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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範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農業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辦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農業領域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編制目的。規範我市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減少人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我市轄區內農業領域(種植業、畜牧業、農墾漁業、種業、農機領域等)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第四條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安全防護,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二)嚴格制度,分級負責。嚴格執行農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事故報告制等,把安全防範落到實處。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市農業農村局制定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機制。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加強管理、及時上報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和處置。

  (三)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實行屬地管理責任制,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做好一線排查,加強組織、指導和協調。

  (四)依靠科學,依法規範。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採用先進的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確保應急處置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為主、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做好常態下的隊伍建設、裝備配置、預案演練等應急準備工作。

  第二章組織體系

  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市、縣、企三級應急組織組成。

  第五條市級應急組織。市農業農村局成立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市農業農村局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全市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第六條縣(市、區)應急組織。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和技術組,領導小組由局長和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技術組由縣(市、區)及鄉鎮技術骨幹組成,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第七條企業應急組織。涉農領域企業成立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小組,負責組織本單位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善後處置工作。

  第三章預防機制

  第八條健全預防機制。

  (一)建立政府領導指揮、企業應急預防、專業隊伍救援、社會參與救援的應急預防控制機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等公用電話,依託企業、鄉鎮站(所)等一線單位,建立覆蓋面廣、響應迅速、救援高效的應急聯動機制。

  (三)建立安全隱患治理長效機制。透過製作板報和發放安全掛圖或手冊等形式廣泛宣傳,提高廣大安全責任主體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加強技術指導,在糞汙儲存池、沉澱池、沼氣池等周邊設立警示牌、護欄或加蓋防護板,防止人畜誤入。對有機肥加工等場所要制定並嚴格執行機械操作規程,防止人員受傷。對沼氣池等有限空間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第九條預警行動。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資訊後,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並採取相應預防措施,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做好應急準備和預警行動。

  第十條資訊報告預防、預警。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發生後,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按規定及時向市農業農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並處置。

  第四章應急響應及保障

  第十一條應急響應。造成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農業領域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市農業農村局,並按有關規定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未造成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安全事故,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應妥善處置並按一般事故予以上報。

  第十二條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後,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赴事故現場處置,及時上報事故情況。根據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級部門啟動預案實施救援。

  第十三條現場評估。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根據需要對事故進行評估,查詢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依據。

  第十四條善後處理。按照本級政府的安排部署,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

  第十五條應急保障

  (一)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完善市、縣、企三級應急救援組織,健全應急救援機制,形成市、縣、企三級應急預案體系。

  (二)根據農業領域安全事故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三)加強對企業負責人、工人的培訓和後期管理人員的配置,充實應急救援隊伍,適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組織應急預防避險、避災減災、自救互救常識和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應急人員培訓。

  第十六條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現場應急小組對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按有關規定上報。總結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況、接報和搶險過程、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採取的主要措施、善後處理結果、經驗教訓和改進措施等。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根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轄區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八條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對拒不執行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救援責任的;瞞報、遲報事故資訊,影響事故應急救援的;在事故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阻礙應急工作人們履行職責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本預案由太原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範文2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企業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公司總部設定急應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工程專案經理部設定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型別、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型別;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採取的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③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裝置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公司總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路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3、現場搶救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搶救現場傷員;

  ②搶救現場物資;

  ③組建現場消防隊;

  ④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資訊,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5、技術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根據各專案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築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嚮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援,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6、善後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後不發生大亂;

  ②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7、事故調查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保護事故現場;

  ②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調查瞭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8、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制訂施工專案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專案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並歸檔;

  ②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專案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資訊、建立檔案並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資料儲備;

  ④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並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後勤服務。

  (二)、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事故現場副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所有施工現場操作和協調,包括與指揮中心的協調;

  ②現場事故評估;

  ③保證現場人員和公眾應急反應行動的執行;

  ④控制緊急情況;

  ⑤做好與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的聯絡;

  2、現場傷員營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①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②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3、物資搶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搶救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②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到安全地帶。

  4、消防滅火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啟動場區內的消防滅火裝置和器材進行初期的消防滅火自救工作;

  ②協助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的輔助工作。

  5、保衛疏導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②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帶。

  6、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②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防護;

  ③及時提供後續的搶險物資;

  ④迅速組織後勤必須供給的物品,並及時輸送後勤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三)、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應急副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股室、加工廠、專案部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1、應急總指揮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擔任;

  2、應急副總指揮由公司的副總經理擔任;

  3、現場搶救組組長由公司的各工程專案經理擔任,專案部組成人員為成員;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公司的總工擔任,總工辦其他人員為成員;

  5、技術處理組組長由公司的技術經營股股長擔任,股室人員為成員;

  6、善後工作組組長由公司的工會、辦公室負責人擔任,股室人員為成員;

  7、後勤供應組組長由公司的財務股、機械管理股、物業管理股長擔任,股室人員為成員;

  8、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公司的質安股股長擔任,股室人員為成員;

  9、事故現場副指揮由專案部的專案經理或加工廠負責人擔任;

  10、現場傷員營救組由施工隊長擔任組長,各作業班組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11、物資搶救組由施工員、材料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2、消防滅火組由施工現場或加工廠電工,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3、後勤供應組、施工現場或加工廠由後勤人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四、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公司總部、施工專案部及加工廠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二級應急組織每一專案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定、個人的防護措施、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總部人員、加工廠人員每年演練一次。施工專案部在專案開工後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絡電話

  公司的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絡人:。質安科接到報告後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裝置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裝置、車輛等落實公司每年從利潤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公司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並對應急救援器材、裝置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公司的的機械裝置、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範文3

  一、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界定範圍。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同一起事故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組織領導。

  鎮黨委、政府成立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鎮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基地指揮部和前線指揮部。基地指揮部負責上傳、下達指令,組織指揮,協調各村、單位,提供後勤保障,鎮長林安順同志任基地指揮,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黃乃贛任基地副指揮。前線指揮部負責上傳,執行指令和臨場組織指揮處置,控制現場,副書記甘乾棠同志任前線指揮。前線指揮部設事故救援小組、醫療急救組、安全保障組、事故救緩組,由黨委辦、人武辦、政府辦、安辦、應急分隊組成,由黃乃贛同志負責。醫療急救組由衛生院120急救中心組成,由衛生院院長高恩良同志負責。安全保障組由派出所、民政辦組成,由派出所所長章建平同志負責。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緊急報告和應急處理程式。

  1、重、特大工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第一時間內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和直接損失的初步估計以及事故情況,一個小時內報告鎮政府。聯絡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鎮領導和安全生產辦公室同志在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及時向主要領導報告。並在2個小時內向上級主管局報告事故基本情況。

  3、鎮領導核實事故發生後立即起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基地指揮部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力量趕赴事故現場,並協調各單位做好後勤保障。前線指揮部三個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協助事故單位應急處理搶救受傷人員。事故救援組負責事故現場的救助、疏散人員、搶救受傷人員,醫療急救組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和轉運工作,安全保障組負責維持現場的秩序,封鎖保護現場等待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組的調查鑑定。同時將事故情況準確向上級政府報告。

