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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質押合同

股權質押合同彙編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股權質押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股權質押合同1

  出質人(甲方):

  質權人(乙方):

  股權登記機構(丙方):**產權交易所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 年 字第 號《貸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公司投資的股權共 股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甲方所投資的 公司的全部股權必須到丙方辦理登記託管手續,取得丙方出具的《股權託管憑證》和《股東帳戶卡》,並辦理質押股權凍結封存手續。

  第二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在 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 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被丙方凍結封存的股東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四條 甲方應就股權質押事宜徵得 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同意,並將出質股份在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五條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如果發生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情況,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在丙方辦理出質登記手續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非經三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三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到丙方辦理股權解封、轉讓過戶手續,並將轉讓所得款項首先用於清償貸款本息。

  第十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透過丙方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十一條 丙方按託管股份總額的 %向甲方收取質押手續費:

  萬 千 百 拾 元整(¥ );

  丙方按託管股份總額的 %向甲方收取股權保管費(按年收取):

  萬 千 百 拾 元整(¥ )。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質押手續費和股權保管費全額匯入丙方指定帳戶。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存兩份。

  (此頁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某律師事務所某某律師見證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股權質押合同2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XX公司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XY公司

  為確保__ 號《借款合同》的履行,根據甲方與___簽訂的___《質押擔保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乙方提供股權質押擔保。為了保證甲方的權益,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反擔保的債權種類及期限

  1.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為____,本金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為____。

  2.反擔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反擔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乙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 %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第三條 出質人承諾

  1. 乙方已就質押事宜徵得 ___批准。

  2. 乙方保證對質押標的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

  3. 質押標的沒有被重複抵押,可以流通轉讓等。

  4. 質押標的不存在其他影響甲方權利實現的情形。

  5. 乙方保證及時提供甲方要求的相關資料。

  第四條 質押登記

  乙方應在訂立合同__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將質押登記檔案的正本原件及股權證書等相關檔案移交甲方保管。

  第五條 質押權的實現

  乙方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標的,

  (1)乙方不按借款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2)乙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六條 處置質押標的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借款本息的,由乙方繼續清償,直至甲方代償部分得到全部清償。甲方為乙方代償債務的資金佔用費自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__%計算。

  第七條 乙方持有的麗江玉龍雪山印象旅遊文化產業有限公司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3.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4.單位地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註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甲方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質押標的存在爭議、重複質押等情況。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處理質押標的。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甲方權利實現的行為。

  第九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質押標的的登記、評估、保險、鑑定、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份,各方各執一份,每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 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 XY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股權質押合同3

  股權質押典當借款合同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

  地址:

  電話:

  典當行(貸款人) :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股權作為當物質押給乙方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 綜合費, 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採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股權質押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股權質押合同》 以及任何補充協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並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宣告、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票》中典當須知項下內容、 《續當憑證》中續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 括保險費、保管費等直接費用。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節假日。

  1.4 月指當金髮放之日起(含當金髮放當日)每屆滿 30 日為一個月。

  1.5 若簽發當票, 當票係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 的收款憑證,並系甲方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

  1.6 續當係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 5 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 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 6 個月,續當期自前次典當 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當行為,可透過簽訂補充協議、簽發續當憑 證或直接在當票上註明續當及續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質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係指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後,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透過簽訂補充協議或直接在當票上註明轉當及 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 6 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係指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後,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質押負擔並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的,甲方必須首 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否則不成立抽當, 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於衝抵甲方欠付的前述專案費 用和甲方付款之後即將發生的前述專案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的發生。

  1.10 絕當係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 5 內日贖當或與 1 乙方達成續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生。

  第二條 當物

  2.1 甲方自願以其對 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以下簡稱該股權)作為當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 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2.2 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係指該股權所享有的所有現實和將來的權利和利益,包括但不 限於出質人對標的公司的投票權和其他管理權、 請求支付紅利或其他款項分配並收取該等款 項的權利、剩餘財產的分配權以及其在標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和利益。當物擔保的債權 債權範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範圍及處置當物後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及 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 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3.2 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股權質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 、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 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 訴訟費、仲裁費、 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 擔的,均屬於擔保範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息、費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後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3.4 絕當後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 乙方處置當物後所得價款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4.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 當金本金 當金及用途

