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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財務管理制度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中學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1

  一、綜合檔案室管理制度

  檔案室是保管檔案、資料的重地,是學校機密核心。為了確保檔案室的安全和檔案的完好無損,特制訂制度如下:

  1、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分門別類,本著存放有序、方便查詢的原則立卷歸檔;採用先進技術,實行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2、嚴格執行安全制度,定期檢查檔案,做好“八防”(防火、防塵、防汙、防光、防蟲蛀、防盜、防高溫、防水)工作,確保檔案安全。

  3、嚴格執行檔案保密制度,嚴守黨和國家機密。

  4、禁止將明火、食物、水漬、昆蟲、有害氣體、易燃、易爆等物帶進檔案室。

  5、檔案進出應仔細清點和登記,按規定程式辦理移交接手續,案卷調節器用後須準確無誤地放回檔案箱、櫃。

  6、定期檢查電氣裝置和消防器材。

  7、進檔案室查閱資料,由檔案員調出,在專門查閱室內查閱,查閱者不得抽菸、不大聲喧譁。

  8、查閱人員須憑有效證件或介紹信登記後方可查閱,查閱時不得撕頁、塗改,一旦發現由查閱者負全部責任。

  二、檔案保密制度

  1、檔案管理人員要嚴守國家機密,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2、未經主管領導批准,檔案一律不外借。

  3、不得擅自外洩檔案內容,不能在私人通訊通訊中涉及機密,不得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如違反保密紀律,造成後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三、檔案員崗位責任制

  1、加強自身政治和業務學習,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和業務水平,適應本職工作需要。

  2、負責檔案管理工作,做到歸檔及時、分類明確、檔案完整、存放整齊有序。

  3、對業務部門的立卷歸檔工作,負責加以督促、指導。

  4、及時做好檔案的利用、統計、分析工作。

  5、努力挖掘檔案資訊資源,積極主動地為學校的各項工作提供服務。

  6、嚴格遵守各項保密制度,做到不該說的堅決不說。

  7、切實做好庫房溼度的調節和控制。落實防治有害生物和防塵、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對檔案要定期檢查、鑑定、發現破損、變質要及時修補和複製。

  學校網路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網路安全和保密制度,由學校的網路管理員負責學校網路安全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2、學校計算機網路應有防範xxx、色情、暴力等不良資訊的遮蔽軟體。學校校園網總伺服器上裝有專門的防毒軟體,現技組負責維護軟體的安裝、升級,保證計算機網路的安全。

  3、電教組配合德育處經常對學生進行健康上網的教育,禁止學生去社會網咖,防止學生迷戀上網損害自身的身心健康。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協調、持續發展,根據《教育法》、《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原國家教委頒佈的《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好事業發展需要和教育經費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財務資料資料;加強票據管理和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效益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學校經濟秩序;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四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校長對學校的財務工作負法律責任。學校負責人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加強對財務機構、財務人員的領導和管理,要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對本單位財務行為的真實性、合規性、合法性負全部責任,必須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學校的一切經濟活動在校長室的統一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所有的會計業務必須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嚴禁私設“帳外帳”、“小金庫”。

  第五條、學校依據辦學規模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設定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專職財務人員;學校的財會人員必須是堅持原則、廉潔奉公、有一定專業知識,熱愛本職工作,並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才能擔任。

  第六條、學校的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的一切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決策,應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並做好會議記錄備查。學校負責人對學校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七條、根據《會計法》、《預演算法》、《政府採購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強化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財務機構內部分工做到錢帳分開,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銀行留存印鑑由出納和會計分別保管,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內部監督制度,做到凡事有章可循,有人負責,有人監督。

  第八條、強化學校預算管理,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的發展、招生情況和學校的長遠規劃以及年度收支增減等因素來通盤考慮,科學編制,自求平衡。對重點專案和工程,嚴格進行可行性論證,經學校領導班子和職代會集體研究,通過後上報。學校預算一經批准下達,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和變動,必須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做到“無預算不開支,有預算不超支”。

  第九條、強化資產管理。

  一、嚴格按現金的使用範圍(個人勞務報酬、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和福利、在職人員的差旅費等需要支付現金的開支)執行支出。

  二、發生的現金收入須當日繳存財政專戶,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抵充庫存現金。

  三、庫存現金最高限額不得超過10000元。

  四、嚴格按財政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開設帳戶,辦理銀行結算業務,按月與銀行對帳,及時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保證帳款相符、帳帳相符。及時與市財政部門核對預算外資金、往來資金的繳、撥、存情況。

  五、對發生的應收及暫付款項,學校應嚴格控制其額度及收回償還時間,不得長期掛帳。因公事借款,在公事辦完後,經辦人必須在一週內辦理報銷手續。逾期不辦理的,會計人員有權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還借款,直至清帳。

  六、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的管理制度。學校資產統一使用資產管理軟體進行管理。每年六月份,學校組織人員對本單位財產物資進行清查盤點,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並按規定彙總上報給市教育局規劃財務處。

  七、財務部門須重視並認真做好財產物資的核算管理,設定總帳和明細帳進行核算;總務部門負責實物管理,明確專人專職或兼職對財產物資進行管理,並作明細核算。各部門也應設立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本部門的財產物資管理。

  八、對各類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處置嚴格按照有關檔案精神和規定程式辦理。

  第十條、加強學校債務管理,嚴格控制債務規模(年終負債總額一般不得超過下一年度預算外收入總額的50%);確因學校事業發展需要舉債的,須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經批准後實施。學校將根據收入情況,合理安排支出,制定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逐步降低負債水平。

