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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合同

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合同1

  委託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委託代理人代理 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它)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200 年 月 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以下工程專案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工程建設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單項合同估算價:

  5、招標範圍:

  6、招標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二、委託範圍(在□中打√)

  □提供招標前期諮詢,擬定工程建設專案招標方案

  □辦理招標申請

  □起草招標公告/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檔案

  □編制招標檔案

  □審查投標人資格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標底

  □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並草擬答疑紀要

  □組織/□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編制評標報告

  □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 其它事項

  三、委託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的權利

  (1)對委託專案的招標程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檔案有審閱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託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託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

  (2)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檔案,應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守秘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用委託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託人;

  (9)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序號 費用名稱計費基數 (萬元)計算代理費 (元)浮動率 (%)合同代理費 (元) 備註

  1招標代理費 按計費基的 %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按計費基的 %

  3 合計

  2、支付方式

  (1)招標人代理費: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招標代理費的6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本合同簽定後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的7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六、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檔案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託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後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 元整。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方。委託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專案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後,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五份,委託人貳份,代理人貳份,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合同2

  川建發[XX]142號

  四川省建設廳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訂

  XX年11月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託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 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專案概況

  1.招標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標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聯絡人:

  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格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專案的招標代理人,承擔本工程的________招標工作。

  四、委託範圍

  委託範圍如下口中劃√者:

  口起草招標公告

  口代擬投標邀請書

  口編制資格預審檔案

  口協助招標人評審投標資格預審檔案

  口編制和發售招標檔案

  口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標底

  口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草擬答疑紀要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託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託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會

  口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口編制招標報告

  口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

  口代擬合同

  口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1)招標代理服務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中標金額計算結算價,累進計取,浮動______%,合同價為¥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為¥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標底(或招標控制價)計算結算價,合同價為¥

  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預付合同價的_____%,中標通知書發出後 日內按中標金額結

  算,餘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後_____日內預付_____%,餘款在乙方遞交成果報告同時一次付清。

  (2)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後_____日內預付______%,餘款在標底(或招標控制價)公佈後_____日內按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結算,餘款一次付清。

  六、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檔案,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託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准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託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4)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援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資料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後 日內,向委託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8)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洩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檔案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託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人。委託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全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則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失效。

  十一、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拓展網路銷售渠道,提高“__”品牌及產品在網路上的知名度及市場佔有率,甲方將現生產經營的“__”牌商標的包裝品、物,特許給乙方網路銷售總代理。經雙方協商同意,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代理產品,區域、期限:_________________

  1、代理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牌商標的商品、包裝品及宣傳品。

  2、代理區域:_________________在網際網路上進行直銷和分銷。

  3、代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滿意可續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二、雙方責任、權利: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成為甲方在網路銷售成為合法網路總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約定管理乙方代理範圍的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網路營銷推廣工作。

  3、甲方保證乙方貨款到賬天內發出貨品(特殊訂貨除外),並保證產品長期供應。

  4、甲方積極開發適合網路銷售的產品。積極配合和實現乙方提出的產品設計及包裝等方面的要求。

  5、甲方提供相關的產品證書和檔案資料等。

  6、甲方保證產品質量,對產品實行的質保承諾。

  7、甲方積極配合乙方進行銷售人員的產品知識培訓。

  8、甲方授於乙方“代理授權書”並享受調價時的庫存差價補償與其它優惠措施。

  乙方責任、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應根據網際網路的特殊情況自行完善經營甲方產品的各項手續。

  2、乙方在授權範圍內依法經營,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授權代理事項,做好銷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經營,違反代理協議書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貫徹,融匯甲方營銷理念,接受甲方的業務培訓,服從甲方的營銷指導及考核。

  4、乙方必須具備一批高素質的銷售人員,在所屬範圍內,建立自己的銷售網路,並經常性、有針對性開展一系列合法有效的網路推廣宣傳活動。

  5、協議生效後,乙方可以以甲方網路總代理或辦事處的名義對外宣傳。

  三、網路總代理商從事的業務範圍:_________________

  1、網路銷售網站的建立,淘寶品牌旗艦店的建立,其他大型網路商城的進駐銷售。

  2、網路分銷渠道的建設,以及透過網路進行產品的批發、團購等銷售業務。

  3、密切與學校,或與各類教育部門及需求單位直接合作。

  4、經常進行網路宣傳推廣及促銷活動,提升甲方在網路上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四、代理條件: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必須是註冊合法的公司或經營單位,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一定的市場經營網路。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有關資質(企業營業執照等)。