  第四條 當金及用途

  4.1 該股權典當借款金額(簡稱當金)為人民幣大寫

  4.2 甲方借款用途為 受乙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條 典當期限

  典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簽發當票, 典當期限以當 票上記載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 息、費率

  6.1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綜合費率為 為 元。 %,以第三條約定的當金為基數從乙方發放當金之日起算。

  6.2 甲 、 乙 雙 方 一 致 同 意 , 乙 方 一 次 性 預 扣 典 當 期 限 內 月綜合費大寫 %、月利率為 %,合計 元( 元)。 , 甲方應按借款用途使用當金, 並隨時接。

  6.3 典當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於典當期限屆滿當日支付;典當期限超過一個月的,甲方必須按月向乙方支付典當期內的利息,支付的日期為每屆滿 30 日的次 日,最後剩餘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於典當期限屆滿的當日支付。續當利息支付標準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綜合費, 對於剩餘月份的綜合費,甲方應在當月利息支 付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6.5 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不受典當期限及續當期限的影響,典當期限及續當期 限屆滿的, 利息和綜合費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計算, 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 時,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方式同 6.3、6.4 款。

  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

  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 在不違反 6.7 款規定的前提下, 甲方應償還至實際償還之日期間的按前述標準計算的所有的利息、 綜合費以及第十條約定的逾期違約 金、第十三條約定的違約金等,且甲方償還上述債務不以當物的變現價值為限,當物實際變現價值低於乙方債權金額的,甲方仍應負清償責任。6.8 雙方一致確認: 乙方向甲方收取費用未明確註明收費性質的,均視為收取本合同項 下的利息和綜合費,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 額, 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後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 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甲方向乙方銀行賬戶支付的款項, 均視為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 若甲方支付 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 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後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 續當

  7.1 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 5 日內, 甲方可向乙 方申請續當, 經乙方同意續當的, 甲方應結清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的利息和綜合費以及乙 方墊付的費用,並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續當手續, 包括但不限於對續當之前發生的債權進行 對賬。

  7.2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續當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同第五條。

  第八條 贖當

  8.1 甲方提前贖當,應經乙方同意。

  8.2 甲方提前贖當,乙方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若乙方僅預除了部分綜合費,甲方應按第六條約定與乙方結算利息和剩餘綜合費。

  8.3 在絕當發生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時起至當物被處置前,甲方選擇贖當的, 應結 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綜合費、乙方代墊的費用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已發生的全部費用,並按 照第十條承擔逾期違約金。

  第九條 絕當

  9.1 若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從其約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應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 6 個月內處置完畢。

  9.2 若甲方與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或者甲 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 6 個月內處置完畢的, 乙方有權單 方委託資產評估機構對當物進行評估,並決定以拍賣或變賣方式處置當物, 但乙方以變賣方 式處置當物的,變賣價格不低於評估價的 70%。

  9.3 乙方拍賣或變賣當物後或甲方與乙方達成以當物折價抵償乙方債務後,甲方應按照 乙方的指示和要求辦理當物的過戶手續。

  9.4 乙方處置當物所得價款,若不足以清償乙方全部債權,甲方應繼續承擔清償責任;若在清償乙方債權後尚有剩餘部分,由乙方退還甲方。9.5 本合同若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證執行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人民法院決定當物的處置方式。

  9.6 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 9.1/9.2/9.3 款規定程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 處置當物。 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 的價格不得低於估價金額的 70%。

  第十條 逾期違約金

  10.1 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甲方應每日按當金的萬分之 期違約金。

  10.2 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及綜合費外,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0.3 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第十一條 提前收回貸款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宣佈債權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貸款,並依法處置當 物:

  11.1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借款資金用途;

