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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

  甲方:xx村民委員會

  乙方:xxx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透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以西與村xx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xx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xx年x月x日起至二oxx 年x月x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xx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泉太鎮新農村一組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土地型別)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

  2、承包形式: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地上的電力、水利設施的維修、維護、保管有甲方負責,甲方的現有農機設施的使用、維護問題。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汙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在合同承包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8、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附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甲方:____村九組

  乙方:____村十二組村民李____

  ____合作社於1991年搬遷到九組,該址對換給九組集體所有,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

  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27、3米,南北長38、5米,面積為1、57畝,現有破瓦房11間,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xx元,乙方必須在使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20xx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為1996年1月1日一20xx年1月1日,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所有,機器裝置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村九組乙方:____村十二組村民李____

  代表人: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發包方(甲方):

  發包方代表: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集體所有耕地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其四至為:

  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承包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共五十年。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總價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結清。甲方出具加蓋村委會公章的正規發票或收據。

  四、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乙方對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和繼承權。

  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一次性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六、甲方保證該土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

  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八、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3

  第一章宅基地相關法規及案例

  一、農轉非後還能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我國實行地隨房走原則,農轉非人員如果仍對原宅基地上的房屋擁有產權的,可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滅失,則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二、未履行法定手續的宅基地被佔用如何處理?

  案例:李某20xx年向村委申請一處空地作為宅基地,村委予以批准單未辦理任何法定手續。李某向村委繳納了2萬元宅基地抵押金,耗資1萬元平地。20xx年初,村委會以李某拖欠魚塘承包款2萬元為由,將此宅基地又劃分給別人。村委會的做法是否合法,李某能否要回宅基地。

  分析:獲得宅基地應向鄉鎮土地部門申請,經稽核後,再由縣級土地部門批准,方能獲得土地的使用權。是以,本案中村委不具有批准權,李某從未獲得土地權,不存在取回的問題。至於李某繳納的宅基地押金,可以基於村委的越權,要求村委會返還,李某平地的經濟損失也可向村委主張,但原則上要按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因為本身李某應知村委無權批准宅基地使用權,其自身對此存在過錯。另外村委的承包款可透過承包合同的法律關係,要求李某支付。

  三、宅基地轉讓

  符合特定條件才可以隨地上房屋一併轉讓,農民非法出賣宅基地的,縣級以上土地部門有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轉讓的條件:

  (1) 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集體內部成員轉讓;(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有宅基地但遠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購買宅基地後仍在標準範圍內);(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統一;(5)宅基地不得單獨轉讓,隨地上房屋一起轉讓。

  四、在他人的宅基地上建房權益如何分配。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築用房的材料(動產)與他人的宅基地(不動產)發生符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權應歸宅基地所有權人所有,從公平的原則出發,宅基地所有權人應返還或者補償建房人的損失。例外情況,如是租賃他人房屋,已在合同明確約定改建擴建應經房屋所有人同意,否則不予賠償的,原則上尊重當事人約定。

  五、房屋拆除後,如何確定宅基地的使用權

  1、在原有宅基地範圍內拆除舊房建新房的,不需要重新申請宅基地,但需報經鄉鎮政府根據村鎮規劃等批准。2、農民因搬遷到城鎮或者其他農村經濟組織後,拆除房屋的,村集體收回再行分配。3、國家徵收,由國家行使權利,經濟補償給農民。

  六、在宅基地下挖到財寶和文物的處理。

  1、公民、法人對於發覺的埋藏物、隱藏物,如果能證明歸其所有,法律政策又可以歸其所有的,應當予以保護。

  2、地下文物屬於國家所有,應立即報告文化管理部門,不能私自挖掘古遺址、古墓群等。

  七、現役軍人能繼續使用宅基地嗎

  農村戶籍計程車兵、初級士官(一級士官、二級士官)退伍後,要重新回到農村去,因此他們並未完全脫離農村集體組織,可以繼續享受分配給其耕地、宅基地的權利。如果是軍官或三級以上士官,退出現役的,稱為專業,國家給予安置,可以看做是遷移而脫離了村集體組織,村經集體討論,報縣級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後,收回土地重新分配。

  八、宅基地互換協議是否有效。

  案例:王某和李某將各自擁有土地證書的宅基地進行了協議互換,雙方並未向土地部門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後雙方各自進行了建房,雙方均知道且未提出異議。後李某受鼓動,以未辦理正式過戶手續,王某侵佔宅基地為由訴訟,要求退出侵佔的宅基地,回覆原狀。

