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合同範文> 藝人簽約合同

藝人簽約合同

藝人簽約合同12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藝人簽約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藝人簽約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經紀人)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傳真:

  e_mail: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藝員)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傳真:

  e_mail:

  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甲方為乙方的經紀人。雙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條款簽訂經紀合同,並嚴格遵守。有關合約內容如下:

  一、合同內容

  乙方聘請甲方為經紀人,在合同期間由甲方全權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廣播、電視、廣告、代言、電影、錄音、錄影等與演藝有關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以及與乙方公眾形象有關的活動。乙方為此支付甲方經紀費用。

  二、合同期限

  為期十年,自簽約後立即生效,開始期以簽約當天日期為準。

  三、合同期內,甲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甲方應努力透過各種新聞媒體及其他方式宣傳乙方,儘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透過強有力的宣傳運作獲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眾藝員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間獨家擁有乙方之名稱、肖像及聲音的商業和非商業的公眾活動代理權,並擁有乙方錄製演唱之音樂製品(含錄音帶、cd、vcd、ld、mp3及其他由於科技發展而使用的新型載體之音像製品)出版、發行等相關事項的代理權。

  3、甲方有權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藝工作並作為乙方的委託代理人簽署有關演藝合同,但合同內容應徵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間,甲方對乙方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製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活動相關之活動擁有最終決定權,乙方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不得藉故拖延或拒絕。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但是必須充分考慮到乙方的身心狀況和勞動強度,在乙方可以勝任的情況下,乙方應參加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

  4、乙方從事商業性演藝或非商業性演藝活動的有關工作酬勞,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時,甲方應盡力協助追討,並承擔相應的損失比例,但不負責賠償。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場合演出或參加其他活動時,甲方有義務派出宣傳人員陪同前往,以保障宣傳效果。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聯絡方式,包括呼機、手機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與甲方取得聯絡。

  四、合同期內,乙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根據甲方的安排進行演藝活動。

  2、乙方有權參加與其本人有關的歌曲創作、製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事業有關的相關活動的企劃過程並瞭解收支情況,表達個人意願。但是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確認,乙方必須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影、宣傳等內容,不得藉故拖延或拒絕。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商業目的為甲方指定範圍以外的個人或機構錄製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參加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演出、形象展示有關的照片,不得擅自實施整形手術(包括面部、身體、髮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錄音、錄象、拍攝專輯、製作mtv等活動中,資金應由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業等情況下發生的收入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如乙方的受贈、繼承、買賣有價證券、個人投資等。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聯絡方式,包括呼機、手機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與乙方取得聯絡。

  7、乙方有權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權力和義務的領域內享有權力、承擔義務,對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權按照《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勞動的權力、義務以及休息。如果因為演藝事業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點的,乙方有權進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應自尊、自重、自愛,在甲方的協助下慎重對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眾形象得到儘可能的維護和提高。乙方在向新聞媒體以及任何個人、機構公佈自身的隱私、立場、觀點時,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1、在合同期間,乙方不得聘請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擔任其演藝事業的經紀人。

  11、方有權對自身的企劃、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議並與甲方協商解決。

  12、乙方將承擔保密義務,確保任何與甲方合作的內部事務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對外公佈。

  13、乙方如果因為不可抗力退出演藝事業,復出後應繼續聘請甲方擔任經紀人,除非甲方拒絕或因個人問題不能繼續勝任。

  五、酬金、稅費:

  乙方從事商業或非商業演出活動及有關工作之酬勞(限於貨幣、實物等),應有甲方代為收取並支付相關個人所得稅。

  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勞之情況時,乙方同樣在收取酬金後兩週內主動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後,乙方收取稅後酬勞的3%,剩餘7%由甲方支配,該7%包括乙方演藝事業運作費用和甲方的經紀人代理費。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繼續為乙方提供經紀服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藝事業受到不應有的負面影響時,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時應採取書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適合從事演藝事業(身體、名譽等遭受損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內,乙方如因意外使身體或外型受到傷害並影響其外在形象時,甲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損乙方公眾形象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之原則進行合作,一旦出現糾紛,應儘可能地協商解決,但是發展到只能用終止合同的辦法才能解決問題時,應該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誠實履行合同及違反合同條款時,視違約情節,按照下列條款單獨或並處:

  1)延遲或停止違約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藝、宣傳等運作活動;

  2)將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繳付守約方;

  3)罰款,罰款金額按照簽約以來歷年累計收入總額的3%計算,並繼續履行合同;

  4)終止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人民幣1萬元整。

  八、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以訴訟方式予以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北京市公證處儲存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經北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無正文。

  甲 方(籤蓋):____________ 乙 方(籤蓋):

  甲方簽約日期: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乙方簽約日期: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日

藝人簽約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就簽約代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乙雙方本著相互信任、共同發展的原則進行合作,甲方有義務竭盡全力為乙方開拓其創作及表演事業,乙方應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勞動;

  二、甲方負責乙方的藝術形象、藝術定位、宣傳定位等總體包裝的設計策劃;

  三、甲方負責乙方創作作品的出版、各種演出活動的聯絡、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四、在合約期間,甲方擁有乙方的肖像權、藝術形象、影音製品、廣告形象的使用權,以及各類演出的代理權;

  五、甲方應接受乙方合理的特別委託,對乙方進行全方位的包裝宣傳活動(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甲方有權利按照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對乙方的藝術行為、演出行為、以及各種行為進行必要的管理;

  七、履行合同期間,為了使乙方在表演基礎上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所重用,甲方免費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強化培訓(吃、住、行費用、教材費自理),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演員證(費用自理);

  八、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任務時,甲方代理乙方從用人單位收取演出報酬的全部收入,並由甲方來發放給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從收入中收取35%作為甲方演出經濟代理費;

  九、甲方負責替乙方追討演出收入,並保護乙方個人聲譽、以及肖像權、藝術形象、影音製品、廣告形象等權益,甲乙方雙方將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負擔有關的訴訟或其他支出;

