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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集合7篇)

  現如今,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財務報銷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1

  第一條 固定資產報銷:

  1.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先有批准的購置計劃,控購商品必須經董事會向有關部門辦理專項控制證明單才能購買;

  2.在當日內購置,經領導批准可借用空白支票在計劃範圍購置,如能事先知道價格、單位名稱及賬號者,可辦理借款手續,經領導批准,由財務部開支票;

  3.固定資產報銷時須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並有資產編號,財務才准予報銷;

  4.固定資產經財務報銷後,財務部列入“內部往來成本費用”科目。

  第二條 流動資產報銷:

  1.採購部門提出次月原材料及備用品、備件購置的購料計劃,經領導批准後報財務部作出次月定額用款計劃;

  2.凡購入材料物品,必須填寫入庫驗收單(一式三聯,採購、倉庫、財務部各一聯)後,才予以報銷;

  3.材料物品領用時,必須填領料單(一式三聯,領用人、倉庫、財務部);

  4.倉庫保管員兼材料會計,每月與財務核對賬目,發現問題及時找原因更正;

  5.年終物資部應盤點一次,列出材料清單與財務部核對,並作出盈虧表;

  6.採購部門可借支備用金,作為零星購料週轉,工程部也可以借支備用金,作為急需採購維修物品用,年終備用金全部交財務部,第二年再借;

  7.採購人員經領導批准可借支空白支票(限制一定數額內開支),必須在三天內到財務報銷。如果取得正式發票,可辦理報銷手續,不再借支空白支票;

  8.各項預付款先填借款單,經企業主管領導批准,按合同要求付款。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2

  第一條固定資產報銷:

  1、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先有批准的購置計畫,控購商品必須經董事會向有關部門辦理專項控制證明單才能購買;

  2、在當日內購置,經領導批准可借用空白支票在計畫範圍購置,如能事先知道價格、單位名稱及帳號者,可辦理借款手續,經領導批准,由財務部開支票;

  3、固定資產報銷時須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並有資產編號,財務才准予報銷;

  4、固定資產經財務報銷後,財務部列入“內部往來成本費用”科目。

  第二條流動資產報銷:

  1、採購部門提出次月原材料及備用品、備件購置的購料計畫,經領導批准後報財務部作出次月定額用款計畫;

  2、凡購入材料物品,必須填寫入庫驗收單(一式三聯,採購、倉庫、財務部各一聯)後,才予以報銷;

  3、材料物品領用時,必須填領料單(一式三聯,領用人、倉庫、財務部);

  4、倉庫保管員兼材料會計,每月與財務核對賬目,發現問題及時找原因更正;

  5、年終物資部應盤點一次,列出材料清單與財務部核對,並作出盈虧表;

  6、採購部門可借支備用金,作為零星購料週轉,工程部也可以借支備用金,作為急需採購維修物品用,年終備用金全部交財務部,第二年再借;

  7、採購人員經領導批准可借支空白支票(限制一定數額內開支),必須在三天內到財務報銷。如果取得正式發票,可辦理報銷手續,不再借支空白支票;

  8、各項預付款先填借款單,經企業主管領導批准,按合同要求付款。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3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公司財務付款流程,倡導以企業利潤最大化為的目標,儘量降低費用消耗,開源節流,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公司的相關的經濟業務屬性分類,將財務付款分為員工借款、工資支出、費用報銷、採購付款及專項支出等,以下按經濟業務屬性分別說明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第二部分借款管理規定、流程

  第一條借款管理規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審批後的《借款審批單》按批准額度辦理借款,出差返回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及銷賬手續。

  (二)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週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辦理報帳,除週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應在辦理借款手續之日不允許跨月借支。

  (三)各項借款金額超過3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四)借款結清規定:

  1.借款結清時,應以實際發生的費用據實辦理費用報銷手續,以手續完備、審批無誤的費用報銷單為依據,辦理結清手續,多退少補。

  2.借款使用用途發生完畢後,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結清手續。自借款發生之日起超過30日未辦理結清手續視為逾期未還。

  (五)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第二條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審批單》,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用途、歸還日期等事項。

  (二)審批流程:

