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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會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委領導下相對獨立的群眾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委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 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 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第四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反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 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 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 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 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 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 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獨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大事項要經工會委員會審批。

  第十條 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 堅持民主管理原則。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査委員會的審査。

  第十二條 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於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 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塗改、填補,大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 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並簽名。重大活動應由工會委員會研究決定,並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 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後應在一週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 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査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並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 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准,按規定査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准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2

  一、認真執行全國總工會、省總工會及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政策法規。

  二、根據會計編制的記賬憑證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業務結算。

  三、按銀行有關規定提取庫存現金用於日常開支,收取現金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

  四、及時準確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五、加強現金貨幣資金管理,對現金做到日清月結,並定期與不定期對現金進行盤點,及時查詢原因和處理,做到賬賬、賬實相符。

  六、加強銀行存款貨幣資金管理,定期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及時查明原因並及時處理。

  七、負責保管好工會財務在銀行購買的各類支票、票據、工會財務部分印籤。

  八、配合會計檢查指導基層工會會費收繳工作。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會的財務管理制度3

  為保證有限公司工會經費的合理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本制度試用範圍:有限公司工會及各分工會。

  二、工會財務工作實行工會委員會領導的工會主席負責制度統籌資金、配置資源、管理經費的使用。確保工會經費合理、安全、有效運作,保障工會各項工作的展開。

  三、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手續完備原則;堅持量入為出、略有結餘、勤儉節約的原則。

  四、工會經費在職工福利、職工文體活動、職工教育、文化宣傳、工會建設等範圍內使用。

  第二章預、決算管理制度

  一、按照《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編制工會預算、決算和組織預決算執行。

  二、工會預算編制原則: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

  三、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四、本年度無重大支出專案,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期末滾存經費結餘不得出現赤字。

  五、要認真執行上級工會批准的預算。一切開支均在經批准的預算內

  執行。調整或者追加預算,要嚴格履行規定的程式。

  六、預算支出的編制要遵循勤儉節約的原則,要把資金使用的重點安排在維護職工權益,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方面。

  七、加強預算支出管理,嚴格執行預算和財務制度,不得擅自擴大經費支出範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以領代報,不得擅自改變預算資金用途。

  八、年度預算、決算草案,由工會財務部門編制,經工會委員會(或者會)討論透過,並經本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報上一級工會審批或備案。

  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庫存現金管理

  1.辦理有關現金收支業務時,應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應按照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提取和保留現金,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3.庫存現金要專櫃存放,不得與個人款項混雜,不得“坐支”現金或者白條抵庫。

  4.現金收入必須開具發票或收據,並當日入賬,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將現金收入以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不得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不得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嚴禁將款項擅自挪用或借給個人;禁止設立“小金庫”或賬外賬。

  5.現金付款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憑證,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塗改。

  6.提取現金,應註明用途,並由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字蓋章。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審批程式,且用途合法、手續完備。

  二、銀行存款管理

  1.按照《工會法》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規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開立獨立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2.加強銀行賬戶管理,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

  3.除了在規定範圍內直接使用現金結算外,其他收付業務都必須透過銀行辦理結算。要嚴格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規定辦理銀行業務。

  4.加強銀行預留印鑑管理。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5.定期核對銀行賬戶,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餘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

  第四章票據管理制度

  一、銀行票據管理

  1.嚴格按照《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管理使用銀行票據。

  2.建立銀行票據管理制度,明確銀行票據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登出等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式,並設登記薄進行記錄。

  3.票據上的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

  4不得簽發空頭支票或遠期支票,不得將支票交給領用單位代為簽發。

  5.蓋有印鑑的空白票據丟失,要立即向銀行掛失,並登報宣告作廢。

  二、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管理

  1.嚴格按照《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管理使用專用收據。

  2.按照專用收據號段順序使用專用收據,安規定填寫手寫和列印專用收據。

  3.不得轉讓、出借、代開、買賣、銷燬、塗改專用收據,不得將專用收據與其他財政票據、稅務票據互相串用。

  4.應當妥善保管開具的專用收據存根,收據存根儲存期限一般為5年。

  第五章財務支出審批制度

  一、堅持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度,建立嚴格的經費開支程式和授權批准制度,明確授權批准的範圍、許可權、程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做到申請、經辦、稽核、籤批等經費開支手續完備,原始憑證合法有效,相關附件齊全。

  二、重大資金支出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三、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履行《會計法》規定的監督職責,一切經費開支必須經過會計人員稽核,對於原始憑證不合法、內容不完整、手續不齊全、數字不清楚的,會計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四、出納付款時要進行符合把關。主要複核報銷憑證所附單據是否齊全、合規,各項簽字、審批手續是否完備。