  十、甲方根據乙方個人情況和要求,負責安排乙方進入藝術院校繼續深造;

  十一、乙方如有蓄意破壞或影響甲方聲譽及利益的言行或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起訴並要求賠償;

  十二、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乙方違約三次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演出資格和合約規定的其它資格。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自願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活動時,乙方臨時不能參加,需及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同意參加,而遲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參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務時,不得從事與演出無關的事宜,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如出現遲到、早退、不到或拋開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動,都視為違約,不服從管理,將追究乙方責任及經濟賠償;

  四、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委託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保留其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的權利,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依據國家《稅法》的有關規定,自行交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為專(兼)職藝員後,應向甲方交納X/年人民幣為管理費、建檔費和存檔費,X元人民幣的藝術照和生活照(由專業攝影師統一拍照),乙方交納的管理費一經鑑定,甲方不予退還。七、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簽約費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合同期滿甲方將如數退還(憑本公司所開的收據)。

  注1:乙方如違反本公司以下幾條甲方將不予退還抵押金:

  1)演出期間遲到或不到,造成損失者;

  2)演出期間無故離開,影響演出者。

  注2:乙方如違反本公司以下幾條將扣除抵押金X元人民幣:

  1)在演出期間給本公司帶來聲譽及利益損害者;

  2)在組織演出和排練期間無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練期間損壞道具者(道具按實際價格賠償)。

  附則:

  1、本責任書解釋權在甲方。有效期_____年,期滿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認同有必要繼續合作,重新簽定;

  2、如在執行合約期間出現糾紛,由雙方協商,如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則由糾紛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構或法院起訴;

  3、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藝人簽約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的演藝才能和欲求演藝界發展的需要,鑑於甲方的專業、權威經紀資源和對乙方的認可,為了更有效地保證乙方在娛樂行業的發展,維護合作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友好磋商,並達成共識,乙方正式委託甲方作為其經紀代理人為乙方進行系統的培訓。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特簽訂本合同。

  一、合作內容、範圍與方式

  甲乙雙方業務合作範圍如下: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培訓、參與演藝業務有關的經紀服務進行合作。

  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從事演藝事業的經紀人。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甲方提供培訓、演藝服務。

  3、甲乙雙方的合作範圍包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併為之允許的網路直播、廣告、電影、電視、演唱等雙方約定的合作範圍。

  4、甲乙雙方的合作內容:甲方獨家代理和經紀乙方在合作範圍條款中所涉及的各項內容的策劃、包裝、安排、實施、收益的獲得等業務,以及對屬於乙方的直播權、表演權、代言權及其相鄰權等派生的各種權益的使用和許可使用行使經紀代理。

  二、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在為乙方制定了整體規劃並獲得乙方認可的前提下,對本協議所規定範圍內的所有業務合作方面全權獨立地進行有關安排、規劃和實施,甲方對此具有最終決策權,並獲得相應收益。

  2、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上發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3、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4、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5、甲方製作和出版的影視作品、唱片、圖書、畫冊等作品的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權和獲得報酬權。甲方有權對任何媒體、組織和個人對乙方形象侵權和未經甲方許可的使用行為進行制裁,並代理乙方行使法律訴訟。

  6、甲方有權對乙方不利於本協議實施整體目標的言行和習慣進行提醒和建議。

  7、本協議期間,當甲方安排與任意第三方發生衝突的情況下,乙方必須優先首先服從甲方安排。

  8、甲方有權在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前提下,要求乙方進行賠償、直至解除合約。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並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行上述委派的工作。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時間,準時守約抵達甲方指定的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2、乙方承諾並保證自簽定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與本合同有牴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檔案或任何演藝事項。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洩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任何甲方與第三者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4、乙方參與甲方對自己的形象設計和宣傳推廣策劃和實施,確認權在甲方,形象設計和宣傳推廣策劃的實施在不違背法律的前提下,乙方須無條件執行甲方方案。

  5、乙方應當在甲方為實施本協議所需時,向甲方提供真實和充分的個人資訊披露,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地址及通訊聯絡電話號碼,使甲方在合理時間內均能與乙方聯絡併發出通告。

  6、若某項演藝工作於本合約有效期內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乙方應繼續為甲方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甲方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乙方爭取合理補償。

  7、乙方應在可能面對媒體和公眾的任何場合下,注意自身的儀表、言行和禮儀,樹立和維護雙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損害雙方聲譽。

  8、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與甲方合作專案有關的直播,影像、照片、及聲音的專有使用權。

  9、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和色情、暴力、身體暴露及其它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它工作。

  三、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

  1、甲乙雙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直播、廣告、電影、電視等權益收益以及在履行本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智慧財產權收益。

  2、在合同期內,直播收益按甲方規定的提成比例分配。(詳見附件)

  3、商業經紀按甲方提成6%,乙方提成4%方式分配。

  四、宣告、承諾與保證

  甲乙雙方宣告、承諾和保證其各自擁有完備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簽署和履行本協議;雙方已向對方披露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應當向對方披露的全部資訊,且該等披露是真實準確而無遺漏的。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為期______年,如甲乙雙方願意繼續合作,經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六、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轉讓與修改

  1、經雙方協商,甲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可轉讓、授權甲方在合同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2、乙方無權轉讓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

  3、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實際無法完全履行,經協商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但可以繼續履行的部分仍應履行。

  4、因甲方或乙方建議,另一方同意,可對本合同內容和條款進行修改;

  終止合同

  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盡職盡責,違背或損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2、一方嚴重違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約定條款。

  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所列的有關事項。

  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糾紛而嚴重影響工作。

  5、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違約

  1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2過失方應當賠償無過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違約金1萬元人民幣,如規定違約金不足以彌補雙方損失,可根據實際損失金額賠償。

  七、適用法律、爭議及糾紛解決和司法管轄

  本合同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八、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經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籤成補充協議。該等補充協議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協議與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雙方已正式授權其代表於本協議文首註明的日期及地點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