  主管部門經理稽核簽字→財務經理複核→(副)總經理審批→出納付款第六條審批許可權

  不超過5000元(含)的借款由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副總經理審批,財務部門可付款;

  超過5000元的借款由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審批,財務部門方可付款。

  第三部分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一條日常費用主要包括交通費、差旅費、誤餐費及聚餐費、通訊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培訓費、資料費等。

  第二條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稅務部門監製的發票或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行政收據等國家財稅法規認可的合法票據,原則上不接受收據等憑證。

  (二)費用報銷的一般流程:

  取得原始費用憑證→經辦人填制報銷單→按規定貼上原始憑證→填寫報銷事項、時間、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經辦人姓名等內容→本部門負責人審批→經財務部管賬人員或會計主管人員稽核→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批→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出納付款

  (三)除另有規定外,單筆費用不超過20xx元(含)經部門負責人、財務主管人員、財務負責人、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可報銷,單筆費用超過20xx元的必須由部門負責人、財務主管人員、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審批出納方可付款,相關人員不得蓄意將費用分解若干筆報銷。

  (四)副總經理費用須由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報銷。

  (五)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准後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

  (六)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專案認真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七)報銷3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備款,每週一及週四為財務報銷日。

  第三條各項費用報銷標準

  (一)交通費:

  1.公司員工在中山市內出差辦事,應儘量選擇乘坐公司車或公交車,原則上不提倡乘坐計程車,如確因工作需要乘坐計程車的,應事先請示部門負責人,並在報銷單上註明已請示領導。

  2.報銷時計程車票不得連號。

  3.發生交通費用,應立即填寫報銷單。如頻繁外出,可與財務部門協商,每週報銷壹次。

  4.如乘坐計程車,須取得稅控計程車票,報銷人應在稅控車票的背面寫上起止地點並簽名。手撕發票一律不予以報銷。

  (二)差旅費:1.差旅費報銷標準:

  職務

  交通工具住宿標準伙食標準

  外埠市內交通費用

  一般員工火車硬臥/高鐵二等票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部門負責人火車硬臥/高鐵二等票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總經理助理

  飛機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總經理及以上飛機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注:如去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或省會城市出差住宿費及伙食費標準可上浮20%內據實報銷,但應由總經理簽名同意。

  2.出差住宿費用報銷時須提供住宿發票,以實際的發生額據實報銷。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3.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至返回時間為準,12:00以後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後到達)以一天計。

  4.出差期間的伙食費、交通費實行包乾制。根據實際出差天數,在公司費用報銷標準內據實報銷。特殊情況:如無相關票據,可按標準內以其他財務部門認可的發票領取補貼。

  5.出差期間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6.工作人員趁出差之便,事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就近回家探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按照出差直線標準報銷,超支部分自理。如繞道車船費少於直線單程車船費的可憑票據按實報銷。繞道和在家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公司不予計發。未經批准,擅自回家探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一律不予報銷,不予計發回家期間的伙食補助費。

  7.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培訓等,已享受會議舉辦方提供餐飲的,公司不再報銷會議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已安排住宿的,公司不再報銷住宿費用。

  8.工作人員不得借出差之便辦理個人事務及私人旅遊等,否則,一切因此開支的費用由個人自理。

  9.中山市內出差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差旅補助。

  10.出現虛列住勤天數、貼上連號多報或虛假票據等事項,對當事人處以五至十倍罰款。

  11.出差人員自返回公司當日起10日內,應到財務部門辦理差旅費稽核及相關審批等報銷手續,並衝減相應借款。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銷手續的,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最近一次發放的工資中扣除該出差人員的借款。

  (三)誤餐費及聚餐費:

  1.由於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可憑單據據實發誤餐(中、晚餐)補助費:市內10元/餐,市外15/餐。

  2.原則上公司內部人員聚餐標準:20元/人,超過標準應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

  業務員、採購員的通訊費按100元/月的標準進行報銷,享受話費補貼的員工應隨時接聽公司或客戶的電話。否則取消當月的話費補貼。

  (五)招待費:

  招待費需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六)文具、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網路配件等辦公費:

  1.文具、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網路配件等物料用品一律由公司後勤部門統一採購,除專業器材之外,其他員工不得私自採購。

  2.報銷時應附填寫完整的採購清單、電腦小票、供應商送貨單,詳細列明所購商品的明細,倉管、結算部門的驗收證明方可報銷。 3.後勤部門應做好各部門的領用存登記,月末提供對賬單、領用明細表、領料單、報銷單等一起交財務部門。

  (七)汽車費用:

  1.辦事人員駕駛公司車輛發生的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據實報銷。

  2.辦事人員駕駛公司車輛發生的違規違章罰款、交通事故罰款及賠償等公司不予報銷。

  (八)其他費用:

  1.有預算標準的在預算標準內報銷,沒有預算標準的根據實際需要據實支付。

  第四部分工薪福利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一條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資、臨時工資、社會保險及各項福利等,此類費用按照資金支出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每月2日前由人力資源部將上月經公司(副)總經理審批後人事資料(含工資支付標準、人員變動、補貼、額度變動、扣款、社會保險、工資銀行卡號等資訊)連同稽核無誤的考勤資料轉交財務部、五金車間、組裝車間;

  (二)五金車間核算員、組裝車間核算員根據考勤及工資支付標準編制標準格式的工資表,並在每月4日前交財務部出納彙總、稽核。

  (三)財務部出納根據辦公室管理人員的考勤及工資支付標準編制標準格式的工資表連同稽核無誤的車間人員工資表在每月5日前交財務負責人稽核。

  (四)按工薪審批程式審批:

  1.車間人員工資:核算員編制工資表→車間負責人複核→財務部出納複核→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2.辦公室人員工資:出納編制工資表→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

  (五)每月月末前由財務部透過銀行代發形式支付工資;

  (六)每月末之前員工到財務部領上月工資條;

  (七)臨時及辭退、辭工人員工資支付流程同工資支付流程。

  第五部分專項支出財務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一條專項支出主要包括軟體及固定資產購置、諮詢顧問費用、廣告宣傳活動費及其他專項費用等。

  第二條軟體及固定資產購置報銷財務制度及流程。

  (一)填寫購置申請:按公司相關規定填寫《合同評審表》附採購合同並報批。

  (二)報銷標準:相關的合同協議及批准生效的購置申請。

  (三)結賬報銷:

  1.資產驗收(軟體應安裝除錯)無誤後,經辦人憑發票等資料辦理出入庫或驗收手續,按規定填寫報銷單(經辦人在發票背面簽字並附出入庫單);

  2.按費用報銷流程規定審批程式審批;

  3.財務部根據審批後的報銷單以支票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預付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並在驗收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

  第六部分材料款的付款程式

  第一條材料款分為現金結算的材料款及到期結算的應付賬款。

  第二條現金結算部分採購款的`支付,比照費用報銷流程辦理審批手續,附採購訂單、入庫單、發票等原件辦理審批手續後付款。

  第三條附信用條件(即掛賬)結算的供應商貨款審批結算流程:

  財務部應付會計編制《應商貨款到期明細表》→財務經理稽核→(副)總經理審批→出納付款

  第四條每月5日下午下班前需向總經理提交《應商貨款到期明細表》,每月10日前支付到期供應商貨款。

  第五條若當月因資金原因,對己作計劃安排但實際未付貨款的部分供應商,則在下月安排採購資金時優先安排支付,以此類推。

  第七部分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修改、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門。

  第二條本制度經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總經理籤批

  20xx-xx-xx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報銷的審批許可權

  1.1公司員工因工出差借款或報銷,由各部門經理審籤後,報公司財務部門稽核,並送公司總經理批准,方能借款或報銷。凡有審籤許可權的部門經理須在財務部門籤留字樣備案。

  1.2員工出差預借差旅費應填寫“借款單”,並註明借款事由及行程,按規定程式報批後,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1.3員工出差返回後,填寫“費用報銷單”,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2.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2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技術部:住宿費80元/2人/天;100元/3人/天。

  2.4出差補助標準

  外出員工每人每日補貼20元,6、7、8、9四個月份每人每天補貼30元;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客戶吃飯,事先與公司聯絡後,給予30元/人的標準。