  第十一條、加強收入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做到應收盡收,並全部納入學校預算,不得遺漏。事業收入中,學校收取的學雜費、住宿費、擇校費等預算外資金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十二條、加強學校收費管理。

  一、學校所有收費專案按規定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審批手續,嚴格按核定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並於開學前在校園內指定的公示欄進行長期公示。

  二、按時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年檢手續。

  三、學校“一把手”是收費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和財會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各處(室)、年級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費專案、擴大收費範圍或提高收費標準,進行各種收費。

  四、學校所有收費必須嚴格執行收費申報制度和收費公示制度,所收各項代辦費用,及時辦理好結算業務,財務部門在學期結束後按規定向學生家長公示使用情況,並結算有關費用。凡退還給學生的費用,均由學生簽字,由班主任負責結退到學生手中,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該補收的費用按規定報批後,由班主任負責按實收齊後繳給學校財務部門,辦理相關票據手續。凡經批准或按檔案規定收取的所有費用必須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藉口而不執行。

  五、學校所有收費統一使用浙江省財政廳制發的正規收費票據;學校財務部門應加強票據管理,落實專人購領、保管、繳驗、發放票據。建好票據臺帳和收費檔案,做到票款一致。票據存根按會計檔案管理要求進行保管。

  六、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學校財產機構不得使用,不得作為報銷憑證。收費票據不得轉借、轉讓、代辦、買賣和用於自立專案的收費,不得利用收費票據從事經營活動和違法違紀活動。

  七、學校房屋出租收入和食堂、校園商店等三產承包金收入統一納入學校大帳,嚴禁設立“小金庫”,不得將收入作為往來款項進行核算。學校獨立設定的工會帳目,一律設在本校財務機構。

  第十三條、勵行節約,嚴格控制消費性支出和獎金福利的發放。學校全體教職工要增強憂患意識、節約意識,堅持勤儉辦學的原則,要牢固樹立長期過緊日子的思想,科學安排好教育經費支出。

  一、要嚴格控制消費性支出,將節約的資金用於改善辦學條件。

  二、學校業務招待費必須按照“小額、合理、節約”的原則,招待原則上應為工作餐,並儘可能在學校食堂安排接待用餐。學校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閱卷活動,一律不安排用餐。學校發生的招待費,包括組織參加的各類活動以及召開會議等用餐費用均須在招待費專案中列支。

  三、學校業務招待費實行嚴格控制,凡需學校招待的,必須請示校長室同意後方可批報。

  四、學校的經費支出嚴格執行部門預算,凡學校預算中沒有安排的學校不得安排支出。部門預算中凡裝置採購在5千元以上,基建維修工程在1萬元以上的專案,學校在實施前將書面報告市教育局,經批准後,再按有關程式進行政府採購或公開招投標。公用經費支出嚴格按預算執行,實行定額管理。日常公用經費按市財政部門規定的定額執行,專項業務費根據教學需要,本著“精打細算,厲行節約”的原則合理使用。

  五、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工資、津貼、補貼和福利待遇方面的規定,規範獎金、福利的發放,發放總額嚴格控制年初預算和學校的財力範圍內,不巧立名目突破預算,濫發獎金補貼。

  六、嚴格執行校長“一支筆”審批、審籤和機構負責人、經辦人會簽制度。學校領導按照有關規定把住審批關,會計人員根據財務制度把住報銷關,做到“三不”,即:不辦理無預算的開支,不辦理超標準的開支,不辦理手續不全的開支。

  第十四條學校各項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及財產物資管理、使用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嚴格接受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家審計機關的審計和監督。學校民主理財小組每學期對單位收支進行一次財務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在校務公開欄上公佈。

  第十五條嚴格執行上級檔案規定,按照財經紀律和法規要求,對違反財務規定、財經紀律的人和事將依法依紀給予嚴肅處理。

  1、凡學校收入未按規定入學校大帳而轉移至其他部門(包括公款私存)及隱瞞或截留單位收入的,不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而“坐支”的,其相關人員一律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並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2、對未經批准擅自設立收費專案,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等違反規定亂收費的部門和個人,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所有評優資格,並根據上級有關檔案規定對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3、對違反其他有關財務規定的,按有關黨紀政紀規定給予處理。

  第十六條、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施行,凡以前制定的規章制度與本制度內容有牴觸的,按本制度執行。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保證財會資料真實、完整,規範和加強財會工作,提高經濟效益,為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會計法》,遵守國家的各項財經法規、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二、會計人員必須加強政治學習,努力鑽研業務,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學校領導要為財務人員的業務提高提供有利條件。

  三、會計人員要堅持原則,遵紀守法,忠於職守、廉潔奉公,嚴格履行財務審批手續。

  四、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等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五、會計人員必須按規定使用、登記會計憑證、賬薄,賬目要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準確、完整上報各種財務報表,定期向領導報告財務收支情況。

