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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出口運輸協議

空運出口運輸協議精選11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空運出口運輸協議,歡迎閱讀與收藏。

空運出口運輸協議1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於年月日簽訂如下協議:

  委託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承接乙方委託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託書》。

  “委託書”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託運人名稱、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收貨人名稱、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宣告價值;

  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託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託書沒有簽名蓋章缺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託。

  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檔案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檔案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託後要求撤消或變更委託事項、委託內容的,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託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為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

  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後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簽約地:

  甲方:

  日期: 年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月 日

空運出口運輸協議2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於年月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承接乙方委託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託書》(簡稱“委託書”或“託單”)。

  “委託書”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託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絡付款;

  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絡付款;

  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絡付款;

  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宣告價值;

  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託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託書沒有簽名蓋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託。

  (三)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檔案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檔案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託後要求撤消或變更委託事項、委託內容的,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託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為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

  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後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九)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十)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三)簽約地: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空運出口運輸協議3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財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有關出口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始發的國際海運貨物國際運輸業務及進出口報關等相關業務。

  第二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向乙方訂艙,訂艙單上必須註明貨物的重量、體積、目的港、出運日期及經雙方確認的費用,並且加蓋公司公章/業務專用章。

  (二)甲方應負責提供準確無誤、真實的所運貨物相符的加蓋公司印章的委託書(包括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等要素);委託書的效力將優於本協議;甲方還應根據所運貨物的貿易性質,提供真實、合法、有效、齊全的出口報關檔案並及時將其交送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出口報關。

  (三)甲方每次應按照規定的貨物交送方式、時間、地點將貨物交給乙方。對於化工產品及其他特殊貨物,根據國際貨物的運輸要求,甲方在交送貨物以前應向乙方明確相應貨物化學性質及運輸要求並提交相應的依據或材料。

  (四)在貨物交接中發現貨物破損、受潮、嚴重變形等乙方有權拒收貨物並及時通知甲方。

  (五)甲方如果未能按照約定時間交貨並因此給乙方造成相關損失,甲方應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甲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如實提供所運貨物的物理化學性質或違反貨物運輸相關法規,致使乙方遭受處罰或造成運輸工具損壞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六)甲方保證交運的貨物不夾帶國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及船舶公司規定不能接收的海運物品。具體事宜請參照船舶公司的有關條例。

  (七)甲方在貨物出運過程如要求更改運單上顯示的任何專案,需在船到達目的港前十小時前通知乙方,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成本費用。如貨物在目的港已被提取,乙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八)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工作。若因甲方過失或延誤,造成貨物損失或導致乙方無法履行應盡職責,由甲方單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對此不予負責。

  (九)乙方有責任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運輸、船期、出運,目的港事務等資訊。

  (十)乙方負責代甲方辦理貨物交運手續,包括訂艙、制單、報關、報檢、裝板、裝箱交接等整套手續,應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訂妥航班航次並及時通知甲方已訂妥的航班航次資訊及由運航班資訊和運單號等;貨物出運後,乙方應將有關證明檔案等及時返還給甲方。

  (十一)從貨物交給乙方到貨物交給船公司的地面代理期間,如果由於船公司相關部門的責任造成貨物損失,應由船公司相關部門承擔責任,乙方將協助甲方解決問題;若因乙方責任造成貨物損失,乙方將根據相關規定承擔責任。

  (十二)貨物交給船公司代理後,如果由於代理或者船公司的責任造成貨物損失,應由代理或船公司承擔責任,乙方將協助甲方解決問題。

  (十三)在船運輸過程中發生貨損、滅失或延誤,乙方將接受甲方的書面委託在規定期限內向船公司索賠。但甲方應首先按時支付乙方的運費及相關雜費用。

  (十四)收貨人逾期提貨或棄貨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包括倉儲費、提存費在內的全部費用。