  分析:王某和李某自願簽訂協議互換宅基地,且已實際履行。現李某反悔,其請求不應得到支援。法院應裁定中止本案審理,司法建議土地部門責令雙方補辦宅基地變更登記後,由李某撤訴。如果李某在土地部門責令期限內仍未辦理變更登記,則法院恢復審理,依據土地部門的決定書,判決互換協議有效,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九、共用宅基地時各方使用權如何行使。

  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宅基地共同使用人的任何一方要佔用宅基地建房,必須經過其他共同使用人的同意,否則權利受到侵犯的共同使用人可以視情況要求非法佔用人排除妨礙、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例外的是,如果其他共同使用人明知佔用而未提出任何反對意見,則視為預設,這種情況下,如果一方在共同使用的宅基地上修建了其他建築物,又不妨礙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宅基地佔用人可以繼續使用。

  第二章土地徵收與徵用

  一、在土地徵收過程中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政府的徵地公告發布後,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二、死亡人員能否成為徵收補償費的分配物件。

  在徵地前死亡的人員不能作為安置物件。在徵地後死亡的人員,應當計算在徵地安置款的安置範圍之內,應當享有分得安置補償款的權利,其所應得的收益由其繼承人繼承。

  第三章土地承包

  一、本集體成員對本組織發包的土地享有優先承包權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有限承包權。

  二、土地承包經過法定程式後生效

  第一步經村民會議選舉承包工作小組。第二步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擬訂方案過程中應當遵循民主協商,集體討論的原則。第三步依法召開村民會議,討論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透過承包方案。第四步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第五簽訂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要包括:1、發包方承包方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承包方自土地合同生效時取得承包權。

  三、發包方能夠干預承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

  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在土地上從事非農業生產,但必須尊重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無權干預承包方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選擇從事何種型別的農業生產。

  四、發包方能否因為婦女離婚而收回原承包地

  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五、承包期內,遇到嚴重自然災害等特殊情形,能否對土地進行調整

  承包期內,遇到人口變動,自然災害嚴重損毀承包地等特殊情形時,需要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本集體三分之二討論同意,經鄉鎮和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批准,承包合同中約定不能調整的,按照合同約定。

  五、承包家庭成員去世,其在家庭承包中所佔的土地份額是否被繼承

  承包方是以戶存在的,家庭中部分家庭成員死亡的,由於戶還在,因此不發生整合的問題,家庭承包的土地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員繼續承包,如果承包人死亡,承包經營的戶消亡的,則其承包地不允許繼承,應當由集體組織收回,但應得的承包收益是承包經營家庭的私有財產,可以被整合。且林地除外,林地具有特殊性,林地承包人的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如果繼承人不願意繼承林地的承包經營權時,可以由發包方或者其他繼續承包該片林地的人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整合。

  六、透過招標方式取得的荒山經營權,是否可以繼承。

  如承包人的繼承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發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為由收回承包地,如繼承人不具備履行合同能力,則繼承應得的承包收益。

  七、承包人能否立遺囑將自己承包的林地贈給他人

  林地承包人可以立遺囑將自己承包的林地贈送給他人經營,受遺贈人即可以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除非土地承包合同中有相反的約定。

  八、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承包方是否可以要求變更承包合同

  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如果承包人已盡了自己的責任,仍不能避免標的物全部遭受損失,可以全部免除承包人的責任,若不可抗力僅使部分標的物受損,僅需變更承包合同,部分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九、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轉讓承包經營權,發包人是否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1、農村土地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該轉讓行為無效。如果承包合同中有限制擅自轉包的條款,發包方可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承包人所受到的損失由自己承擔。

  2、承包人轉讓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應當經發包人同意,此處的同意既可以是事前的同意,也可以是事後的追認,發包人明知轉讓行為而未反對的,視為預設,轉讓行為繼續有效。

  《最高院審理農村土地承包司法解釋》第13條規定,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讓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合同無效,但發包方無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態的除外。

  十、發包方能否以情勢變更為由,主張原承包合同無效。

  案例:承包期限內,因政策及政府、村委投資修路的便利,承包戶經營和銷售的利潤翻了幾倍,村委認為承包款太低,起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後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調解,調高承包款。

  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情勢變更,致使繼續履行合同顯示公平的,並不會導致承包合同無效,當事人可以就合同變更和解除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訴訟或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機構根據發生變更的客觀情況,按照公平原則處理。

  十一、因第三人原因導致承包人無法使用土地,發包人要承擔責任嗎

  案例:王某與李村簽訂了承包合同,交了承包金,但因為村民干涉無法正常使用土地,造成了經濟損失。

  分析,因第三人原因導致承包人無法使用土地的,發包人要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後可追究該第三人的法律責任。