  11.2 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11.3 當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險,或當物 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當物可能滅失、 或擅自 處理(包括但不限於轉讓、典當、贈予、再質 押、 託管、 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 當物;

  11.4 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11.5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11.6 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1.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含甲方對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 或到期不能履行, 致使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 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11.8 當物有隱蔽瑕疵或當物的市場價急劇下降的,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 並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 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9 當物滅失、部分損毀或價值減少,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或補足,並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10 當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現後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並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的除外; 4 9.1/9.2/9.3 款規定程式而直接變賣當物, 但乙方變賣當物 向乙方支付逾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1.11 拒不接受乙方經辦人對質押財產進行查驗或拒不接受乙方對甲方貸款用途進行 檢查和監督或在上述查驗、檢查、監督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11.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對賬要求的;

  11.13 違反《股權質押合同》中的義務的;

  11.14 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二條 甲方宣告及保證

  十二條 甲方的宣告及保障

  12.1 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有效法律法規和標的公司的章程、相關合同等對質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資義務, 其對本協議項下質押股權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 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其 它權益、權利,並保證在質權存續期間,甲方持續地享有以上權利及權益,並免於任何其他人基於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2.2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 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 並不再在質押 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負擔。

  12.3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且不存在任何設定、實現質權的障礙與限制;

  12.4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材料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且保證履行股權質押有效設立的所有法定程式;

  12.5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採取其他強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簽訂後,質物出現上述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質押的情形;

  12.6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典當、贈予、再質押、託管、以股權進行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質物;

  12.7 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2.8 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均是真實,並擔保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12.9 甲方承諾:一旦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擔保;

  12.10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12.11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配股的, 出質人應以自有資金出資購買並隨質物一起質押。出質人不購買而出現質物價值缺口的,出質人應當及時補足;

  12.12 出質期間,因質物而取得的分紅、派息應作為保證金存入質權人的保證金賬戶,作為保證金擔保,乙方指定的賬號為:

  12.13 准許乙方及其經辦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標的公司檢查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

  12.14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費。如逾期不還,息、費算至甲方全部還清本、息、費時止;

  12.15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等正在對乙方股權質權有不利影響時,保證 5 日 內書面通知乙方並採取補救措施;

  12.16 按照乙方合理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檔案,以確保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和除第十條外的其他約定,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3.1.1 按當金本金的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13.1.2 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13.1.3 有權宣佈債權提前到期,收回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

  13.1.4 本條違約責任與第十條逾期違約金是相互獨立的。

  13.2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如期發放當金,否則,應根據違約金額和天數,每日付給甲方萬分之 違約金。

  第十四條 保證人責任

  14.1 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14.2 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當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當物的擔保系平行的、 並列的, 乙方可以選擇優先實現保證債權, 不受當物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14.3 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分別或同 時向各保證人主張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14.4 本合同項下的當物的擔保不成立 (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 、 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的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 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當物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14.5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14.6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續當、對賬單,均自動對保證人發生法律效力, 但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 保證人僅在 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4.7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轉當一致的,各保證人對乙方的轉當債權仍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乙方與各保證人之間無須再另行簽訂保證合同, 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 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4.8 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後,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 要求保證人全數交還乙方。

  14.9 上述條款, 除乙方與保證人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中明確約定廢止其中的任一條款,否則上述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其他事項

  15.1 乙方無需徵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 6 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15.2 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15.3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第十六條 通知與通訊

  16.1 甲方指定 為履行本合同的`聯絡人和代理人, 代理與乙方進行對賬、代辦質押手續、收款、還款、續當、轉當,贖當、處置當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為直接對甲 方產生法律效力。16.2 乙方指定 為本合同的聯絡人, 代表乙方與甲方進行聯絡,乙方代表 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的放棄、變更、或減低均對乙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16.3 甲方聯絡方式 , 通訊地址 ,電子郵 。 箱 乙方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 任何一方變更聯絡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 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傳送檔案等視為送達。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 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 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和標題項下的任何條款應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附 則

