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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篇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施工現場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施工現場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為提高現場施工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強化交通安全管理,杜絕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減少一般交通事故,提高各類機動車輛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的保障施工生產,結合我單位及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專案工程施工現場、交通道路、廠門、彎道以及單行道交叉等禁止各種車輛停放,並結合現場的具體情況設定禁止車輛停放標記。

  2、對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設繩、電纜,應報公司和監理、總包單位批准,並設有明顯的標記,夜間還應設紅燈。對施工場地狹小、車輛和行人來往頻繁的道路應設定臨時交通指揮。

  3、嚴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裝置,禁止在路面上進行阻礙交通的作業,如確應施工需要臨時佔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時,必須報公司和監理、總包單位批准後方可佔用。

  4、道路兩旁堆放的裝置材料要距離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設鋼絲繩或架設電纜時高度不得低於7m。

  5、施工用的機動車輛和特種車輛(吊車、叉車、翻斗車等)的車況必須良好。進廠應嚴格檢查,並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定期年審,除發給的年審證外,還應持有經公司安全部門考核的司機上崗證,司機必須持“三證”上崗。

  6、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氧氣、乙炔氣)的機動車輛,還需持省市安全部門簽發的危險物品專用運輸證。

  7、專案工地內各種機動車輛限速行駛

  1)機動車輛進出裝置大門及轉彎處為5km/h,直線行10-15km/h。

  2)運輸危險物品的機動車和進出裝置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裝危險物品的'車輛還必須掛“危險品”標誌牌。行車過程中,保持安全車速和保持一定的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強行會車。

  8、機動車輛載貨規定:

  1)不準超過駕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2)散裝及粉狀或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蕩、到處飛物、滴漏在車外,必須用帆布等封蓋嚴密。

  3)貨車不準人、貨混裝,除駕駛室內可以按額定人員定座外,其它部位(駕駛室頂部、腳踏板、葉子板等處)不準載人。

  9、施工作業現場及機械裝置附近不準停放腳踏車、三輪車、腳踏車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

  10、吊車在吊裝作業時,360度旋轉區域和吊車扒杆底下禁止站人。

  11、吊裝作業時應有專人統一指揮。

  12、機動車進出本市,必須辦理長途車會簽制度,由專案經理簽發。

  13、為提高機動車輛安全生產管理,確保現場交通安全,對施工專案部及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實行獎懲制度。對全年安全無事故的專案部及駕駛人員給予獎勵;對發生事故的專案部及駕駛人員除承擔事故賠嘗責任外還要給予經濟上的處罰,造成重大、特大人員傷亡的依法移交安全機關處理並強制解聘駕駛人員等。

施工現場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

  1、凡在本工程施工現場服務的車輛都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公司內部的交通管理辦法。做到車況良好、車容整潔、三證齊全、自覺服從公司交管人員指揮,嚴格按照現場交通標誌安全行駛。

  2、各協作單位自備車輛,必須持有專案部交安委統一發放的內部車輛通行證,憑證出入;在各施工現場的臨時外僱勞務車輛,入廠前必須事先到當地交管部門辦理營運手續,然後到專案部安全管理部辦理車輛出入臨時通行證;

  3、施工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聽從排程,在指定地點作業,在指定路段行駛,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駛出施工區域。

  4、現場所有車輛都要按現場限速標誌限速行駛,時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以內,做到禮讓三先,安全行駛。

  5、嚴禁腳踏車、摩托車、非施工服務車輛駛入現場施工作業區,上述車輛進入廠區現場應在門衛登記,留存有效證件,徵得門衛同意後,憑專案部內部臨時通行證,方可進入,進入後按規定定點存放,出廠時換回原證件。

  6、嚴禁人貨混載、違章拉人、超載超速。

  7、嚴禁酒後駕車、無證駕車、開英雄車、開帶“病”車。

  8、施工車輛不得亂停亂放,儘量避免妨礙施工現場通行。

  9、超重、超長、超寬、超高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應瞻前顧後、兼顧左右、謹慎行駛,最好派出指揮車在前開道。

  10、未經指揮長批准,施工現場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斷或挖斷。

  11、起重車、強夯機、挖掘機作業時周圍應設安全距離並有防護圍欄和警告標誌。

  12、施工車輛脫離施工現場行駛時,應注意文明整潔,必須將車輛清洗乾淨。

  13、違章作業或違章行駛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由車方負責。

  14、工程施工,要求各協作單位儘量使用自己的車輛運送土石方、建築垃圾等。在確有困難情況下需僱請社會車輛時,應嚴格檢查車方的牌照、執照、行駛證、年審年檢、車輛保險等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確認齊全合格後方可僱用。

  15、所有現場施工服務車輛必須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

  搶險車。公司內部的土方車、機動翻斗車、裝載機、罐車、泵車等大型施工車輛,沒有單位領導批示,一律不許駛出施工現場大門。各種車輛出門、必須靠右行駛,主動停車,接受門衛檢查。

  16、凡拉運物資出門的車輛,必須持有公司保衛部門統一印發的物資出門證經門衛審查,印鑑齊全、物證相符方可出門。凡無正式出門證或物證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許拉運出門,門衛有權扣留,扣物後補證無效。

  17、凡違反道路行駛規定的,每車次處罰用車單位500-1000元。

  18、違反上述任何規定,專案部車管人員有權當場制止,對當事人批評教育,並處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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