  (十五)由於其他不可抗力(如戰爭、自然災害等)造成損失或違約,雙方均可免除違約責任。並在不可抗力影響停止後在能力許可範圍內繼續履行未盡的義務。

  (十六)在辦理國際貨運業務中,雙方必須遵守我國以及過境國(地區)、到達國(地區)政府的法令等有關規定。

  第三條運費及雜費標準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不定期提供有關運價、船期、出運、目的港事務等資訊,並保證向甲方提供最優質的操作服務,並經常進行客戶回訪工作,努力解決甲方在運輸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針對每一票貨物甲乙雙方需要書面確認運價和雜費。

  第四條財務結算及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價格支付給乙方貨物的運費及相關雜費。

  (二)乙方於貨物上船後將賬單傳真甲方,甲方如有異議,應於3個工作日內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是同甲方已認可乙方開具的賬單。

  (三)甲方應在收到賬單5個工作日內結清當票發生的所有費用。

  (四)若甲方未能按照上述條款支付有關款項,乙方將每天按拖欠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有權利停止辦理甲方所委託的事項或留置甲方的貨物,直至甲方付清有關款項後才予以恢復,由此所產生的倉儲/保管費、貨物的風險及相應的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最遲應在自上述約定的付款之日起二十五天內履行債務,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扣押甲方的相關出貨單證,待甲方相關款項付清後,乙方應將甲方的相關出貨單證返還。

  第五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條例、慣例等。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協議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除雙方達成仲裁協議提交仲裁外,應提交乙方營業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生效、修改及終止

  (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如果雙方無意終止協議,本協議將自動順延。

  (三)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本協議的條款進行修改的書面確認後,並自雙方書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修改及補充部分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後,並自雙方書面確認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在修改或補充為獲得雙方確認之前,仍按本協議原定條款執行。

  (五)協議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受通知方接到終

  止協議通知書30日後,本協議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應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

  一切權利和義務。

  (七)如果甲方在協議執行期間有任何違背本協議的行為,乙方有權利終止本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解決辦法以補充協議的形式補充。

  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簽字蓋章):____年__月__日(簽字蓋章)

空運出口運輸協議4

  甲方(委託人):

  地址: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乙方(承運人):

  地址: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關進出口的貨物運輸工作,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協議。

  一、業務範圍:

  乙方受甲方委託辦理以下事務:

  1。國際,國內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2。國際,國內內河或海上運輸業務;

  3。辦理公路運輸業務;

  4。辦理鐵路運輸業務;

  5。辦理監管車,拖頭運輸,倉儲等業務;

  6。 提供收,送貨物的服務;

  7。辦理貨物進出口報關業務;

  8。 提供代辦保險,產地證(co),普惠證(forma),燻蒸證書,貨物商檢等

  9。 提供其他物流及貿易進出口服務。

  二、雙方責任

  1。甲方所託運之貨物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國際航運運輸管理條例及相關國際公約和慣例。屬國家非違禁品。

  2。乙方應提供優惠合理的運價給甲方,並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物流服務。甲方委託乙方出運的貨物,須提前向乙方訂艙,甲方儘可能詳細地列明每票貨物的名稱、性質、件數、重量、體積,收貨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電話、聯絡人,貨物起運時間、運到期限、始發港、目的地及操作等要求。

  3。乙方必須按booking所預訂的日期安排貨物出運,並如實告知甲方運輸安排的相關事宜,如航班資料,船名航次等,如需改變則要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若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私自改變航班或航次等安排,或由於乙方操作失誤導致貨物延遲到達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則乙方需對由此引起的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負責;若由於甲方責任導致貨物不能及時出運,客戶提出索賠和折價等要求,甲方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經濟責任。

  4。乙方應在貨物出運後的第一時間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提單給甲方,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對提單進行核對,乙方有責任保證提單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5。甲方對已交付的貨物有知情權,在貨物出運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若在運輸、倉儲過程中貨物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商議處理辦法。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可以自行採取有利於甲方的處理辦法,並將結果通知甲方。