  六、對於不合理的票據和不合法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

  七、學校財務銀行支票和印鑑由會計和出納分持,不得由出納一人保管,會計員不得兼管現金和支票,出納員不得兼保管員。

  八、學校的固定資產要定期盤點,新購入和調配的要及時入賬,報廢的要及時上報申請報損,固定資產必須作到賬賬、賬物相符。

  九、開展增收節支工作,各項開支要有計劃,不得盲目支出、佔用、挪用專項資金,收入要入財政專戶。學校大型辦公裝置、教學裝置等必須透過政府採購。

  十、會計檔案要及時歸檔,不得丟失、損壞。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我校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嚴格財經紀律,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以規範我校的財務收支行為。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年春期開學和秋期開學,再視其收入,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交學校校長,在校長辦公會上研究同意後,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辦公會批准,不予以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審批許可權

  (1)開支50元以下,由後勤主任審批;

  (2)開支50元以上,200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批;

  (3)開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內,由校長負責審批;

  (4)開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由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5)開支10000以上者,原則上需經教代會表決透過。

  2、審批程式

  (1)500元以內的專案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審批人簽字,最後由校長簽字報銷;

  (2)500元以上的專案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代表集體審批簽字,最後由校長審批後報銷。

  (3)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出納不得付款,會計不能入帳,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教職工不得無理糾纏出納員或會計員。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大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並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並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後,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帳,並簽字(寫明事由、就餐人數,日期)。費用由出納員每月支付一次,並帶會附件,發票報銷時附件附後。先斬後奏者,一紀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3)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徵收費的檔案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物件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後,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以下標準報銷:

  出差地區車船費報

  銷標準住宿費報銷標準生活費報銷標準備註

  本區內裾實報銷30元以內8元在城區每天報銷交通費2元。

  市內裾實報銷50元以內10元每天報銷交通費3元。

  市外一般地區裾實報銷70元以內15元每天報銷交通費4元,火車限硬席、硬座,船三等倉以上,飛機由學校研究重嚴審批。

  經濟特區裾實報銷90元以內20元

  (2)一般不予以報銷包車發票,特殊情況(緊急事情)確實需要租車,經校長同意後,方可租車和報銷租車發票。

  3、班費的管理

  (1)各班班費,由學校統一在學校代管費中扣除,班主任不得私自收班費。

  (2)班費只能用於各班開展活動、看望生病的師生、辦專欄、購買鎖、清潔工具等。

  (3)班費每期每人2元,由學校代管,班主任計劃開支,超支者不予以報銷,節餘者歸學校。

  (4)班費開支發票,應先由該班班長簽字,再由班主任簽字,最後到審批者處簽字報銷。

  4、課本費、資料費管理

  (1)每學期訂購學生用書、教師用書、學生作業本、記錄本等,由教導主任負責,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審查批准,用支票匯兌,訂數與支出相吻合(發票報銷按審批許可權處理)。

  (2)每學期訂購學生資料,由教導處負責,原則上各學科訂一套(如初三、高三要多訂,必須經學校批准)。教導處在訂購資料時,先要徵求學科教師或年級教研組長同意後,再交學校集體研究審批(區教科所下發的單元檢測題除外)。

  (3)凡訂購資料,一律由學校統一在代管費中扣出(如代管費不購用,由學校決定後,再由班主任收起來交學校總務處),任何人不得私自訂資料,更不能私自向學生收取資料費。

  (4)訂購資料,如有回扣費,一律歸學校。發票報銷按“審批許可權”處理。

  5、辦公用品添置費的管理

  (1)添置辦公用具、裝置,由各部門、處室負責人向總務處申報(填寫申請購置表),總務處根據學校經費計劃權衡後,報審批許可權相應的領導審批,再由總務處實施。先斬後奏者不予以報銷。

  (2)辦公用品,一律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不得私自購置,否則不予以報銷。購買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員處登記造冊(實驗儀器在實驗保管員處、電教器材在電教員處),再由有關部門、處室或有關人員領走。

  6、其他費用

  (1)教職工生病住院,學校組織人去看望,一般情況下,不超過50元,重病住外地醫院(涪陵區以為)不超過100元。

  (2)教職工或教職工直系親屬有喪事,送100元以內的祭禮(含花圈、火炮)。

  (3)接待如需用煙、用水等,由校長指派出納員購買。

  四、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清查,年終必須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對丟失、毀損的要查明原因,屬於人為損壞者,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2、對所有固定資產都落實責任承包制(使用者為責任承包人),人員變動時(學生使用部分每學期清理一次)進行清理,丟失、損壞照價陪償。

  3、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變買,原價值在50元以內的由後勤主任把關處理,50元以上100元以內由管後勤的副校長把關處理,超過100元者,必須報學校研究同意,方能報廢或變買。

  4、不得私自將公物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需借用者應徵得學校的同意,持借條到保管員處借取,借物單位或個人不按時歸還,聯絡人和保管員有責任追回。

  5、教職工宿舍(值宿室)的公用部分,由學校負責統一整修,費用由學校承擔,“廣廈工程”(教師集資建房)公用部分,由學校統一整修,費用由所有住戶承擔。

  6、新分來或調來我校的教職工,需用學校值宿室,由學校一次性投資修好水、電,門、窗,交給教職工使用。以後需要維修的均由教職工自行負責,如有人員變動,需由學校驗收後(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方能辦理變動手續。

  7、學校公家樓舍等維修,由學校研究後實施。

  五、民主理財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成立以教職工代表為主,有關領導參加的民主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職工選舉產生,並由學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組有權監督財務的實施情況,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金、存款、固定資產和會計帳目。