  五、各種支出報銷憑證要合規。

  (1)原始憑證要求內容完整,不得有塗改、刮擦等現象;

  (2)購買物品或接受勞務必須取得正式發票。

  (3)報銷附件要齊全。如會議支出要附會議參加人員名單,汽車維修要附維修清單等。

  第六章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專項資金主要包括困難職工幫扶資金、困難勞模救助金、送溫暖資金、增收留成基金、財務專用基金、經審專用經費以及其他有關指定用途的專項資金。

  一、按照全總、省總有關規範專項資金的檔案要求管理使用各項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

  二、要建立各項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實行嚴格的審批程式。

  三、幫扶資金及其他各類專項資金應根據資金來源和有關規定管理使用。

  四、縣以上工會增收留成基金、財務專用基金以及經審專用經費按照全總管理辦法的規定比例提取,不得變更提取比例。

  第七章財產管理制度

  一、財產管理範圍

  1.固定資產: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2.低值易耗品:單位價值在固定資產起點以下,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或單位價值在固定資產起點以上,耐用時間一年以下的財產為低值易耗品。

  二、財產購置管理

  1.購置財產要按照批准的年度預算執行。

  2.固定資產的購置要有兩人以上經辦。

  3.要建立完善資產登記、入庫、領用、處置、清查盤點等日常管理制度。

  三、財產賬務處理

  1.資產管理部門對驗收入庫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須建立《工會固定資產卡片》,並計入《工會固定資產明細賬》,按物登卡、憑卡記賬。

  2.財務部門按照《工會會計制度》規定,進行具體賬務處理。

  3.工會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但為了使各級工會及時掌握固定資產的變化情況,及時處置已超過使用年限的固定資產,根據《工會會計制度》規定,可以設定專門的輔助賬記錄各項固定資產的原值、購入時間、預計使用年限、應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淨值等。

  4.資產管理部門要設立低值易耗品備查薄,對購入的低值易耗品登記備查。

  四、財產使用管理

  1.明確專人負責財產管理,任何人不得隨意侵佔、挪用本單位財產。

  2.領取使用財產須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3.財產內部調撥、變賣、報廢、贈送等必須履行嚴格的報批手續。

  4.財產使用部門要愛護公共財物,做好財產保管和養護工作,對因管理不善或失職而造成的財產丟失或損壞應賠償責任。

  5.職工調動工作或退休,應先到財產管理部門辦理財產清交手續。

  五、財產清查工作

  1.定期對財產物品進行清理核查。核對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輔

  助賬、低值易耗品明細賬、財產實務明細表,財產物品做到賬表相符、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2.根據財產清查情況,編制《財產清查盤點盈虧情況表》,報上級工會批准後進行處理。

  第八章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會計崗位職責

  1.熟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掌握工會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各項財會規章制度,並組織貫徹執行。按照《工會會計制度》設定會計科目和會計賬簿。

  2.按照規定設定現金日記賬,收付現金須及時逐筆登記,做到賬款相符;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挪用和私借現金。

  3.按規定設定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好銀行存款、取款和結算工作,並及時逐筆登記;銀行存款賬面餘額應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有未達賬項的,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4.現金、有價證劵及出納經管的有關印鑑、支票、原始憑證等應使用專用保險櫃保管,不得隨意存放。

  5.嚴把“收支關”。對原始憑證要認真複核,檢查經手人簽字、會計稽核、領導審批等報銷手續是否齊全。現金收付應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印章。

  第九章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主要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報

  表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和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的規定對會計檔案進行歸檔、保管、查閱和銷燬。

  二、會計檔案應當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會計憑證一般每月裝訂一次,會計報表按季或按年裝訂。

  三、會計檔案由會計機構負責保管,保管期滿按規定移交給單位檔案管理部門統一保管。移交時,要編制移交清冊,辦理移交手續。

  四、要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保管期限保管會計檔案,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別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

  五、會計檔案保管期滿,由單位檔案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提出銷燬意見,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若有未了結的債權人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外立卷),經單位領導批准後,由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派員監銷。

  第十章會計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一、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二、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劵、支票薄、發票及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資料磁碟(或優盤等)及有關資料等內容。

  三、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

  交接,由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負責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交接,由單位領導負責監交,必要時可由上級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交。

  四、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並應在移交清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發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五、移交清冊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3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工會法〉及財政部的各項財務政策、法規和制度。

  二、建立健全工會財務規章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三、根據各項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稽核各類原始憑證,經稽核無誤後,填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填制要完整、數字準確、情況真實、帳目清楚,內容摘要文字要求簡潔、清楚。

  四、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保證憑證、帳薄報表、核算資料的真實性及所有資料準確性,堅持各項資金、財產增減變動及財務收支的合法性。

