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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

學生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

  在當下社會,責任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責任書有助於落實責任。到底應如何擬定責任書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1

  交通安全關係到每一個家庭的幸福,孩子上學和放學路上的交通安全牽動著每位家長、老師和學校的心,讓孩子健康、平安成長是家長、老師和學校共同的心願。但在生活中,每天街頭路面都有家長用電動車或者三輪車載著一個或兩個年幼的孩子匆匆趕往學校;帶著孩子的電動車闖紅燈通行或者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把孩子送上嚴重超員的接送車去上學;駕駛機動車載著孩子隨意停車、調頭、逆行、不按規定車輛行駛;車輛隨意停在路中間接送孩子,個別孩子隨意橫穿馬路,攀越隔離護欄,一輛輛汽車從孩子身旁駛過……等交通違法現象。

  為切實加強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時的交通安全管理,進一步提升中小學生、幼兒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全力維護校園周邊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一同築起保護中小學生出行的安全屏障,我校現與每一位學生和家長簽訂本責任書如下:

  一、學校及老師的交通安全責任:

  1、加強安全教育。要將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全年教學計劃,認真開展好每月交通安全主題班會,教育學生從小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行為習慣,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積極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將交通安全理念傳播到千家萬戶、輻射到全社會。

  2、加強安全提示。要在放學出校前,及時提示中小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杜絕不文明交通行為,遇有雨雪、大風、降溫等惡劣天氣時,要及時提醒學生及其家長注意交通安全,合理選擇出行方式和路線,確保出行安全。

  3、加強安全管理。要建立完善中小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各項工作制度,及時掌握在校學生上下學出行方式,建立學生出行臺賬,協助公安交警做好學生上下學期間的學校周邊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時發現並教育糾正學生及家長存在的各類交通不文明行為,積極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

  二、家長的交通安全責任:

  1、經常安全叮囑。叮囑孩子走路、騎車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各行其道,不要互相追逐,走路行車時不要用耳塞聽音樂、看手機,不要在馬路上游戲或用滑行工具;

  2、正確安全託付。不要將孩子託付給未辦理校車資質的車輛接送,不要承包或租賃私人車輛接送孩子,不要用違法電動車輛接送孩子,孩子的交通出行方式應通報給學校或交警;

  3、做好安全表率。家長要模範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做好孩子的表率,積極踐行“七大交通文明行為”自覺摒棄“七大交通陋習”,堅決抵制“七類違法行為”。接送孩子時車輛要在學校周邊道路上設定的“接送學生車輛臨時停放區域”內有序停放,即停即走,嚴禁在太行東西街、英雄路等市區主幹道路上違法停車。

  三、中小學生交通安全責任:

  1、安全走路。走路要走人行道或者右側路邊行走,不要在馬路上嬉戲打鬧,遵守交通訊號燈指示,橫穿馬路左右觀察,確認安全方可透過,不要急停急走,不要攀越隔離護欄;

  2、安全騎車。未滿12週歲不能騎腳踏車,未滿16週歲不能騎電動車,要在非機動車道路或靠右側路邊行駛,不逆行、不併行、不載人,雙手不離車把,不互相競技追逐;

  3、安全乘車。乘坐車輛時,待車輛停穩後再上下車,乘坐公共汽車必須在站臺內依次候車,先下後上,在車輛行駛中不將身體伸出窗外,不向車外拋灑物品,不乘坐超員、報廢、拼裝車輛、無牌無證電動三、四輪車及非法營運車輛。

  學生家長簽字:年月日

  學生簽字:年月日

學生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2

為加強全縣中小學校學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護意識,預防和減少中小學生交通傷亡事故,切實保障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為全縣中小學校學生上學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人:

  各中小學校長為學校學生交通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所在學校學生的交通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責任目標:

  1、各中小學校應當將中小學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內容,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中小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各中小學校要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責任制,明確責任,層層抓落實,確保中小學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學校要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喜聞樂見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透過舉辦交通安全主題班會、隊會、作文比賽、演講比賽、相聲、小品大賽等形式,教育中小學生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4、各中小學要堅持中小學生上下學路隊護送制和小黃帽路隊制,使中小學生能夠高高興興上學去,平平安安回家來。

  5、各中小學要適時舉辦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常識手抄報、交通安全宣傳櫥窗、交通安全畫展等活動,不斷提高中小學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6、各中小學要密切與縣交警隊積極配合,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經常性的邀請交警和法制副校長來校進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學年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於兩次。

  7、有校車接送學生上小學的中小學校,要切實抓好校車的安全管理與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確保接送安全。

  8、對中小學學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學生傷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並追究學校責任人的責任。

  南城縣教育局(蓋章): 學校(蓋章):

  局長簽字: 王志勇

校長簽字: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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