  3、民主管理小組參與學校重大開支的討論和決定。

  六、會計報表制度

  1、年初向學校報送收支預算表,年終要保送收支決算總表,並寫出預決算說明書。

  2、每月向學校報送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報表。

  七、財務審計制度

  1、定期審計。學校的財務,由學校民主管理小組在年中或年末進行定期審計,做到查漏補缺,糾正錯誤。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肅處理。每次審計結束後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學校彙報情況,並將審計情況上牆公佈,接受職工監督。

  2、專項審計。根據職工反映的問題,由民主管理小組對有關專案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審計,及時澄清事實,妥善解決問題。

  3、離任審計。學校財會人員在離任進行工作交換時,在學校領導的監督下,向新任財會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確保財務關係的連續性質。

  八、財務公開制度

  為了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必須每月向教職工公佈(在校務公開欄中公佈)財務收支情況。

  另:財經管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等按上級規定執行。

  本制度從20xx年ⅹ月ⅹ日起執行,如與上級檔案精神有牴觸的地方,以上級檔案精神為準。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5

  一、學校為了加強食堂管理,規範我校食堂會計核算,根據學校食堂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食堂應堅持為師生服務的宗旨,按照保本經營的原則,規範伙食費的收支行為,不得以贏利為目的。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食堂成本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範圍,保證伙食質量。

  三、學校食堂必須按照規定設定專賬,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日清月結。學校伙房管委會負責監督查職責,並接受審計、財政、物價等部門的監督。校長為食堂管理第一責任人。

  四、伙食費按成本確定收取標準。伙食費標準要根據本地學生家長的承受能力和市場物價水平,經學校伙食管理委員會集體研究制定。伙食標準要根據食堂的盈虧情況和市場物價等因素進行適時調整。伙食費標準需提高時,應在一定範圍內舉行有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

  五、伙食費支出分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伙食支出”含米麵油、菜金、水電煤氣、配料等。“其他支出”含為食堂服務的臨時工工資、餐具及設施的添置和折舊、食堂的小型修繕等。

  六、與食堂無關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一律不得在學校伙食賬中列支。

  七、所有支出的發票憑證必須由出售人簽章或簽字,經辦人、值日廚師、保管員、食堂管理員和餐廳負責人簽字後,由食堂會計進行賬務處理。

  八、嚴格控制學生食堂伙食成本。學生食堂要堅持保本微利原則,不得以盈利為目的,飯菜定價應遵循公平、公開、合理和誠實信用原則,明碼標價,不得隨意漲價。

  九、大宗物品採購要實行招標,肉、米、油、煤等要選擇證件齊全、誠信經營、質優價廉的供應廠商,從而保證食品質量,降低成本。

  十、物資保管員要建好物資管理臺賬,每天結出餘額。學校要定期對庫存物資組織盤點,如實反映盈餘情況。

  十一、建立資訊反饋渠道。設立校長信箱(民主管理信箱),食堂工作人員、就餐師生,可以對原料採購、伙食質量等問題進行舉報。定期召開就餐師生代表、家長代表座談會,主動徵求他們對學校食堂管理的意見。每月至少向就餐師生進行一次問卷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公佈和反饋,對調查滿意度較低的必須責令食堂整改,並對食堂管理者和責任人進行必要的人員調整和經濟處罰。校長、伙食管理小組(夥管會)要經常瞭解市場供求資訊,掌握監督、處理問題的主動權。

  十二、發現下列情況的,必須立即查清事實、落實整改措施,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1.原料質量明顯不符合衛生要求仍採用的。

  2.價格明顯高於批發市場,甚至高於零售市場批發價的;與供貨商暗中勾結,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伙食賬目不清,嚴重違反財經紀律,收支及物資管理存在明顯漏洞的。

  4.伙食質量差,管理混亂,師生反映強烈的。

  十三、學校成立民主理財小組,要有工會、教師、學生會幹部和學生家長等各方面代表參加。民主理財小組每月集中一次,理財結果透過一定形式予以公佈。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我校食堂管理,規範學校食堂會計核算,確保會計資訊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小學校會計制度》和《中小學財務制度》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財務實行獨立核算,食堂費用實行食堂主任一支筆的審批制度,如需添置、更新貴重、大型裝置需報校長審批。

  二、採購員實行備用金制,備用金暫定3000元/天。

  三、領用現全必須寫明用途、金額、姓名,經批准後才能支付,不能以領代報,現金報銷需竟食堂主任審批簽名才能支付。

  四、大額用款時,須事先徵得校長同意。

  五、現金往來當面點清,超過規定限額的現金每天及時解交財會室。

  六、實施批零差價的物品,原則上都應附有原始單據。

  七、外地出差回校後三天內報銷、清帳。

  八、憑證、帳單分類按月裝訂儲存,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定期盤存和結帳。

  九、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審計單位的監督、檢查、指導。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7

  為了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根據《樅陽縣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1、學校依據上級規定,每年制訂出財務收支預算方案。常規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應書寫書面報告交校長,經研究同意後,才能納入預算開支。

  2、添置辦公用具、裝置由各處室負責人向總務處申報填寫《申請購置表》,總務處根據學校經費計劃權衡後,報領導審批,再由總務處統一實施。500元以上必須有三人以上到場,負責議價;5000元以上購物要經行政會集體討論決定並交由政府採購。

  3、取得收入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專戶儲存,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代管經費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辦理。資金一般不外借,出差需借款必須經校長批准,返回應及時報結。學校主辦會計具體負責原始憑證的合法、預審、移送和往來結算、記錄總賬和各類明細賬。出納保管現金和記錄現金日記賬,嚴格按照有關制度辦理現金的收付和報銷手續,對違反規定的報銷憑證有權拒付。