  法定/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藝人簽約合同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明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就簽約代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乙雙方本著相互信任、共同發展的原則進行合作,甲方有義務竭盡全力為乙方開拓其創作及表演事業,乙方應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勞動;

  二、 甲方負責乙方的藝術形象、藝術定位、宣傳定位等總體包裝的設計策劃;

  三、 甲方負責乙方創作作品的出版、各種演出活動的聯絡、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四、 在合約期間,甲方擁有乙方的肖像權、藝術形象、影音製品、廣告形象的使用權,以及各類演出的代理權;

  五、 甲方應接受乙方合理的特別委託,對乙方進行全方位的包裝宣傳活動(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 甲方有權利按照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對乙方的藝術行為、演出行為、以及各種行為進行必要的管理;

  七、履行藝人簽約合同期間,為了使乙方在表演基礎上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所重用,甲方免費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強化培訓(吃、住、行費用、教材費自理),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演員證(費用自理);

  八、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任務時,甲方代理乙方從用人單位收取演出報酬的全部收入,並由甲方來發放給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從收入中收取35%作為甲方演出經濟代理費;

  九、甲方負責替乙方追討演出收入,並保護乙方個人聲譽、以及肖像權、藝術形象、影音製品、廣告形象等權益,甲乙方雙方將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負擔有關的訴訟或其他支出;

  十、 甲方根據乙方個人情況和要求,負責安排乙方進入藝術院校繼續深造;

  十一、 乙方如有蓄意破壞或影響甲方聲譽及利益的言行或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起訴並要求賠償;

  十二、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乙方違約三次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演出資格和合約規定的其它資格。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自願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二、 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活動時,乙方臨時不能參加,需及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同意參加,而遲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參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務時,不得從事與演出無關的事宜,服從甲方安排,勞動。乙方如出現遲到、早退、不到或拋開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動,都視為違約,不服從管理,將追究乙方責任及經濟賠償;

  四、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委託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保留其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的權利,勞動。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 乙方依據國家《稅法》的有關規定,自行交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為專(兼)職藝員後,應向甲方交納X/年人民幣為管理費、建檔費和存檔費,X元人民幣的藝術照和生活照(由專業攝影師統一拍照),乙方交納的管理費一經鑑定,甲方不予退還。七、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簽約費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藝人簽約合同期滿甲方將如數退還(憑本公司所開的收據)。

  注1:乙方如違反本公司以下幾條甲方將不予退還抵押金:

  1)演出期間遲到或不到,造成損失者;

  2)演出期間無故離開,影響演出者。

  注2:乙方如違反本公司以下幾條將扣除抵押金X元人民幣:

  1)在演出期間給本公司帶來聲譽及利益損害者;

  2)在組織演出和排練期間無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練期間損壞道具者(道具按實際價格賠償)。

  附則:

  1、本責任書解釋權在甲方。有效期 年,期滿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認同有必要繼續合作,重新簽定;

  2、如在執行合約期間出現糾紛,由雙方協商,如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則由糾紛所在地經濟藝人簽約合同仲裁機構或法院起訴;

  3、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影視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簽章)

  經 辦 人: 籤 約 人:

  電 話: 電 話:

藝人簽約合同5

  XXX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和 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透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立約人:

  1.1邢臺天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登記地為:

  1.2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參與演藝業務有關的經紀服務進行

  合作,具體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從事演藝事業的獨家及唯一經紀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為甲方獨家提供演藝服務。

  2.3本條演藝業務的內容包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併為之允許的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登臺演出、模特、電視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有關演藝事業需要的活動。

  三、簽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順延期,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紀人服務,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演出及有關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藝服務,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體包括:

  3.1甲方擁有安排、接洽簽署一切與乙方有關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權利,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並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諾並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並簽訂、參與任何一本合同有牴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檔案或任何演藝事項。

  3.3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展或允許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版權及其其他智慧財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存在、產生或出現。

  3.5乙方同意為證明甲方擁有本合約內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他有關證明檔案。

  3.6乙方自備有各種有效旅行證件,甲方協助並負責辦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內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於工作的非政治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社會團體。

  3.8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和色情、暴力、身體暴露及其他有損乙方人格、

  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內的其他責任外,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4.1甲方

  1、必須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上發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2、負責乙方在中國境內、外工作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及補助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於乙方演藝事業的歌唱、舞蹈及形體等專業訓練及其他各種訓練,其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訓練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應當享有的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藝事業需要的各種專項保險,其險種和保險費標準視工作情形,由甲乙雙方具體商定。

  6、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7、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8、負責辦理乙方委託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需要的宣傳活動儘量配合甲方所提供專業形象設計建議(包括髮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瞭解及遵守甲方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準,遵照甲方安排參加任何與乙方工作有關的製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後製作或程式,宣傳活動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時間,準時守約抵達甲方指定片場、電視臺、錄音室等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訊聯絡電話號碼,使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不論日夜均能與乙方聯絡併發出通告。

  5、遵守甲方與其他公司、私人或團體所訂立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演藝合約和協議。

  6、若某項演藝工作於本合約有效期內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乙方應繼續為甲方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甲方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乙方爭取合理補償。

  7、接受甲方認為有利於乙方演藝事業的如歌唱、舞蹈、形體、表演、化妝及有關的專業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報讀的課程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8、負責辦理甲方交辦的其他合理事項。

  五、乙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

  5.1乙方有絕對法定權利、年齡及自由與甲方訂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宣告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

  5.3乙方獲得任何與發展其演藝事業有關的機會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須以第一時間知會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許任何人為乙方接洽任何有關演藝事項的事宜。

  5.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任何甲方與第三者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5.5乙方應當經常保持身體健康,以應付演出事項的工作,不參加對身體或生命有危險或對人壽保險投保有影響的活動。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沿用的姓名或藝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響甲方及其子、母公司聲譽形象、商譽的行為或言論。