  6、雙方人員對實施本合同而接觸的對方的檔案和資訊資料予以妥善保管並承擔保密責任。

  7。在收貨人沒有徵得甲方同意,或取得任何形式的提單或提貨證明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將貨物私自放給收貨人或收貨人以外的第三方,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將由乙方承擔。(收貨人辦理收貨手續時間超出當地法律規定的時間,或因當地法律不健全導致,或當地政府行為除外,但乙方有義務就相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8。乙方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報關資料(包括核銷單,裝箱單,發票,成交確認書,報關委託書等)連同甲方的貨物進行報關,並保證不將甲方的報關資料用作非甲方指定貨物的報關或未經甲方同意的其它用途,否則乙方需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上的一切責任。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取回甲方核銷退稅所需的相關檔案和資料,如核銷單,報關單核銷聯,退稅聯,蓋有海關放行章的委託書或提單等。

  9。貨物抵達目的地發現貨損,丟失等情況時,如不是由乙方造成的,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有關索賠的問題;如是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須承擔相關的經濟責任。

  10。如雙方在運輸服務上發生糾紛,應積極尋求正當的解決方法,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甲方貨物。

  11。關於賠付事宜:賠付應包括貨物的申報價值,出口費用,運費及甲方客人的索賠等,具體情況將以甲方的實際損失為準。

  三、費用及結算

  1。乙方按照雙方事前約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在運輸過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甲方在結算中統一付清該費用。

  2。甲乙雙方為月結單位,以人民幣結算。

  3。乙方應在每月5日以前將上一個月的結費清單交給甲方。

  4。甲方收到乙方的結費清單並稽核無誤後,並於當月15日前將上月運費匯入甲方賬戶,若涉及到外匯結算,匯率以匯款日中國銀行公佈匯率中間價為結算依據結算。(海運的匯率以雙方事先約定的為準)

  5。乙方在甲方付款後為其開具正式發票(根據客戶和業務情況也可定為先開票,憑票付款),如果甲方在發票中發現錯誤和不當之處,應在收到發票的3日內通知乙方。

  6。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內支付前述費用,則應按每遲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該費用3%的違約金。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裝置損壞,腐蝕、汙染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1)在託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

  2)錯報超重貨物重量;

  3)貨物包裝、標誌不符合規定。

  2、由於甲方提供的提貨/發貨資訊有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4、貨物處於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間,由於乙方過失造成甲方貨物損壞、短少或滅失的,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進行賠償。

  5、對於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賠證據,積極協助甲方向責任人索賠。

  6、由於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誤,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5、搶劫、盜竊等人為因素造成的。

  五、終止協議,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結清有關費用和交割相關檔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及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訴諸法律。

  七、本協議書將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如有異議,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空運出口運輸協議5

  甲方(委託人):

  地址:

  聯絡人:

  電話:傳真:

  乙方(承運人):

  地址:

  聯絡人:

  電話:傳真: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關進出口的貨物運輸工作,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協議。

  一、業務範圍:

  乙方受甲方委託辦理以下事務:

  1.國際,國內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2.國際,國內內河或海上運輸業務;

  3.辦理公路運輸業務;

  4.辦理鐵路運輸業務;

  5.辦理監管車,拖頭運輸,倉儲等業務;

  6. 提供收,送貨物的服務;

  7.辦理貨物進出口報關業務;

  8. 提供代辦保險,產地證(co),普惠證(forma),燻蒸證書,貨物商檢等

  9. 提供其他物流及貿易進出口服務。

  二、雙方責任

  1.甲方所託運之貨物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國際航運運輸管理條例及相關國際公約和慣例.屬國家非違禁品。

  2.乙方應提供優惠合理的運價給甲方,並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物流服務。甲方委託乙方出運的貨物,須提前向乙方訂艙,甲方儘可能詳細地列明每票貨物的名稱、性質、件數、重量、體積,收貨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電話、聯絡人,貨物起運時間、運到期限、始發港、目的地及操作等要求。