  2.4.1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2.5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2.5.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臥、輪船二等艙;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臥、硬臥、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准、乘坐軟臥僅限正職;其餘員工乘坐火車硬臥、輪船四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准。

  2.5.2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陸路交通費可實報實銷;經理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隨意乘坐計程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計程車時,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2.5.3員工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3、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

  3.1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

  3.2膳食費按規定標準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

  3.3交際費用由領導核定並填寫客餐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3.4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3.5長途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用時,則可按住宿標準的50%領住宿補助。

  3.6員工出差返回後於一週內報銷,報銷時間為每週一及每五,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於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3.7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3.8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詢,如有虛假行為公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5

  為了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為“樂成鎮實驗中學”)、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專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塗改立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發票監製章,並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監製章並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製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註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範圍。

  5.各部門按規定領取加班費、補貼、臨時工工資、酬金等,均要填制領款單據(或工資表),按人員造冊,註明標準、工作天數,並須相關人沒簽字。加班費、補貼、考核工資、酬金等統一由辦公室稽核後,報校長籤批後到財務室報銷;臨時工工資每月統一由所使用部門考核造冊經稽核報校長籤批後到財務室報銷。

  6.原始票據遺失的處理辦法:現金結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現金結算的,段提供對方單位出具的證明(單據號碼、金額、業務內容等)和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影印件。證明和影印件需本人和單位領導簽字。

  7.因公出差遺失票據的處理辦法:遺失單程票的,由本人寫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同行人員證明和單位領導簽字確認。遺失火車票、汽車票的,可比照另一單程票價,在規定的標準內給予報銷;遺失雙程票的,將不予報銷。

  二、現金銀行結算的要求

  (一)現金結算的注意事項

  1.現金報銷應符合現金使用範圍的管理規定。

  2.凡一次零星採購金額超過1000元,原則上不得用現金結算,均應辦理轉帳支票(同城)或匯款(異地)進行結算,並應取得對方單位的完整名稱和銀行帳號。

  3.因公借款及一次報銷金額超過10000元者,必須提前1天告知財務室,否則由本人到銀行憑財務室出具的現金支票提取現金。

  4.報銷時間規定:這為每週三五報銷。請各位同志予以支援,自覺遵守。

  (二)銀行結算注意的事項

  1.工作人員在當地或到外地購物,應有批准的預算計劃,如屬固定資產的安排固定資產管理實施細則辦理各項手續,所持結算憑證為合法憑證方可報銷。

  2.用款部門經辦人憑辦理好報銷手續的發票或暫付款,經稽核制單後可直接開具支票、匯票、匯兌。

  (三)領取支票注意事項

  1.支票不要摺疊,密碼、日期、金額不能塗改。

  2.每月25日前辦理支票轉帳手續。

  3.支票要在有效期內使用(轉帳支票期限為10天)。

  4.作廢或過期支票一律由本單位經辦人員換取,校外人員不予辦理。

  5.遺失支票由本人立即到銀行掛失,並及時通知財務室,以免造成損失。

  6.辦理外地與本地匯款,經辦人提供的帳號、開戶行,單位名稱必須準確無誤,如有差錯責任自負。

  三、往來帳款結算的要求

  1.出差人員因出差所借差旅費,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出差回來一個星期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一個月內結算的,應寫出局面說明,列明具體歸還日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由總務主任簽字,並報校長稽核批准。

  2.零星購物所借備用金,應於購物後一週內到財務室結帳。

  3.採用轉帳支票結算的各類借款,經辦人須在十天內辦理報銷帳款手續;採用匯票或匯款結算的各類借款,經辦人須在三十天內輸報銷帳款手續。

  4.在規定期限內未結清借款的,由財務室在有關經費中直接扣款,並且遵循“前帳不結,後帳不借”的原則。

  四、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許可權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後,方可到財務室辦理結算。結算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還須經校委會稽核。

  (二)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教職工到財務室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標、收據;物資採購的需有“物資採購申請單”;符合固定資產的還須有固定資產入庫單,屬政府採購專案的必須有政府採購審批表;外出參加會議的還須有會議通知等。