  5.8乙方確認甲方為其獨家經紀人公司,甲方擁有安排、洽談乙方演藝事業的決策權。

  六、乙方報酬

  6.1甲方對乙方在合約期內的演藝收入做出保證,負責合約的第一年全薪酬(含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不低於 元人民幣,第二年全年薪酬(含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不低於 元人民幣,從第三年起,往後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含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不低於 元人民幣。甲方同意並保證乙方收取的保底薪酬為完稅後的淨收入。乙方每年演藝收入,沒有達到甲方承諾的'保證薪酬金額,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關演出收入在每年結束後的第一個月結算。

  6.2因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淨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關費用及稅費後),甲乙雙方按3:4:3的比例分配,;

  1、上述收入的30%作為甲方輔助乙方並致力於推介;

  2、上述收入的40%份額由乙方獲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於乙方的服裝、化妝、攝影機;雙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

  1、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臺演唱、錄音;

  2、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3、在履行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

  費用及稅費後),甲乙雙方按3:4:3的比例分配,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為甲方輔助乙方並致力於推介乙方在演藝事業發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項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額由乙方獲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於乙方的服裝、化妝、攝影機宣傳廣告費用,該筆款項由甲方負責,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雙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包括:

  1、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舞臺表演、模特兒工作、電臺、電視臺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介、創作及其他臺前幕後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3、在履行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智慧財產權收益。

  4、各項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預定範圍產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支付時間:每半年支付一次。

  6.3乙方按6.2條獲得的收入超過甲方承諾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應當依法納稅,因繳納稅費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乙方負全部責任。

  6.5乙方保證並承諾不擅自或經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給予任何形式的演藝收入,乙方承諾以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七、轉讓

  7.1經雙方協商,甲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可轉讓、授權甲方在合同

  中的權利和義務。

  7.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讓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

  八、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盡職責,違背或損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嚴重違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所列有關事項。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糾紛而嚴重影響工作。

  8.5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及工作地區。

  九、違約

  9.1由於一方的損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9.2過失方應當賠償無過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於傷殘、戰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旅行時,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知會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

  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關於甲乙雙方於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協議、承諾,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約或承諾關於同樣或相近事宜,甲乙雙方確認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約或承諾。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十週年。如甲乙雙方願意繼續合作,經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藝人簽約合同6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本公司需要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

  第三條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實行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2、基本工資每月

  第四條工作紀律、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披露、使用、重製、公開、散佈或以其他方式透露機密資訊。鑑於工作需要,必須進行披露時,應第一時間及時通知甲方,在得知甲方的書面授權後方可進行披露,並負有對披露資訊所造成的直接或者間接損失負責。

  3、即使在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披露、公開、散佈有關甲方經濟利益的商業機密資訊。

  4、甲方所披露機密資訊的一切權利、利益,皆屬於甲方所有。甲方於本合同書中,並未授權或賦予乙方有關機密資訊的任何權利。

  5、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乙方應按對甲方所造成損失的十倍予以賠償。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第六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備註: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

藝人簽約合同7

  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透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 立約人:____________

  1.1 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登記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 ________

  1.2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二、 簽約型別:____________

  1.1歌手

  1.2演員

  1.3模特

  1.4主播

  1.5舞團

  1.6主持人

  甲方與乙方簽訂 型別職業。

  三、 簽約內容:____________

  本條內容適合第二條所有職業,演藝業務的內容包括:____________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併為之允許的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臺、演唱、製作音樂、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登臺演出、模特、電視訪問或錄音以及各種包裝,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有關演藝事業需要的活動。

  四、簽約期限:____________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________________公司《經紀部》

  合同有效期及順延期,甲方提前為乙方提供包裝服務,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演出及有關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藝服務,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體包括:____________

  3.1甲方擁有安排、接洽簽署一切與乙方有關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權利,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並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諾並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並簽訂、參與任何一本合同有牴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檔案或任何演藝事項。

  3.3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展或允許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版權及其其他智慧財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存在、產生或出現。

  3.5乙方同意為證明甲方擁有本合約內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他有關證明檔案。

  3.6乙方自備有各種有效旅行證件,甲方協助並負責辦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內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於工作的非政治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社會團體。

  3.8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和色情、暴力、身體暴露及其他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內的其他責任外,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4.1甲方

  1、必須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上發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2、負責乙方在中國境內、外工作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及補助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於乙方演藝事業的歌唱、舞蹈及形體等專業訓練及其他各種訓練,其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訓練由乙方自理。

  4、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5、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6、負責辦理乙方委託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需要的宣傳活動儘量配合甲方所提供專業形象設計建議(包括髮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瞭解及遵守甲方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準,遵照甲方安排參加任何與乙方工作有關的製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後製作或程式,宣傳活動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時間,準時守約抵達甲方指定片場、電視臺、錄音室等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地址及通訊聯絡電話號碼,使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不論日夜均能與乙方聯絡併發出通告。

  5、遵守甲方與其他公司、私人或團體所訂立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演藝合約和協議。

  6、若某項演藝工作於本合約有效期內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乙方應繼續為甲方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甲方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乙方爭取合理補償。

  7、接受甲方認為有利於乙方演藝事業的如歌唱、舞蹈、形體、表演、化妝及有關的專業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報讀的課程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8、負責辦理甲方交辦的其他合理事項。

  五、乙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____________

  5.1乙方有絕對法定權利、年齡及自由與甲方訂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宣告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

  5.3乙方獲得任何與發展其演藝事業有關的機會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須以第一時間知會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許任何人為乙方接洽任何有關演藝事項的事宜。

  5.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任何甲方與第三者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5.5乙方應當經常保持身體健康,以應付演出事項的工作,不參加對身體或生命有危險或對人壽保險投保有影響的活動。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沿用的姓名或藝名。

  六、乙方報酬

  6.1甲方對乙方在合約期內的演藝收入做出保證,舞臺演出除去必要費用剩餘給予乙方%5,不參加演出活動則給予乙方%0。

  雙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包括:____________

  1、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舞臺表演、模特兒工作、電臺、電視臺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介、創作及其他臺前幕後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3、在履行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智慧財產權收益。

  4、各項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預定範圍產生的收益除外。

  6.5乙方保證並承諾不擅自或經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給予任何形式的演藝收入,乙方承諾以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七、轉讓

