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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承包合同

林業承包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林業承包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林業承包合同1

  林業租賃合同

  發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提高經濟效益,甲方將黃界石山場發包給乙方承包。現將相關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甲乙雙方務必共同遵守。

  一、承包範圍:山場面積約畝(具體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山場名稱為黃嶺村民組黃界石山,四界以甲方山場老界為準。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有效期為___年。

  三、合同標的及付款方式:甲方將黃界石山場以租賃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每畝每年租金為人民幣壹佰元整,共三十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付清租金。

  四、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種植、養殖、或將經營權轉讓,但嚴禁擅自採礦)。

  2承包期間,如有周邊的群眾阻礙乙方正常經營,甲方負責協調處理,確保乙方權利。乙方准許甲方在承包的山場內葬墳,因葬墳損壞樹木,雙方協商解決。3乙方在承包期間享有經營權(經營性林業補貼為乙方所有),山場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承包期間如有政府行為的採礦和土地徵收或其它承包政策調查,樹木及經營物資賠償款為歸乙方所有,山場徵收補償款歸甲方農戶所得(但甲方必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4合同期滿後,甲方如仍對外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如不對外發包,山場林木經營資源歸乙方所有,雙方協商解決,直至合同終止。5從黃嶺頭路至承包山場道路甲方無條件給乙方通行,不得以任何方式設定障礙。乙方如需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定。

  六、本合同雙方簽字,村委會見證後生效。雙方共同履行,如有違反合同條款或發生爭議,應向人民法院行使訴訟權。

  七、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礬山鎮林業管理部門執一份,新中村委會留檔一份,影印件各農戶一份。

  見證單位蓋章

  甲方簽名:___

  乙方簽名: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林業承包合同2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十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十、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有關檔案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店前鎮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

  第二條承包時間

  承包期限承包期為三十年,從20xx年4月3日起,至20xx年4月2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實行雙方共同所有共同採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歸乙方所有。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甲方,甲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1.轉讓承包期間,甲方保證轉讓承包林地範圍內權屬無爭議。

  2.在轉讓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

  3.採伐稅實行誰採伐準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問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轉讓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轉讓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轉讓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獎懲

  1.轉讓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委託甲方對林地進行看護和管理,看護利管理的費用雙方另議,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一百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轉讓承包林地內林水的損火,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轉讓承包的費用支付

  1.轉讓承包費按元/畝計算,以轉讓的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萬元,在林權證轉讓登記好時支付價款的%,餘下的價款在月內支付完畢,如未按時間付款,其林權證作廢。

  3.所有轉讓林權登記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4.雙方就費用支付和辦理登記均不得違約,如果一方違約,需要向對方支付價款%的違約金。

  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業承包合同3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原則,就林地承包經營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於轄區內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積約20xx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林地的具體四至以大寨灣村民組派代表指定邊界為準。另附由林業技術人員勾繪並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作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5年。期限為:從付先榮採伐結束之日開始計算時間至25週年止。(最好是寫為“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間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繳交給甲方:

  1.承包款合計15.5萬元人民幣。(所涉及的金額建議寫為大寫如十五萬五千元或者寫為155,000元)

  2.承包款繳納方式:

  (1)簽定合同之日付1.55萬元。

  (2)付先榮採伐結束,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付4.65萬元。

  (3)不出現邊界糾紛,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起五年內付清餘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榮採伐結束時已經沒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極少地上物無償歸乙方所有,並由乙方自行處置。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納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林地範圍內經縣人民政府登記換髮的新版林權證。

  (2)林地發包方案的集體決議。該決議要有該村民小組戶主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戶主簽名同意。

  (3)由林業技術人員用萬分之一地形圖現場勾繪擬發包林地的範圍界線圖。

  3.按合同規定,甲方必須依時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該林地性質必須是商品經濟林地。在承包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係和本轄區內的村民關係,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承包

  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如因甲方發包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在承包期內,在承包範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經營生產。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採伐申請手續等。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承包的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但必須告知甲方備案。

  4.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種養開發,要做好承包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將承包林地擅自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如乙方確實需要轉包或轉讓,必須經得甲方同意,並依法辦理轉包或轉讓手續。在確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取得權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6.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稅費。

  7.在承包期內,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範圍內的道路、灌溉設施和其他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做好道路暢順、灌溉設施完好。

  五.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徵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六.合同承包期滿後,如乙方繼續承包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承包費用不得超過本次的兩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30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合同期滿時,承包林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5萬元,並要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按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處理。

  〈三〉如因甲方發包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的林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按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處罰。

  八.在承包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透過友好協商解決,透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叄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業承包合同4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檔案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座落在__的林地(山地)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北至__,西至__,東至__。

  第二條^承包期限承包期為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六條^獎懲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林業承包合同5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檔案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業承包合同6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縣_____公社(鄉)_______大隊(村)______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大隊(村)__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展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檔案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

  承包期為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從一九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到一九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三、林木收益分配

  ⒈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幼林實行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成。

  ⒉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成。

  ⒊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成,乙方得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四、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⒈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⒉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⒊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五、雙方的義務

  ⒈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⒉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他毀林行為。

  ⒊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⒋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地分配給乙方。

  ⒌承包期內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__%。

  六、獎懲

  ⒈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

  給對方。

  ⒉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的違約金。

  ⒊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公社管委會(鄉政府),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生產隊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縣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社員_____(蓋章或簽名)

