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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1

  賣方: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買方、賣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 賣方與_________市規劃國土局簽訂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議,取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賣方經批准在上述土地上興建商品房,定名為_________,主體建築物的性質為_________,屬_________結構,建築層數:地上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

  本房地產專案地價款已繳清,所售房地產未設定抵押,也無其他權利限制。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已批准本房地產專案進行預售,《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三條 買方購買_________的第_________棟_________座_________號房,位於_________層,用途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分攤公用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具體分攤專案和不分攤專案見附表。

  具體樓層和位置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及分戶平面圖。

  賣方出售的房地產所位於宗地編號為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設施,為該地域範圍內房地產權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規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賣方承諾在本合同所售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時,本專案的土地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中規定的公共設施,也一併建成交付使用,否則買方可以拒絕收樓(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 買賣雙方約定前條所述房地產按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購房款:

  (一)按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二)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三)按套計算,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賣方委託_________為購房款的代收和監管機構,_________為本專案的工程監理機構。

  雙方約定:買方不直接將購房款交給賣方,而是按照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將購房款匯入代收機構,以便於監管。

  賣方在代收機構的帳戶名稱是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六條 買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給付購房款的,應當承擔遲延支付的違約責任:

  (一)買方給付的價款達到應付總價款_________%以上的,買方應就房價欠付額向賣方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債務履行期間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滯納金標準執行)。

  (二)買方給付的金額不足應付價款_________%的,賣方可要求買方支付欠付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_________%)。

  (三)買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_________日仍不付清應付價款的,賣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並在_________日內從買方已付價款中扣除雙方約定的違約金,剩餘款項退還給買方。

  第七條 賣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規定的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交付使用時應取得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賣方在房地產竣工驗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產的,交付行為無效。

  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地產時,應發出書面通知,並由買方簽收。書面通知應包括實際交付建築面積的內容。買方接到書面通知後,應及時對房地產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_________日內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收樓。

  第八條 賣方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地產予買方使用的,每延期_________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買賣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賣方超過約定時間_________日仍不交付房地產的:

  (一)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接到買方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在_________日內將買方已付的一切款項(不計利息)退還,並支付雙方約定的違約金。造成買方損失的,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二)買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條第一款處理。

  第九條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嚴重影響施工進度,可能使房地產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使用的,賣方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

  第十條 已預售的房地產在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變更公共設施的用途、設計和專案名稱。如確需變更的,賣方應持五分之四以上購房者同意的公證書,向政府規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第十一條 賣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時,應當向買方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不提供的,買方可拒絕接收。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範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賣方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房地產保修責任。

  第十二條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存在差異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按建築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1%以內(含1%)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1%以上(不含1%)、5%以內(含5%)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並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經買賣雙方協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0.6%以內(含0.6%)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0.6%以上(不含0.6%)、3%以內(含3%)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並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經買賣雙方協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第十三條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表約定的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補償裝修的差價款。

  第十四條 買方付清購房款後,賣方應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

  第十五條 房地產移交後,在未由業主委員會聘請住宅區管理機構之前交由_________公司負責房地產的物業管理,物業管理費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築面積)計收。業主委員會成立後,可續聘或另選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費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確定。

  買方所購商品房僅作_________使用,買方在裝修及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對此,賣方有權監督、制止及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賣方應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買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七條 如賣方未按前條規定通知買方,或因賣方原因造成買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證》的,賣方從取得《深圳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之日的第_________日起,每日按買賣總價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直至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發《房地產證》之日止。

  第十八條 賣方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查閱、影印、摘抄以下檔案的便利:

  (一)賣方與深圳市規劃國土局簽訂的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議或者《房地產證》;

  (二)《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

  (三)主管部門批准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及房屋面積測繪報告。

  第二十條 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買賣雙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確定的地址為準。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書面通知,送達方式採取當事人簽收或郵寄送達的方式。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於附表中,內容包括屋頂使用權、外牆面使用權等問題,附表須經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賣方所作的售樓廣告、售樓書、樣板房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圖均為合同內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及附圖,共_________頁,為一式_________份,賣方、買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賣方(蓋章):_________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買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2

  出售方(甲方):

  地 址:____ ______ 郵 碼:___ __ 電話: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 編: 電話:

  第一條 甲方經批准,取得位於____市用地面積____㎡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____ 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____幢____號(第__層)。建築面積____㎡,土地面積/㎡(其中:基底分攤____㎡、公用分攤____㎡、其他____㎡)。

  第三條 甲方定於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檔案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____單價元/㎡,總金額____幣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寫_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 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並負責保修一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30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並付清樓款後,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後果自負。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 )項解決:

  1.由仲裁機關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3

  售房人(以下簡稱甲方): 購房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於 20xx年xx月xx日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購商品房位於