  4、指導事故單位做好事故善後工作,維護秩序,指導事故單位保護事故現場,待調查上級調查組到達後方可清理事故現場。

  5、按照事故調查的程式,許可權範圍,屬於鎮政府協調調查處理的,應全力配合開展調查。事故調查應按上級的規定開展,發生重、特大事故後,鎮政府領導以及分管領導應及時組織人員、力量,趕赴現場查清基本情況和事故的原因、性質、責任,制定防範措施,以防沿發和擴大。

  6、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對有關事故單位隱瞞不報、謊報,事故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拒絕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嚴格按照國務院第302號、493號令規定追究有關人員和行政領導的責任。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範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型別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型別,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資訊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標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呼叫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資訊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型別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資訊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型別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絡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資訊。附件資訊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絡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並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字及電子文件;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資訊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資訊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並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類1。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範文5

  應急救援

  隊長

  吳少鋒

  成員

  組成人員:詹裕周、黎冬林、嚴煥榮、周俊文、黃旭光、許桂娜

  組織結構

  現場撲滅組

  組成人員:詹裕周、黎冬林、嚴煥榮、黃旭光

  醫療救援組

  組成人員:程萍、胡麗萍、謝勤玲、

  機電救援組

  組成人員:周俊文、林喜亮、陳召

  通訊聯絡組

  組成人員:許桂娜(電話:13603062479、6605)、黃旭光(電話:18319053949、6601)

  保安應急組

  組成人員:劉改名、曾凡忠、成美龍、葉緒全

  事故處理組

  組成人員:林偉生、吳少鋒、許桂娜、黃旭光

  報警電話

  119、27762555、27762556

  接警提式

  內線電話呼叫保安室、由通訊組員速聯絡安全領導小組,簡扼說明事發部門位置、傷害性質(附件1:緊急事故聯絡圖)

  救援裝置:

  車輛、木板、急救箱、拆切工具

  載入程式:

  保安應急報警後,由先行人員第一趕赴現場,指引方向。疏散人員和通道流通,派留保安通訊組留守崗位接應。

  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1:機器操作不當引起的人身傷害:機器故障引起的人身傷害。

  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2:漏電引起的傷亡:操作過程出的觸電事故。

  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3:工作過程出現的物件坍塌、鉸切、擠壓、摔跌傷害。

  當發生事故是時:以最快的速度趕往出事現場營救受害人員,細心周密,快速控制事故漫延惡化的局勢,對現場進行維護和擎戒,協助傷害者轉移脫離事故現場,送往安全地方救助。

  事故發生初始狀態的應急措施和程式:

  措施一:簡易止血法:血管、動脈受損破裂出血,用繃帶加壓、指壓、止血法進行靜脈、毛細血管或小動脈出血用敷料蓋住傷口,然後用繃帶或三角巾用力包紮,達到止血的目的;

  指壓用動脈出血時,臨時用手掌或手指壓迫傷口近處的動肪,使血管被壓住,中斷血液的流通,達到臨時止血法。

  措施二:骨折固定法:為了使骨斷傷情不再加重,須對骨折正確及時地急救,“捆綁”固定,防止骨折斷端損壞血管、神經和主要器官,預防休克和感染,減輕痛苦和防止至殘。

  措施三:傷員搬運法:對於大而積創傷、大出血、骨折以及特殊傷員,應首先進行急救處理,在未處理之前(緊急情況除外)千萬不能隨意撥動,否則會發生休克。搬

  動時動作快而輕,儘量減少震動,同時注意傷情變化,根據情況靈活運用不同的搬運工具和方法。

  措施四:人員呼吸法:受觸電、中毒、窒息的傷員常發生呼吸突然停止的現象,稍久就會發生死亡。因此,當傷員發生呼吸驟然停止時,必須採取人工呼吸法進行救護。

  程式一:有效控制事故發生場合的混亂狀態

  程式二:檢查傷害者的傷害原因,控制事態驟變。

  程式三:查清受害者的性質

  程式四:進行急救處理

  程式五:送往醫院醫療

  程式六:保護現場,因搶救過程中無法維持原狀時,以拍照、標識、記錄為依據,程式七:事故報告

  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助程式和措施:

  1、報警:內線電話、手機等通訊聯絡工具

  2、報告有關單位:本公司安全管理負責人、人力資源部、安全主任、安監辦、社保

  3、方法:所有通訊工具

  內容:

  A、事故發生地方、位置、部門

  B、事故發生原因

  C、事故性質

  D、事故態勢

  E、需用攜帶救援的用品

  4、安全防護和事故處理:

  A、現場救援:迅速引導組織現場,根據事態情況,運用急救法控制傷害者向惡化狀態發展,隨時準備轉移現場傷員

  B、醫療救援組:人工呼吸由熟知救助原理的人員進行。另外,人員組織、車輛搬運,作好轉移醫院搶救工作。

  C、機電組:遇特殊事故,機電組隨時配帶工具拆卸機器,或拆切翻壓物、切斷電源,搶救受傷害人員離開物體。

  D、保安應急組:協助引導人員安全脫離現場,維持秩序、保護現場。

  E、事故處理組:重大事故立即上報安監辦,不瞞報、不延報、嚴格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搞清事故原因,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採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火警電話:119

  匪警電話:110

  救護電話:120

  交通事故:122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範文6

  一、 編制目的:

  根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皮膚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和應急並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 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於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佔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皮膚,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馮益成

  副總指揮、:車文忠

  成員:趙永敬 譚佔軍 程世玉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製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及時準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程世玉 李洪俊 鄭軍波 鞠錄民 車秀文 劉興斌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夏明娟 馬佔玉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後勤。

  張洪波 魏先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衣光臨 孫福濤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王秀海 宮軍

  四、 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製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減少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採用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於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 警:119

  匪 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乾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鍁、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行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 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採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並迅速報告。

  ⑵、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式採取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併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皮膚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立即移離現場,脫去被汙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鮮創面不要隨便塗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情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如果眼睛被傷立即用清水沖洗,沖洗時一定掰開眼皮。

  六、 應急結束

  七、應急滅火或搶救結束後,總指揮部應派人對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在場無關人員進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並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總指揮部安排做好搶修恢復工作並總結經驗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範文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商場內部及周邊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加強和規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管理,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商場內部應對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影響和威脅本單位、本系統或社會安全與穩定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商場內部全部商家及區域的安全生產事故應對工作。

  (四)安全生產事故的分類與分級

  本預案所稱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影響商場安全與穩定的突發公共安全緊急事件。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過程和性質,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1、火災事故

  2、建築物安全事故

  3、擁擠踩踏事故

  4、商場爆炸事故

  5、突發危險品汙染事故

  6、大型群體活動安全事故

  7、商場周邊突發安全事故

  上述突發公共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關聯,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對此,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安全生產事故按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五)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中,高度重視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把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人身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危害,並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2、統一指揮,快速反應。xx超市xx辦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商場系統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形成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3、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商場行政部門遵循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並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4、預防為主,及時控制。把預防突發公共事件作為應急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立足於防範,抓早、抓小,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要把突發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層,控制在一定範圍內,避免造成社會秩序失控和混亂。

  5、區分性質,依法處置。要堅持把保護公眾﹑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作為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按照“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以及“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解不可結”的工作原則,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要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辦事,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

  6、系統聯動,加強保障。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加強各項保障措施和力量部署,提高工作效率。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xxx超市x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職務:

  副組長:職務:

  成員:由辦公室、行政部等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主要職責

  1、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商場系統內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負責向相應主管部門和單位通報情況,協調、協助相應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

  2、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x超市xx辦辦公室。主要職責:承擔日常工作,負責及時收集和分析相應的資料和工作情況,提出處理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報領導小組;及時總結和推廣各商場處理安全生產事故的經驗和做法;督導、檢查商場落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情況;督促各部門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三、應急處置

  xxx超市xx辦建立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快速反應系統、資訊報告、應急處置、善後恢復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一)資訊報告要求

  1、迅速: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報告的單位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和商場部門報告,不得延報。

  2、準確:資訊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I級事件的單位可在報告商場管理中心和有關部門同時直接報當地政府。

  (二)資訊報送機制

  緊急電話報告或緊急檔案報送。各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並按照相關預案和領導要求開展工作。對於重大資訊,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xx超市x辦領導意見,報告區委、區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和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營子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

  (三)應急資訊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等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事發商場、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商場部門已採取的措施;

  4、區內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

  5、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6、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四)預防預警要求

  1、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各部門應相互支援、相互配合,細化工作措施,落實人員,明確責任,把各項工作和要求落到實處。

  2、做好應對商場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工作,保障突發公共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裝置和必要的經費。

  (五)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並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資訊的同時,要按照職責和規定的程式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六)應急響應

  對依照本預案和有關專項應急預案的規定需要由xx超市x辦負責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根據xx超市xx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批准後,啟動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四、應急保障

  (一)資訊保障

  各商場要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事故資訊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執行機制,完善資訊傳輸渠道,保持資訊傳輸設施和通訊裝置完好,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資訊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物資保障

  xxx超市x辦和商場應建立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物資儲備,保障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的物資充足。特殊應急物資應由專人保管,保證物資、器材的完好。物資存放合理,保持通道暢通,物資運輸便利、安全。

  (三)資金保障

  應急資金納入超市統一預算。

  (四)人員保障

  xx超市x辦和商場應組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備隊,一旦啟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

  (五)其他保障

  涉及到交通、治安維護等方面的保障,請示區政府協調各有關部門支援。

  五、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一)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的等級確認與劃分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及《河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和商場系統的實際情況,將事故災難按嚴重程度,從高至低分為Ⅰ級—Ⅳ級。

  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商場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害,對本地區的營業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2、重大事件(Ⅱ級):商場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害,對本地區的營業秩序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3、較大事件(Ⅲ級):對商場的人員和財產造成損害,對商場的營業秩序產生較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4、一般事件(Ⅳ級):對個體造成的損害,對商場營業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事故災害。

  (二)應急處置措施

  1、火災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突發火災事故,要立即啟動消防應急預案,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要在第一時間內向公安消防119指揮中心報警。商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並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後,主動提供有關資訊,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工作。

  ②採取諸如切斷煤氣、切斷電源等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③搶救傷病員,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和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病員。

  ④及時採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措施,確保人員、財產的安全。

  ⑤解決好營業人員、顧客等受災人員的安居問題。

  2、建築物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發生房屋、圍牆、廁所等建築物倒塌安全事故,商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

  ②迅速採取措施,密切關注連帶建築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③迅速組織周圍醫療力量和有關人員搶救傷病員,並立即撥打120請求衛生救護。積極有序的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解救受困人員。

  3、擁擠踩踏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發生擁擠踩踏事故時,要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援,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②商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控制局勢,制止擁擠,做好人員疏導疏散工作;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應急搶救處置,儘快將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支援幫助。

  ③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公眾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公眾和親屬情緒穩定。

  4、商場爆炸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發生爆炸事故後,商場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

  ②迅速組織周圍醫療力量和有關人員搶救傷病員,並立即撥打120請求醫療救護。積極有序的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解救受困人員。

  ③商場要在爆炸現場及時設定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的治安事態,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檢查並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好公眾的人身財產安全。

  ④如果發現肇事者和直接責任人,應立即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⑤認真配合公安部門做好搜尋物證、排除險情,防止繼發性爆炸等工作。

  5、突發危險品汙染事故的處理辦法

  ①商場應根據各類危險品的特性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②商場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險物品洩露,或因違反有關規定排放汙染物造成環境汙染事故災難的,應及時向商場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同時設定汙染區。

  ③xxx超市xx辦接報後,應立即向區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協同政府有關專業部門組織有關專家、技術人員攜帶必要的取樣分析儀器赴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檢驗,迅速查明危險品型別,確定主要汙染物質以及產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④初步查明情況後,要迅速制定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並立即組織人員實施。

  ⑤對有明確汙染源的應立即控制汙染物排放;對於化學危險品汙染事故,程度輕微的,啟動商場相關應急預案處理,情況嚴重的,要立即向區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啟動相應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⑥對發生有毒物質汙染可能危及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要採取相應有效措施,控制汙染事故蔓延,並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公眾撤離。

  ⑦危險或危害排除後,應召集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妥善處理環境汙染事故。

  ⑧重大事故,商場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

  6、大型群體活動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舉辦的各類大型活動,必須按有關規定做好專項安全保衛方案,落實安全保衛措施。

  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顧客、員工死亡、受傷等情況,立即撥打120請求急救,聯絡醫院進行傷病員搶救工作。

  ③活動組織者和安全工作負責人要穩定現場秩序,組織公眾有序疏散逃生,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④商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病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當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

  7、商場周邊突發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積極協助當地有關部門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演化和擴大。

  ②及時向公眾員工通報有關情況,引導公眾情緒,穩定商場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8、商場突發事故處理中的其他有關注意事項

  ①發生災難事故,商場要及時向公眾﹑員工通報有關情況,引導公眾﹑員工情緒,穩定商場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②凡是發生人員傷亡的,商場要立即採取救助措施,積極搶救傷病員,減少人員傷亡。

  ③所有災難事故發生後,商場都要考慮可能引發繼發性傷害問題,要妥善處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和演化。

  ④凡是需要對建築物等採取斷水、斷電等應急處理措施的,要認真權衡利弊,妥善處理可能發生的受災受困人員照明、飲水需要和因為跑水漏電可能引發繼發性災害的矛盾。

  (三)善後與恢復

  1、一旦直接的應急任務和生命救護活動結束,應立即設立恢復中心,工作重點也應馬上從應急轉向善後與恢復行動,及時開展補救工作,積極做好善後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商場正常秩序。

  ①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對在事故中死亡人員進行人道主義撫卹和補償或賠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對購買了保險的傷亡人員要幫助聯絡保險公司賠付。

  ②及時查明事故原因,嚴格資訊釋出制度,確保資訊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穩定商場秩序,疏導公眾情緒,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③全面檢查裝置、設施安全效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補救、防範,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④總結經驗教訓。要引以為鑑,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因翫忽職守、瀆職等原因而導致事故發生,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⑤配合公安等部門,做好事故案件的偵破調查工作。

  2、事件結束後,要加強場內安全保衛和各項設施的安全檢查,對商場危房及其改造措施落實情況,嚴格檢查和監控,杜絕安全隱患。同時,關注商場周邊安全狀況,及時向當地黨委和政府反映存在的隱患,提出整改的意見和建議,並協助當地政府對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加強學生日常防災、避災知識商場,定期舉行逃生疏散演練,增強員工自我保護能力。

