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教育> 法制安全教育廣播稿

法制安全教育廣播稿

法制安全教育廣播稿

  有在廣播站鍛鍊的同學們都知道,我們廣播前都會提前做好廣播稿,沒有廣播稿就不會有好的節目效果,廣播稿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制安全教育廣播稿,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制安全教育廣播稿1

  甲:還有一個故事:程浩是個非常活潑好動的男孩子。今年讀四年級了,可是他總是管不住自己,特別的調皮。為此他爸爸經常地打他、罵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後,還把他關在房間裡不准他吃飯。

  乙: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父母對未成年人有撫養教育的職責。程浩的爸爸應該以適當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體罰他。更不能經常性地體罰,用不文明的語言去罵他。程浩的爸爸沒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經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

  甲:剛才,我們在兩個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滿18週歲的青少年。簡單點說,《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一部保護我們的法律。

  乙:今天,我們就是希望透過廣播讓同學們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同學們關係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成年人保護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 甲:下面,我就和同學們聊聊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內容。《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鬥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乙:可是有些同學認為,講法律就要講紀律,可是講紀律就沒有了自由。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走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此外,紀律限制自由,又保護自由。如當你走進閱覽室,裡面靜悄悄的,只能聽到偶爾翻書的沙沙聲。對於想看書的人來說,這一片寧靜多麼寶貴!因為人人都遵守閱覽室的規則,大家可以享受閱讀不受干擾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紀律,高聲談笑,這自由就消失了。

  乙:學校裡,同學間總會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學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友愛相處,團結合作。如遇意見出現矛盾的情況,一定要冷靜,決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學們遇事要冷靜,要有法紀觀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甲:我們正擔負著努力學習,將來建設祖國的重任。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著嚴肅的校紀和優良的校風,我們作為其中的一名小學生,更應該與同學和睦相處,理智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

  乙:作為新時代的學生,我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同時我們也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同時我們還要熱心宣傳法律法規,以正確的法制觀念去影響身邊的人,帶動周圍的人都遵紀守法。

  甲: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為推進我國依法治國、建設和諧社會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法制安全教育廣播稿2

  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理念,縣直幼兒園廣播站現在開始播音。家長朋友們,大家好!為了促進未成年人身心和諧健康發展,讓孩子們健康成長,今天我們一起來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知識。

  一、什麼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應遵循什麼原則?

  答: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應遵循的原則:①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②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③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二、全社會對保護未成年人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答:①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②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③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訴;④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怎樣履行管教未成年人的義務?

  答:①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法,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菸、酗酒、流浪以及聚賭、吸毒、賣淫;②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③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應當依法承擔責任,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並依法另行確定監護人。

  四、如何保護未成年人個人隱私、通訊自由?

  答:①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隱私;②對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隱匿、譭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進行,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開拆。

  五、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應如何處罰?

  答: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對其造成損失或者其他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或者承擔其他民事責任:①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②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

【法制安全教育廣播稿】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