  18.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 ,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8.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18.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保證人各執 份。

  第十九 補充約定

  甲方: (簽字或蓋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保證人一: (簽字或蓋章)

  保證人一: (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股權質押合同4

  質權人(甲方):

  出質人(乙方):

  鑑於乙方依法擁有在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權,為保證還款,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質押。因此,雙方茲達成如下股權質押協議:

  第一條 有關各方

  1.乙方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_股,佔標的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2.標的公司是依法經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註冊資本_________元,總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條 質押內容

  乙方依法擁有在標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權,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作為其對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還款保證。

  第三條 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後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或以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質押。

  第四條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是標的公司_______%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人,並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上述股權依據本協議質押及(或)轉讓給甲方;

  2.乙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3.乙方保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併成為標的公司的股東之一。

  第五條 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第六條 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七條 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協議的雙方蓋章簽字。

  第八條 生效和文字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並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其它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權質押合同5

  一、股權質押借款合同範本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物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其公司的股權作為擔保質押給甲方。以取得甲方的借款。甲乙雙方就上述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用途僅限於 專案,首批借款 萬元人民幣,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並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後 日內轉賬到乙方指定賬戶。借款期限為 年,借款利息為同期銀行掛牌貸款利率,每年支付一次,每滿365日後 日內支付。

  第二條:甲方不參與乙方專案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但為確保借款的專項用途,甲方對於借款用途享有知情權,並有權查詢乙方對於借款使用情況,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為此產生的差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

  第四條:乙方將其 xxx 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作為擔保質押給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共同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乙方在借款期限內可以提前還款,甲方對乙方所質押的股份份額應隨乙方還款的數目按比例減少,並應配合乙方到工商部門辦理相應的股權質押變更手續。

  第五條:借款到期後,乙方如無力歸還借款時,甲方對於乙方所開發的 專案所有的資產享有優先受償權,專案資產價值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應當共同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專案資產進行評估,專案資產不足以清償甲方借款時,乙方仍需承擔剩餘還款責任,超出借款數額部分所有權歸乙方。

  第六條:如甲方不能按協議向乙方支付借款時,乙方享有單方的合同解除權,並且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產生的一切合理合法的損失。

  第七條: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對於借款進行專款專用,如在借款期間乙方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提前全部還款,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簽訂後,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時,甲、乙雙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所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到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附:乙方銀行資訊

  1、開戶行:

  2、賬號:

  3、開戶人:

  二、股權質押登記怎麼查詢

  1、股權出質設立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第7條的規定,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2)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影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影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印章);

  (3)質權合同;

  (4)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2、公司股東的股權是否在登記機關重複質押,登記機關完全掌握,不需企業提交證明。

  3、查詢一個公司股東的股權質押情況,需要持該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和單位介紹信到登記機關進行企業檔案查詢。

  三、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的法律限制

  質押始於羅馬法,但質押標的為動產。因為用於質押之物要被親手交付,有人認為質權本身被設定於動產之上。因權利作為無形物不能直接交付,並未納入質押標的。拿破崙民法典最早將公司股份納入動產範疇,瑞士民法典也有“可讓與的債權及其他權利可出質”的規定。財產不再拘泥於有體物後,股權開始成為質押標的。股權內容的財產性特徵加上股權的可讓與性,使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符合質權之標的。

  據民法一般理論,質押應轉移標的物佔有。而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類似抵押,不轉移質物佔有。

  質權的效力只是質權人於其債權受償前對質物有留置權利。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中,質權人不佔有質物,留置效力無從體現。

股權質押合同6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儲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援自己的主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股權作為質押押給乙方取得借款,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借款、利息。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仟萬(大寫______)元整的貸款。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借款利率為______。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應隨時接受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公司的股權(______%)及其派生的權益。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係指該股權所享有的所有現實和將來的權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出質人對標的公司的投票權和其他管理權、請求支付紅利或其他款項分配並收取該等款項的權利、剩餘財產的分配權以及其在標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和利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元整。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4)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公司股東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五條 擔保的債權範圍及清償順序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股權質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______仟萬元整)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如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息,利息及費用,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第六條 逾期違約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應每日按本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3)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定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三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而且影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儲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股權質押合同7