  3.乙方必須按booking所預訂的日期安排貨物出運,並如實告知甲方運輸安排的相關事宜,如航班資料,船名航次等,如需改變則要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若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私自改變航班或航次等安排,或由於乙方操作失誤導致貨物延遲到達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則乙方需對由此引起的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負責;若由於甲方責任導致貨物不能及時出運,客戶提出索賠和折價等要求,甲方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經濟責任。

  4.乙方應在貨物出運後的第一時間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提單給甲方,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對提單進行核對,乙方有責任保證提單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5.甲方對已交付的貨物有知情權,在貨物出運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若在運輸、倉儲過程中貨物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商議處理辦法。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可以自行採取有利於甲方的處理辦法,並將結果通知甲方。

  6、雙方人員對實施本合同而接觸的對方的檔案和資訊資料予以妥善保管並承擔保密責任。

  7.在收貨人沒有徵得甲方同意,或取得任何形式的提單或提貨證明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將貨物私自放給收貨人或收貨人以外的`第三方,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將由乙方承擔。(收貨人辦理收貨手續時間超出當地法律規定的時間,或因當地法律不健全導致,或當地政府行為除外,但乙方有義務就相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8.乙方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報關資料(包括核銷單,裝箱單,發票,成交確認書,報關委託書等)連同甲方的貨物進行報關,並保證不將甲方的報關資料用作非甲方指定貨物的報關或未經甲方同意的其它用途,否則乙方需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上的一切責任。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取回甲方核銷退稅所需的相關檔案和資料,如核銷單,報關單核銷聯,退稅聯,蓋有海關放行章的委託書或提單等。

  9.貨物抵達目的地發現貨損,丟失等情況時,如不是由乙方造成的,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有關索賠的問題;如是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須承擔相關的經濟責任。

  10.如雙方在運輸服務上發生糾紛,應積極尋求正當的解決方法,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甲方貨物。

  11.關於賠付事宜:賠付應包括貨物的申報價值,出口費用,運費及甲方客人的索賠等,具體情況將以甲方的實際損失為準。

  三、費用及結算

  1.乙方按照雙方事前約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在運輸過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甲方在結算中統一付清該費用。

  2.甲乙雙方為月結單位,以人民幣結算。

  3.乙方應在每月5日以前將上一個月的結費清單交給甲方。

  4.甲方收到乙方的結費清單並稽核無誤後,並於當月15日前將上月運費匯入甲方賬戶,若涉及到外匯結算,匯率以匯款日中國銀行公佈匯率中間價為結算依據結算。(海運的匯率以雙方事先約定的為準)

  5.乙方在甲方付款後為其開具正式發票(根據客戶和業務情況也可定為先開票,憑票付款),如果甲方在發票中發現錯誤和不當之處,應在收到發票的3日內通知乙方。

  6.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內支付前述費用,則應按每遲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該費用3%的違約金。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裝置損壞,腐蝕、汙染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1)在託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

  2)錯報超重貨物重量;

  3)貨物包裝、標誌不符合規定。

  2、由於甲方提供的提貨/發貨資訊有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

  任。

  3、由於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4、貨物處於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間,由於乙方過失造成甲方貨物損壞、短少或滅失的,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進行賠償。

  5、對於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賠證據,積極協助甲方向責任人索賠。

  6、由於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誤,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5、搶劫、盜竊等人為因素造成的。

  五、終止協議,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結清有關費用和交割相關檔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及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

  不成的,雙方均有權訴諸法律。

  七、本協議書將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

  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

  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如有異議,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甲方:______乙方:__

  授權代表:__授權代表: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空運出口運輸協議6

  甲方(委託人):

  地址: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乙方(承運人):

  地址: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關進出口的貨物運輸工作,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協議。

  一、業務範圍:

  乙方受甲方委託辦理以下事務:

  1、國際,國內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2、國際,國內內河或海上運輸業務;

  3。辦理公路運輸業務;

  4、辦理鐵路運輸業務;

  5、辦理監管車,拖頭運輸,倉儲等業務;

  6、 提供收,送貨物的服務;