  五、做好全年的預算、決算報表,進行會計分析和事業收支效益,促進管理和增收節支。

  六、全面、準確、完整、真實的反映各方面的會計資料,及時地為領導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會計資訊。

  七、積極搞好工會的各項工作,完成工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4

  1、組織開展本會的會計工作,並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財務管理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經費運營管理。

  2、組織制定本會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並付諸實施。

  3、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購建方案等。

  4、參與執行決策和各種經濟合同的擬定,加強事前監督。

  5、負責本工會的稽核、記賬、算賬工作,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規定時間和專案公開賬目。

  6、做好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5

  財務決算完成後,根據預算情況,如果有超預算專案並開支的,找出超支原因並編制文字說明。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保管責任

  一、物資入庫存及時驗收,認真做好“三查一堅持、四不收”制度,若發現問題按驗收索賠制度處理;

  三查:查發票或送貨單據,查物品名稱,查規格數量。一堅持:堅持開箱點數過硬。

  四不收:數量不符不收,質量低劣不收,規格不清不收,物品損壞不收。

  二、物品保管做到不潮,不黴爛,不變質。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使用責任制

  一、使用工會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要提前一天報告保管理員;

  二、借用固定資產者,應憑藉條找工會主席或副主席簽字後方能使用;

  三、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故障,不得隱瞞,要主動報告工會;

  四、操作者必須瞭解和掌握固定資產物品的使用方法;五、使用人員必須遵守管好、用好、維護好的原則。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遺失損壞制度

  一、固定資產和低值在使用過程中不是故意損壞的要報請礦工會主席和職代會經審會會議審查,決定報損;

  二、低值易耗物品在運輸中發生損毀的要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報礦工會主席審批決定報損;

  三、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因保管人無責任心被遺失的,按索賠制度執行。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索賠制度

  一、承辦購買固定物品中,提貨時未注意質量問題,運回礦使用中發現質量不合格,應由承辦單位通知對方派員處理,洽談退貨或索賠;

  二、提運固定資產、物品中,返回途中發生車禍、損壞物品,應向運輸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

  三、在自提取貨搬運過程中發生的物品短缺、損失,根據情節屬過失人責任的,向過失人索賠償;

  四、在處理報損和索賠中,工作人員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謀私利。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6

  為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把有限的工會經費用於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上,特制定本制度。

  1、按月督促行政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

  2、根據《工會法》規定,按時、足額上解經費;

  3、及時收繳會員會費;

  4、在銀行獨立開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嚴格執行結算制度和銀行賬戶管理規定;

  5、認真編制預算,按預算使用經費;

  6、報銷時必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並註明用途,經主席審批後方可報銷,附件要齊全;

  7、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和其他各項財經紀律;

  8、工會會計要做好日記總賬、按月記賬,按季編報資產負債表,做好年度預算、決算的編報工作;

  9、按規定做好固定資產的購置、保管、核銷工作;

  10、每年1-2次向職代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工作;

  11、做好會計檔案的保管、交接工作;

  12、積極參加市總工會組織的財務檢查等工作。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7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工作方針、政策、制度、紀律。

  二、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工會經費收支由主管會計稽核簽字,工會主席審批。

  三、年底及時編好下年度工會經費預算,做好本年度決算。

  四、根據工會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工會主席作為法人代表是工會財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工會會計是直接責任人。

  五、站工會財務必須自覺接受上級工會和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年至少對工會經費的收支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審查,並向站工會委員會提交書面審查報告。

  六、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經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後定期向會員大會報告,接受民主監督,並予以公示。會員有權對工會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和質疑。

  七、妥善保管現金和一切財務帳表、憑證、檔案、資料。

  八、開支要有計劃,否則不予報銷。借款外出採購,需經主席批准,及時報帳。

  九、站行政向站工會撥繳的全員職工工資總額百分之二的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工會實體創收的收入和會員上繳會費的百分之四十可以用於會員福利性開支。

  十、按季度做好資金平衡表。

  十一、工會經費、財產和站撥給工會使用的不動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和任意調撥。

  十二、根據特別工作需要,及時提供有關資料。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8

  1、建立健全內部財會制度,加強內部會計控制,防範化解財務風險。

  2、一切財務收支必須首先經過稽核,符合要求後才能編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必須經過複核後才能據以記賬。對稽核、制單、複核、記賬等工作要分人交叉進行。

  3、根據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原則,明確職責分工,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錢、賬、物分管,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

  4、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在設定會計人員工作崗位時應做到:凡涉及財產和貨幣資金的收付、結算及其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必須由二人分工掌管。

  5、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6、會計負責日常收支核算和稽核工作,編報本級工會各期財務報表、年度經費收支決算,確保各種會計資料及時、準確、真實、完整。