  六、附則

  (一)本預案是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釋出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要求制定的。

  (二)在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中,對有突出表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鼓勵和表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法規和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預案啟動實施由領導小組組長決定。所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相關單位負責人要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嚴格執行和遵守資訊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紀律,確保資訊保安,並保證聯絡方式暢通、便捷。

  (四)本預案由xx超市xx辦負責解釋。

  (五)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範文8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後,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響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釋出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範圍內緊急呼叫各類救援物資、裝置、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裝置的及時排程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後勤保障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排程等工作。

  7、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資訊,及時瞭解並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後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釋出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採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非煤礦山應急救援以發生事故單位和事故發生地的街道有關部門為主,實行區域互救原則。有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轄區內非煤礦山的實際,制定訓練計劃,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五、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

  (一)非煤礦山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儲備,以各企業自備為主。

  (二)救援物資和裝置的調運。根據救援的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全區各礦山企業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非煤礦山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報告區安監局和所在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在30分鐘內報區政府,並按程式上報。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上報區安監局。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經濟型別、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及採取的措施,並附示意圖;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後,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和事故發生單位要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警戒保衛和維護治安秩序。

  (三)通訊聯絡區政府值班室電話:區安監局值班室電話:

  七、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區安監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區政府,同時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並組織專業救助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救護。

  (二)應急救援措施現場搶救工作應在現場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現場搶救應根據坍塌範圍、爆炸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事故發生後,應及時調運搶險救援物資和裝置(吊車、起重機、挖掘機等),及時、有效地搶救遇險人員,減少傷亡,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搶險救災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現場搶險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開展。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應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積極組織搶救,並迅速搶救遇險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3、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程序中,應採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新的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範文9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68條規定,按照省、市、縣有關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的要求,為及時有效地開展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在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組織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則,堅持以電站為整體組織自救的原則,堅持電站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支援、配合事故救援並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條件的原則。

  二、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電站成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施救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指揮部組成

  總 指 揮:由站主要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站分管領導擔任

  成 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安全生產部負責人、保衛部負責人、行政工作部負責人、工會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實業總公司負責人、發電執行部負責人、水電修試公司負責人、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人。

  2、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統一協調電站各部門、全站職工應急施救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制定並實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計劃;

  (3)、統一調配施救的人員、物資、器材;

  (4)、負責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

  (5)、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參加應急救援。

  (6)、根據事故狀況,視情況成立事故調查組、施救組、善後組和後勤保障組,並有效領導其開展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式

  1、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部門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電站領導及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並根據現場實際迅速採取措施,封閉並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站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救援工作。同時視事故特點和嚴重程度,緊急調動電站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參加救援。

  3、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電站指揮部應按規定及時把事故簡要情況快速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管理機關。必要時請求當地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給予救援。

  4、緊急救援工作應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周密組織,嚴防事故損失程度擴大。

  5、生產事故處理的安全措施按照電站制定的《裝置執行規程》、《事故處理規程》中有關規定進行。

  6、所有參加事故救援人員應按指揮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服從指揮部指揮。

  7、生產執行部、水電修試公司負責生產事故應急施救措施;保衛部負責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施救措施;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防汛應急預案措施;實業總公司負責提供事故應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保障,負責人員受傷事故急救措施,負責保障事故應急通訊暢通;電站生活後勤部門負責事故應急生活後勤保障工作;財務部負責事故救援所需資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宣傳報導;安生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協調和現場安全監督;並定期開展反事故演習。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範文10

  1、綜合應急預案編制的主要內容

  編制目的: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作用等。

  編制依據:簡述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範和標準等。

  適用範圍: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區域範圍,以及事故的型別、級別。

  應急預案體系:說明本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情況。

  應急工作原則:說明本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2、施工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施工單位概況:主要包括單位總體情況及生產活動特點等內容。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主要闡述本單位存在的危險源及風險分析結果。

  3、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組織體系:明確應急組織形式、構成單位或人員,並儘可能以結構圖的形式表示出來。

  指揮機構及職責:明確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各成員單位及其相應職責。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故型別和應急工作需要,可以設定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並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職責。

  4、預防與預警

  危險源監控:明確本單位對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以及採取的預防措施。

  預警行動:明確事故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資訊的釋出程式。

  資訊報告與處置:按照有關規定,明確事故及未遂傷亡事故資訊報告與處置辦法。

  5、應急響應

  響應分級: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響應程式: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式。

  應急結束: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的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現場應急結束。結束後明確:事故情況上報事項;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資訊釋出:明確事故資訊釋出的部門,釋出原則。事故資訊應由事故現場指揮部及時準確地向新聞媒體通報。

  後期處置:主要包括汙染物處理、事故後果影響消除、生產秩序恢復、善後賠償、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及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6、保障措施

  通訊與資訊保障: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的通訊聯絡方式和方法,並提供備用方案。建立資訊通訊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資訊通暢。

  應急隊伍保障:明確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的組織與保障方案。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型別、數量、效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絡方式等內容。

  經費保障:明確應急專項經費來源、使用範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保障應急狀態時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經費及時到位。

  其他保障:根據本單位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後勤保障等)。

  培訓:明確對本單位人員開展應急培訓的計劃、方式和要求。如果預案涉及社群和居民,要做好宣傳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演練: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範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

  獎懲:明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獎勵和處罰的條件和內容。

  術語和定義:對應急預案涉及的一些術語進行定義。

  應急預案備案:明確本應急預案的報備部門。

  7、維護和更新

  明確應急預案維護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進行評審,實現可持續改進。

  制定與解釋:明確應急預案負責制定與解釋的部門。

  應急預案實施:明確應急預案實施的具體時間。

  8、專項應急預案編制的主要內容

  事故型別和危害程度分析:在危險源評估的基礎上,對其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和可能發生的季節及事故嚴重程度進行確定。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明確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

  9、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組織體系:明確應急組織形式、構成單位或人員,並儘可能以結構圖的形式表示出來。

  指揮機構及職責:根據事故型別,明確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以及各成員單位或人員的具體職責。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可以設定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主要負責人職責。

  10、預防與預警

  危險源監控:明確本單位對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以及採取的預防措施。

  預警行動:明確具體事故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資訊的釋出程式。

  資訊報告程式主要包括:

  (l)確定報警系統及程式;

  (2)確定現場報警方式,如電話、警報器等;

  (3)確定24小時與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方式;

  (4)明確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5)明確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11、應急處置

  響應分級: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響應程式: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式。

  處置措施:針對本單位事故類別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危險性,制定應急處置措施(如煤礦瓦斯爆炸、冒頂片幫、火災、透水等事故應急處置措施,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明確應急處置所需的物資與裝備數量,以及相關管理維護和使用方法等。

  12、現場處置方案的主要內容

  事故特徵主要包括:

  (1)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

  (2)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或裝置的名稱;

  (3)事故可能發生的季節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徵兆。

  應急組織與職責主要包括:

  (1)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2)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應同單位或車間、班組人員工作職責緊密結合,明確相關崗位和人員的應急工作職責。

  應急處置主要包括:

  (l)事故應急處置程式。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及現場情況,明確事故報警、各項應急措施啟動、應急救護人員的引導、事故擴大及同企業應急預案銜接的程式。