  質權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出質人(乙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聯絡方式: 傳真:

  鑑於甲方擬為 (以下簡稱借款人)提供借款服務,為此借款人與甲方簽訂了《借款合同》、與受託人簽訂了《融資服務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乙方自願以其具有合法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股權權利質押給甲方,為《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義務以及《融資服務合同》項下委託人的全部義務提供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股權權利質押作為擔保。為明確本合同當事人各方的權利義務,經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一、《借款合同》指由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已簽訂的編號為___的《借款合同》。

  二、本合同所指的“債務”係指因《借款合同》所約定之債務,即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或因借款人逾期而由甲方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即訴訟費用、公證費用、律師代理費、執行費用等)。

  三、本合同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合同將不因其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四、當援引本合同、《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該合同經修改、補充、變更部分及其附件。

  第二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在此為質權人的利益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

  一、出質人系根據中國法律設立的公司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權簽訂本合同並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之義務,並且已經適當地採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合同。

  二、出質人已經根據法律和_公司的章程及有關合同對_公司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相關權利,並免於任何其他人基於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三、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出質人未就部分或全部質押股權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出質人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並免於任何擔保權利(但根據本合同設立的擔保權利或質權允許的其他擔保權利除外)。

  四、除非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不得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五、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出質人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六、出質人保證,已向質權人真實披露了_公司的財務狀況,並擔保_公司在本合同第三條確定的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

  七、出質人承諾,一旦_公司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出質人將立即以自己的財產予以彌補,並且不因此向_公司主張任何權利。

  第三條 質押標的

  出質人將其對_公司享有的_%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質押給質權人,作為向質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反擔保。

  第四條 擔保範圍

  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所承擔的全部債務的履行提供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對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五條 質押期限

  自主合同項下被擔保人履行義務的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質權人有權行使本合同項下的質權。

  第六條 批准和登記

  一、出質人向質權人承諾,出質人簽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已經獲得_公司(質押股權所屬公司)股東會或其他股東的同意,並在簽署本合同後立即將質押事項記載於_公司的股東名冊上,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在 公司原登記機關辦理出質登記手續。

  二、出質人應向質權人提交出資證明書或提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中國註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第七條 質權的實現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以實現質權,不受還款期限的限制:

  一、出借人依法要求借款人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履行;

  二、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四、借款人合併、分立、合資、合營、重組、兼併、被宣告破產、解散、清算、企業體制改變等導致甲方將要承擔擔保責任的情形發生;

  五、借款人或乙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訴訟或仲裁糾紛,以及其他足以影響甲方利益情形發生;

  六、法律法規規定質押權人可實現質押權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質權實現的方式

  質權人有權採取以下方式實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質權:

  一、與出質人進行協商並決定質押股權的價值,以該質押股權進行折價;

  二、透過公開拍賣或變賣等方式處分質押股權,並從處分所得中優先受償;

  三、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受讓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質押股權;若有關主管機構同意,本條款同時構成出質人與質權人之間的股權轉讓協議,若有關主管機構另有要求,則出質人應按本條款的約定與質權人另行簽署股權轉讓協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二)因乙方的原因導致質押無效;

  (三)乙方以任何方式(作為或不作為)妨礙甲方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處分質押股權。

  二、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宣佈乙方提前承擔擔保責任,依法處分質押股權;

  (二)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乙方違約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損失、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三)要求乙方按照承擔擔保金額的20%支付違約金(本合同其他條款已有約定違約金數額的按該條款約定的數額支付);