  7、辦理貨物進出口報關業務;

  8、 提供代辦保險,產地證(co),普惠證(forma),燻蒸證書,貨物商檢等

  9、 提供其他物流及貿易進出口服務。

  二、雙方責任

  1、甲方所託運之貨物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國際航運運輸管理條例及相關國際公約和慣例。屬國家非違禁品。

  2、乙方應提供優惠合理的運價給甲方,並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物流服務。甲方委託乙方出運的貨物,須提前向乙方訂艙,甲方儘可能詳細地列明每票貨物的名稱、性質、件數、重量、體積,收貨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電話、聯絡人,貨物起運時間、運到期限、始發港、目的地及操作等要求。

  3。乙方必須按booking所預訂的日期安排貨物出運,並如實告知甲方運輸安排的相關事宜,如航班資料,船名航次等,如需改變則要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若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私自改變航班或航次等安排,或由於乙方操作失誤導致貨物延遲到達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則乙方需對由此引起的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負責;若由於甲方責任導致貨物不能及時出運,客戶提出索賠和折價等要求,甲方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經濟責任。

  4、乙方應在貨物出運後的第一時間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提單給甲方,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對提單進行核對,乙方有責任保證提單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5、甲方對已交付的貨物有知情權,在貨物出運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若在運輸、倉儲過程中貨物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商議處理辦法。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可以自行採取有利於甲方的處理辦法,並將結果通知甲方。

  6、雙方人員對實施本合同而接觸的對方的檔案和資訊資料予以妥善保管並承擔保密責任。

  7、在收貨人沒有徵得甲方同意,或取得任何形式的提單或提貨證明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將貨物私自放給收貨人或收貨人以外的第三方,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將由乙方承擔。(收貨人辦理收貨手續時間超出當地法律規定的時間,或因當地法律不健全導致,或當地政府行為除外,但乙方有義務就相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8、乙方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報關資料(包括核銷單,裝箱單,發票,成交確認書,報關委託書等)連同甲方的貨物進行報關,並保證不將甲方的報關資料用作非甲方指定貨物的報關或未經甲方同意的其它用途,否則乙方需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上的一切責任。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取回甲方核銷退稅所需的相關檔案和資料,如核銷單,報關單核銷聯,退稅聯,蓋有海關放行章的委託書或提單等。

  9、貨物抵達目的地發現貨損,丟失等情況時,如不是由乙方造成的,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有關索賠的問題;如是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須承擔相關的經濟責任。

  10、如雙方在運輸服務上發生糾紛,應積極尋求正當的解決方法,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甲方貨物。

  11、關於賠付事宜:賠付應包括貨物的申報價值,出口費用,運費及甲方客人的索賠等,具體情況將以甲方的實際損失為準。

  三、費用及結算

  1、乙方按照雙方事前約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在運輸過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甲方在結算中統一付清該費用。

  2、甲乙雙方為月結單位,以人民幣結算。

  3。乙方應在每月5日以前將上一個月的結費清單交給甲方。

  4、甲方收到乙方的結費清單並稽核無誤後,並於當月15日前將上月運費匯入甲方賬戶,若涉及到外匯結算,匯率以匯款日中國銀行公佈匯率中間價為結算依據結算。(海運的匯率以雙方事先約定的為準)

  5、乙方在甲方付款後為其開具正式發票(根據客戶和業務情況也可定為先開票,憑票付款),如果甲方在發票中發現錯誤和不當之處,應在收到發票的3日內通知乙方。

  6、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內支付前述費用,則應按每遲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該費用3%的違約金。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裝置損壞,腐蝕、汙染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1)在託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

  (2)錯報超重貨物重量;

  (3)貨物包裝、標誌不符合規定。

  2、由於甲方提供的提貨/發貨資訊有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4、貨物處於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間,由於乙方過失造成甲方貨物損壞、短少或滅失的,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進行賠償。

  5、對於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賠證據,積極協助甲方向責任人索賠。

  6、由於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誤,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5、搶劫、盜竊等人為因素造成的。