  7、財會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遵守會計職業道德規範。財會人員應當加強業務學習,參加地方財政部門舉辦的繼續教育培訓和上級工會舉辦的業務培訓。

  8、財會人員保持相對穩定。財會人員的任免應符合法定手續,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9

  1、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做到逐日逐筆記賬,每日結出餘額,並與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

  3、定期和會計核對賬目,做到賬賬相符。

  4、安全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5、認真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各項規定。

  6、不坐支現金。

  7、不公款私存。

  8、不白條抵庫。

  9、不挪用公款。

  10、不超銀行規定的庫存現金限額留存現金。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0

  1、從上級工會領用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以下稱收據)實行專人保管、專櫃儲存,做到防火、防盜、防黴爛、防損毀、防蟲蛀、防鼠咬、防丟失。

  2、按照規定的使用範圍使用,僅限於工會依法取得的“五項收入”。填寫的專案完整、內容真實、金額準確,同號各聯次之間專案、內容、金額應完全一致。

  3、領購、使用、繳銷等工作符合規定,做到手續清、記錄清、責任清。收據使用完後,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校驗、登出手續,按規定重新辦理領取手續。

  4、不得有相互轉借、轉讓收據或擅自處理空白聯和其它質量殘次無效聯的行為。

  5、對停止使用的收據做好清理登記工作,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核銷手續。

  6、銀行票據有明確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登出等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式,設定登記簿進行記錄。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1

  一、為了充分發揮會計反映和控制的職能,保證會計資料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準確性,特製度本制度。

  二、稽核內容:

  1.審查各項財務收支;

  2.複核會計憑證及帳表。

  三、稽核要求:

  1.對各項財務收支,應根據財務制度規定,逐筆稽核,對不合規定的收支,應提出意見,並向領導彙報,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2.對於原始憑證,應稽核其合法性和真實性,對審查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準確,分錄是否符合會計制度規定,對於會計報表,應複核是否符合制度規定的編報要注,對帳簿要定期進行抽查,檢查是否符合記帳要求,是否按會計工作規定辦事。

  三、稽核時間

  1.各項計劃,會計憑證,會計報表的稽核,在編制完畢時進行稽核;

  2.定時抽查會計帳簿,抽查面不低於明細帳的20%。

  四、內部牽制制度:

  1.會計出納分設。出納只能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

  2.購物必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及領導簽字後方能報銷。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2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學校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教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工會財務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做好預、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賬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按上級工會規定管好用好校工會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四、及時足額撥交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校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校工會主席審批後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於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學校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在財務監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各種單據需有經辦人、驗收人(或稽核人)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檢查。

  十、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會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3

  一、關於基層工會經費收入管理的規定

  1、基層工會會員繳納會費的標準及上解會費的方式

  會員每月應向所在工會組織交納按崗效、工齡兩部分或崗位、技能、工齡三部分工資之和的0.5%計繳會費。工會會費收繳方式採取由會員所在單位行政財務從工資中代扣。基層工會財務在上報基層工會經費收支彙總決算報表時所扣會員的會費收入要同時發轉賬通知書,一併報公司工會財務。

  2、其他收入(主要是指報廢固定資產收入和銀行存款利息收入),基層工會報廢的固定資產收入和銀行存款利息收入,要隨基層工會經費收支彙總決算報表發轉賬通知書轉公司工會財務。

  3、各單位工會財務要在當地銀行建立開戶賬號,不得與單位行政混用一個銀行開戶賬號。對工會在銀行的存款利息、固定資產報廢收入等,各單位工會財務要如實發轉賬通知書轉公司工會財務,不得隱瞞不報。

  4、凡公司工會委託公司行政財務發通知書撥入各單位工會的經費、圖書款、各種獎勵款、職工困難補助費等,要分開科目列帳。接到轉賬通知書之後,各單位工會幹部和工會財務主管要積極主動地與本單位行政領導和財務部門聯絡,以便使公司工會撥入的各項費用及時到位。基層行政補助工會的經費收入要悉數入賬,以確保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二、關於基層工會經費支出管理的規定

  1、固定資產的購置

  (1)基層工會自行購置500元以上的各種固定資產,必須先向公司工會上報書面申請計劃。申請計劃應寫明購置固定資產的名稱、數量、金額以及用途,待申請計劃經公司工會領導批覆後方可購買。嚴禁超計劃購買。

  (2)固定資產購買以後要及時到公司工會報銷。報銷時應附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固定資產購置發票、固定資產卡片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基層以便與實物核對,一份報公司工會建立臺帳)。

  2、固定資產的管理

  (1)基層工會要明確資產管理部門,指定專(兼)職人員對本單位佔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對所管資產的安全與完整負責。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在其工作調動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後(固定資產交接手續,要有交接清單,實物和卡片要核對清楚),方可離職。