林業承包合同7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檔案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座落在__的林地(山地)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北至__,西至__,東至__。

  第二條承包期限承包期為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六條?獎懲??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

  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__(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__縣__鄉__村__村民__(公章或簽名)

  __年__月__日訂

林業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 市 鄉 村 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透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市 鄉 村 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林業承包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快農村生態產業發展,促進農村林地、荒山的綜合開發利用,發揮更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雙贏的`前提下,簽訂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本社毛家山周圍林地、荒山約__畝發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界址東西南北,由乙方籌建生態農場。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為30年,從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20xx年__月___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額為每畝300元,承包金實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當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產有下列權利:

  1、綜合利用和開發林地、荒地,對林地、荒地樹、竹擁有所有權,有確伐和新栽種其它林竹等權利。

  2、在承包範圍內享有臨時建設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對坡、溝、坎有權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國家對上述承包範圍內容各項補助或扶持資金。

  五、甲方(含該社群眾)應支援乙方正常的經營和管理,為其發展提供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和治安環境,甲方負責召開本社社員大會,在同意發包林地荒地意見表上簽字按上指印,將此表原件交付乙方儲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將承包範圍內的林地、荒地按現時狀況交給甲方(含基礎設施),其它動產屬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續承包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捌萬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和官峰村委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官峰村委: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林業承包合同1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原則,就土地、林地承包經營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土地、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於貴定縣新巴鎮樂邦村村民委員會轄區內土名 山的土地、林地,面積約 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土地、林地的具體四至範圍是:東至 ,南至 ,西 ,北至 。另附由林業技術人員勾繪並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確認的地形圖作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30年,即期限為:二○ 年 月 日起至二○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間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繳交給甲方:

  1、承包款七年一付,計算繳款荒地面積 畝,每年每畝 元人民幣,林地面積 畝,每年每畝 元人民幣,每年承包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承包土地、林地現有的地上物(包括所有農作物、林木)均由甲方自行處理,按甲方需求及時交接給乙方。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土地、林地範圍內的林權證。

  (2)土地、林地發包方案的集體決議。如果該土地、林地屬村民小組的,該決議要有該村民小組村民會議(由18歲以上村民組成)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戶主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戶主)簽名同意;如果該土地、林地屬村民委員會的,要有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簽名同意。

  (3)由林業技術人員用地形圖現場勾繪擬發包土地、林地的範圍界線圖。

  3、按合同規定,甲方必須依時將承包土地、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該土地、林地性質必須是商品經濟土地、林地。在承包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理順土地、林地周邊關係和本轄區內的村民關係,做好確認承包土地、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承包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如因甲方發包土地、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在承包期內,甲方要做好轄區內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承包土地、林地範圍內開通道路,修築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辦公用房和其他養殖棚舍,並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5、甲方要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經營生產。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採伐申請手續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承包的土地、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對土地、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但必須告知甲方備案。

  4、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種養開發,要做好承包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將承包土地、林地擅自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如乙方確實需要轉包或轉讓,必須經得甲方同意,並依法辦理轉包或轉讓手續。在確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取得權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6、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稅費。

  7、在承包期內,乙方要做好承包土地、林地範圍內的道路、灌溉設施和其他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做好道路暢順、灌溉設施完好。

  五、乙方在承包的土地、林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竹柳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汙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六、承包的土地、林地,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徵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雙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八、合同承包期滿後,如乙方繼續承包該土地、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甲方村民不提出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土地、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 天內將原承包的土地、林地交還給甲方。合合同期滿時,承包土地、林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 萬元,並要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按合同第九條第(一)款處理。

  十、在承包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透過友好協商解決,透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鄉鎮人民政府、國土管理部門、林業管理部門、公證處各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林業承包合同11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雙方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點、四至及面積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兒灣。四至:東至田公路;南至灣(羅家灣山交界);西至嶺(羅家灣交界);北至公路面積12畝。林地詳細四至界線見附後的萬分之一地形圖。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擁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後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雙方採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為20xx年,即從20xx年1月1日 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採伐出售須扣除採伐時的稅收、人工費、搬運 費及其它雜費)。

  承包期內,在不損害甲方利益情況下,乙方有權將林木所佔份額由子女繼承或出讓給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攔。

  四、責任和義務

  承包合同簽訂後,乙方負責完成造林任務並承擔管護責任,並使成林。其生產人員安排及生產方式由乙方自主決定,甲方無權過問。造林和管護所需資金由乙方金額承擔。甲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權屬清楚、無山林糾紛,並協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災和人畜破壞。若發現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為毀壞林木,乙方一經查實有權依鄉規處罰。未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內從事其它非林業生產活動(如放牧、挖礦、取土等)或出讓給第三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林權證書。

  五、甲方林權證不能抵押出賣,如果抵押出賣,後果自負。

  六、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據《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在林地承包期內發生爭議的,儘量透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解決。

  七、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縣林權辦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

  鑑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年__月__日

林業承包合同1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於路的側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

  二、承包期限為年,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樹木成材後一切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參與分成。

  四、承包期間,乙方有管理義務,樹木被毀或死亡由乙方補栽。

  五、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留存一份。

  甲方:寶豐縣商酒務鎮村村委會(公章)

  代表人:(蓋章)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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