  4、總務處負責實物資產收發登記造冊,並定期進行檢查。

  5、對外活動的招待,經校長同意,由辦公室安排並確定出招待標準、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後方能就餐,由經辦人當面結賬,並簽字報銷。出差在外確需招待,應先報校長同意,否則,一律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負責。招待一般不飲酒、不拿煙,中餐嚴禁飲酒。

  6、出差應經校長批准,差旅費按上級規定執行。如確需用車,需報校長同意再由學校辦公室安排車輛。

  7、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發票報銷必須由經手人、證明人(購物添置還應有驗收人驗收簽名)簽字,再由主辦會計稽核後交校長審批,入賬報銷。

  8、實行民主理財,民主管理小組對學校收支賬務進行預審,監督財務的開支情況、資金使用情況、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

  9、財務管理人員每月向校長彙報財務情況,必要時向行政會、校委會彙報,每學期向行政會、校委會、教職工會議公開報告財務情況,接受監督。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範財經制度,嚴肅財經紀律,做到有計劃支出,確保學校經費收支平衡,為學校發展提供經費保障,特制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財務預決算制度。年初校委會研究制定出學校全年經費支出計劃,會計根據計劃負責編制學校經費預算,預算起草後提交校長辦公會研究,經計財科下達批覆後,按規定執行。財務室要做好月報、年報工作。年終由校長向全體教職工做出計劃執行情況報告。

  2、堅持民主理財,實行財務公開。定期審查財務賬目,去除不合理的開支,嚴禁浪費,杜絕貪汙挪用,努力把好財務關。學校財務要及時公開、公示,認真接受民主監督。對勤工儉學收支情況每月以簡報的形式公示,每一學期結束組織部分教師進行財務清理,將清理情況和學期收支情況向全體教職工公開、公示。

  3、規範收費管理,實行財務一本賬。凡是政策允許收費的專案以及代收代支專案,學校必須做到應收盡收,並且收入全部納入學校賬目統一管理,各班各處室等非財務管理部門不得存放現金,堅決杜絕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嚴禁擠佔挪用貪汙學校資金。對各班欠條及時公示。學期內各班欠款累計不得超過20xx元,學期放假前三天各班必須結清所有費用(含欠款),未結清者從當期績效工資或津補貼中扣除,並取消當期評先評優資格。

  4、規範單據聯籤制和費用報銷制。支出單據實行聯籤制,學校對預算內外資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計劃,量入而出,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審批一支筆。每一張原始單據至少有“四人”(經辦人、分管領導、後勤副校長、校長)簽字後方可報銷。屬有形資產類支出還要經實物保管員驗收簽字。所有支出費用的報銷實行誰支出、誰報銷的原則,嚴格杜絕在外賒購、由經營者自己到學校報銷的現象。所有支出費用必須當月結清,超過期限必須說明理由,否則不予報銷。

  5、對大額經費(5000元以上)或舉行大型活動需要的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並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實行先執行後結算的辦法,在支出事項或活動結束後統一結算。

  6、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並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後,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賬,並帶回附件,簽字(寫明事由、兩人以上簽字,日期)後方可報銷。發票報銷時附件附後。先斬後奏者,一律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7、規範租用私車和差旅費的管理。如因工作需要須用私車時,應將事由、地點、人員、大致時間報校長,同意後方可用車,否則不予報銷。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物件和人數後,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市外出差實行限額報銷。

  8、財務人員必須堅持財務工作制度。做到科目齊全,賬目清楚,明細分類,日清月結。財務人員要做好會計檔案的管理。財務人員要正確行使職權,不徇私情,按制度規定把好收支關,拒收拒付亂收亂付的條據和白紙條。報賬員要將學校所有經費存放在一張儲蓄卡上,實行公私分明、錢賬分開、卡與密碼分人保管(即報賬員持儲蓄卡,後勤副校長掌握密碼)。財會人員變動時,主動辦好交接手續。

  9、財務人員負責做好食堂的核算記賬,把食堂的收入納入學校統一管理,由學校財務室撥給食堂一定的週轉金,所有周轉金必須由後勤副校長稽核簽字後方能撥付。食堂採購物資的每張原始票據必須有“三人”(經辦人、食堂主管、後勤副校長)簽字後方可入賬。所有支出票據必須在下週二前入庫結賬,食堂賬目要做到一月一核算,一學期一結算。

  10、扶困助學資金等要及時足額髮放,嚴禁擠佔挪用。凡是上級扶困助學資金應發給學生的,要及時足額髮放到學生手中。領取手續健全。如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資金,學校和班級不得擠佔、挪用,對學校退還給學生的費用一律由學生或學生家長到財務室當面領取。

  11、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嚴防集體財產流失。學校建立固定資產賬薄,由總務主任負責登記保管,新增固定資產要及時登記入賬。因工作需要存放在個人手中的學校財產,工作變動時必須及時移交回學校。對學校固定資產每學期盤查一次,減少的固定資產要合理,且經過正常批准,切實做到賬物相符,嚴防集體財產流失。

  12、調出人員必須結清所有賬目,還清所有借用公物,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9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好教學事業發展中資金供需的關係。

  二、按照《會計法》、《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預演算法》的規定,規範會計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