  五、終止協議,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結清有關費用和交割相關檔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及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訴諸法律。

  七、本協議書將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如有異議,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空運出口運輸協議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承接乙方委託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託書》(簡稱委託書或託單)。

  委託書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託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2。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3。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4。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5。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宣告價值;

  6。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7。託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託書沒有簽名蓋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託。

  三、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檔案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檔案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託後要求撤銷或變更委託事項、委託內容的,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託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為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後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八、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九、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運出口運輸協議8

  甲方: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

  營業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

  營業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出口貨物的航空運輸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一)委託範圍:國內空運/國內陸運/國內水運/國際空運/倉儲/訂艙/報關/報驗/報檢/投保/代墊運輸費用等(據實列明)。

  (二)甲方應在每次託運貨物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蓋章或其授權代表簽署的準確、詳盡的書面提貨/發貨資訊。提貨/發貨資訊應註明提貨/發貨時間、地點、貨物名稱、性質、件數、重量、體積,收貨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電話、聯絡人,貨物起運時間、運到期限、始發港、目的港等內容。

  (三)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訂艙單及提貨/發貨資訊,及時向航空公司訂艙。

  二、報關、檢驗

  (一)甲方如委託乙方報關、報驗,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貨物報關、報驗所必需的各種檔案,並對其所提供檔案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準確性負責。

  (二)乙方應及時將海關、檢驗機構查驗貨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擔由於查驗所造成的外包裝破損、貨物短缺、損壞的責任及相應的延誤責任。

  (三)甲方應按合同附件中規定的標準支付報關、報驗代理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報關、報驗費用。

  三、貨物保險

  (一)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託運的貨物進行保險。

  (二)甲方如委託乙方辦理託運貨物的運輸保險,應向乙方出具委託書(見附件),並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用。

  四、貨物交接

  (一)甲方應對所託運的貨物進行妥善包裝,並保證該包裝完全符合航空運輸的要求及倉儲保管的要求。需乙方提供包裝服務的,應按乙方的收費標準支付包裝費。甲方如果託運超大、超重、易碎、易滲漏物品及危險品等特殊貨物,應事先向乙方說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倉儲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及必要的政府批准檔案。需特殊包裝、加固時,甲方應負擔相應費用。

  (二)甲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提供所託運的貨物。

  (三)甲方負責裝貨時應準備相應的勞力和裝卸裝置,按約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裝貨。裝貨地點應具備乙方正常通車條件。

  (四)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及時接收甲方委託的貨物,並準時傳送。

  (五)乙方對於其直接掌管下的貨物應謹慎、妥善地進行裝卸、搬運、倉儲,保證其安全。

  (六)乙方對於甲方送貨到庫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地點處提運的貨物應當進行貨物驗收。驗收的專案包括,但不限於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外包裝情況及無需開箱或拆捆直觀可辨的質量情況。包裝內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以外包裝或貨物上的標記為準。散裝貨物按國家有關規定驗收。雙方根據驗收情況辦理交接手續。

  (七)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後,及時將正本航空貨運單交給甲方。

  五、資訊通報

  (一)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在運輸、倉儲過程中貨物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商議處理辦法。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可以自行採取有利於甲方的處理辦法,並將結果通知甲方。

  (二)乙方每月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貨物運輸資訊及乙方服務狀況的統計報表。

  六、保密

  雙方人員對實施本合同而接觸的對方的檔案和資訊資料予以妥善保管並承擔保密責任。

  七、費用及結算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在運輸過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甲方在結算中統一付清該費用及利息。

  (二)乙方應在每月_______日以前將上一個月的結費清單交給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結費清單並稽核無誤後,應在該月30日前向乙方以匯款形式付款。(單票貨物在發運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後為其開具正式發票(根據客戶和業務情況也可定為先開票,憑票付款),如果甲方在發票中發現錯誤和不當之處,應在收到發票的3日內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內支付前述費用,則應按每遲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該費用1%的違約金。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因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裝置損壞,腐蝕、汙染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1、在託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