  7.1經雙方協商,甲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可轉讓、授權甲方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

  7.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讓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

  八、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盡職責,違背或損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嚴重違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所列有關事項。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糾紛而嚴重影響工作。

  8.5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及工作地區。

  九、違約

  9.1由於一方的損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9.2過失方應當賠償無過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於傷殘、戰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旅行時,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知會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關於甲乙雙方於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協議、承諾,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約或承諾關於同樣或相近事宜,甲乙雙方確認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約或承諾。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週年。如甲乙雙方願意繼續合作,經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藝人簽約合同8

  甲方:

  法定住址:

  住宅電話:

  手提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法定住址:

  住宅電話:

  手提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合約:

  一、 合約範圍:

  甲乙雙方簽訂合約,乙方即為甲方的簽約藝人,甲方即為乙方唯一的獨家經紀人。甲乙雙方達成共識,雙方共同發展,共同獲益。乙方一切與演藝活動和所有的商業行為,均應完全依照本合約的相關約定。

  合約有關的'名詞解釋:

  演藝活動:本合約特指一切與商業或非商業行為有關的,在公開或公共場合有關乙方形象、聲音、歌唱、舞蹈等活動,及其在舞臺、電視、電影、廣播、現場、演出、表演、錄音、錄影、出版、廣告、因科技發展而產生的新的形式等各種場所及載體中的應用,及與上述活動有關的一切事務。

  二、 合約期限:

  自合約簽訂之日起,本合約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_月 _日合約終止。

  三、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將負責本合約範圍內乙方的全部市場運作,同時在本合約音樂的全部版權和鄰接權的使用和轉讓權利。未經雙方許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2、 甲方作為乙方的唯一經紀人, 有權使用或授權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聲像權力, 但授權或使用的方式必須告知乙方, 並向乙方及時出具詳細的費用產生帳目, 並按照本合約的利益分配原則與乙方進行分配。

  3、 合約期內, 甲方作為乙方全世界範圍內演藝活動的唯一全權代理人、經理人、經紀人,出版發行及代理乙方舞臺演出、廣告、影視演出、以及由現代科技發展而帶來的其他演藝形式以及與上述活動有關的一切事務, 即甲方全權處理乙方所有有關演藝活動的一切事宜,並就上述事宜甲方有權以甲方或乙方的名義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有關的法律檔案。

  4、甲方安排乙方所參加出席的所演藝有及宣傳活動相關食宿行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5、在本合約有效期內甲方為宣傳、促銷的目的,有權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簡歷等有關乙方的演藝資料及記錄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簡歷、表演及有關資料的錄音、錄影、電影、照片、文稿等。

  6、 甲方有義務定期每月向乙方公佈由於本合約合作所產生的全部資金收支狀況。並以月為

  單位向乙方支付乙方應得的收益。

  7、 甲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主管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 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稅收憑證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影印件。

  8、 合約期內, 甲方不得干預乙方從事與本合約無關的, 與演藝活動無關的, 對甲方聲譽無關的,以及對雙方履行本合約不會產生任何影響的所有事情。

  9、甲方不得隨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稱及內容。

  10、 在全世界範圍內,對侵犯甲乙雙方本合約限度內任何許可權的第三方行為,甲方有權代乙方行使所有的法律許可權和義務。

  11、 由於甲方在經營中出現的、與乙方無關的、違反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的行為, 均與乙方無關,乙方不必為此承擔任何相關的責任和義務。

  四、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 作為藝人,乙方將參與本合約合作範圍內音樂的全部策劃、創作和製作工作, 但需採納甲方對乙方的合理化建議。

  2、 合約期內,乙方不得與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簽訂任何與演藝活動相關的合同。不得另外委託代理人、經理人、經紀人或其他從事類似工作的公司或個人代理甲方的演藝活動。

  3、乙方將所有有關演藝活動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權處理, 並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參加甲方安排的演藝及與演藝有關的活動。乙方在無不可抗力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甲方之安排,給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內的任何損失。同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 不可參加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藝活動及與演藝活動相關的事宜。

  4、接受甲方安排的演藝培訓,協助甲方辦理培訓所需的任何手續。

  5、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需要的宣傳活動,儘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專業形象設計建議(包括髮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6、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專輯、單曲、宣傳及與乙方有關的一切演藝活動方面的必要資料, 負責向甲方提供辦理與演藝活動事務有關的有效證明檔案。

  7、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完成甲方為乙方安排的演藝活動, 如乙方變更地址、聯絡方式或外出,應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如有相關的個人活動安排與甲方演藝活動安排發生衝突,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

  8、乙方作為甲方簽約藝員,應積極維護甲方之聲譽,與甲方共榮辱,並遵守本和約之規定。

  9、乙方必須按甲方的安排和設計的形象接受廣播、電視、期刊、雜誌、報紙等媒體的採訪,維護雙方方聲譽。

  10、乙方作為甲方簽約藝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保護自己的公眾形象。

  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 a/觸犯國家法律、法令,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

  b/在公眾面前行為不端、言語不檢點,嚴重損害本人和經紀人形象的行為和語言; c/不尊重歌迷,嚴重傷害歌迷感情,造成惡劣後果的。

  11、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以後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定本合同時,向甲方宣告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作廢。

  五、 利益分配原則:

  1、 本和約範圍內,每次演出勞務(等於或多於一場演出)所產生的全部直接收益,少於或等於1萬元人民幣時,甲乙雙方按照 甲:乙= 的比例進行分配;多於1萬少於2萬人民幣的部分,甲乙雙方按照 甲:乙=的比例進行分配; 2萬以上的部分,甲乙雙

  方按照 甲:乙= 的比例進行分配。

  2、上述分與甲方的收入,作為甲方輔助乙方並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藝事業發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項的甲方佣金。

  3、雙方各自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稅金;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由本合約所產生收入的所有稅金,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稅收憑證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影印件。結算時間,雙方共同確定每月結算的具體時間,在甲方收到合作所產生的收益後,按月結算甲乙雙方應得的收益。