  (2)對於已到報廢年限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要及時進行清理,在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後填制工會固定資產報廢、報損單一式四份,及時到公司工會辦理有關的登出手續。

  3、工會經費支出科目分類

  (1)會員活動費:本科目核算基層工會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及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如會員的郊遊活動、聯歡會、參觀、電影、舞會、遊園以及其他集體活動的費用等。

  (2)教育活動費:本科目核算基層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活動的各項支出。如工會舉辦的職工教育、業餘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教師學員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等。

  (3)文藝活動費:本科目核算基層工會開展職工業餘文藝活動的各項支出。如基層工會舉辦職工業餘文藝活動、節日聯歡等的獎勵費用。

  (4)體育活動費:本科目核算基層工會開展職工業餘體育活動的各項支出。

  (5)宣傳活動費:本科目核算基層工會開展宣傳活動方面的各項支出。如基層工會組織政治、時事、科技講座等的酬金;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舉辦展覽、黑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工會舉辦圖書館、閱覽室以及訂購圖書、報刊等費用。

  (6)其他業務費:本科目核算基層工會開展業務工作所需要的各項費用。如基層工會的辦公費、維修費等項支出。

  各單位工會必須嚴格按照工會經費支出科目分類範圍使用工會經費,嚴禁超範圍使用

  4、福利費支出科目分類

  (1)困難補助費:本科目只核算用於工會會員有困難而發生的補助費用。對困難補助費的支出,首先要根據本人提出的困難補助書面申請,由所在單位工會小組討論研究出補助意見,並提交本單位工會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工會財務在發放職工困難補助款時,如發現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不得付款,付款時,領款人簽收處要簽字,否則,公司工會財務不予受理。

  (2)其他福利費支出:本科目核算用於職工集體福利方面的費用支出。如基層工會購置的用於為職工服務的洗衣機、專用天線等。此項費用支出前,必須先向公司工會上報書面申請計劃。申請計劃應寫明購置物品的名稱、數量、金額以及用途,待申請計劃經公司工會領導批覆後方可購買。

  三、各項工會經費、困難補助費支付的標準、範圍以及要求

  1、各級工會在重大節日舉辦文體娛樂活動時,可購買一些小獎品發給參加活動的優勝者。其人均標準不超過15元,費用檢據報銷,並在購買獎品的發貨票上附上獲獎人名單。

  2、各單位工會利用工會經費購買各種商品的發票,必須寫清楚單位具體名稱、購貨日期。購買的各種物品名稱、數量、單價要分類填寫清楚,大小寫金額要相符。在發票的品名欄中,一般不能籠統的寫為日用品、獎品等內容。若購買商品的品種較多發票寫不下,發票上可寫為日用品、獎品等內容,但是發票後面要附購買商品的清單,清單的合計金額要和發票的總金額一致,購買商品清單上的公章要和發票的公章一致。

  不得在報銷單據中夾雜白條子單據以及沒有稅務機關公章、沒有售貨單位公章的發貨票。

  各種原始單據和發貨票須經經手人簽章,並填寫報銷事由、單據張數和報銷金額,由各單位工會主席審批後在原始單據上加蓋本單位工會公章蓋銷,由本單位工會財務付款報銷;凡工會工委所屬基層工會,須報經工委主任稽核簽字加蓋專用章後,財務方可付款報銷。

  3、各級工會一律不得用工會經費購買或變通購買不屬於工會使用的。各種物品,不得用工會經費購買食品、飲料、以及煙、酒、茶等物品。

  4、各級工會購買各類圖書、雜誌時,要填制購買物品清單一式二份,由購買人、保管人、驗收人簽章附原始單據轉公司工會財務。

  5、困難補助費屬專款專用,各級工會不得擅自將困難補助費轉為工會經費使用。

  困難補助費的審批許可權是:公司工會審批許可權為300元至500元;工會工委審批許可權為200元;各基層工會為100元。對超出工會工委、基層工會審批許可權的補助,必須上報公司工會審批。

  6、工會經費的報銷和困難補助費及其它費用的`支出,必須堅持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的原則,並嚴格審批程式。

  四、其它規定

  1、為了調動兼職工會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對各單位兼職工委主任、工會主席,每月給予15元補助。由各單位工會財務按兼職工會幹部實際兼職工會幹部時間,每年支付一次。費用由公司工會列入工會建設費支出積極分子獎勵費項下。

  2、各單位工會專職幹部的差旅費,一律由本單位行政列支。其標準執行財電(20xx)2號檔案規定。

  3、各級工會必須每半年上報一次工會經費收支決算彙總表。填寫的科目內容和名稱要與報表一致。上報的彙總表須經本單位工會主席和製表人共同簽章。報送時間分別是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之前。