  (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針對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洩漏、坍塌、水患、機動車輛傷害等,從操作措施、工藝流程、現場處置、事故控制、人員救護、消防、現場恢復等方面制定明確的應急處置措施。

  (3)報警電話及上級管理部門、相關應急救援單位的聯絡方式和聯絡人員,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注意事項主要包括:

  (1)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

  (2)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

  (3)採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

  (4)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5)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6)應急救援結束後的注意事項;

  (7)其他需要特別警示的事項。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範文11

  安全生產是關係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事。在本轄區發生重、特大事故時,為使全辦事處各部門、各單位能夠及時、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處置工作,避免事態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事故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的.重、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1、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

  2、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裝置等重、特大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重、特大火災事故;

  5、重、特大建築物倒塌事故;

  6、重、特大急性職業中毒事故和嚴重食品中毒事件;

  7、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二、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一)接到事故報告後,符合本預案啟動基本條件的,本預案即行啟動,辦事處及各相關部門負責同志要立即趕赴指定地點,各應急救援部門同時作出快速反應、迅速組織力量,按指揮部命令及時到達指定位置。

  (二)現場救援工作在指揮部領導統一指揮下進行。事故救援部門到達現場後,首先由派出所設立警戒線,由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會同事故發生單位查明現場情況、排除險情、確定救援方案後,再開展其他處置工作。要把搶救受傷人員、疏散現場人員置於救援工作首位,並確保搶救人員的絕對安全,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儘量減少財產損失。

  (三)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指揮部可徵調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的特種裝置器材和車輛,各企事業單位應該無條件服從。

  三、應急救援指揮組織及職責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稱指揮部),由辦事處主任任總指揮,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一旦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進行處置。

  (二)指揮部總指揮,統一負責組織實施指揮部關於應急救援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現場救援有關問題,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態勢,正確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三)指揮部根據應急救援需要,由黨政辦公室、安監站、派出所、衛生院、交管所、行政辦公室、農業辦公室、交警二中隊、財政所、供電所、民政所、勞保所等部門組成。各部門在實施事故應急救援中的職責為:

  1、黨政辦公室:負責指揮部與現場的聯絡,及時綜合事故處置情況;負責事故情況上報,下達命令;負責對外聯絡,組織緊急供電、供水及急需的搶救裝置和物資;提供相關資訊,接待新聞媒介,釋出相關新聞報道。

  2、安監站:掌握重大危險源的及其周邊環境的基本情況;聯絡事故發生單位,協助其實施應急措施。

  3、派出所:負責組織警力搞好現場保護和警戒,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參加組織事故可能危及的區域的人員疏散和撤離,參加排險救災,搶救受傷人員。

  4、衛生院: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進行緊急搶救,迅速轉移受傷人員;保障藥品和醫療裝置供應;評定危險化學品對有關人員的危害程度。

  5、交管所:協助現場指揮緊急調派車輛,組織搶險救援。

  6、行政辦公室:協助現場指揮緊急調派挖掘機、剷車等特種裝置,組織搶險救援;對因事故遭受破壞的公共設施進行現場緊急搶修,保證救援工作的需要。負責因事故遭受破壞的公路、橋樑進行現場緊急搶修,保證救援工作的需要。

  7、農業辦公室:負責提供水情預報。

  8、交警二中隊:具體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傷者和財產搶救,勘查事故現場,收集證據,維護現場交通秩序,採取措施儘快恢復交通。

  9、財政所:負責組織有關事故救援物資、裝置、器材的儲備供應。

  10、供電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中採取緊急停電或供電措施。

  11、民政所:負責傷亡人員的撫卹、安置以及遇難者遺體、遺物處理;安撫、接待傷亡人員親屬。

  12、勞動所:負責工傷認定和善後賠償問題的調解處理。

  13、其他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歸口部門):負責聯絡事故發生單位,及時準確掌握事故發生態勢,並按其職責範圍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事故發生單位實施救援;協同政府部門共同做好善後工作。

  四、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起動基本條件

  (一)事故報警或報告已初步確定為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受傷10人(含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事故發生後不能立即控制,有可能繼續擴大,如不及時控制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巨大經濟損失的。

  (三)消防等搶險隊伍到場後,根據現場判斷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搶救的。

  (四)事故發生可能造成社會不穩定或政治影響較大的。

  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起動基本程式

  (一)119、110、120報警受理中心接到報警後,根據報警情況或事故搶救現場反饋的資訊,經初步確認事故符合預案起動條件,隨即向辦事處安委辦(安監站:4811816)報告,辦事處安委辦決定向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決定起動預案。

  (二)事故發生單位或報告人若向其它主管部門報告,該報警受理主管部門的領導,經初步分析所發生的事故符合預案起動基本條件的,應立即向辦事處安委辦(安監站:4811816)報告,由安委辦決定向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決定起動預案。

  (三)總指揮若不在轄區,由副總指揮決定是否起動預案。

  (四)預案一旦決定起動後,由黨政辦公室通知各有關部門單位組織力量趕赴指定地點,聽候指揮部調派救援任務。

  六、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一)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它人員;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並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

  (三)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清洗、消毒等安全措施;

  (四)申請相關部門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標準。

  (五)其它救援措施。

  七、事故報告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必須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搶救傷員,疏散人員,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二)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在採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必須立即將發生事故情況向辦事處黨政辦公室(4810458)及辦事處安監站(4811816)、派出所(4810110)及相應安全生產責任制歸口的主管部門報告,並應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快報,報上述職能單位。

  書面事故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名稱;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名稱、報告人。

  八、事故查處

  (一)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二)重特大事故的調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成立市級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調查組,我辦事處有關部門應給予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單位、有關人員瞭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並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的結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此預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範文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範和加強鍋爐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使應急安全有序、高效實施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安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此預案適用於本單位鍋爐事故、火災事故、(或者有可能發生)鍋爐爆炸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我公司熱水鍋爐事故的綜合與處置相結合的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專業救援搶險與單位自救相結合。

  2、鍋爐概況

  本單位生產鍋爐,現有大氣直燃熱水鍋爐CQZS-0.7/95/75燃氣鍋爐8臺,;鍋爐房建於廠區西南側。

  3、報警

  (1)鍋爐在執行中,如發生鍋爐缺水,鍋爐超壓、鍋爐爆管等安全事故,經操作人員按操作規程及事故處理措施處理後,事態仍繼續擴大而無法控制,發生鍋爐爆炸或可能發生鍋爐爆炸時,第一發現人即向值班人員報告,說明事故情況,目前應急救援處理情況等,值班電話: -

  (2)透過電話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3)指揮部根據事故程式,決定是否需要外部援助,如需要撥打119、110及120。

  (4)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事故應立即指揮和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4.應急處置

  進入現場的各支隊伍要儘快按照各自的職責和任務開展搶救工作。

  4.1現場指揮部

  儘快開通通訊網路;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搶救方案;根據事故災情嚴重程度,決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組織指揮搶救行動。

  4.2著火源控制

  消防人員穿著消防服進行火災撲救,如果火勢過大,就將著火點分割, 分片進行撲救。

  4.3現場警戒

  警戒疏散組根據劃定的危害區域做好現場警戒,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區的邊界設定警示標識,禁止其他人員及車輛靠近。

