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印花稅新規定

西安印花稅新規定

西安印花稅新規定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各直屬、派出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提高印花稅徵收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陝西省印花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我局將組織開展印花稅專項檢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檢查範圍

西安市轄區範圍內繳納印花稅的所有納稅人。

二、檢查方法和時間安排

1、此次印花稅專項檢查,採取納稅人自查,各主管稅務局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

2、納稅人自查時間為2014年9月1日至10月15日。

3、各主管稅務局重點抽查時間為2014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三、檢查年度

自查、檢查憑證時限從2013年1月1日起書立和領受的所有應稅憑證。

四、檢查內容

(一)納稅人應就印花稅申報繳納情況進行自查,重點為是否按期申報繳納印花稅、計稅依據是否準確,是否正確使用適用稅率等。納稅人應依照本通知的要求,如實完整填寫《印花稅專項檢查自查表》,並於2014年10月15日前將《印花稅專項檢查自查表》交各主管稅務局。

納稅人可登陸西安市地方稅務局網站獲取《印花稅專項檢查自查表》,或到各主管稅務局自行領取。

(二)各主管稅務局自納稅人自查結束後,應及時開展重點抽查工作,由於印花稅具有涉及面廣、收入零星等特點,重點檢查應注重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2014年3月1日起開始施行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註冊資本實行認繳登記制,企業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稅務機關是否及時掌握企業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變化,以及是否及時足額徵收印花稅;

2、對大型商業和大型市場等商鋪或門面出租簽訂的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進行檢查;

3、對一些漏稅較多的應稅憑證的檢查。如工業、商業、物資等部門書立明確雙方供需關係,據以供貨和結算,具有合同性質的調撥單、要貨單據等的`檢查;

4、對各級醫療機構所簽訂的應稅合同,如藥品採購合同,醫療裝置採購合同等是否足額徵收印花稅進行檢查;

5、對財產保險合同,包括按《條例》所列舉的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進行檢查;

6、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是否按產權轉移書據足額繳納印花稅進行檢查。

7、嚴格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和省、市局相關檔案的要求,對實行核定徵收印花稅的納稅人和實行彙總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的核定徵收條件進行檢查。

五、檢查要求

(一)各單位要加強印花稅政策和此次專項檢查工作的宣傳,方便納稅人掌握政策規定,瞭解自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

(二)各主管稅務局要及時、主動輔導納稅人認真開展自查,儘量把問題解決在自查中。

(三)各局要對印花稅專項檢查情況進行統計和總結,認真填寫《印花稅專項檢查統計表》,重點抽查結束後要報送本局書面總結,包括查出的主要問題,漏徵原因,徵管措施及印花稅日常徵收中遇見的問題和建議等。書面總結和《印花稅專項檢查統計表》於2014年11月20日前報市局財產和行為稅處。

西安市地方稅務局

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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