  (四)僅需通知,將乙方對甲方享有的其他債權與甲方享有的質押擔保債權相抵銷。

  第十條 出質人的贖回權

  在質權人實現其本合同項下的質權前,或者在質押股權的拍賣過程完成前,出質人可以質權人同意的方式和價格買回其質押的股權。

  第十一條 轉讓

  本合同應約束當事人及其各自繼承人、經許可的受讓人和被轉讓人,並對其有效,但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其解釋。

  二、各方就本合同所生之爭議應當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質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解決。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委託的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為自然人時僅需簽字)後,並在被擔保人與貸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一、本合同及其附件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在任何情況下,任何在本合同簽署前各方的信函來往、宣告、協議或其他任何檔案不得優於本合同及其附件。

  二、本合同構成出質人與質權人之間獨立的合同,其效力不受主合同的影響。即使主合同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其他任何原因而部分無效或全部無效,出質人也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合同雙方各持_份,另_份作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之用,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簽字人):

  簽訂時間: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簽字人):

  簽訂時間:

股權質押合同8

  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反擔保—股權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1、《反擔保—股權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為借款協議(編號)的從合同。

  2、本補充協議與《反擔保—股權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9

  賣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狀況:_________________(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

  幢號室號套(間)數建築結構總層數建築面積(平方方)用途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讓()、劃撥()。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章)(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嘉興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鑑定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願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10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一、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主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為,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質押合同標的:為甲方持有的____公司的股權,金額為(大寫):____元。(小寫:____)

  三、因甲方公司為獨立股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即視同具備法定效力。且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如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甲方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乙方具有優先足額受償權。

  四、如主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主合同規定相一致。

  五、如甲方未按主合同的約定,如期償還借款本息,則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借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借款。

  七、本合同生效後,除非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發生爭議,

  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合同項下當事人必須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11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年字第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約地點:

股權質押合同12

  質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址):

  郵編:

  電話:

  出質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址):

  身份證號: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一致,於 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乙方自願以其合法擁有的股權,為按本合同(也稱主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質押擔保,並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甲方接受乙方的要求並同意提供相應的典當款(當金)。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數額(當金)及質押擔保期限

  被擔保債權數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質押擔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期限以當票為準)。雙方以當票作為交付款憑據,典當具體金額、期限在雙方簽署的當票及續當憑證上予以確認,典當期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後5日內,由乙方申請、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當,續當期限以《續當憑證》為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內繼續有效。

  第二條 典當費率、利率

  甲方根據國家商務部和公安部《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收取綜合服務費和利息,綜合服務費在典當時預扣,月費率按 計算;月利率按 計算。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綜合服務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甲方實現債權和質權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出質的權利

  乙方同意以 出質給甲方。

  第五條 出質人承諾

  1、出質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2、出質人對出質的權利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3、出質的權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轉讓。

  4、出質的權利不存在被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異議、查封、凍結、監管訴訟、仲裁、掛失、止付等情形。

  5、出質人已就本合同項下出質事宜徵得權利共有人的同意。

  6、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繳納與出質權利相關的各項費用,履行各項法定義務,按甲方要求進行期限續展,維持質權存續期間出質權利持續有效。

  7、質權存續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質人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1)出質的權利被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異議、查封、凍結、監管、訴訟、仲裁、掛失、止付或者其他影響質權實現的情形;

  (2)出質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出質人申請破產、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請破產、重整。

  8、出質的權利不存在其他影響甲方實現質權的情形。

  9、出質人承諾股權所在公司除銀行徵信系統可查的負債外無其他任何債務。

  第六條 質權的效力

  質權的效力及於出質權利的從權利、孳息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財產和權利。

  第七條 權利憑證的移交和保管

  1、出質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的相關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質權人應當妥善保管出質人交付的權利憑證。

  2、需要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應與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或者其他法定出質手續,相關登記證明檔案正本由質權人佔管。出現質權轉讓或者其他需要變更登記的事項時,出質人應協助質權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3、質權存續期間,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將出質權利贈與、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處分。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以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出質權利的,應將所得價款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4、質權存續期間,出質權利價值減少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質權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八條 質權的實現