  2.票據須分別由經國人、驗收人、證明人簽字,並經校長審批。

  3.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憑證後所附的有關必票要整齊地粘在左上角,並在封面上寫清楚所附票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所附票據與封面內容必須一致。

  4.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鋼筆、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塗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5.對於發票、收據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塗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貼上、不按規定填寫報帳憑證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給予報帳。

  (三)具體業務報銷手續太要求

  1.基本工資、補助工資的調整與變動由辦公室根據國家規定核定,並辦理好相關調整審批手續後,由辦公室簽發通知單,通知財務室造冊,並報校長室審批後發放。

  2.校內津貼按學校津貼考核分配方案執行,具體標準由辦公室負責考核,並報校長審批,財務室按審批後的考核表造冊發放。

  3.外聘教師講座費,需經校長室同意,並由學校辦公室負責填制領款單據,交校長審批後到學校財務室報銷。

  4.離退休人員工資由辦公室根據政府有關核定,變動時需由辦公室辦理好相關審批手續後,由辦公室簽發通知單,通知財務室造冊,並報校長室審批後發放。

  5.學生獎、助學金由教務處、政教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財務室監督執行。社會捐助特困生專項助學金,由教務處、政教處根據學校有關規定負責具體評定,造冊並報校長室審批後,報財務室發放。

  6.職工探親費:外市籍教師及招聘教師利用休假期間回家探親的(包括已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學期包乾補助300元探親費,其他費用包括路費、住宿費等不再單獨報銷,探親費單據由辦公室負責核定,並造表報校長室審批後到學校財務室報銷。

  7.獨生子女費,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教職工,每年發獨生子女費50元,直至小孩14週歲。由學校財務室於每年年底造冊,報校長室審批後發放。

  8.喪葬撫卹費、遺屬補助費由辦公室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核定,財務室監督執行。其他福利費由工會根據有關規定辦理。

  9.臨時人員工資由各使用部門在每月下旬負責考核並造冊,報校長室審批後到學校財務室報銷。

  10.校內津貼、課時津貼等各種勞務費用報銷表,需經辦公室稽核、校長室批准,財務室負責發放,並由領款人簽字,本人不在時可由他人代簽,但一人不得同時替多人代簽。

  11.在職工資、離退工資一律以銀行儲蓄卡形式發放至本人手中,所有相關人員有義務配合學校依據銀行規定辦理開卡、開折太掛失補辦手續。若發生工資本遺失時,必須在每月20日前將補辦的工資卡號告知財務室及時變更,以防發生差錯(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的工資卡統一在市農業銀行辦理,其他銀行無效)。

  12.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辦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物資採購申請單》報校長室審批後,統一由學校總務處安排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籤準報銷、後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式。報銷時,發票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採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併到財務室報銷(辦公用品的購買統一歸口學校總務處負責,所有手續統一由總務處負責辦理)。

  13.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小額教學用品或專用材料,由總務處負責人填寫《物資採購申請單》報校長室審批,統一由總務處安排購買。如有必要,由總務處聯絡政府採購中心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籤準報銷、後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式。報銷時,發票下面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採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併到財務科報銷。

  14.固定資產的購置,按年度學校計劃,一律由總務處辦理好政府採購(或政府採購特例)手續,憑政府採購(或政府採購特例)單經校長籤批後到學校財務室先辦理暫付款手續,待固定資產交付時,隨同政府採購單(或政府採購特例)和固定資產入庫單,經校長籤批後至財務室辦理結算手續。

  15.差旅費的報銷:

  (1)教職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長室安排批准,憑開會檔案及校長室批准通知由教務處排程課務,填製出差通知單。

  (2)出差人;回校後一週內需到財務室辦理報銷手續,用藍(黑)墨水筆填寫“差旅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負責人的簽名,將出差的車票和住宿費發票按規定動作在“差旅費報銷單”後左上角整齊貼上好,並附出差通知和有關會議通知。

  (3)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縣市20元,外市一般地區30元,特定地區50元,已享受承包單位伙食補貼或講課補貼者,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4)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發城關內交通費15元,樂清市內城關以外60元,包乾使用,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出差時使用自備車的,也按以上標準發放。

