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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事業單位進人一律公開招,不得設歧視條款

鄭州:事業單位進人一律公開招,不得設歧視條款

想進事業單位,先得過“公開招聘關”。

昨日(8日),鄭州市人事編制工作會議傳出訊息:今後,除政策性安置或急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外,所有事業單位進人一律實行公開招聘,聘用合同制將成為事業單位基本用人制度。

進人一律“公開招聘”

今年,鄭州市將全面推行公開招聘制度,公開招聘採取考試、考核的方法進行。按照《鄭州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暫行辦法》規定,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原則上每個季度統一組織一次。每個季度的第一個月為市人事部門受理用人單位和其上級主管部門上報招聘計劃的.時間。

不得設定歧視性條款

事業單位招錄人員要面向社會,不得設定歧視性條件和要求。

今年,鄭州市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將公開發布招聘資訊,載明用人單位情況簡介、招聘崗位及人員數量、待遇、應聘條件、報名辦法、招聘辦法、考試考核時間、內容等事項。

凡符合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和身體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公開招聘將按下列程式進行:制定招聘計劃;釋出招聘資訊;受理應聘人員的申請,並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考試、考核;身體檢查;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公示招聘結果;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為7日~15日

想知道自己被錄用了沒有,兩個星期就夠了。

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將採取筆試、面試等多種方式。考試科目與方式根據行業、專業及崗位特點確定,考試內容應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

事業單位將按照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並在市人事部門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7日~15日。

身份管理轉為崗位管理

鄭州市今年將制定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辦法,事業單位引進人才或接收政策性安置人員,報經市人事部門批准,按照國家有關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的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確立人事關係。

今年起,鄭州市事業單位將盡快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崗位用人轉變,事業單位職工“身份”將比不上“崗位”重要。

事業單位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按需設崗、競聘上崗、以崗定酬、合同管理的政策,在核準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限額內,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進行崗位設定。(王春勝)

來源: 河南報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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