  4.4現場醫療急救

  4.4.1醫療救護組在事故初起階段就應與醫院、說明事故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做好緊急救護的準備。

  4.4.2醫療救護組必須在第一時間對傷員在現場進行處理急救,急救時按先重後輕的原則治療。

  4.4.3經現場處理後,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

  4.4.4送醫院時作好傷員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轉院。

  4.5疏散撤離

  4.5.1事先設立安全區域。

  4.5.2警戒疏散組組織和指揮引導汙染區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5.應急結束

  事故得到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現場應急結束。消防工作辦公室負責對事故進行總結,對值班記錄等資料進行彙總、歸檔,並起草上報材料。按照有關規定向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6.後期處置

  經事故調查報告批覆後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範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汙染物處理、必要裝置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救過程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7.保障措施

  7.1通訊與資訊保障

  公安:110 火警:119 醫療急救:120

  7.2廠為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廠長安全員,關鍵崗位人員手機保持24小時暢通。

  7.3應急物資

  消防器材、工具、沙袋、鐵鍬、水泥、手套等防護用品。

  8.培訓與演練

  8.1培訓: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安全生產事故培訓計劃。培訓方式包括:防火知識輔導、防火有獎知識問答、滅火器的使用等。鍋爐安全操作規程,鍋爐事故的處理。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

  8.2演練:各崗位每季度由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至少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必須做到有方案、有記錄、有總評、有考核。演練結束後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並上報安全負責人。

  全廠每年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一次全廠範圍的綜合模擬消防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指揮能力;檢驗疏散、搶救組是否在規定時間內將全廠員工撤離、疏散到指定位置;是否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人數;檢驗應急搶救組是否熟練操作搶救器材(如:堵漏和消防工具);是否能正確使用滅火器;是否分為多個搶救梯隊有組織的救火;是否能迅速準確的切斷電源;是否進行自我保護。檢驗後勤保障組是否在不同險情的情況下,對搶險救災所必需的物資供給保障工作及事故現場的警戒和保衛工作。

  各搶救小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詢不足,總結經驗。

  結束後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預案制定的缺陷。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範文13

  一、編制目的

  為了防止施工現場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完善應急工作機制,在工程專案發生事故狀態下,迅速有序地開展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搶救傷員,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擴大,提高救援效率,特制定本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達州專案部溺水事故的應急救援。

  三、應急預案體系

  本專案應急預案體系主要由專案綜合應急預案和10個專項應急預案(《高空墜落應急預案》、《腳手架坍塌事故應急預案》、《高溫中暑應急預案》、《模版坍塌應急預案》、《土方坍塌專項應急預案》、《施工現場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溺水事故應急預案》、《觸電事故應急預案》、《火災應急預案》、《中毒應急預案》)組成,預案中對各級各類可能發生的事故制定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明確事前、事發、事中、事後的各個過程中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

  三、應急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緊急處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建立專案部、施工分部應急救援體系,做到區域性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確保施工過程中一旦出現安全事故,能夠迅速、快捷、有效的啟動應急系統。

  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㈠、應急組織體系:專案部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統一對本標段高空墜落事故工作的人員、機械、車輛、物資進行指揮、排程,做到分工明確、紀律嚴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如下:

  ㈡、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長:朱奕儒

  副組長:夏東、李橋

  組員:賀正才、田鈺濤、唐梟歡、羅霜、郭正豪、白德根、王軒沅、秦曉東、曹冰城

  組長:專案經理朱奕儒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第一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指揮工作。副組長由專案安全負責人夏東,總工李橋、現場負責人賀正才擔任,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具體實施和組織工作,組長不在或授權時,副組長按序行使組長的權力。成員由專案部各部(室)人員組成。

  2、副組長職責

  ⑴及時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以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等報告事故及處理情況,必要時請求援助,並接受其領導,落實指令。

  ⑵審定並簽發本專案應急預案。

  ⑶下達預警和預警解除令。

  ⑷下達本專案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

  ⑸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統一協調應急資源。

  ⑹檢查督促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做好搶險救援、資訊上報、善後處理以及恢復生活、生產秩序的工作。

  ⑺負責對外聯絡,向新聞媒體釋出相關資訊。

  ⑻負責檢查監督應急準備工作情況,組織開展應急培訓教育及應急預案的演練、操練和講解活動。審批並落實專案應急準備及救援資金。

  四、預防與預警

  1、預防:施工現場交通安全預防措施及疏導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其他繞行路線交通壓力,道路不能進行全幅斷交施工,所以採用半幅斷交施工方案,既維持原交通路線不變,利用分隔帶變雙幅雙向通行為單幅雙向通行。安全圍護和交通疏導措施:施工區間採用封閉式施工方法,既用警示防撞水馬和防撞桶將施工區間圍擋,水馬兩側貼上反光警示膜,圍擋頂部每間隔50m懸掛24V警示紅燈,兩側放置警示爆閃燈及安全警示標誌牌,施工區間兩側24小時專人維護、疏導,保持圍檔和安全警示標誌的整齊和完好。道路兩側有行人車輛通行的路口,採用活動圍擋,並安排專職人員24小時看守,保證行人及車輛的通行安全。半幅通行車道道路中間用用警示防撞水馬和警示路錐將之分開,兩側車輛各行其道,保證車輛行人安全。在各個相關路口分別設定車輛繞行標誌牌,施工路段兩端200米範圍內分別設定施工溫馨提示牌、限速警示標誌牌、安全警示標誌牌、減速慢行告知牌等。同時與市交警支隊取得聯絡,施工單位與之配合,共同進行交通管控與疏導,確保施工期間交通安全。如遇重大活動及現場交通路段由於車流量大半幅通行不滿足通行能力要求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時,立即啟動交通堵塞應急預案,保證施工段落交通暢通。

  1、觸電事故預防措施

  ⑴堅持電氣專業人員持證上崗,非電氣專業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部件的更換或維修。

  ⑵建立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檢查和不定期抽查,並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⑶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膠鞋、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⑷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範架設,架空線必須採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沿地面明敷。

  ⑸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架設和使用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的規定。

  ⑹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採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⑺配電系統必須實行分級配電、分級保護。現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定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氣元件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各類開關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需統一樣式,統一配置,箱體統一刷塗桔黃色,所有配電箱必須使用定點廠家的合格產品。

  ⑻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⑼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然出事。

  ⑽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採用三相五線制的TN-S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裝置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採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⑾在採取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⑿為了在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時能確保現場的照明不中斷,配電箱內的動力開關與照明開關必須分開使用。

  ⒀開關箱應由分配電箱配電。嚴禁一個開關控制多臺用電裝置,每臺裝置應有各自開關箱,以保證安全。

  ⒁配電箱及箱內不得放置建築材料和雜物。

  ⒂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⒃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開關箱與它所控制的電氣裝置相距不得超過3米。

  ⒄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有專人負責。

  ⒅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漏電保護器。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迴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定點應防潮、防雨、防砸。

  2、物體打擊事故預防措施

  ⑴認真執行有關安全技術規程,克服麻痺思想,人人有責消除物體打擊傷害事故,牢固樹立“三不傷害”和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