  十二、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方式

  1、 轉包:內部農戶之間,轉的是使用權,經營權主體不變。無需發包人同意,要備案。

  2、 出租:集體之外的人。無需發包人同意,要備案。

  3、 互換:本組織經營權的互換,互換後,還應與發包方變更承包合同。

  4、 轉讓: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收入或其他來源才能轉讓,轉讓的物件應為從事農業的農戶,要經發包方同意。

  5、 入股。參加農業股份制,入股分紅。

  6、 反租倒包。由發包方向承包方租回來,再重新發包或者由集體直接經營。

  7、 退包。承包戶不想或無力經營,交回集體。

  十三、土地經營權流轉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經營權以互換、轉讓方式流轉讓的,雖然互換合同,轉讓合同未經登記依然成立有效,但是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承包方已經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他人,因此與承包方交易,支付了價款,並進行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的第三人。

  十四、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土地,已依法取得林地或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在流轉時(包括轉讓)無需經過發包方同意。

  十五、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抵押

  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抵押,其他方式承包的可以抵押。

  十六、能否將土地經營權作價入股從事商業活動

  須符合三個條件,1、入股的主體只限於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2、入股只能從事農業經營,不能從事其他工商活動。3、入股是從事合作生產,而不是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份,投入到從事農業生產的工商企業或者公司,也不能作為投資成立農業經營公司。

  例外:森林法規定,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及相應使用權等可以依法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合作條件,但不能將林地改為非林地。

  十七、發包人採用強制手段干擾承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承擔停止侵權、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害、賠償損失等責任。

  十八、對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相鄰權利糾紛,應當如何處理?

  土地承包人在合理使用自己承包的土地時,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但因此造成相鄰方損失的,應當予以適當補償。

  第四章其他

  一、亂施農藥引發傷亡構成犯罪嗎

  高毒農藥不準用於蔬菜、茶葉、果樹、中藥材等作物,違反規定濫施農藥,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二、農村水事糾紛,對政府的調解處理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調解不同於行政裁決,對調解不服不能行政訴訟,要提起民事訴訟。

  三、蓄洪使用農民土地的如何處理

  政府將給與補貼和救助,但農民不能阻擾執行公務,否則按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透過承包方式取得甲方(田、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以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期五十年不變,即從月 月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田)地使用權及其地方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一年一付,按 元每年,五十年付清,以收據為準,首次付款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付清當年承包金,以後每年春節以前支付當年承包金,乙方不得拖欠。

  四、乙方承包(土、田)地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的林土、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土、田)地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田)地的生產權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其開發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土、田)地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甲方保證該(土、田)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注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九、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五十萬元,退還乙方承包(土、田)地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還對乙方投入合理作價,作價

  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該(土、田)地上所有投資歸甲方所有。

  十、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他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土地徵用費歸甲方,土地上附作物歸乙方。

  十一、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需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投入合理評價,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二、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三、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四、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簽字蓋章之日起即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5

  訂立合同雙方:

  ——————縣 ——————鄉 ————村————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 ————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 ————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 ———— ,東至 ————,西至 ———— ,南至————,北至 ————。其中,一等地————畝,二等地 ———— 畝,三等地 ———— 畝,四等地 ————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年,從———— 年 —— 月——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斤, ————, ———— 斤 ————, ————斤———— ,……。交售時間是————。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 ————元,納稅時間是 ———— 。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元,公益金 ———— 元,管理費 ————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物件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其它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 ————縣 ————鄉————村———— 組(公章)

  代表人: ———— (蓋章)

  乙方戶主: ————(蓋章)

  ————年 ——月 —— 日訂

  附件:

  土地承包及負擔國家、集體義務表

  承包戶姓名

  人口

  勞動力 個,其中,全勞力 個,

  半勞力 個

  承包地段名稱

  面積(畝)

  土地級別(畝)

  義務調整年度

  應交售糧(斤)

  其中

  交售棉花

  交售油料

  交售烤煙

  應上交金額

  其中

  一級

  二級

  三級

  徵糧

  購糧

  加價糧

  農業稅

  公積金

  公益金

  管理費

  年

  年

  年

  年

  備註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自願承包甲方土地一塊。本著公平互利原則,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發包土地四至界線為東至:

  二、承包年限五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三、付款方式及金額:土地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付款方式為:現金支付。每年的5月9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對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地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收侵犯。但乙方必須遵紀守法,不得違法經營。