  三、學校財務工作由校長統一領導,分管校長直接負責,總務處具體經辦。財務人員的配備、崗位設定要嚴格按照《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按照學校總體發展目標,編制合理的財務預算。年度預算實行綜合財務計劃,對學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進行綜合平衡。

  五、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學費等預算外收入必須納入非稅管理體系,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禁止私設“小金庫”。

  六、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及標準,使用合法的票據,並實行收費公示制度。

  七、帳戶的設立、撤銷要經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准。

  八、嚴格報銷手續,財務人員有權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拒絕給予報銷和支付。

  九、對各類財務憑證等要及時立卷歸檔。

  十、對學校的資產變動要加以稽核,及時填制憑證,登記帳簿,按期進行清查盤點,做到家底清楚,責任明確,保管妥善,使用合理。

  十一、加強財務監督,定期公佈學校財務狀況,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對學校財務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安全、正確的使用。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10

  一、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堅決貫徹國家有關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各項財務制度,嚴格執行資金管理的審批制度,嚴肅財經紀律。

  二、財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財務專業知識,持證上崗,並自覺接受上級財務部門的指導與監督。嚴格按照上級規定設定的會計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制定會計報表,建立財務檔案。

  三、財務經費管理應於年初、年末認真做好年度預算和決算工作,及時將經費使用情況向上級報告,並應定期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

  四、國撥資金及各項來源收入必須入帳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在資金管理上嚴格按規定使用各項專用基金,不得任意擴大開支範圍和提高標準。

  五、學校財務活動必須嚴格按學校經費報銷稽核制度辦理,經簽字後的財務活動,簽字者負有行政責任。

  六、在財務活動中,執行者必須廉潔奉公,嚴格把好質量關,不得進行有損於學校利益的活動,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置,直至開除公職。

  七、物資採購及工程專案嚴格執行學校物資採購及招標制度,任何人不得違反相應的規定。

  八、在資金管理中,差旅費報銷、零星採購報銷等各項支出均按學校經費報銷稽核制度辦理,原則上在財務活動發生後一週內結付完畢。學生代辦費的開支嚴格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九、財會人員對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來了解、檢查財務會計工作,要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十、本制度對學校進行的所有財務活動有效。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11

  為嚴格遵守黨和政府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認真執行上級工會規定,貫徹為工會建設服務,為教育服務,為群眾服務,切實抓好收、管、用三個環節。

  一、按期收好各項經費:工會經費和工會會費

  二、記帳及時、切實做到內容、數字真實、摘要清楚、經常核對,做到帳帳相符、帳據相符、帳表相符。

  三、對報銷發票嚴格審查,禁用不規範的發票或白條為原始憑證。

  四、會員慰問費不超過會費的20%

  五、妥善保管現金和一切帳目帳務、憑證,定期向工會委員會報告財務工作情況和各項經費的開支情況,主動向經費審查委員會提供有關的財務工作資料,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六、工會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新《會計法》和工會的各項財務制度、財務紀律,按《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七、本制度自透過之日起施行。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12

  一、財務工作指導思想、任務、基本職能

  1、學校財務工作是整個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各項資金的安排、使用,要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要為學校各項工作、廣大師生員工的學習、生活而服務。

  2、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和勤儉辦學方針,管好、用好教育經費(包括預算內、外資金)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果、開源節支、量入為出提高有限經費的使用效率,為提高教育質量改革和發展教育事業服務。

  3、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令,維護財經紀律,保護公共資財的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具體情況,編制和執行學校的財務計劃,擬訂學校財務和財產、物資管理的具體制度、辦法、措施。透過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調查、研究、分析、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積極參與經濟決策。

  二、內部財務管理責任制

  (一)總務主任崗位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協助校長做好財務管理參謀,具體負責領導財會人員及財務往來工作,積極做好教育第一線服務工作。

  2、負責總務部門職工的管理,加強後勤人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關心後勤人員的業務進修和技術培訓,做好服務育人的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與政治處、教務處密切協作,對廣大師生進行“學校是我家,美化、綠化靠大家”的愛校教育。

  3、負責教育、教育用品的採購、管理和供應,按計劃發放師生的課本、簿本以及教師辦公、教育用品,會同有關人員購買圖書、儀器、體育器材、醫療用品。

  4、管理校產:負責學校基本建設和校舍、課桌等校產的登記,管理、添置、維修,督促師生愛護校產。

  5、管理財務:稽核一切收支憑證,做到各項開支都符合規定,一切賬目清楚、準確。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貫徹民主理財精神,合理使用各項經費,搞好師生的生活福利及其它公共福利事業。做好學生雜費、代管費的收繳工作。

  6、組織學校的綠化和協助搞好環境衛生工作,改善辦學條件和學校環境。

  7、抓好傳達室,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8、完成好校長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1、會計人員必須加強政治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樹立全域性觀念,遵紀守法,忠於職守,廉潔奉公,實事求是,努力鑽研業務,不斷豐富會計理論知識,提高業務工作能力,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2、認真執行會計制度,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如實地全面反映單位資金活動情況。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結報,對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必須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和蓋章。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負責人或指定的人員簽名和蓋章,對填寫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和小寫金額必須相符。會計人員填制會計憑證必須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潦草。

  3、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加強預算內、外資金的核算和管理。

  4、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總結經驗,揭露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建議。

  5、協同有關後勤人員做好校舍安全、檢查和維護管理工作,加強對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賬冊、報表等檔案資料工作。