  六、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約的相關條款,違約一方按照給守約一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進行雙倍賠償;

  2、甲乙雙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如果因一方違反本合約的相關條款,提出提前終止本合約或違約一方造成守約一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約,守約一方不得不提前終止本合約,違約一方除應按照給守約一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進行雙倍賠償外,還將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人民幣及合約剩餘期限賠償金,合約剩餘期限賠償金計算方法為:違約行為發生前半年雙方合作所產生的全部收益作為核算依據, 除以半年的天數, 再乘以違約行為發生日至合約終止日的天數;

  3、甲乙雙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違反本合約的相關條款,提出提前終止本合約或違約一方造成守約一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約,守約一方不得不提前終止本合約,違約一方等於自動放棄合約期間所有相關權利。

  七、合同的解除:

  1、 甲方若違反本合約第三款項中的任何一項相關規定,乙方隨時有權書面提請終止本合約,在甲方沒有正當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終止本合約,而不按違約處罰。

  2、乙方若違反本合約第四款項中的任何一項相關規定,甲方隨時有權書面提請終止本合約,在乙方沒有正當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終止本合約,而不按違約處罰。

  3、如乙方因為疾病或傷殘、毀容、失聲等,無法繼續進行演藝事業的,甲方隨時有權書面提請終止本合約,而不按違約處罰。

  4、經乙方同意,甲方可將乙方轉籤給其他唱片公司,所得轉讓費用,由甲方所得。

  5、在甲乙雙方共同自願無條件解除本合約的條件下,本合約方可提前解除。

  八、其他條款:

  1、 合約期內,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經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向第三方進行披露;甲乙雙方由於合作從而瞭解或接觸到的對方的機密資料和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流程、商業計劃、系統設計、技術等, 雙方均需為對方保守秘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給予或轉讓該資訊。

  2、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約,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約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具有續約的優先權。

  4、此合約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甲 方:乙 方:

  甲 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 日 年 月 日

藝人簽約合同9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

  就有關演出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邀請乙方於 年 月 日在 演出 天,每天 場。

  二、甲方負責所有的演出手續(包括演出批文、稅項等)的辦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三、甲方負責演出時演出場地的保安工作及演員的人身安全。

  四、甲方負責乙方 人的吃住安排,

  費用則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付給乙方每場演出費為 元,

  個人所得稅由甲方負責。

  六、合同簽訂,甲方付給乙方預付金 元,

  剩餘演出費在 月 日演員到位後付清,

  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參加演出。

  七、出場時間為 年 月 日 點,乙方必須準時到場,以最佳狀態演出,

  不得藉故拖延出場時間和縮短演出時間和內容。乙方如因個別演員不到位,

  節目不能演出,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希望雙方共同遵守,

  未盡事宜,則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如有違反,則按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追究責任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藝人簽約合同10

  甲方:(經紀人)

  性別:

  地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藝員)

  性別:

  地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甲方為乙方的經紀人。雙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條款簽訂經濟藝人簽約合同,並嚴格遵守。有關合約內容如下:

  一、藝人簽約合同內容

  乙方聘請甲方為經紀人,在藝人簽約合同期間由甲方全權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廣播、電視、廣告、電影、錄音、錄象等與演藝有關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以及與乙方公眾形象有關的活動。乙方為此支付甲方經紀費用。

  二、藝人簽約合同期限

  為期十年,自簽約後立即生效,開始期以簽約當天日期為準。

  三、藝人簽約合同期內,甲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甲方應努力透過各種新聞媒體及其他方式宣傳乙方,儘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透過強有力的宣傳運作獲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眾藝員形象。

  2、甲方在藝人簽約合同期間獨家擁有乙方之名稱、肖像及聲音的商業和非商業的公眾活動代理權,並擁有乙方錄製演唱之音樂製品(含錄音帶、CD、VCD、LD、MP3及其他由於科技發展而使用的新型載體之音像製品)出版、發行等相關事項的代理權。

  3、甲方有權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藝工作並作為乙方的委託代理人簽署有關演藝藝人簽約合同,但藝人簽約合同內容應徵得乙方的同意。藝人簽約合同期間,甲方對乙方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製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活動相關之活動擁有最終決定權,乙方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不得藉故拖延或拒絕。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但是必須充分考慮到乙方的身心狀況和勞動強度,在乙方可以勝任的情況下,乙方應參加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

  4、乙方從事商業性演藝或非商業性演藝活動的有關工作酬勞,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時,甲方應盡力協助追討,並承擔相應的損失比例,但不負責賠償。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場合演出或參加其他活動時,甲方有義務派出宣傳人員陪同前往,以保障宣傳效果。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聯絡方式,包括呼機、手機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與甲方取得聯絡。

  四、藝人簽約合同期內,乙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乙方在藝人簽約合同期內,應根據甲方的安排進行演藝活動。

  2、乙方有權參加與其本人有關的歌曲創作、製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事業有關的相關活動的企劃過程並瞭解收支情況,表達個人意願。但是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確認,乙方必須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宣傳等內容,不得藉故拖延或拒絕。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商業目的為甲方指定範圍以外的個人或機構錄製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參加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演出、形象展示有關的照片,不得擅自實施整形手術(包括面部、身體、髮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錄音、錄象、拍攝專輯、製作MTV等活動中,資金應由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業等情況下發生的收入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如乙方的受贈、繼承、買賣有價證券、個人投資等。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聯絡方式,包括呼機、手機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與乙方取得聯絡。

  7、乙方有權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權力和義務的領域內享有權力、承擔義務,對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權按照《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勞動的權力、義務以及休息。如果因為演藝事業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點的,乙方有權進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應自尊、自重、自愛,在甲方的協助下慎重對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眾形象得到儘可能的維護和提高。乙方在向新聞媒體以及任何個人、機構公佈自身的隱私、立場、觀點時,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10、在藝人簽約合同期間,乙方不得聘請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擔任其演藝事業的經紀人。