  五、在承包期內,因做到安全生產經營。如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六、乙方在原承包土地上的附作物因國家徵佔、屬於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退還乙方承包土地所付的全部價款;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八、合同滿期後,提前一個月另行協商承包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如乙方不再承包,必須提前三個月告知甲方。在合同期內,如乙方不再經營而終止協議,但必須按合同支付合同餘年的承包費用。

  九、未經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社群協調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 畝、每畝承包費 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8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土地糾紛必須處理到位,嚴禁迴避矛盾。在土地承包糾紛未徹底處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糾紛的村民小組的所有農戶都不能簽訂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糾紛調處的空間。

  二、簽訂合同必須陽光操作,嚴禁閉門造車。凡是農戶耕地臺帳登記沒有入戶核實並經農戶簽字確認的村組,簽訂合同要一律登門入戶。

  三、農戶簽字必須真實可靠,嚴禁隨意代簽。在簽訂合同過程中,要充分宣傳依法完善農村土地二輪延包政策,尊重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使農戶簽字代表農戶的真實意願。

  四、合同填寫必須整潔規範,嚴禁自作主張。下列內容必須統一規範:

  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編號和鑑證編號為同一編號;

  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3、承包土地人口為農戶現有人口;

  4、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係要明確;

  5、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為簽訂合同的現時日期;

  6、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並按手印確認;

  7、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臺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8、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9、承包地附著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10、鑑證機關簽章必須在對簽訂合同進行認真審查後進行,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能簽章。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XX縣罕井鎮

  村面積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的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所建設、種植的地上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承包期間,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及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對承包土地有獨立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4.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5.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並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2.本合同轉包後,甲乙雙方仍應按照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和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但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變更或解除的除外。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發生變更,並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亦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彼此的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築物、林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進行處理。在合同期滿後90日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如因甲方違約,須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土地承包費。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土地承包費。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期內以何種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均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費為人民幣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築物、樹木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十、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約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9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為了_________,根據《_________》和_________檔案的精神,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的_______共計_____畝,發包給乙方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東至_______,西至______

  四、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陽曆)日止,共_________年。

  五、承包費用

  乙方在承包期內,自_______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費_______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費人民幣 _________元,_________.承包費均以現金上繳,甲方收費後開出收據。交費時間均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陽曆)以前。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房屋_____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_.

  2.甲方必須合理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它物資,合理安排乙方接受業務技術部門的培訓。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4.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_________(水、電、熱等)不低於_________.

  5.甲方應及時提供_________機器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特定副業專案生產經營實行監督檢查,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

  7.甲方應該定期公佈集體的財務帳目和副業生產提成費用的支出情況,接受乙方的財務監督檢查。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_____元(或上交_________斤 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其中,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 _________元(或上交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

  2.對以上交承包款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自主調整生產經營專案;對以特定副業專案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專案規定的任務之後,有權自主調整經營專案。乙方在不違背國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決定生產和經營活動。

  3.乙方_________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嚴禁使用_________等危險辦法。

  5.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的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它物資,有權接受發展副業的生產技術培訓。

  6.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_________,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7.承包期屆滿,承包地區剩餘的_______(魚苗、果樹、苗圃、林木等),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8.乙方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9.乙方抓住破壞經營者,按每人每次罰款_____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10.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_________,不提供房屋(如果有此條款)和工具,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指標和其它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管理看護不善造成的損害,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費,每逾期_________天,應向甲方償付欠交款_________%的違約金,並限期_________月內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權收回_________另包。

  6.乙方不按規定操作,造成人畜死亡,由乙方負責。

  7.合同期屆滿,乙方如丟失、損壞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應據實賠償。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任。

  九、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承包的農副業產品出現損失,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另有損失責任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造成損失對責任人作價罰款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

  2

  .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水災等,對於所造成的損失,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十、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二、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三、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五、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0

  甲方(出讓方):乙方(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速村組經濟發展,擴大優質效經濟發展規模,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互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採用有價租賃的方式將其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供其開展農作物種植,水產養殖、休閒娛樂、觀光旅遊、歷史文化等經營建設和使用。

  二、協議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二十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甲方將承包的土地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四至:東至 ,西至,南至,北至。

  四、協議雙方約定,土地流轉價款前三年為100元/畝,(大寫:人民幣壹佰元/畝)。從第四年開始每年130元/畝。每年交清時間為每一個整年度的前一個月,逾期三個月未繳納土地流轉費款時,甲方有權收回流轉土地。

  五、甲方負責協助乙方按協議行使土地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建設生產經營活動,並負責解除來自村民及外