  6、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7、認真完成學校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出納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做好學校資金的收付工作。如有違反制度的開支,有權拒付,並向學校有關領導人彙報。

  2、按照銀行制度的規定,加強存款和現金的管理。

  3、根據收付的原始憑證,按時記賬,定期與會計做好結算工作。

  4、應逐日盤點和保管好庫存現金,做到賬款相符,不出差錯。

  5、要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每天結賬,大量現金要及時交存銀行,日清月結,嚴密手續、妥為保管、保證安全,切實做好現金收付工作、及時記賬。收入款項應及時如數繳入銀行或財政專戶。對暫付的現金要按規定催促有關人員來報銷結賬。

  6、認真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

  (四)保管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按本職工作,熟悉掌握本行業務,樹立為教育服務的思想,以高度負責的精神,保管好財產、儀器、物資及各類教學用品。

  2、財產、儀器、物資、教學用品的管理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使學校財產,物資保持完好,不受損失,充分發揮財產、儀器、物資的作用。

  3、期初按時發放各類教學用品、儀器裝置及教學上有關的物資,期末按時收回並查對各類物資損耗情況,精打細算,有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4、教學儀器等固定資產,需經校長或主管領導批准方能購入,購入後必須驗收入庫,登記造冊。領用時要填寫好出庫單方可使用。校產出借要透過總務處辦理出藉手續,管理人員無權出借。

  5、完成學校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13

  一、經費審批手續

  1、各處(室)(教研組、實驗室、電教室由教務處負責)

  應在開學前將本部門一學期要購買的辦公教學用品列出計劃,開具清單,報總務處統一辦理。

  經費審批手續為:

  (1)學校辦公教學用品,由保管員根據需要和庫存情況,開具清單,填寫請購單,交總務主任,分管財務的副校長、校長審批,辦公用品由採購員統一購買,實驗室、電教室等教學用品可指定專人購買。(如大額度購買需用招標制)。

  (2)各處(室)因工作或教學需要,擬臨時購買特殊辦公教學用品,由處(室)第一責任人向學校提出。200元以內由總務主任簽字批准,200——1000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簽字批准,1000———20xx元以內由校長簽字批准。20xx元以上在班子通氣,5000元以上在行政會上討論,由總務主任,分管財務的副校長、校長聯合簽字批准。(代收費用的支出除外,如購書款、購作業本款等)

  2、凡來我校借讀或自費的學生需退部分費用的,退款審批手續為:

  (1)無任何原因中途退學、轉學學生的借讀費用,自費費用一律不退。因家庭變遷或班主任堅決要求其轉學的學生退款應由班主任簽字同意,政教主任、總務主任、分管教學的副校長聯合簽字批准。

  (2)借讀生、自費生系我校教工孫輩、侄輩或確因工作關係需給予適當照顧的,可優惠收費總額的三分之一,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核實,由政教主任、總務主任、分管教學副校長、校長聯合簽字批准。

  二、單據報銷手續

  1、單據報銷要有經手人、驗收人、總務主任三人簽字才能報銷。金額在200元以上只需總務主任簽字報銷,金額在200——1000元以內立交分管財務的副校長簽字報銷,金額在1000——20xx元以內應由校長簽字報銷,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應由總務主任、分管財務的副校長、校長聯合簽字報銷。

  2、購物單據要寫清戶名、品名、數量、單位、單價、金額大小寫,否則不予報銷。

  3、開具發票,必須具有稅務部門的簽章,否則,此票無效。

  4、凡屬收費收據、白條、計程車票、餐費均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由總務主任,分管財務的副校長,校長聯合簽字報銷。

  三、旅差費有關規定

  1、凡是學校同意出差,外出參觀學習的人員,視外出路程遠近,經分管財務的副校長簽字,可借適當旅差費。

  2、外出人員所借的旅差額,途中車、船票等各種報銷憑證,必須妥善保管好,如有遺失,由自己負責。

  3、外出人員要按規定時間返回單位,以返昌的那天起,必須在七天內到總務處辦理報銷手續。

  4、旅差費用的報銷需由會計核算,500元以內的由總務主任簽字報銷,500—1500元以內的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簽字報銷,1500元以上的由校長簽字報銷。

  5、所有外出人員,要注意節約開支。嚴格按規定和財務制度辦事。如有違紀的現象,不給報銷。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14

  一、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堅決觀測國家有關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各項財務制度,嚴格執行資金管理的審批制度,嚴肅財經紀律。

  二、財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財務專業知識,持證上崗,並自覺接受上級財務部門的指導與監督,嚴格按照上級規定設定的會計核算,制定會計報表,建立財務檔案。

  三、財務經費管理應於年初、年末認真做好年度預算和決算工作,及時將經費使用情況向上級報告,並應定期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

  四、各部門年初應制定相應的經費預算,然後根據實際情況,由分管校長會同財會人員統籌安排,下達各部門年度經費指標,計劃用款。

  五、國撥資金及各項開源收入必須入賬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在資金管理上嚴格按規定使用各項專用基金,不得任意擴大開支範圍和提高標準。

  六、學校財務活動必須嚴格按學校經費報銷稽核制度辦理,經簽字後的財務活動,簽字者負有行政責任。

  七、在財務活動中,執行者必須廉潔奉公,嚴格把好質量關,不得進行有損於學校利益的活動,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置,直至開除公職。