  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築結、設計用途、建築面積如下:該商品交付時如有面積差異,以房屋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為準。

  三、甲方應向同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證件:

  1、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2、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四、該商品房銷售價格為:實得建築面積(即套內面積) 元/平方米(公攤面積按建造成本折算計入實利面積單價),房款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

  五、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甲、乙雙方按下列第 種約定辦理。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給予乙方 %優惠,即實付房款總額 元。 2、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首付房款 元,餘款在 付清。

  3、甲、乙雙方約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屬貸款(按揭)購房,甲、乙雙方就此項內容另訂補充合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房款,屬乙方違約。甲方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應付房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按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須於 20xx年xx月xx日前將竣工驗收(包括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和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如因除甲、乙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屬甲方違約。乙方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應付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 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積與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差異在± %(含本數)至± %以內,按實測面積結算房款;差異超過± %(含本數),乙方按下列第 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 利率給付利息。

  2、合同繼續履行,雙方約定 。

  九、預售商品房在開發建設過程 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和修改,必須在調整和修改的方案批准後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 日提出退房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 利率給付利息。

  十、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給乙方時,該商品房的配套環境和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甲方售房時所作的承諾和雙方約定。該商品房的裝假、裝修、配套設施、裝置的標準、保修責任和質量要求,必須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所作的說明、規定和承諾。

  十一、甲方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後,應協助乙方在 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權屬登記的,乙方按下列第 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乙方已付款房款的 %支付違約金。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同時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合同邊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共 頁,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新都區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約定辦理。

  1、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交易房屋的基本情況

  1、位於合肥市經濟開發區徽園“綠色港灣”。

  2、該房屋面積約為平方米,房屋型別為高層全框架結構,最終面積、結構和成交價格以單位公佈的正式檔案為準。

  第二條、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1交價格,另加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的轉讓費為最終成交價格。乙方須於簽定本合同後將人民幣叄拾萬零肆仟元整(¥304000)作為該房屋款轉至甲方,以後補繳費用由乙方自付。

  2、乙方付款後,甲方開具給乙方的收條的單位繳款收據作為已付款憑證。

  第三條、房屋交接

  1、單位正式公佈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書面通知,並移交房屋鑰匙給甲方後,甲方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

  2房屋產權資料,該房不得出租不得轉賣。

  3、甲方因該房而造成一切經濟損失(房屋的稅收、退休後半價電費),由乙方負責補償。

  第四條、責任與權利

  1、甲方獲得該房屋的房產證後,甲方保證轉讓上述房產已徵得其他產權共有人的同意。

  2、乙方享受甲方單位對該集資房的部分優惠條件,(實物補貼除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合肥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容,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5

  售房人(以下簡稱甲方): 購房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購商品房位於

  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築結、設計用途、建築面積如下:該商品交付時如有面積差異,以房屋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為準。

  三、甲方應向同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證件:

  1、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2、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四、該商品房銷售價格為:實得建築面積(即套內面積) 元/平方米(公攤面積按建造成本折算計入實利面積單價),房款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

  五、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甲、乙雙方按下列第 種約定辦理。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給予乙方 %優惠,即實付房款總額 元。

  2、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首付房款 元,餘款在 付清。

  3、甲、乙雙方約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屬貸款(按揭)購房,甲、乙雙方就此項內容另訂補充合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房款,屬乙方違約。甲方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應付房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按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須於 年 月 日前將竣工驗收(包括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和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如因除甲、乙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屬甲方違約。乙方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應付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 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積與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差異在± %(含本數)至± %以內,按實測面積結算房款;差異超過± %(含本數),乙方按下列第 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 利率給付利息。

  2、合同繼續履行,雙方約定 。

  十、預售商品房在開發建設過程 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和修改,必須在調整和修改的方案批准後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 日提出退房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 利率給付利息。

  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給乙方時,該商品房的配套環境和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甲方售房時所作的承諾和雙方約定。該商品房的裝假、裝修、配套設施、裝置的標準、保修責任和質量要求,必須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所作的說明、規定和承諾。

  十二、甲方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後,應協助乙方在 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權屬登記的,乙方按下列第 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乙方已付款房款的 %支付違約金。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同時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合同邊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共 頁,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新都區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約定辦理。

  1、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6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於、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檔案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檔案號】為。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

  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

  第【幢】【座】【單元】【層】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屬____結構,層高為____,建築層數地上____層,地下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項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4.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幣)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4.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幣)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4.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項進行處理:

  5.1雙方自行約定:

  5.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5.2.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5.2.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____×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項按期付款:

  6.1一次性付款

  6.2分期付款

  6.3其他方式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項處理:

  7.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7.1.1逾期在____天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7.1.2逾期超過____天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7.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交付期限。

  8.1商品房交付使用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項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8.1.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8.1.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8.1.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8.1.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檔案。

  8.2交房延期條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8.2.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天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項處理:

  9.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9.1.1逾期不超過____天,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9.1.2逾期超過____天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9.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天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0.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天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天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項處理:

  13.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14.1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規定日期內需達到的使用條件。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的處理方式。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_天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5.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15.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7.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17.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17.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17.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項解決:

  19.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19.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份,____份,__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籤於籤於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7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委託銷售經紀機構: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型別: 【居民身份證】 【護照】 【營業執照】 【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軍人證件】【 】

  證件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型別:

  【居民身份證】 【護照】 【營業執照】

  【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軍人證件】【 】

  證件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買受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商品房專案建設依據

  (一)出賣人以【出讓】【 】方式取得坐落於 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為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平方米。

  (二)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佔用的土地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三)簽訂本合同時,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該商品房所在建築區劃的核準名稱為 ,規劃的容積率 ,規劃的綠地率 。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 。

  第二條訂立本合同時,受託為本建築建設與服務的單位:

  工程勘察單位: ;

  工程監理單位: ;

  工程設計單位: ;

  房屋面積測繪單位: ;

  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 ;

  裝修實施單位: ;

  前期物業服務單位: 。

  第三條 商品房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 批准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 。

  第四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一)該商品房為預售許可證 號下第 【幢】【座】【 】

  單元 層 號。房屋竣工後,如房號發生改變,以房屋登記的房號為準,但不影響該商品房的特定位置。

  該商品房所在建設工程規劃總平面圖、建築區劃劃分情況公示於商品房銷售現場。

  關於該商品房在所在樓棟的平面位置示意圖的具體說明,見附件一。

  (二)簽訂本合同時,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為【住宅】【辦公】【商業】【車位】【 】。

  (三)該商品房所在建築物的主體結構為 ,建築總層數為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

  (四)該商品房層高為 米,有 個陽臺,其中 個陽臺為封閉式, 個陽臺為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檔案為準。

  該商品房的戶型平面圖,見附件一。

  (五)該商品房的預測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賣人在銷售現場公示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建築面積預測報告。

  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構成,見附件二。

  第五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抵押】【未抵押】。

  抵押型別: ,抵押人: ,

  抵押權人: ,抵押登記機構: ,

  抵押登記日期: ,債務履行期限: 。

  抵押型別: ,抵押人: ,

  抵押權人: ,抵押登記機構: ,

  抵押登記日期: ,債務履行期限: 。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於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 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一)出賣人對該商品房出售前享有合法權利;

  (二)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該商品房沒有被司法查封;

  (四)該商品房除本合同第五條情形外沒有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五) ;

  (六) 。

  第七條 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本合同第六條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本合同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八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一)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幣種)

  元,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二)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幣種) 元,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三)按照【套(基本單元)】【幢】【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四)按照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第九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款項 (幣種) 元(大寫 元整),該款項於【本合同簽訂】【支付首付款】【 】時【抵作】【 】商品房價款。

  (二)買受人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其中,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首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的 %,金額 (幣種) 元(大寫 元整);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第二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的 %,金額 (幣種) 元(大寫 元整);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第三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的 %,金額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 (幣種) 元(大寫 元整),佔全部房價款的 %;餘款 (幣種) 元(大寫 元整)向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

  關於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第十條 逾期付款的處理

  (一)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 日(該期限與本條第(一)款第1項第(1)目中的期限相同)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

  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不低於本條第(一)款第1項第(1)目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第九條及附件四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二)因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的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不解除合同的,雙方於 日內達成新的房價款支付協議,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預售款監管

  (一)出售該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專戶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專項用於本工程建設。

  (二)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機構為 ,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名稱為 ,賬號為 。

  第四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十二條 規劃、設計變更

  (一)出賣人按照批准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該商品房銷售後,出賣人不擅自變更規劃、設計。

  (二)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該商品房的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本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出賣人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三)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規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

  第十三條 出賣人未在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二)款約定期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

  第十四條 面積差異處理

  (一)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向買受人出示該房屋建築面積測繪報告,並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資料(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款載明的預測建築面積發生誤差的,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小於預測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2.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建築面積結算房價款;

  (2)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築面積小於預測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3.因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買賣雙方不解除合同的,簽署補充協議。

  4. 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按照【套(基本單元)】【幢】【 】計價的,出賣人承諾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詳細尺寸,並約定誤差範圍。該商品房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一致,相關尺寸也在約定的誤差範圍內,維持總價款不變;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範圍,買賣雙方約定:【退房】【重新約定總價款】【 】【 】。買受人退房的,由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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