  11、方有權對自身的企劃、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議並與甲方協商解決。

  12、乙方將承擔保密義務,確保任何與甲方合作的內部事務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對外公佈。

  13、乙方如果因為不可抗力退出演藝事業,復出後應繼續聘請甲方擔任經紀人,除非甲方拒絕或因個人問題不能繼續勝任。

  五、酬金、稅費:

  乙方從事商業或非商業演出活動及有關工作之酬勞(限於貨幣、實物等),應有甲方代為收取並支付相關個人所得稅。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勞之情況時,乙方同樣在收取酬金後兩週內主動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後,乙方收取稅後酬勞的30%,剩餘70%由甲方支配,該70%包括乙方演藝事業運作費用和甲方的經紀人代理費。

  六、藝人簽約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繼續為乙方提供經紀服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藝人簽約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藝事業受到不應有的負面影響時,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解除本藝人簽約合同。

  3、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藝人簽約合同。變更時應採取書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適合從事演藝事業(身體、名譽等遭受損害),甲方有權解除本藝人簽約合同。

  5、藝人簽約合同期內,乙方如因意外使身體或外型受到傷害並影響其外在形象時,甲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藝人簽約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損乙方公眾形象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藝人簽約合同。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之原則進行合作,一旦出現糾紛,應儘可能地協商解決,但是發展到只能用終止藝人簽約合同的辦法才能解決問題時,應該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藝人簽約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誠實履行藝人簽約合同及違反藝人簽約合同條款時,視違約情節,按照下列條款單獨或並處:

  1)延遲或停止違約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藝、宣傳等運作活動;

  2)將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繳付守約方;

  3)罰款,罰款金額按照簽約以來歷年累計收入總額的300%計算,並繼續履行藝人簽約合同;

  4)終止藝人簽約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人民幣100萬元整。

  八、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藝人簽約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以訴訟方式予以解決。

  九、本藝人簽約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北京市公證處儲存一份。藝人簽約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經北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藝人簽約合同效力溯及至xxx年xxx月xxx日。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

藝人簽約合同11

  甲方(僱主)

  單位名稱:

  經濟型別:

  註冊號: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僱員)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就簽約代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本著相互信任、共同發展的原則進行合作,甲方有義務竭盡全力為乙方開拓其創作及表演事業,乙方應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勞動;

  2、甲方負責乙方的藝術形象、藝術定位、宣傳定位等總體包裝的設計策劃;

  3、甲方負責乙方創作作品的出版、各種演出活動的聯絡、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4、在合約期間,甲方擁有乙方的肖像權、藝術形象、影音製品、廣告形象的使用權,以及各類演出的代理權;

  5、甲方應接受乙方合理的特別委託,對乙方進行全方位的包裝宣傳活動(費用由乙方自理);

  6、甲方有權利按照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對乙方的藝術行為、演出行為、以及各種行為進行必要的管理;

  7、履行合同期間,為了使乙方在表演基礎上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所重用,甲方免費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強化培訓(吃、住、行費用、教材費自理),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演員證(費用自理);

  8、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任務時,甲方代理乙方從用人單位收取演出報酬的全部收入,並由甲方來發放給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從收入中收取_______%作為甲方演出經濟代理費;

  9、甲方負責替乙方追討演出收入,並保護乙方個人聲譽、以及肖像權、藝術形象、影音製品、廣告形象等權益,甲乙方雙方將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負擔有關的訴訟或其他支出;

  10、甲方根據乙方個人情況和要求,負責安排乙方進入藝術院校繼續深造;乙方如有蓄意破壞或影響甲方聲譽及利益的言行或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起訴並要求賠償;

  1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乙方違約三次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演出資格和合約規定的其它資格。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願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2、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活動時,乙方臨時不能參加,需及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同意參加,而遲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參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務時,不得從事與演出無關的事宜,服從甲方安排,勞動。乙方如出現遲到、早退、不到或拋開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動,都視為違約,不服從管理,將追究乙方責任及經濟賠償;

  4、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委託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保留其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的權利,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依據國家《稅法》的有關規定,自行交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三、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則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四、爭議的解決

  如在執行合約期間出現糾紛,由雙方協商,如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則由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五、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藝人簽約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合同內容及期限: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自 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 起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簽定本合同,協議期間乙方屬甲方正式簽約藝人,在合同期內,一切由甲方安排,所做的每一次演出和拍片的收入,甲、乙雙方按6:____________4比例分配以下收入:____________

  1、 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所做的每一次活動的收入由甲方獲取。

  2、 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所做的每一次活動的收入份額由乙方所獲取

  。二:____________合同期內,甲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當乙方學業與公司安排的演出或拍攝撞期時,應當以乙方學業為重。(如需要乙方提供考試,班主任證明,證明該活動影響學生學業,乙方可不參與演出或拍攝,不屬違約行為。)

  2、甲方安排一名專業經紀人員負責管理乙方,包括負責乙方的一切經紀業務,安排乙方每天的工作安排等等。

  3、甲方提供乙方演藝工作的內容包括:____________各類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允許的電視、電影、廣告、模特、會議,演出等相關的活動。

  4、甲方作為乙方的代言廣告、演出活動及拍攝承接代理公司即經紀公司,代理乙方與客戶公司進行溝通、宣傳、談判、代理簽約,並協助處理乙方代言廣告、演出活動的各類電視及拍攝事宜。

  5、在甲方安排給乙方活動的前提下,甲方負責乙方在演出及拍攝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並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如乙方人身安全、經濟利益和名譽受到不合法侵害屬甲方嚴重違約。

  6、甲方應努力透過各種雜誌及電視節目等方式和其他方式正面宣傳乙方,儘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透過強有力的宣傳運作獲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眾藝員形象。,一切對外媒體的推廣宣傳前知會,並與乙方協商宣傳內容,獲得乙方認可後方可進行宣傳事務。