  ⑵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上班時間不得嬉鬧、開玩笑,以免影響注意力。

  ⑶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進入生產現場或作業場所,應按規定著裝,不得穿高跟鞋、涼鞋、拖鞋、背心、短褲,不允許濫用勞動防護用品。

  ⑷安全防護措施要齊全得力,安全注意事項要有針對性,現場監護人要堅守崗位。

  ⑸施工現場設定安全標誌及必要的圍欄,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⑹使用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熟知裝置特性,掌握操作要領,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⑺多人作業時,必須指定一人為安全負責人。

  3、車輛機械傷害事故預防措施

  ⑴加強機駕人員安全教育,定期對機駕人員進行培訓學習並考核。

  ⑵加強機駕人員機械操作技能培訓,提高操作人員操作水平,減少因操作不當造成的機械事故發生。

  ⑶嚴禁“三違”現象發生,堅決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駕駛。

  ⑷加強班前檢查制度,車輛使用前必須對轉向、制動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病機、病車”施工上路。

  ⑸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機械車輛倒行時,注意觀察機械輪邊距,以防側翻、後翻等機械事故發生。

  ⑹加強安全考核與淘汰制度,激勵操作手提高自身意識及操作駕駛技能。

  ⑺對機械車輛要定期保養、維修,保持良好執行狀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和除錯,消除機械裝置的不安全因素。

  ㈡、預警

  ⑴對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作業人員進行預警培訓。

  ⑵發現不符合施工規範和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等險情;或發生交通安全事故、電器漏電觸電事故、機械車輛傷害事故、火災事故、物體打擊事故等情況按資訊報告與通知程式進行彙報。

  ㈢、資訊報告與通知程式

  發現上述險情後,立即通知現場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現場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應迅速採取措施,撤離人員、確定可能波及範圍並設定警戒,同時報告專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專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進行現場指揮和協調,並根據現場情況向上級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安全監管部門和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彙報和求得援助。如在非工作狀態發現險情,發現者應迅速直接向專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從外部獲取的有關周邊險情後,獲取人應立即向專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確認資訊屬實後,及時透過廣播等快速手段告知全體作業人員,並組織相應的預警行動。在接到事故救援電話後,詢問事故地點、事故型別、事故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向安全副經理和事故救援小組彙報,並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救援。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後應在1小時內按程式上報,要將事故地點、事故型別、事故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向高監辦、指揮部進行報告,並在事故救援結束後,將事故詳情進行及時詳細彙報。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同時按國務院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條例的具體規定處理上報當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組織,報告內容包括髮生事故單位、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情況,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

  五、應急響應

  ㈠、響應分級

  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能力時,要及時上報,進行擴大應急。凡上一級應急救援響應啟動的同時,下一級應急救援響應也要啟動。

  ㈡、響應程式

  1、施工現場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事故發現人員,應立即向現場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報告或撥打專案24小時值班電話,現場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或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專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報告事故簡要資訊並撥打120急救電話。如果是火災事故,必須同時撥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2、專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根據本預案適用範圍進行判定,如符合則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並立即通知各副組長及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組長,通知各施工分部組織救援力量到達事故現場。同時向公司以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3、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組長應立即通知本小組各成員,各成員接到通知後,立即攜帶相關應急物資按要求到達指定地點,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按各自職責分工及相關應急處置措施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專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副組長應到達現場指揮,協助、協調、指導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及各方救援力量做好搶險救援、安全疏散、現場救護、現場警戒等工作,並及時向高監辦、指揮部應急領導小組、公司以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彙報事故應急救援最新動態,並向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傳達其相關指令,統一協調應急資源。

  ㈢、應急結束

  1、應急解除判別指標

  ⑴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處置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的有關標準;

  ⑵危害已經消除,對周邊地區構成的威脅已經得到排除;

  ⑶現場搶救活動(包括搜救、險情及隱患的排除等)已經結束,被緊急疏散的人員已經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經安全返回原地。

  2、應急結束程式

  ⑴應急結束後,專案安全主管部門即安全部在24小時內按照公司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要求,編制事故簡況報告並填報相關事故報表,經專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稽核後上報。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傷亡人員情況,採取的應急措施,調查、善後組織工作及初步分析的原因等。

  ⑵安全部應配合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置,並在30日內將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及有關資料上報總監辦、指揮部、公司。

  ⑶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分析;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⑷向事故處理小組移交資料內容包括: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技術鑑定和試驗報告;物證、人證材料;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等。

  六、後期處理

  1、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後,善後安置組應按照專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部署,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安定,及早消除事故影響,儘快恢復正常秩序,努力消除事故帶來的各方面影響。

  2、專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還須組織對應急救援行動進行詳細總結分析,對本專案的救援力量進行評估,對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修訂,並書面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七、保障措施

  ㈠、通訊與資訊保障

  專案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及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成員必須保證應急救援所需的通訊裝置、工具正常,並24小時暢通。各應急救援機構人員以及當地醫院、救援機構。

  ㈡、應急隊伍保障

  本專案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由專案主要領導組成,指揮中心辦公室為專案安全部,下設5個應急救援工作小組由專案主要管理人員和現場人員組成,各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㈢、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專案安全部應按照本應急預案配備相關應急物資,建立責任人清單,明確貯存地點,並定期檢查,保持狀態完好。主要應急物資包括:

  1、救護人員的裝備:安全帽、防護靴、防護手套、安全帶、安全繩、救生衣,防毒、防塵面具,雨衣、雨鞋等;

  2、消防器材:乾粉滅火器、消防砂、消防桶、鐵鍬等;

  3、通訊器材:行動電話:原則上每個管理人員一人一個;

  4、其它物資:救生網、擔架、手電筒、編織袋、工字鋼、探照燈、喊話喇叭等。

  ㈣、醫療保障

  由於本專案所處省道出海路撫寧縣杜莊鎮附近,距離秦皇島市撫寧縣柳江醫院較近,因此安全保衛部與相關醫療機構保持聯絡,確保傷者能得到有效救治,現場救護組應清楚瞭解醫院地址及最便捷路線、聯絡電話等。

  八、培訓與演練

  ㈠、培訓

  1、專案安全部應制定相關培訓計劃並按計劃組織實施。

  2、專案開工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針對應急預案對專案各應急組織成員進行培訓,並將應急預案予以公佈。

  3、專案安全部應半年組織一次全體人員應急知識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⑴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定、個人的防護措施、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等安全技能。

  ⑵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隱患,異常情況的鑑別及上報、報警(包括上下級聯絡的方法和各種訊號的含義)。

  ⑶事故的應急處理,緊急情況下各類人員的防範措施,各種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識。

  ⑷現場自救與互救知識,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

  ㈡、演練

  ⑴在專案開工後,專案職業健康與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結合本專案特點按工程內容分別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演練至少組織一次並根據工程進展不定期舉行,當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

  ⑵應急救援演練前,安全部應做好詳細的策劃工作並編制具體演練方案,針對演練的目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組織方式、情景模擬及需注意的安全事項等提前進行安排和要求,演練結束後應對演練效果及時進行總結,並對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對存在問題予以修訂完善,儲存相關記錄、影像資料。

  九、周邊可用資源及聯絡方式

序號周邊資源聯絡方式用途備註
1匪警110治安事件報警救援
2火警119火災事故
3醫療120人員傷亡急救和救援
4道路事故122道路事故報警
5氣象121氣象資訊
6查號臺114電話號碼查詢

