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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工作計劃

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合集五篇

  日子在彈指一揮間就毫無聲息的流逝,我們的工作又進入新的階段,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長,一起對今後的學習做個計劃吧。好的計劃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養老保險工作計劃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養老保險工作計劃 篇1

  20xx年,在上級主管部門的關心支援下,在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經過全鎮上下齊努力,較好完成了參保繳費任務,進一步擴大了城鄉居保覆蓋面,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為鞏固成果,促進發展,按照縣政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六十鋪鎮20xx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及考核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一、宣傳發動(20xx年12月4日—12月10日)

  利用鎮村幹部會議的機會,鎮政府進一步宣傳發動,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工作目標。各村(居)在20xx年底和春節前後,利用廣播反覆宣傳,村組幹部入戶宣傳,大力廣泛的營造20xx年度續保繳費的宣傳氛圍。

  二、專項突擊(20xx年12月11日—20xx年2月28日)

  12月中旬全面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突擊續保活動,按照鎮社保所提供的續保人員花名冊,村組幹部入戶通知繳費,對已繳費的作備案登記,對未繳費的逐日追繳,20xx年12月,鎮政府每10天一通報,自20xx年1月起一週一通報,確保2月28日前村村達到續保要求。

  三、工作目標

  20xx年12月31日前全鎮續保率必須達到30%以上。

  20xx年1月31前全鎮續保率必須達到70%以上。

  20xx年2月28日前全鎮未參保物件100%參保。

  四、工作要求

  (1)在做好續保工作的同時,加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擴面工作。做好20xx年度新增參保人員的資料稽核、個人檔案的完善、個人賬戶建立等工作,確保參保人員個人檔案、個人賬戶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2)做好參保資訊核對工作,做到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與參保金額一致,對系統記憶體在的參保人員錯誤資訊等問題要及時予以更正。

  (3)鎮社保所要及時和村核對繳費金額、繳費人數等相關資料,及時將收繳的保費足額轉入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財政專戶,做到月結年清。

  五、考核結果運用

  (1)參保率達100%的村(居),鎮政府按實際參保繳費人數每人3元發放工作補助,參保率達95%及以上的村(居),鎮政府按實際參保繳費人數每人2元發放工作補助,參保率達90%及以上的村(居),鎮政府按實際參保繳費人數每人1元發放工作補助,參保率低於90%的村(居),沒有工作補助。在此期間,鎮委、鎮政府將對此項工作進行一週一排程、一通報,對位居第一、二名的村(居)通報表揚,對倒數第一、二名的村(居)包村幹部、村(居)黨支部書記、村(居)委會主任通報批評;對連續2次排程倒數第一、二名的村(居)責令其黨支部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在會議上做深刻書面檢查;對連續3次排程倒數第一、二名的村(居)黨支部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停職並限期改變落後位次。

  (2)此項工作與村幹部績效工資考核和年終工作綜合考核相掛鉤。按各村(居)實際參保率作為村幹部績效工資考核和年終工作綜合考評得分依據,參保率倒數第一、二名的村(居)在年終工作綜合考評中,從總分中倒扣3分、2分。

養老保險工作計劃 篇2

  一、指導思想

  二、工作目標

  三、做好各項工作,完善社群服務、促進社群全面發展

  1、社群黨建工作

  分發揮黨員在社群建設中的作用,加強社群班子建設,提升幹部隊伍整體素質和能力。

  2、計劃生育工作

  新婚前後隨訪,鼓勵晚婚晚育,每月隨訪孕期,積極做好孕期篩查調查。懷孕期間隨訪,宣傳孕期、圍產期保健知識。在重點人群、流動人群和重點環節管理上,結合實際突出重點掌握資訊。 有針對性的為育齡群眾提供最佳服務,開展好幫扶結對、生育關懷,宣傳計劃生育法律法規。

  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做好技能培訓,就業創業、富民惠民等宣傳工作及就業失業登記工作。

  4、民政工作

  加強動態管理,及時瞭解和跟蹤已保家庭的收入情況,對不符合條件的及時予以調整,對新出現的困難家庭要及時納入保障範圍,確實做到“應保盡保“。續實施城鄉困難家庭醫療救助制度,完善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提高救助效果,減輕困難家庭的經濟負擔,努力使困難群眾無錢看病和看不起病的問題逐步得到緩解。積極開展春荒、冬令救助和救災救濟應急工作。

