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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的合同

供應商的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供應商的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供應商的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任”的原則,結成“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合作關係。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專案

  1、乙方給予甲方產品代理商的待遇。

  2、代理範圍或區域為:

  1)在甲方網站註冊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會員;

  2)第三條所規定的甲方下級代理商;

  3)嚴禁甲方在授權以外的區域進行銷售,以避免惡性競爭。一經發現,由乙方進行協調解決,情節嚴重者乙方將取消甲方的代理待遇。

  3、經銷體系:

  1)甲方應充分利用其全球會員資源,依據乙方市場管理體系,為乙方發展各區域的代理商。

  2)甲方會員若成為乙方代理商,則屬甲方下級代理商,歸甲方統一管理,但受乙方的市場管理體系監督和規範。

  3)甲方為會員付款提供信用擔保,並負責對會員信用的考核和評估。

  4、代理時間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期滿後雙方再另行簽訂協議。

  5、在甲方註冊完成以前,暫時依據由理事長郭祥簽署的授權書,授權公司代為處理雙方的所有業務事宜。

  二、銷售指標、價格政策、價格保護、銷售返點及市場支援:

  1、銷售指標:

  1)代理範圍1)甲方的會員市場是乙方現有市場的補充,不影響和佔有乙方現有的市場,因而乙方不得給甲方硬性規定銷售任務指標。

  2)代理範圍2)依據乙方的市場管理體系進行。

  2、價格政策:

  1)乙方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包含代理價、最低售價和公開報價的價格體系,

  2)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最新的價格體系,甲方必須嚴格遵守。

  3)價格的制定權、釋出權歸乙方,甲、乙雙方均有保守價格和庫存機密的責任。

  4)甲方在外部媒體上釋出的價格不得低於乙方規定的公開報價,但甲方可給予註冊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會員對代理價的查詢權利,以便於其購買。未收到乙方書面調價通知或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及下線經銷商不得違反乙方公開報價規定操作。

  5)價格與費用:

  A.甲方向下級代理商以代理價提供產品;

  B.甲方可在代理範圍內以代理價進行銷售;

  C.乙方向今日創業同盟按甲方下級代理商銷售收入的0.5%收取贊助費用,收取時間為三年。

  D.乙方向甲方按銷售收入的%支付渠道管理費用,乙方開具服務發票。

  6)甲方接到大客戶或行業訂單以及招標專案或一次性批次訂貨時,可向乙方申請特價(附件1),實行一單一批,乙方審批特價時如認為有必要了解甲方市場銷售和與客戶洽談情況時,甲方應給予配合。

  3、價格保護:

  1)為保證甲方的利益,實行自訂貨之日起一個月的價格保護。

  2)乙方下調價格時,乙方按甲方上月直接從乙方進貨數量返還差價。

  3)甲方有以下情況者不享受價格保護:

  A.貨款結算嚴重滯後,尚有應收款項。

  B.未經乙方同意跨協議規定區域銷售。

  C.違反價格體系規定進行銷售。

  4、銷售返點:

  1)為獎勵甲方積極達成銷售業績,制定返點政策。

  2)甲方下級代理商每月達成協議規定銷售業績,則可享受返點。

  3)甲方有如下情況者不享受返點:

  A.未能達成當月協議規定銷售業績。

  B.當月貨款未能結清。

  C.未經乙方同意跨協議規定區域銷售。

  D.違反價格體系規定進行銷售。

  5、市場支援

  1)為更好拓展區域市場,乙方對甲方進行銷售、技術等培訓支援。

  2)乙方配合和幫助甲方進行渠道的開拓和產品的銷售。

  3)乙方進行廣告及宣傳支援,根據甲方實際完成的銷售額,提撥%作為對甲方在當地開展所有廣告宣傳活動的費用。此費用作為甲方廣告宣傳等活動費用的50%,甲方負擔另外的50%。甲方所做廣告宣傳等活動50%的費用不得超過提撥的額度。此費用可累計一次使用,也可多次分批使用。