  3、乙方必須完成甲方對其規定的首批進貨額,季度進貨額。

  4、乙方與網路代理商,二級經銷商等所簽訂的合作協議由甲方、乙方、經銷方三方共同簽訂,或乙方簽訂後報甲方備案。

  5、乙方在網路銷售運作中,應嚴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經銷價格體系進行網路銷售,乙方供給二級代理商的供貨價格按限定供貨價的規定執行,乙方區域內零售價格最高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最低可以下浮35%,如需超出,必須徵得甲方書面授權方可執行,否則將取消乙方代理資格,同時賠償甲方為此造成的各種損失。但對於房地產工程的批次供貨可由總代理根據實際情況自定。

  6、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業務培訓及營銷指導內容:_________________

  (1)產品各項功能的操作及使用。

  (2)甲方營銷政策及營銷思路的貫徹。

  (3)市場網路建設、規劃及銷售人員隊伍建設。

  (4)透過多渠道開拓終端銷售業務。

  五、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如自動放棄代理權或違約被甲方終止代理權,乙方所有產品不得低於甲方全國統一市場價格的折銷售。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在該地區銷售的損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產品在使用中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甲方應及時調查情況,在質保時間及圍內的產品給於換貨,並承擔所有運輸費用。

  六、付款、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款到甲方賬上,甲方即可發貨,並告知運費價格。

  2、運費由乙方負責。

  七、宣傳、技術支援:_________________

  1、宣傳資料按乙方提貨比例配送,並可提供宣傳資料光碟供乙方大批次印刷宣傳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權書,技術培訓資格證書。

  3、甲方免費提供包裝袋、宣傳噴畫和培訓手冊。

  4、乙方完成首批進貨額時,如需派員到甲方進行技術培訓時。交通自理,食宿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進行大專案同時,甲方可派員進行技術支援,交通費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負責。

  5、提供專案設計方案和技術指導。

  八、違約與仲裁:_________________

  1、未經甲方同意,如乙方違約跨區銷售,一經確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的額賠償給甲方。

  2、自乙方代理資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資格失效之日內,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區域內進行銷售,如有違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數額賠償給乙方。

  3、在協議期內如發生分歧,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可按《民法典》處理。

  九、附則:_________________

  1、在甲方未設立產品總代理地區,為擴大銷售量,乙方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可向該地區銷售代理產品。

  2、在合同簽訂後,合同可到公證處公證,公證費由提出方承擔。

  3、簽訂本協議時,乙雙方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及法人授權委證書,企業有關資質證明。

  4、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議。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合同4

  委託人:

  受託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工程名稱:

  地點:

  規模:

  招標範圍:

  總投資額: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為專案的招標代理機構,具體工作內容以委託人實際委託內容為準。

  三、合同價款

  1.代理報酬費用為。

  四、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xx年x月x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此下無正文。

  委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受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工程建設專案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託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託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於各類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

  1.4委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專案招標委託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建設專案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指受託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專案: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專案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託人和受託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範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託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託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於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人將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託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絡,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範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取得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託人負有對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人員擔任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的姓名、技術職稱、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援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資料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專案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5.5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智慧財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洩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洩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檔案,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託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智慧財產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託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所發生的其它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中標單位支付。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甲方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託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託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9.2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專案,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託代理報酬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或受託人按照約定直接向甲方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2受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洩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託人造成損失,受託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收到受託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委託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式向受託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託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於任何後續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招標代理業務,且委託人或甲方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後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己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託人肆份,受託人貳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1.1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執行通用條款第2.1條,但2.1條檔案如內容存在衝突的,以簽訂時間在後的為準,如無法確定簽署時間的,以2.1條所列檔案排序在前的為準。