  來的一切阻饒。

  六、乙方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建設、生產、經營自主權,且承包期內乙方具有獨立轉讓權利,但在轉讓同時需向甲方說明,使其受讓方繼續按照本合同所有條款執行。

  七、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全額賠償。賠償金額將從下年度租金中扣除。

  八、本合同不受村領導幹部變動限制

  九、其他約定事項

  1、關於對流轉土地上現有的附著物處理問題。甲方流轉給乙方的土地應是淨土地,乙方對現有土地上的附著物不作任何賠償,甲方無條件解決。

  2、在承包期內,如上級部門徵用這方土地,賠償所有按甲乙雙方二八分成,甲方二成,乙方八成,土地賠償歸甲方。

  3、甲方應協調水源、電源及建壩基用土供給,以及通往田間的所有道路的暢通,保障乙方正常建設、生產、經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20xx年9月18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1

  甲方:X X村九組

  乙方:X X村十二組村民李XX

  xx合作社於1991年搬遷到九組,該址對換給九組集體所有,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27.3米,南北長38.5米,面積為1.57畝,現有破瓦房11間,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xx元,乙方必須在使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20xx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為1996年1月1日一20xx年1月1日,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所有,機器裝置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X村九組 乙方:X X村十二組村民李×X

  代表人:X×X

  X X X X年X月×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2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況

  承包土地名稱為 ,總面積 畝,四至界限為 。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 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過50年,機動地承包期不得超過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乙方應於當年 月 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1)採取實物折值計算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或玉米、稻穀等)的價值,年總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玉米、稻穀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2)採取浮動方式。第一年每畝地承包金 元,總承包金 元。以後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為基數,每年上浮遞增 %。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集體土地利用規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於 畝。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餘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七、承包土地流轉

  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方可採取轉讓、互換、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 ‰的滯納金;

  逾期 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5.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違約行為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其它約定

  1.國家有關土地的補貼以及政策調整帶來的土地直接收益歸 方享有;經依法批准的徵收、佔用承包地和規劃調整佔用承包地不屬於違約,徵地補償歸甲方享有,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在相關資金中給乙方相應補償。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處理:(1)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 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3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

  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狀況

  承包土地名稱為 ,總面積 畝,四至界限為: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 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過50年,機動地承包期不得超過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價款、付款方式和時光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乙方應於當年 月 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⑴採取實物折值計算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或玉米、稻穀等)的價值,年總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玉米、稻穀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⑵採取浮動方式。第一年每畝地承包金 元,總承包金 元。以後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為基數,每年上浮遞增 %。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群眾土地利用規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於 畝。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為乙方帶給必要的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餘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七、承包土地流轉

  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方可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採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轉的,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實際經營土地者的權利義務,由乙方依據本合同另行約定。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能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職責。

  九、違約職責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職責。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 ‰的滯納金;逾期 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5、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違約行為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其它約定

  1、國家有關土地的補貼以及政策調整帶來的土地直接收益歸甲方享有;經依法批准的徵收、佔用承包地和規劃調整佔用承包地不屬於違約,徵地補償歸甲方享有,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在相關資金中給乙方相應補償。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處理:

  ⑴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⑵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4

  發包方: 市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訂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年,由鎮農工商總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實際上由乙方承包經營,並且得到了發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鎮人民政府的批准。現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之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量及四至範圍

  乙方承包的土地為甲方擁有的畝土地,其四至範圍詳見附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但因乙方已於年實際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於種植葡萄、水果、種苗、綠化苗木等其他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帶給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群眾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夠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承包金為每年萬元,在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違約職責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和違約金萬元。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並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乙方超出合同規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一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嚴重毀損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同意後,甲方同意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整,或按毀損土地面積在承包金中予以扣減,直至土地恢復種植潛力;

  2、甲方保證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務必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潛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下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職責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也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務必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徵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餘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徵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都能夠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壹份用於向有關部門申領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另貳份分別報南潯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個性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報請南潯鎮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投入和違約金萬元訂約人:

  甲方: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 代表人: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利用_鄉冬閒田,發展經濟,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將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種植澤瀉,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於_縣_鄉_村的水田 192 畝的小春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用於種植澤瀉。

  二、合同期限從20_年9月20日起到20_年3月20日止。

  三、轉讓價格及結算方式:按每畝100元,共計19200元,以現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負責做好所涉及的農戶工作,並造具花名冊由各農戶簽字認可後交乙方存檔。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後不能把水放掉,小春季節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

  六、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達成,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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