  4)市場開拓初期,乙方將在甲方所在區域進行公司及產品的宣傳和推介活動,以支援甲方的市場開拓。

  5)乙方支援甲方進行市場形象建設,如賣場形象、系統展示廳建設等。

  6)其它宣傳資料、宣傳工具的支援等。

  三、商務體系

  1、購買權:甲方在協議期內從乙方購買指定產品享有相對於非授權代理商和其它區域代理商有優先購買權。

  2、訂貨:

  1)甲方訂購產品前,應就訂購產品的型號、規格、品牌、包裝、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付款等方面同乙方進行溝通,以便乙方確認訂貨型別。

  2)甲方同乙方進行溝通達成一致意見後,甲乙雙方簽署《產品訂貨單》(見附件2),甲乙雙方加蓋公章和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3、付款:

  1)本協議簽訂三個月內,原則上實行現款現貨,甲方將款項直接以匯票、電匯方式付至乙方賬戶,並將憑證傳真至乙方,以便乙方按付款時間先後安排發貨或通知當地分庫供貨。

  2)本協議簽訂三個月後,乙方應給予甲方第三個月銷售收入的30%的信用額度。

  3)甲方如在訂單確認後三個工作日內未付貨款,原訂單視同撤單。

  4)甲方付款後,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所要求的客戶名稱開具等額的發票。

  5)乙方每月10日前支付甲方及今日創業同盟相關的費用。

  4、運費:乙方只承擔鐵路或公路運費,其它運輸方式(航空、EMS)由甲方承擔。

  5、驗貨:

  1)甲方在收到貨物後,應及時對貨物的外觀及裝箱內容進行驗收,填寫《驗貨回執單》(見附件3),將驗收結果在收貨後三天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對問題及時處理,過期不報,視為驗收合格。

  2)對驗收不合格的產品,經乙方確認後,可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退貨手續。

  四、技術和維修服務

  1、技術支援

  1)乙方設立技術支援熱線,解答甲方的疑難問題。

  2)乙方將透過郵寄、傳真、E-MAIL或公開網站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最新機型的技術資料、升級程式、各種DRIVER以及常見故障解決方案。

  3)乙方透過電話、技術資料等非現場方式對甲方進行技術支援不能解決問題時,乙方將提供現場的技術支援。

  2、技術培訓

  1)對於所代理的商品,甲方應有專門的技術支援人員。

  2)乙方對甲方提供免費技術培訓,同時發給培訓資料。

  3、維修服務

  1)產品保修按乙方制定的條款執行。

  2)保修期以保修卡標明的期限為準。保修期從使用者購買商品的時間開始計算。

  3)甲方有義務在使用者購買產品前向用戶講解乙方保修服務政策,如沒向使用者解釋而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責任。

  4)甲方對使用者的承諾超過乙方的承諾範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五、市場公關和廣告宣傳

  1、甲方有義務進行當地市場的市場開拓和廣告宣傳工作。

  2、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形象和渠道體系。未經書面授權,甲方不得以“總(獨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內容進行廣告宣傳及其他商業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乙方的利益。

  3、甲方如主辦大型公關活動,需乙方提供技術支援和談判支援時,應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

  六、法律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壹份,連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一方當事人如果要對協議內容作變更,應與另一方當事人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並簽署書面檔案方可生效。

  3、甲甲方若發現對方的行為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嚴重違背商業道德或損害對方利益,可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的效力。

  4、本協議期滿後自行終止,如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可以續簽。

  5、本協議所屬附件為:

  附件1:《特價申請表》

  附件2:《產品訂貨單》(代合同)

  附件3:《驗貨回執單》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應商的合同2

  出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買 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鑑於:

  1. 甲方為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甲方願意向乙方出售其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該產品的質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為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乙方願意購買甲方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按照雙方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於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義

  1.1 本合同所稱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雙方簽訂之產品買賣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

  1.2 本合同所稱“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出賣方。

  1.3 本合同所稱“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買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當事人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2. 合同標的

  2.1 產品概述

  為實現本合同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確認甲方欲出售給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購買的產品符合本條所描述之條件:

  2.1.1 產品名稱為: 牌 型號的 。

  2.1.2 生產廠商為: 。

  2.1.3 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標準為: 。

  2.2 產品質量

  2.2.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為:

  2.2.2 為證明其出售的產品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應在出售給乙方的所有產品上標註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誌或附有以標籤、檔案等方式製作的產品合格證,甲方承諾:該標誌、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甚至高於本合同第2.2.1條約定的質量標準。

  2.2.3 如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3 產品包裝

  2.3.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具備如下的包裝標準: 。

  2.3.2 如甲方不能達到本包裝的標準,應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因此導致產品損壞、變質等減損產品價值的情況出現,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4 產品數量

  鑑於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為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同時雙方明確:本合同對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總的購貨數量和每個月(或每個結算週期)的`購貨數量均沒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為 ,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 合同價款及支付

  3.1 合同價款

  3.1.1 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 。

  3.1.2 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 %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並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50%上漲或下調,但對於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週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採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曆月為一個結算週期,每月的 日至 日為本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週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核對期共同就本結算週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後確定該結算週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週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核對清楚並確定了該結算週期的付款金額後,於下一個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採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並確認其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 帳 號: 單位名稱: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式為: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 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 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後,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 交付地點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為: 。

  4.2.2 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為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為送貨地址為4.2.1條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並留存一份給乙方儲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為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傳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並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5. 檢驗及質量保證

  5.1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並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於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於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於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於乙方檢驗後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 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於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第2.3條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為 ,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後,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於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 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幣 元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首先從乙方的應付貨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質量保證金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質量保證金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 個月後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 退貨

  6.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 對於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後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 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 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絡應以中文書寫並可透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傳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 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為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 航空掛號郵寄,視為郵戳日期後第十天送達;

  9.1.3 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為服務機構發出後第五天送達;

  9.1.4 傳真傳送的通知,視為傳送日後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 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絡地址為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絡地址變更為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絡地址的通知視為已經送達。

  10. 附則

  10.1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透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 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絡。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於參閱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為可以並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__年__月__日

  乙方: (蓋章)

  __年__月__日

供應商的合同3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一、購銷數量: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供方向需方提供液化氣約_________噸,結合市場實際情況,以每次確定供需數量為準。

  二、結算價格:

  為了共同拓展市場需求,本著互惠互利原則,供方給予需方按當時供方掛牌價下浮_________元/噸。配送運輸費用_________元/噸。

  三、結算方式:

  採用銀行匯票、匯兌存入供方帳戶,款到開票裝車。供方均衡送貨,需方批次劃款(包括貨款和運輸費用),每次不少於_________噸。

  四、配送地點:

  需方,否則屬於違約行為。

  五、保證金:

  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收取需方_________元保證金(不得低於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

  需方依據商定量,向供方提出書面認購單,供方根據與需方商定的每天承接量配送,配送貨到後需方應於2小時內接卸完畢,並即時簽署回執單。

  七、計量方式:

  執行國家規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範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範圍時,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

  執行國家標準:_________。

  九、其它約定事項:

  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檢修,購銷數量雙方協商;因計劃停工檢修,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後可暫停送接貨;需方對質量、計量有異議,應於接卸前當場提出並即時通知供方;對接卸後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需方在認購後拒而不接貨視為違約,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優惠的金額(以_______元/噸為準);供方能承受的價位拒而不供貨視為違約,需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一、其它事項:

  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定與本合同發生衝突,本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供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應商的合同4

  甲方:

  乙方: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貨時間

  標的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應時間合計

  以上數量只用作供應計劃估算,具體結算方量按第四條約定方法結算。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計量及供應辦法

  第四條運輸方式和到達工地及費用負擔

  1、乙方負責材料、車輛的組織及運輸並負責平整。

  2、在甲方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下進行施工。

  第五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按港口工程試驗規程規定進行抽樣檢驗,如不符合質量要求,一律給予返回。地點:施工現場。

  第六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組織驗收,達到設計施工規定的要求。在建設單位驗工計價後,按實際施工數量作為結算計量依據,甲方付給乙方70%材料款,剩餘部分作為下旬的保證金。

  第七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及違約責任

  乙方的材料數量不能滿足工程需要;乙方的材料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相關費用,甲方可另選供應商。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集團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自供應完,貨款接清後自行解除。

  3、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章)

  __年__月__日

  乙方(章)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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