  2、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2.1語言文字

  本合同採用的文字為:中文

  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專案施工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專案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專案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的規定、津政令第30號《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規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等與招標投標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及天津市相關規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3、委託人的義務

  3.1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

  3.2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無約定;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絡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無約定;

  (7)應盡的其他義務:無約定;

  4、受託人的義務

  4.1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姓名:

  電話號碼:

  4.2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照委託人認可的招標檔案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招標工作。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同時下列服務由受託人組織實施:

  1、根據委託方提供的資料編制招標公告、招標檔案、評標辦法、招標程式;

  2、釋出招標公告;出售招標檔案及有關資料,收取投標保證金;

  3、組織踏勘現場、召開答疑會議和編寫答疑紀要,完成備案及發放工作;

  4、按照《招標代理管理辦法》的規定,組建評標委員會;

  5、接收投標檔案、主持開標會議;

  6、組織評標會議,編寫招標情況報告;

  7、刊登中標公示,填寫、發放中標通知書;

  (3)應盡的其他義務:。

  5、委託人的權利

  5.1委託人擁有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利確定資格預審檔案或招標檔案等招標過程檔案中的全部條款,如專案名稱、工程承包方式、標段劃分;委託人指定分包的專案;專案的開竣工時間和工期;圖紙押金金額及返還時間;評標辦法的確定;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及時間,保脩金數額;結算方式;投標保證金的金額;履約保函的金額;工期獎罰規定;招標組織機構成員組成,評標專家的確定等。

  (2)委託人有權利要求受託人在招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

  ①招標工作的組織;

  ②招標工作的人員安排;

  ③招標工作的進度安排;

  ④招標工作階段性會議、向委託人應作的階段性彙報以及里程碑時點的安排;

  ⑤招標工作的風險管理等等,並有權要求受託人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3)委託人有權利要求受託人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及時向委託人彙報,而不是自行決定等。其他內容執行通用條款第6.1條第(1)款至第(7)款的約定。

  5.2委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無約定。

  6、受託人的權利

  6.1受託人擁有的權利:執行通用條款第7.1條第(1)款至第(6)款。

  6.2受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受託人可向投標人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檔案或者招標檔案的工本費,則不得再要求委託人無償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費用。受託人收取工本費的,應向投標人開具相應收據或發票。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7、委託代理報酬

  7.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服務費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人民幣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由中標單位支付;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中標通知書發放完畢後三十日內由中標單位一次性付清招標代理報酬。

  8、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8.1預付委託代理費用為x/元整

  8.2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雙方無約定。

  8.3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雙方無約定。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9、違約

  9.1本合同關於委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2)委託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無約定;

  9.2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的有關招標諮詢服務有誤而造成委託人損失,並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2)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受託人須承擔因未告知委託人其經營的或參與經營的諮詢公司或者下屬諮詢公司,委託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委託該諮詢公司承擔相關諮詢業務造成的相關責任,均由受託人全部承擔,並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洩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洩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應支付代理報酬的7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且承擔委託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4)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受託人未按委託人要求完成本協議項下相關代理工作,造成招標工作中斷、暫停、終止,或者因受託人過錯,造成本工程招標工作出現瑕疵,受託人應賠償委託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受託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包括投標單位)所提出的問題不能按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託人應承擔責任,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由於受託人不當代理或無權代理而使委託人遭受損失的,受託人應當予以賠償;

  4、受託人因違反國家及天津市相關規定超額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檔案或者招標檔案的工本費、圖紙押金等費用造成的投訴、違規等損失,受託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其他受託方違約責任,受託方應賠償委託人相應損失的情形。

  10、爭議

  10.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1、合同份數

  11.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託人肆份,受託人貳份。

  12、補充條款:

  12.1該專案招標代理期間不得更換投標檔案中的招標工程師,專案招標代理過程中,如連續兩次不能及時響應委託人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更換招標代理公司。

  12.2本合同未明確約定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委託人:

  受託人:

  簽約日期:

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合同5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

  工程建設專案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

  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

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合同6

  本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方將 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施工圖紙 內容。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檔案(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檔案);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形式:邀請招標