  十、專案部所有人員聯絡方式

達州片區高速公路專項養護工程專案經理部人員花名冊
姓名職務電話備註
朱奕儒專案常務副經理13688044317
夏東專案副經理安全科長15198224789
李橋專案總工18708108050
賀正才工程科長15528802113
唐梟歡工程資料15281143286
田玉濤達萬工區長18582316850
羅霜安全內外業18113007551
白德根綜合辦後勤13808048749
王軒沅工程現場13688260964
郭正豪安全現場15883595496
陳榮實驗室15282297575
秦曉東工程現場18282730823
曹冰城工程現場15597027027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範文14

  一、總則

  1、編制目的:為規範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提高處臵安全生產事故能力。在事故發生後,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我公司所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事故的應對工作。

  4、應急預案體系:根據行業的特點和公司實際情況,本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專項(車間)應急預案和現場處臵方案。

  本預案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車間)預案和現場處臵方案共同構成公司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檔案。

  專項(車間)應急預案是針對專項的及各車間具體的事故類別、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主要明確救援的程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現場處臵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臵、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臵措施。

  5、應急工作原則: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二、本單位危險性分析

  1、單位概況:公司是一家水泥生產企業,位於,從業人數200人左右,主要產品為水泥熟料和水泥成品。生產活動具有以下特點:產品的固定性;生產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生產機械裝置多;受自然氣候條件影響大;立體交叉作業和高空作業多;由於這些特點,給生產活動帶來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並可能殃及鄰近作業人員,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

  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經過現場勘察與分析,公司在生產活動中存在以下危險源:機械傷害、帶電裝置觸電傷害、交通意外傷害、高處墜落傷害、爆破傷害、粉塵、火災等有害因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公司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下設應急救援小組:

  2、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部職責

  ①研究制定、修訂本公司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②負責指揮特別安全生產事故的具體應對工作。

  ③分析總結本公司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④負責本指揮部所屬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⑤承辦上級應急組織交辦的其他事項。

  (2)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型別、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型別。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3)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採取的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裝置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公司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廠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本廠區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路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4)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快速反應、全力做好事故現場搶救、安全保衛、醫療救護、善後處理、事故調查、後勤保障、危險源風險評估、技術支援等應急工作。

  四、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①建設工程開工前認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做到建設工程專案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要符合“三同時”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並嚴格執行審批程式。

  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方案實施,嚴格執行現場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程式,落實防控措施。

  ③加強現場巡視,對危險源進行辯識登記,掌握危險源的數量和分佈狀況,實施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④加強監督檢查和日常巡查,對危險源防控措施進行動態監控,認真整改存在隱患和問題。

  ⑤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安全教育,嚴格檢查處罰,切實增強全員安全責任意識。

  ⑥淘汰落後的技術、工藝,適度提高生產活動安全設防標準,從而提升施工安全技術與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風險。

  ⑦制訂和實行生產現場大型施工機械安裝、執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裝的檢驗檢測、維護保養、驗收制度。

  ⑧制訂和實施專案施工安全承諾,確保安全投入。

  2、預警行動: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

  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資訊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預警資訊主要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避免事故發生提前進行警示,有針對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實際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產車間認真分析和查詢安全生產薄弱環節,深刻吸取已發生事故的教訓,總結經驗,確保安全。預警資訊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突發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釋出機關等。

  3、資訊報告與處臵:

  (1)資訊報告通知

  ①公司應急救援組織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電話為:XXXXX。

  ②突發安全事故時,事故發現人員立即報告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由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撥打值班電話報告事故情況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應急值班人員接警後,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

  ③為有效開展事故救援活動,現場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尋求社會救援力量。火災:專案負責人撥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求援。急救:專案負責人撥打120,向醫療急救中心求援。

  ④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類別、地點和相關設施;遇險人員人數;現場聯絡人姓名和電話等。

  ⑤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事故報告後,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應急值班人員接到啟動應急預案命令後,立即向各救援小組成員下達趕赴現場指令。

  ⑥接到突發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搶救排險。

  ⑦根據事故類別及時向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2)資訊上報

  ①事故資訊上報採取分級上報原則,最終由公司總經理向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②資訊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初步掌握的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採取的措施;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批准人、報告時間及聯絡方式等。事故傷亡人數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③按照國家規定,在1個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報告。

  (3)資訊傳遞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主要負責人→應急值班電話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各應急小組→應急小組人員→公司有關部門。

  五、應急響應:

  1、響應分級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一級”(擴大救援響應)和“二級”(公司級救援響應)兩級。

  2、響應程式應急指揮部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警情判斷、應急啟動、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事態控制、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後期處臵等。

  3、應急結束當社會救援趕到現場,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受災人員全部安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範文15

  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是一級重點防火單位,天然氣是高壓、易燃、易爆介質,生產執行中,一旦發生事故,衝脫卡套的天然氣管線對人身、裝置都存在著嚴重的威脅,一旦洩漏出的天然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濃度(5%~ 15%),後果更不堪設想。

  為了保證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突發性重大事故的發生,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的控制處理。根據本公司加氣站的實際情況,本著“預防第一、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加強天然氣生產銷售過程中的危險源管理,實施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精神制定重大事故應急預案,要求各佔工作人員均熟悉本預案,若發生事故能夠熟練應用,明確分工,迅速處理,降低損失、避免傷亡。

  一、配電室控制系統發生災險情

  除加強對電器原件的經常安全檢查及時更換不可靠的電器原件,若保護裝置失靈,應急措施如下:

  1、值班班長關掉進電開關;

  2、同時機電修值班人員實施滅火措施;

  3、門衛人員或財務人員及時報警、報告有關領導,組織搶修;

  4、加氣員疏散其他人員,設立警戒線。

  二、控制室控制系統火情

  氣站內電器控制設施較多,尤其在夏季,電器連續使用溫度高、發熱量大,因個別電器原件逐漸老化引起火災。應急措施;

  1、值班班長實施滅火措施;

  2、機電修人員迅速從配電室切斷電源;

  3、關閉進氣閥,關閉程控盤全部閥門及氣瓶出氣閥;

  4、加氣員疏散其他人員,設立警戒帶;

  5、財務人員報警、報告有關領導。

  三、壓縮機執行中發生洩漏

  無論卡套、安全閥等處一旦發生洩漏,應立即採取措施;

  1、緊急停車,開啟排汙閥;

  2、關閉進氣閥門,切斷電源;

  3、卸壓查詢原因、進行處理。

  四、壓縮機執行中發生火情應採取措施

  1、值班班長立即停機、斷電,開啟排汙閥,關閉進氣閥門;

  2、機電修人員實施滅火措施;

  3、加氣員關閉加氣機閥門,停止加氣,並協同滅火人員一同進入機房滅火;

  4、財務人員報警並報告領導。

  五、加氣機工作時發生火災應採取措施:

  1、加氣工迅速關閉加氣機進氣閥,撥出接頭;

  2、關閉加氣車氣瓶伐門。

  3、採取滅火措施;

  4、到配電室切斷加氣機電源;

  5、疏散加氣機機周圍人員,設立警戒線。

  6、財務人員,報警或彙報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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