  4、各單位工會專兼職幹部和主管工會財務人員在工作變動時,在工作崗位調離前由公司工會財務或公司工會委託的人員負責監督辦理工會財務、財產移交手續。待本人經管的工會財務、財產移交清楚後方可離職。

  本《規定》處20xx年6月8日起執行。公司工會以前發文與本《規定》有關內容不一致時,以本《規定》為準。

  本《規定》的解釋權在公司工會財務。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工會財務管理,充分發揮工會財務在履行工會基本職責中的應有作用,根據《會計法》、《預演算法》、《工會會計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遵照有關規定,認真討論編制工會財務計劃和預、決算。嚴格執行工會經費開支標準,及時檢查分析工會財務收支情況。

  第三條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和現金(核定數),定期向局工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報告各項經費的收支情況。

  第四條每年向工會會員公佈財務收支情況。

  第五條工會財務工作人員工作變動時,應辦清交接手續,並有工會領導負責監交。

  第六條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開支,拒付管理。第七條工會財務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秉公辦理、不謀私利,做到收支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

  第二章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制度

  第八條預算收支的編制原則

  1、預算收入應按照收入來源,充分考慮本年度各項變動因素,依法、真實、完整、合理地編制。

  2、預算支出的編制,應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體現工會工作特點,最佳化經費支出結構。工會接受的行政補助資金或上級工會補助資金要納入預算管理,依據規定的開支範圍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改變資金用途。第九條預算收支範圍

  1、預算收入包括:⑴會費收入;(2)撥繳經費收入;⑶上級補助收入;⑷政府補助收入;⑸行政補助收入;⑹事業收入;⑺投資收益;⑻其他收入。

  2、預算支出包括:⑴職工活動支出;⑵維權支出;⑶業務支出;⑷行政支出;⑸資本性支出;⑹補助下級支出;⑺事業支出;⑻其他支出。

  第十條財務部門要根據預算管理的要求,按照“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的原則,編制本工會預算、決算草案,經單位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透過,並經本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報上一級工會審批。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需增加支出或減少收入時,應編制預算調整方案,每年以一次為限,其編、審程式與預算編制審批程式相同。

  第十一條單位工會要嚴格按照批准的預算和財務制度進行開支,不得擅自擴大支出範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擅自改變預算資金用途。經費預決算情況應每年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形成書面稽核意見,並向工會會員公佈,接受監督。

  第三章工會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貨幣資金業務審批制度,重大資金支出實行集體研究和決策,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條按照支付申請、支付審批、支付複核、支付辦理的操作流程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十四條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五條現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不得有下列違反現金管理規定的行為:

  1、超出規定範圍或限額使用現金;

  2、未經開戶銀行批准坐支現金;

  3、超出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限額留存現金;

  4、用不符合財會制度規定的憑證抵頂庫存現金;

  5、以現金形式保留賬外公款;

  6、編造用途或用轉賬憑證套用現金;

  7、利用賬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

  8、其他違反現金管理規定的行為。第十六條銀行結算賬戶的開設、使用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央行關於規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有下列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

  1、擅自多頭開設銀行結算賬戶;

  2、偽造、變造證明檔案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3、擅自改變銀行結算賬戶用途;

  4、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儲存;

  5、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

  6、不及時撤銷應當撤銷的銀行結算賬戶;

  7、其他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第十七條支付結算符合《支付結算辦法》。不得有下列違反支付結算紀律的行為:

  1、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

  2、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

  3、無理拒絕付款,任意佔用他人資金;

  4、其他違反《支付結算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四章工會票據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從上級工會領用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以下稱收據)實行專人保管、專櫃儲存,做到防火、防盜、防黴爛、防損毀、防蟲蛀、防鼠咬、防丟失。

  第十九條按照規定的使用範圍使用,僅限於工會依法取得的收入。填寫的專案完整、內容真實、金額準確,同號各聯次之間專案、內容、金額應完全一致。

  第二十條領購、使用、繳銷等工作符合規定,做到手續清、記錄清、責任清。收據使用完後,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校驗、登出手續,按規定重新辦理領取手續。

  第二十一條不得有相互轉借、轉讓收據或擅自處理空白聯和其它質量殘次無效聯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對停止使用的收據做好清理登記工作,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核銷手續。

  第二十三條銀行票據有明確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登出等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式,設定登記簿進行記錄。

  第五章工會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按照《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規定,開設獨立的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管理。

  第二十五條工會經費各項收支符合《工會法》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亂集資、亂攤派、亂收費,不得任意擴大開支範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辦理與工會工作無關的資金收付。第二十六條遵守《預演算法》以及《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對工會經費實行預算管理,編制預算報告,組織預算執行。

