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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獎是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2014年終獎是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國家雖然實行了新個稅政策,但是年終獎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演算法卻沒有調整,網上傳的年終獎個稅新計算方法是虛假的。國家稅務總局已經宣告,所謂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7號)是虛構的,國家稅務總局並沒有對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進行修訂。

下面我們就列出正確的年終獎稅率表和計算公式:

年終獎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即年終獎的總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我們舉例就年終獎的.正確計算方法和虛構的新規定上面的錯誤計算方法作一個對比。

正確計算方法:

(一)如果,發放獎金當月的工資超過3500,那麼先將員工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稅法規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然後按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即年終獎的總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舉例:張先生年終獎金是24000元,而且當月工資為3600元.我們先算稅率24000÷12=2000元 那麼對應稅率表應該是10%的稅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數。

按照公式 應納稅額:24000 ×10%-105=2295元

(二)如果,發放獎金當月工資低於3500,那麼我們要先用獎金把工資補到3500,再用剩下的獎金來計算。

舉例:王女士年終獎19100元,發放當月工資是3400元。那麼我們就要從19100元的獎金裡面拿100元來把工資補足3500元。用剩下的19000元來計算年終獎個人所得稅。19000元÷12=1583.3元,對應稅率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元。

年終獎個稅應繳納:19000元×10%-105=1795元

錯誤的計算方法:我們用錯誤的方法來為大家舉例子:

陳女士今年12月獲得的年終獎為18000元,王女士年終獎為19000元。

陳女士:18000÷12=1500元,對應稅率及速算扣除數為:3%、0,應納稅額=[(18000÷12)×3%-0]×12=540元,稅後所得17460元。

王女士:19000÷12≈1583元,對應稅率及速算扣除數為:10%、105,應納稅額=[(19000÷12)×10%-105]×12=640元,稅後所得18360元。

經過小編的解釋:相信大家對年終獎是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也有了比較清晰的答案,一定要區分正確與錯誤的計算方法。年終獎是不少上班族的希望,一定要做到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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