  7、甲方應努力盡可能的在合同期內安排乙方其拍攝,演出等工作,但不限次數。

  8、甲方有儘可能將乙方資料(包括:____________個人圖片、個人資料、影像資料)發到各同行內,以使乙方接到更多的演出活動。

  9、甲方有權將乙方資料(包括:____________個人圖片、個人資料、影像資料)釋出到甲方所屬網站以作推廣與宣傳,乙方有責任維護甲方及甲方所屬網站的名譽。一切網路的推廣宣傳前知會並與乙方協商宣傳內容,獲得乙方認可後方可進行宣傳事務。

  10、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場合演出或參加其他活動時,甲方有義務派出宣傳人員陪同前往,以保障宣傳效果。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聯絡方式,包括呼機、手機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與甲方取得聯絡。

  三、合同期內,乙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乙方有權拒絕拍攝違法、色情、暴力及其它有損乙方人格、名譽、身心的演出活動及其他工作。

  2、乙方應全力配合完成甲方認為有利本人演藝事業發展的各方面的培訓,如臺詞、形體、表演等等相關的專業培訓和事項,其培訓費用等由甲方承擔。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3、乙方應全力配合完成甲方提出的各方面的合理建議,儘量配合完成甲方提供的專業形象設計及建議(包括:____________髮型、服裝、化妝等),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4、乙方應保持較好的身材,不能暴飲暴食,注意休息時間。乙方應保持最佳的工作情緒和狀態,不能受感情以影響工作。乙方結婚等可能產生影響的個人因素應提前通知甲方,以使甲方第一時間知道乙方狀態。

  5、不論有無報酬,在一般情況下未告知甲方且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以商業目的為甲方指定範圍以外的個人或機構錄製歌曲,代言廣告、演出活動和拍攝的事宜,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參加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演出、形象展示有關的照片,不得擅自實施整形手術(包括面部、身體、髮型等)。違反該條款第一次處以口頭警告;再次違反甲方有權扣除參與活動所獲費用.若該活動嚴重影響甲方形象,屬於嚴重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6、乙方承諾並保證自簽定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第三者承諾並簽訂,參與任何與本合同有牴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檔案或任何拍攝,演藝事項。

  7、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不會向任何人、機構、公司訂力如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和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和口頭承諾),乙方在簽定本合同時,向甲方宣告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甲方對乙方在本合同簽定之前產生的任何第三方合同或承諾不具有約束力。

  8、在合同期間,乙方不得籤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擔任其演藝事業的經紀人或經紀公司。

  9、乙方將承擔保密義務,確保任何與甲方合作的內部事務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對外公佈。

  10、乙方應嚴格履行藝人的責任和義務,服從甲方安排的各類演出及拍攝活動,不得做出任何影響甲方的聲譽、商譽、形象和信譽的行為或言論。一經發現甲方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1、根據甲方的拍攝或演出時間,甲方主要透過電話等聯絡方式通知乙方拍攝地點及活動時間安排,在合同有效期間將不定期安排各類活動或拍攝等工作,為確保甲方能及時聯絡到乙方,乙方必須保持手機的暢通。如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無法接到通知,屬乙方自動放棄當次活動,甲方將不負任何責任。由於甲方負責乙方拍攝的安排,乙方必須提供本人的有效證件及詳細的個人資料(內容:____________照片、個人簡歷、三圍、身高、體重、鞋碼等)以供甲方客戶的挑選和參考。

  1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拍攝或演出通告並確認接單後,必須準時無誤的到達拍攝現場,不得出現遲到、無故缺席、早退等不良信譽現象發生。如有特殊情況應提前3小時以上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安排。如乙方在活動中出現中途早退現象,本次活動的酬金將不予支付,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相關賠償。

  13、乙方在演出活動及拍攝現場應聽從負責人的安排,遵守現場紀律,如由於乙方個人原因造成的意外或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在演出活動及拍攝中必須愛護好甲方和主辦方及劇組提供的服裝、道具、佈景等物品,一旦發現有肆意破壞者,將按報價賠償。

  14、根據1995年10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6號 釋出的《經紀人管理辦法》中第四章第十四條"經紀人依法進行經紀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第四章第十五條"經紀人完成經紀活動後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佣金。經紀人從事經紀活動所得佣金是合法收入"等有關規定。

  15、乙方在和甲方簽定本協議後,如出現誠信問題,如:____________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有損主辦方、劇組及甲方的信譽,對其客戶、劇組及甲方造成的經濟、信譽、商譽等損失,甲方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及賠償責任,並終止本合同。

  16、乙方參與的每一次活動的總收入,乙方有知情權,以確保收入的公平性.

  17、在甲方的責任範圍內或工作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導致乙方意外使身體或外型受到傷害並影響其外在形象或生命安全,屬甲方嚴重違約,乙方有權追究包括合同範圍內外的合理賠償。

  四、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藝事業受到不應有的負面影響時,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必須雙方同意,變更時應採取書面形式。

  4、如因乙方個人原因使得其不再適合從事演藝事業(身體、名譽等遭受損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內,乙方如因個人原因意外使身體或外型受到傷害並影響其外在形象時,甲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協議。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損乙方公眾形象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屬甲方嚴重違約行為。

  7、因甲方沒有取得工商管理部門的合法權宜,或使用虛假經營證件,導致的合同終止,一切責任和賠償由甲方自行承擔。

  7、因傷殘、戰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如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量立即知會對方,如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而需要延期履行的,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有效的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協議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之原則進行合作,一旦出現糾紛,應儘可能地協商解決,但是發展到只能用終止協議的辦法才能解決問題時,應該按照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

  1、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誠實履行合同期內和違反合同條款時,視違約情節,按照下列條款單獨或並處:____________

  1)延遲或停止違約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藝等運作活動;

  2)將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繳付守約方;

  4)終止協議,嚴重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人民幣100萬元整。

  六、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法律效力。

  2、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透過仲裁機關調解;調解失敗,則提交廣州中級人民法院裁定。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平等、公正的原則下籤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履行。有效期限為第一項簽訂時長。如甲乙雙方合同到期後甲方擁有優先續簽權,雙方協商後,可延長合作期限。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 身份政號碼: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藝人簽約合同】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