  第二十七條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1、工會會費收入、工會經費按規定提取上繳

  (1)會費收入。根據會員“工資收入”的0.5%交納會費,在每月15日前足額提取。機關的工會會員的“工資收入”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事業單位的工會會員的“工資收入”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崗位津貼。

  (2)經費上繳。按工資總額2%計提工會經費,40%交上級工會,60%留存。

  2、根據工會困難補助審批程式和職工困難情況酌情給予補助,慰問傷、病職工人員,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能作為其他開支。

  第二十八條根據上級工會要求和本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按照“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的原則編制年度預算,做到格式統一,內容完整,專案明晰,依據充分,說明清楚,程式規範,簽章齊全,報送及時。

  第二十九條

  無重大支出專案的年度,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期末滾存經費結餘不得出現赤字。

  第三十條預算收入按照規定的工會經費來源專案,充分考慮當年各項收入的變動因素進行編制,做到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切實可行。

  第三十一條預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根據本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工會經費支出範圍,分輕重緩急進行編制。

  第三十二條年度預算草案編制工作完成以後,提請本級工會委員會討論透過,並經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報上一級工會審批備案。第三十三條年度預算經批准後,嚴格按照預算組織收入和安排支出。收入方面,做到應收盡收,不得隨意減免、不收或少收。支出方面,按照先有預算、後有支出的要求,做到有預算不超支,無預算不開支。遇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的,按照預算編制程式編制調整預算並經上級工會委員會同意後執行。

  第三十四條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及時研究解決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強化預算約束力,確保預算貫徹執行。

  第三十五條每筆費用開支據實報銷,不得“以撥代支”、“以領代報”或“虛報冒領”。會議、活動、培訓、維修等較大開支附有具體開支明細清單及有關附件。

  第三十六條工會經費按照規定比例及時分成和足額上解,不得擅自改變經費收繳渠道,不得少記、隱瞞、轉移行政撥繳經費,不得截留、挪用應上解經費。

  第三十七條各種專項資金按照有關規定專款專用,不得改變資金用途、擴大開支範圍、提高開支標準。

  第六章工會經費使用審批

  第三十八條工會應當依法在當地金融機構開設獨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工會必須開立基本存款賬戶。銀行賬戶只能用於本工會業務範圍內的資金收付,與工會無關的資金不得進入工會賬戶結算,嚴禁公款私存。各項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賬外設賬,不得私設“小金庫”。

  第三十九條工會各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在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的原則下,堅持工會主席審批,重大開支事項,須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第四十條各項經費支出應做到“有預算審批、按規定開支、取得發票真、用途填寫清、手續三人籤、臺帳資料全”。在各種業務票據報銷時,原則上1000元以內可支付現金,1000元以上開轉賬支票。

  第四十一條對幫扶困難職工、送溫暖等方面的開支必須採用實名制發放,做到專款專用。

  第四十二條工會經費不能用於非職工服務和工會以外的開支,不能用工會經費支付社會攤派的費用,不能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第七章工會財務處理程式管理

  第四十三條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規定和上級工會要求處理會計業務。第四十四條會計憑證的格式、內容、填制方法、稽核程式、錯誤更正方法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

  第四十五條原始憑證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並附有相關附件,報銷單據上經辦、證明、驗收、稽核、批報等相關人員簽章齊全。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蓋有出具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並與收款單位名稱相符。對外單位開具的原始憑證蓋有本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第四十六條記賬憑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規範填制,做到要素完整、摘要簡明、科目正確、數字準確、編號連續、字跡清晰,相關會計人員簽章齊全。會計憑證裝訂厚薄適中、工整美觀。

  第四十七條會計賬簿設定齊全,有總賬、明細賬、日記賬,並設有必要的輔助賬和備查賬,各類賬簿的啟用、登記、結賬、錯誤更正方法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記賬及時,文字規範。

  第四十八條明細賬包括各類收入明細賬、各類支出明細賬、固定資產明細賬、往來款項明細賬等。日記賬包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備查賬包括低值易耗品備查賬、呆壞賬處理備查賬等。

  第四十九條賬簿登記以稽核無誤的記賬憑證或原始憑證為依據。各種賬簿單獨裝訂,頁號連續,整潔美觀。

  第五十條定期核對相關賬目記錄,並將賬目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債權債務等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相符)、賬賬相符(同一經濟業務在不同賬簿之間的記錄相符)、賬實相符(各類賬簿記錄與資產、負債實有數額相符)。

  第五十一條

  按照上級工會和有關方面要求定期編報會計報表。會計年度終了,按時編制工會財務報告。工會財務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工會經費收支決算封面、決算說明書、收支決算表,年末資產負債表,年末收入支出表,年末往來款項明細表,年度經費收解報告表。