  八、物資採購及工程專案嚴格執行學校物資採購及招標制度,任何人不得違反相應的規定。

  九、在資金管理中,差旅費報銷、零星採購報銷等各項支出均按學校經費報銷稽核制度辦理,原則上在財務活動發生後一週內結付完畢。學生代辦費的開支嚴格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十、本制度對學校進行的所有財務活動有效。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15

  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節約經費開支,堵塞漏洞,確保財務工作更好地為教學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嚴格遵守《會計法》等財經法則,執行學校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2.學校領導應加強其思想政治工作,並支援財務人員按有關法規正確行使職責,教育教職工遵紀守法,按制度辦事。

  3.財務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及核算方法,做好學校各項財務收支工作,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提供會計資訊。

  4.各項經費開支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即由經辦人辦理,總務主任稽核,校長審批。

  二.關於收費

  1.學校的一切經濟活動均應納入總務處財務管理,任何部門、年級、班級、個人都不能離開總務處財務管理而從事經濟活動。

  2.上級規定收取的學雜費,學費及代辦專案由班主任代收。班主任代收學雜費及學費前先到總務處領取統一印製的稅務發票,收費時須一生一票。所收現金須在總務處指定日期內及時交總務處財務室核收入帳。班主任領用的發票不得遺失,用完後發票存根全部交總務處存檔。

  3.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專案和標準收費。代辦費和其他臨時性收費以學期為單位與學生結算,多餘經費以班為單位,由班主任和班長共同簽字領回退給學生,任何人不得挪用、貪汙。

  三.關於發票的要求

  1.凡需報銷的發票和收據一律要符合財政局規定的通用或專用收據、稅務局規定的稅務發票。

  2.發票(收據)內容的填寫要求規範、真實、完整,不能塗改。如有少許文字塗改,在未違反以上要求的原則下,要求當事人簽章並寫明年、月、日予以證明,以明確責任。

  3.凡購物發票的購物名稱、數量、單價、金額一律要求書寫規範,字跡清晰。

  4.凡勞務發票一律要在附件註明勞務服務內容,且須經有關人員簽名予以證明。臨時工工資發放須由各用工部門填寫臨時工工資表,並有考核負責人部門領導證明、總務主任稽核,由校長審批後發放。

  四.關於發票的報銷手續

  1.凡報銷的發票、收據一律要有本人簽名,註明經手人及用途(如購物品過多或用途過多,則要求經手人列出詳細清單)。購進金額較大(300元/件)的物品或成批物品及固定資產,要求由保管人員驗收並登記立帳,在發票上註明驗收字樣和簽名,然後由經手人辦理領用手續,以便年終進行財產清查。

  2.各項經費開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即由經手人、(驗收人)、證明人、總務主任及校長簽字後方可到財務室進行報銷。

  3.凡不符合以上報銷手續的發票、收據,財務室應拒絕辦理報銷手續。

  五.關於結構工資

  結構工資由辦公室根據考核結果造表,由總務主任和主管人事副校長稽核,校長簽發後由總務處發放。

  六.關於出差

  1.出差人員根據出差需要可先預先借一定數額的現金,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單》,填寫出差事由、地點、借款金額,由總務主任稽核報校長批准,方能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

  3.出差回來後及時到總務處填寫出差報銷單,經會計稽核後由總務主任批報,校長核批簽字後方可報銷。

  4.報銷標準按“關於出差報銷標準的幾條規定”執行,超標準開支費用,一律由本人自理。

  5.出差途中擅自改變路線的費用,旅遊參觀費用及交通費不予報銷。

  七.關於購物

  1.凡各部門需要購買的物品,先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購物申請結算單,屬100元/件、300元/批以下的採購,由總務主任稽核後方可購買;100元/件、300元/批以上的採購,由總務主任稽核,校長審批後方可購買。

  2.購買大中型金額(300元以上)物品由二人以上負責購買。採購20xx元/批以上物品要有三家以上商家競標。

  3.凡經批准後購買的物資、辦公用品由保管員驗收入庫,固定資產(500元/件以上的物質)由財產保管員驗收入庫,並在發票上簽名。

  八.關於現金管理

  1.現金支付的範圍:預借自帶的差旅費及1000元以下的零星商物交易、勞務結算等。

  2.現金收付由直接支付會計辦理。超過1000元的商物交易均不得直接使用現金支付。

  3.收付現金的各種原始單據必須手續齊全(有單位名稱、內容、單價、數量、金額、經手、驗收、稽核、主管簽章等)。

  4.直接支付會計日常所需支付的現金必須從銀行支取。每天業務終了的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庫存限額1000元。

  5財會人員取送數額較大的現金,必須兩人同行,途中不得停留或辦其他事情。

  九.關於財務檢查

  1.檢查錢、物、帳是否相符。

  2.清查違紀受賄、貪汙挪用等經濟問題。每年將財務收支情況向教代會彙報。每學期清查一次財物。

  十關於基建與維修

  學校大型基建工程,必須按規定辦理基建手續。學校內的小型維修由總務處安排。基建(維修)過程必須公開,基建監督小組的同志對基建(維修)全過程實行監察和管理,嚴防基建維修違規事件發生。

  十一.關於歸還公物

  1.凡借用公物,必須按期歸還保管部門。每學期期末前進行一次清理,保管人員有責任追回借出物品。

  2.凡調出人員,應先向校辦公室領取調離申請表,並向總務、教務、圖書館等有關部門歸還公物及借支。處室及有關人員簽章後方可到辦公室辦理調離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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