  二、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專案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1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 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3、 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 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 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 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帳,全部費用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據乙方完成工作情況選擇一次性支付 元或僅支付 元,乙方均無異議。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合同7

  xx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託合同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為規範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託行為,明確建設單位和代理機構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他)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xxxx年xx 月xx 日,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建設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 2﹑建設地點: 潯陽區金雞坡 3﹑工程規模: 總工程規模:佔地面積約200畝。建築面積約11萬㎡。分期實施。 4﹑單向合同估算價: 5﹑結構及層次:

  第二條 招 標

  1﹑招標方式:

  2﹑招標範圍: 施工圖紙以內的土建、水電安裝工程專案

  第三條 招標代理合同天數

  1﹑開始時間: 2﹑完成時間: 3﹑合同完成總日曆天數 天.

  第四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按 項內容

  一﹑確認請在標題前打√反之打×.

  1. 提供招標前期的諮詢工作及編制資格預審檔案;

  2. 申報及填寫有關的招標資料及表格;

  3. 起草招標公告或邀請書;

  4. 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5. 入圍投標單位的確定;

  6. 編制招標檔案及備案;

  7. 招標有效期內授權乙方簽章認可有關招標事宜;

  8. 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並將答疑會內容形成書面文字 解答送給各投標單位;

  9. 編制標底;

  10. 編制工程量清單;

  11. 組織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12. 編制評標報告;

  13. 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14. 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15. 協助招標人調查,瞭解有關招標活動的投訴,處理糾紛工作;

  16. 其他委託內容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的權利

  1. 對委託專案的程式有知情權;

  2. 對擬發出的招標檔案有審閱權;

  3. 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為原始資料;

  4. 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乙方的全部資料;

  5. 有權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二.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 遵守招標活動的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

  2. 及時完整的提供專案施工圖紙﹑招標人的招標要求﹑期望及其他有關招標資料;

  3. 招標人應按合同,規定配合招標代理機構開展代理業務,對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檔案﹑資格預審﹑有關技

  術資料及填寫的有關招標表格等按要求審查後蓋章.

  同時將蓋章審查後的有關檔案﹑表格及有關技術資料及時送招標監督機構備案(可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審定招標程式及對有關招標過程中的一切合法行為和活動予以認可;

  4. 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5. 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費;

  6. 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7. 招標人對應保密內容負有保密職責,不得洩密.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和職責

  一.乙方的權利

  1. 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 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 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二.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 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並在其資格規定範圍內依法從事招標代理業務;

  2.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託的範圍內依法開展代理活動.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檔案,應當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 完成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 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密;

  5. 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 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

  7. 負責本次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責任人 (簽字).電話 .

  8. 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轉讓第三方;

  9. 由於招標代理機構在代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造成代理人工作嚴重失誤或洩漏標底及其他保密內容,使招

  標人收到重大損失的,招標人可依法扣減代理費用,

  對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權依法提出責任賠償;

  10. 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費用的約定及標準

  招標代理費、標底編制費依據國家計委關於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xx】1980號或按《關於頒佈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收費專案與標準的通知》贛價房字【20xx】1號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收費標準按辦法附件規定執行,上下浮動 幅度不超過20%.

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合同8

  委託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 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於20xx年 2 月 28 日在成都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專案概況

  1、招標人名稱:光大銀行成都分行

  2、專案名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3、建設地點: 成都市小天竺街7號

  4、招標範圍: 室內裝飾裝修

  5、招標規模:900平方米

  6、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7、指定聯絡人:

  姓名: 路傑 職務: 技術職稱: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四川精正建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2、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劉華娟 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2)姓名: 金文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3)姓名: 技術職稱:

  身份證號:

  三、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建設專案的招標代理人,承擔工程的招標工作。

  四、委託範圍

  委託範圍如下□中劃√者:

  其他事項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招標代理服務費:按中標價的0.8%取費。

  2、支付方式

  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後 5 日內預付合同價的 50 %,中標通知書發出後 5 日內按中標金額結算,餘款一次付清。

  六、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1) 按合同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檔案,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託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准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託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4)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援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資料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後 15 日內,向委託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8)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洩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檔案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託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金額退還委託人。委託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金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則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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