  1、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行使質權。甲方可以直接將出質權利兌現或變現,或者根據有關規定折價、拍賣、變賣出質權利:

  (1)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未受清償。

  (2)債務人、出質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它解散事由;

  (3)債務人、出質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債務人、出質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出質權利被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異議、訴訟、仲裁、查封、凍結、監管或者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

  (6)出質人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7)出質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8)其他嚴重影響質權實現的情形。

  2、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債務人自身提供物的擔保),甲方有權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

  第九條 權利憑證的返還

  1、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應當及時返還出質人的權利憑證。

  2、乙方應及時接收出質的權利憑證。乙方不接收的,甲方有權提存該權利憑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導致權利憑證毀損、滅失,造成出質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乙方對本合同項下債務如不按期還本付息並繳納綜合費,甲方均有權終止合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還清全部貸款本金及息、費,並從逾期之日起,對逾期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逾期罰息。

  3、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本合同所擔保債權最高餘額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未如實告知出質權利存在共有、爭議或者被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異議、查封、凍結、監管、訴訟、仲裁、掛失、止付等情況;

  (3)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權利憑證、辦理質押背書或者登記手續;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處分出質的權利;

  (5)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質權人實現質權的行為。

  3、乙方對本合同項下債務如不按期還本付息,甲方有權聘請律師代理甲方向乙方追索,直至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為止。乙方須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律師費),律師費用的最低限額為乙方拖欠甲方本息及綜合費的3%(百分之三)。

  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的約定可重複計算。

  第十一條 費用承擔

  出質權利的鑑定、評估、保管、登記、公證、提存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雙方簽署的當票(當票編號: )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續當憑證》及甲、乙雙方簽訂的任何補充協議均為合同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當票、續當憑證、補充協議)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甲、乙雙方均自願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若乙方未按期還款,甲方將依據公證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需要對質押權利進行公證、登記的,應按有關規定或甲方要求,到公證處和有關部門辦理公證和質押登記,則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質權人: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 出質共有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股權質押合同13

  質權人(甲方):

  出質人(乙方):

  鑑於乙方依法擁有在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權,為保證還款,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質押。因此,雙方茲達成如下股權質押協議:

  第一條 有關各方

  1.乙方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_gu,佔標的公司總gu本的_________%。

  2.標的公司是依法經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註冊資本_________元,總gu本_________gu。

  第二條 質押內容

  乙方依法擁有在標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權,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作為其對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還款保證。

  第三條 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後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或以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質押。

  第四條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是標的公司_______%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人,並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上述股權依據本協議質押及(或)轉讓給甲方;

  2.乙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3.乙方保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併成為標的公司的gu東之一。

  第五條 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第六條 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七條 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協議的雙方蓋章簽字。

  第八條 生效和文字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並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其它約定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14

  出質人: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協議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協議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協議質押事宜徵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並在a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並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並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甲方未能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

  失)。

  第八條本協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並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出質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15

  股權質押反擔保合同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根據 公司與貸款人 銀行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 (以下稱保證合同,編號: ),乙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 公司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權;

  為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為乙方提供股權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公司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的股東,持股比例為 %,有權簽訂本協議並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並且已經適當地採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對 公司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並免於任何其他人基於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並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 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 公司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甲方保證,已向乙方真實披露了 公司的財務狀況,並擔保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確定的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

  1.7 甲方承諾,一旦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8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 質押物

  2.1 甲方將其對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 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乙方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質押反擔保範圍

  3.1 乙方代 公司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等;

  3.2 公司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及乙方為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鑑定、公證、處置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

  4.1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質押權存續期間隨之中斷。

  第五條 出質登記

  5.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股權質押登記手續,並將出質登記檔案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 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 公司按期還貸後,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 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後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於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 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7.1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法律規定確定。

  7.2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 處置出質股權後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 公司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8.2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

  8.3保證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代償資金佔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

  8.5補償上述款項後,剩餘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資訊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 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

  用全額予以賠償。

  9.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並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0.1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0.2 主合同、《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質股權對於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0.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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