  (5)出差住宿費標準:樂清市內樂成鎮以外每天50元,外市一般地區80元,特定地區100元;

  (6)“差旅報銷單”先經財務人員技術稽核,再由校長審批,最後到財務室報銷。

  16.教師學習、進修、培訓費用的報銷規定:

  (1)經學校批准參加非學歷學習、進修、培訓的:①、住宿費、往返費按相關規定憑據限額報銷,報名費、考試費、書本費、學費、培訓費等開支憑據全額報銷;②、伙食補助費每天補助20元。本地學員原則應回家食宿,不發伙食費補助。

  (2)教師參加本科段學歷學習的費用學校不再給予報銷。

  17.業務招待費:學校的接待任務統一歸口學校辦公室負責,上級單位、同等級別或重要客人、其他人員的接待標準不得超過國家制定的標準,正常接待一律安排在學校食堂,特殊情況需到賓館飯店接待的需報校長室批准,所有接待都必須由辦公室填制《樂成實驗中學來客接待審批單》方可到財務科報銷,未辦理審批手續的,財務室不得支付接待費用。

  18.校內零星維修歸口總務處負責,學校發生的零星修繕費,都必須由總務處開具派工單。零工在結算時,總務處按實際支出額填寫《工資表》發放。

  19.基建工程支出:學校所有基建工程都必須執行招投標制度,工程結束預付款不得走出工程預算的80%,基建工程專案完後須報相關審計處審計後方辦理報銷手續。

  21.當年各類票據的報銷截止日為下一年度的三月底,超過期限的票據,財務室可不予辦理,有特殊情況的需書面說明情況並報分管校長批准後,方可報銷。

  22.本制度由校長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6

  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填寫時一律用炭素筆,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填進修學校)、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專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塗改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發票監製章,並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監製章並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製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註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範圍。

  5、報銷憑證嚴重破損導致內容不全、不清的,財務人員不得給予報銷。

  二、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許可權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後,方可到財務處辦理結算。

  (二)預算申報制度

  學校各類需要採購的物品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做好預算由校長籤批,方可借支進入採購程式,採購秉承一人為私二人為公的原則,為報銷提供證明。嚴格執行前帳不清後賬不借。

  (三)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購買的裝置、辦公用品、貴重物品需經手人簽字、稽核人簽字(財務)、校長簽字,方可報銷、進賬。

  2.凡到財務處報銷的票據,需校長、稽核人、經手人簽字方可報銷。

  3、教職工到財務處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採購一律由學校統一執行。

  注意:先簽字後報銷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7

  一、報銷原始憑證必須是印有稅務監製章的合法有效憑證,取得的合法有效憑證應該寫明公司全稱,內容必須完整,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書寫清晰正確,各種收款收據(除財政局印發的非營利性單位收款收據外)一律不予報銷。費用報銷單必須用藍、黑水筆書寫,用膠水貼上附件,不得使訂書針、大頭釘、回形針串別。不符合規定的,財務部門作退回處理。

  二、經手人按要求貼上好各種報銷票據(除增值稅發票不要貼上外)後,準確填寫報銷金額(填上大小寫金額),註明票據張數,做到清晰無誤,不得塗改。

  三、經手人所在部門負責人,核查單據所載內容是否屬實,並簽字確認。

  四、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財務負責人按公司相關規定對各種報銷票據進行稽核,稽核其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對不符合規定的報銷票據,應予退回。

  五、在財務部負責人稽核簽字後,由總經理(或授權副總)簽字批准。

  七、報銷時間為每週一次,每月截止時間為每月28日(逢節假日、雙休日提前)。每月29日至月底為財務對賬時間,期間不再辦理報銷業務(特殊情況除外)。具體時間節點為:星期三之前報銷憑證提交到財務部,星期三財務部稽核報銷憑證,經總經理或授權副總批准簽字,星期四財務部報銷付款給各報銷人。

  八、如總經理不在情況下,又有特殊情況急於報銷,授權副總和財務負責人確認情況下,先給予報銷,待總經理回來後給予補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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