  第五十二條發生調整預算的,附有本級工會的調整預算報告。

  第五十三條財務報告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格式統一、裝訂整齊、報送及時,並經分管財務的工會主席、經審主任及編制人審閱並簽章。年度財務報告經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按時上報上一級工會。

  第五十四條賬務處理全部實行會計電算化。根據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範》的要求,建立健全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配置與會計電算化需要相適應的硬體,按照上級工會的要求選用財務軟體,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順利實施。

  第五十五條紙質記賬憑證應及時列印;紙質會計報表應按季列印;紙質會計賬簿、決算報告應在次年第一個月內全部列印並裝訂成冊,也可根據需要臨時列印、裝訂成冊。

  第五十六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定期整理歸檔,妥善保管,規範辦理調閱和銷燬事宜。

  第八章工會財務內部控制制度

  第五十七條工會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為會計、出納。會計負責財務總體工作,核准辦理會計業務,負責經濟業務稽核及記賬業務;出納負責記好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確保準確無誤。

  第五十八條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五十九條銀行印鑑由會計保管、支票或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由出納人員入保險櫃保管。出納人員外出或請假時,由工會主席指定專人保管。

  第六十條會計事項必須由兩個及以上人員按規定程式辦理。以現金和銀行存款支付的,由工會主席審批、會計制證,經出納員確認無誤後,方可辦理。

  第六十一條

  出納每月必須至少一次對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銀行對賬單進行檢查核對,並如實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十二條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將其分管的財務工作以書面形式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其中,未了事項應逐一說明,否則不得離開崗位。移交工作由工會主席負責監督。

  第六十三條會計人員負責具體工會會計工作。會計崗位職責如下:

  (1)認真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制度、會計準則。

  (2)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準則的規定,設定會計賬簿,辦理啟用手續,並負責登記。保證賬簿登記及時、準確,賬簿記錄內容真實、完整。

  (3)組織工會經費及時足額收繳,落實資金到位率。

  (4)負責編制本級工會預、決算,編制年度預、決算說明。

  (5)負責編制本級工會會計報表,編寫年度會計報表說明。

  (6)負責工會資產產權登記的具體工作,做好本級工會的年度財產清查。

  (7)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裝訂本級工會會計核算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

  第六十四條出納人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的結算等業務,出納崗位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政方針政策、法律和國家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法規。

  (2)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準則的規定,設定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辦理啟用手續,並負責登記。日記賬按開戶銀行分別設定,啟用手續齊備。次年初,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應分別整理立卷。

  (3)依據收付款記賬憑證辦理銀行和現金收付業務。結算完畢在收、付款憑證上簽名或蓋章,在憑證附件(原始憑證空白處)上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4)每日根據辦結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日記賬,並做到日清月結。每月銀行日記賬必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核對不符時,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現金日記賬每日必須與庫存現金核對相符。

  (5)根據工會主席核准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審查、確認原始憑證記載事項,如實填制記賬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受理,並及時向財務主管報告。對記載不清楚、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經辦人予以補充或更正。

  (6)庫存現金超限額的部分,必須在當日或最遲次日送交銀行。

  (7)有價證券、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必須入保險櫃妥善保管。

  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五條

  本制度由XX局工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執行。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5

  一、加強財務管理,貫徹執行財務工作,為群眾、為生產服務。切實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充分發揮其物質保證作用;二、遵照上級有關規定,認真討論編制財務計劃和預、決算。嚴格執行經費開支標準,走時檢查分析財務收支情況;

  三、督促檢查和幫助工會小組、車間工會,做好會費收繳工作,按時收繳工會經費;

  四、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和現金(上級核定數),按時間礦工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報告各項經費的收支情況;

  五、每年向工會會員公佈財務收支情況;

  六、協助有關人員健全工會財產,物品管理制度,全面系統登記工會財產,物品帳目監督檢查工會財產物品保管和使用情況;

  七、財務工作人員工作變動時,應辦清交接手續,並有工會領導負責監交;

  八、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開支,拒付管理;

  九、財務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秉公辦理、不謀私利,做到收支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

  出納員工作職責

  一、按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合理使用各項經費,不得亂支、挪用,不得以白條抵押現金;

  二、認真管好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必須嚴格遵守規定的庫存現金限額;

  三、登好現金和銀行存款帳薄,做到帳目清楚,“現金”餘額與帳戶餘額相符,銀行存款帳戶餘額與銀行對帳單餘額一致;

  四、妥善保管各種支票,防止丟失;

  五、搞好庫房的物資管理,做到帳物相符,在領、借時必須手續完備;

  六、配合會計檢查指導基層工會會費收繳工作;

  七、遵守勞動紀律,不隨便離崗,搞好本職工作;

  八、搞好協作配合,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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