  2、錯報超重貨物重量;

  3、貨物包裝、標誌不符合規定。

  (二)由於甲方提供的提貨/發貨資訊有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由於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貨物處於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間,由於乙方過失造成甲方貨物損壞、短少或滅失的,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進行賠償。

  (五)對於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賠證據,積極協助甲方向責任人索賠。

  (六)由於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誤,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5、搶劫、盜竊等人為因素造成的。

  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當首先透過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一致同意(二者擇一):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規則在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十、修改與補充

  (一)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需雙方達成書面協議,並於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

  (二)在修改或補充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之前,仍應執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

  十一、生效和終止

  (一)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協議期滿後雙方有意繼續合作的,應辦理續簽手續。

  (三)本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承擔協議終止前本協議規定的雙方應當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十二、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三、其它

  (一)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協議由雙方於年月日在用文簽署,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空運出口運輸協議9

  甲方:________工業進出口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為有利雙方業務的發展,擴大乙方電羅經產品在_____________的銷售,乙方委託甲方籌建____________________電羅經產品_________________維修服務中心(簡稱維修服務中心),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合作互利基礎上擬定本協議書條款如下:

  1、業務範圍:

  (1)辦理_______使用者購買乙方電羅經後的保用手續;

  (2)承接_______使用者使用乙方電羅經的修理業務;

  (3)介紹乙方電羅經的效能結構以及使用保養等常識;

  (4)逐步介紹乙方其他電羅經效能和用途及使用情況。

  2、由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闢出100平方米麵積作為維修服務中心專用鋪面(詳見附件:1)。乙方負責鋪面的裝修、佈置、提供陳列用的樣機和模型、廣告、產品樣本、使用說明書等。所需材料、工時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為維護乙方產品的信譽,使維修後的電羅經達到規定的技術標準,乙方應向甲方無償提供維修保用電羅經的效能、詳盡要求、各項技術指標、全部零件圖冊、維修時必要的工具及修復後測定各項技術指標所使用的儀器和裝置(詳見

  4、為提高維修人員的技術,乙方派遣有維修經驗的技術人員為甲方培訓__名維修人員,直到甲方維修人員全部掌握維修技術為止。乙方並定期派員對甲方修理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並要提供新技術,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甲方派兩人負責維修服務中心的維修業務。鋪面的租金、工作人員的薪金,水電雜費(不包括宣傳用的霓虹燈所耗費用)及根據_______有關規定徵收的稅務等費用每月共計約______H、K、D、(大寫:_______港元整),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6、對於保用期內乙方產品的維修:

  (1)零件更換,由使用者簽證後,零件由乙方免費提供;

  (2)修理費用,由甲方按實際修理量報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修理費用,暫定小修一臺電羅經收港幣______,大修一臺電羅經收港幣_______(詳見附件:3)。

  7、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裝修材料、陳列樣機等到達_____________口岸後負責提運、驗收及保管。

  8、付款方式:

  (1)乙方以M/T方式向甲方付款。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來往帳目,外匯結算每3個月結算一次,每年12月31日總結算一次。

  9、本協議書雙方簽字後3個月作為維修中心籌備期,雙方按協議書的要求分別進行工作。定於____年____月___日正式開幕。

  10、本協議書自開幕之日起暫定為1年,如進展情況雙方滿意,可繼續延長期限並提前3個月雙方進行洽商。在協議終止時,甲方需歸還乙方存有的樣機、維修工具,備品與技術檔案。

  11、甲方為銷售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可以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商標,但不得棄用另改商標。在使用該商標時,甲方不得與其他任何標記或商標一起使用。本協議書終止時,甲方應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商標。

  12、合約期內,甲方同意不予以直接或間接地接受同類產品的業務與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競爭。

  13、在執行合約條款中,雙方在洽商過程中如未能解決時,可__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14、本合約正本為中英文字,中英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5、其他未盡事宜,雙方隨時洽商補充修訂。

  16、本協議業經_____________________會批准,(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號,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如需擴大業務範圍,經雙方協商後報原批准單位同意後生效。

  ________工業進出口公司

  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空運出口運輸協議10

  協議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12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電話:_________

  電話: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空運出口運輸協議11

  甲方:XX工業進出口公司

  乙方:XXXXX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為有利雙方業務的發展,擴大乙方電羅經產品在_____________的銷售,乙方委託甲方籌建XXXXX電羅經產品_________________維修服務中心(簡稱維修服務中心),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合作互利基礎上擬定本協議書條款如下:

  1、業務範圍:

  (1)辦理_______使用者購買乙方電羅經後的保用手續;

  (2)承接_______使用者使用乙方電羅經的修理業務;

  (3)介紹乙方電羅經的效能結構以及使用保養等常識;

  (4)逐步介紹乙方其他電羅經效能和用途及使用情況。

  2、由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闢出100平方米麵積作為維修服務中心專用鋪面(詳見附件:1)。乙方負責鋪面的裝修、佈置、提供陳列用的樣機和模型、廣告、產品樣本、使用說明書等。所需材料、工時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為維護乙方產品的信譽,使維修後的電羅經達到規定的技術標準,乙方應向甲方無償提供維修保用電羅經的效能、詳盡要求、各項技術指標、全部零件圖冊、維修時必要的工具及修復後測定各項技術指標所使用的儀器和裝置(詳見

  4、為提高維修人員的技術,乙方派遣有維修經驗的技術人員為甲方培訓__名維修人員,直到甲方維修人員全部掌握維修技術為止。乙方並定期派員對甲方修理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並要提供新技術,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甲方派兩人負責維修服務中心的維修業務。鋪面的租金、工作人員的薪金,水電雜費(不包括宣傳用的霓虹燈所耗費用)及根據_______有關規定徵收的稅務等費用每月共計約______H、K、D、(大寫:_______港元整),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6、對於保用期內乙方產品的維修:

  (1)零件更換,由使用者簽證後,零件由乙方免費提供;

  (2)修理費用,由甲方按實際修理量報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修理費用,暫定小修一臺電羅經收港幣______,大修一臺電羅經收港幣_______(詳見附件:3)。

  7、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裝修材料、陳列樣機等到達_____________口岸後負責提運、驗收及保管。

  8、付款方式:

  (1)乙方以M/T方式向甲方付款。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來往帳目,外匯結算每3個月結算一次,每年12月31日總結算一次。

  9、本協議書雙方簽字後3個月作為維修中心籌備期,雙方按協議書的要求分別進行工作。定於19____年____月___日正式開幕。

  10、本協議書自開幕之日起暫定為1年,如進展情況雙方滿意,可繼續延長期限並提前3個月雙方進行洽商。在協議終止時,甲方需歸還乙方存有的樣機、維修工具,備品與技術檔案。

  11、甲方為銷售XXXXX產品可以使用(XXXXX)商標,但不得棄用另改商標。在使用該商標時,甲方不得與其他任何標記或商標一起使用。本協議書終止時,甲方應立即停止使用XXXXX商標。

  12、合約期內,甲方同意不予以直接或間接地接受同類產品的業務與XXXXX產品競爭。

  13、在執行合約條款中,雙方在洽商過程中如未能解決時,可__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14、本合約正本為中英文字,中英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5、其他未盡事宜,雙方隨時洽商補充修訂。

  16、本協議業經_____________________會批准,(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號,日期19____年___月___日)。如需擴大業務範圍,經雙方協商後報原批准單位同意後生效。

  XX工業進出口公司

  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XXXXX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附件:

  1、維修服務中心佈置圖。

  2、維修材料和零備件清單。

  (1)由乙方提供的陳列用模型、樣機清單。

  (2)由乙方提供的產品技術檔案、樣本、產品說明書清單(印刷品無商業價值)。

  定作人: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承攬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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