  5、社群治安綜合管理、民兵工作

  良好的治安環境是建設和諧社群以及保證社會穩定、人民安居樂業的基本保障,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期,及時發現、及時解決,不讓矛盾糾紛擴大化,不斷加強各片負責人、居民組長、黨員組成的治安資訊員隊伍建設,形成覆蓋社群全體居民的社會治安綜合管理資訊網路化服務團隊,保障居民生產生活的和諧、穩定 。

  7、加強網格化資訊化管理服務

  8其它工作 社群服務中心聯絡其他部門開展法律援助、反邪教、安全教育、道德講堂等宣傳活動,增強居民的歸屬感。及時瞭解掌握居民反映的熱點,設法及時解決。

養老保險工作計劃 篇3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依照國家和省完善社會保證體系建設的要求,透過將五七家屬工等群體納入城鎮企業職工養老平安範圍,使其享有基本的養老保證,完善我市社會保證體系,促進社會和諧。以黨中央、國務院保證民生工作的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黨中央、國務院保證民生工作的重要思想為指導。

  基本原則:堅持保基本、廣覆蓋、可持續原則。以個人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支援。堅持自願公開原則,實事求是積極穩妥推進,確保社會穩定;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市政府是開展試點工作的責任主體。

  二、參保範圍及物件

  曾在國有和城鎮集體企業中有過3年以上工作經歷, 年 月 日以前。未參與過基本養老平安統籌,未經勞動部門料理正式用工手續,目前具有城鎮常住戶口, 年 月 日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60週歲、女50週歲)五七工、家屬工等。農墾工商企業頂崗工比照辦理。

  三、繳費規範

  1個人繳費。申請參保繳費時年齡達到73週歲及以上人員。一次性繳納養老平安費,納入統籌基金。申請參保繳費時男60週歲至73週歲、女50週歲至73週歲之間人員,依照年齡超越73週歲人員方法一次性繳納養老平安費的基礎上,再按自己年齡至73週歲的剩餘時間繳納養老平安費(計算到月)年繳費規範為 年我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8%,其中4%記入個人賬戶。申請參保時間統一為 年 月 日。

  2單位繳費。申請參保人員所在企業。全部計入統籌基金,原企業解體、登出或繳費困難的由企業主管部門或政府給予繳費補助。

  四、待遇計發

  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符合條件人員按規定繳費的從 年 月起。以後基本養老金調整規範按企業退休人員執行,並享受企業退休人員相關待遇。調整基本養老金時不參與工齡專案的調整。

  月基本養老金按我市 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2%計發;年齡未達到73週歲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兩部分, 年 月 日前達到及超過73週歲人員。基礎養老金為 年我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8%,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個人賬戶貯存額除以自己參保時距73週歲的剩餘月數。

  五、申報條件

  由已在市註冊工商營業執照的企業或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符合條件人員。統一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部門申報;企業已經廢業的由自己持相關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部門申報,申報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原件。無原件的應提供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蓋章確認的書面證明;

  2 省五七工、家屬工等群體參與養老平安申報審批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局領取)

  3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名冊(單位申報時提交)

  4申請人《戶口薄》原件。申請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影印件;

  5企業工作過的相關原始證明資料(詳見附件二)

  六、審批順序及檔案管理

  1申請人向企業或企業主管部門提供原始證明。市社會平安經辦機構對申請人是否參與養老平安或享受養老平安待遇進行確認。同時,根據申請人的相關資訊計算繳費額,核定基本養老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部門簽署審批意見。

  2審批簽署意見後。對擬納入養老平安範圍人員張榜公示,同時公佈市和部門舉報電話,公示期一週。

  3公示期間。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應糾正審批結論,並將複查結果張榜公示。同時,向市解決城鎮集體企業職工等群體養老平安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4申請人持稽核審批結果。向市社會平安經辦機構繳納養老平安費。申請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或政府)按規定繳納養老平安費。由市社會平安經辦機構核定基本養老金。

  5符合條件並按規定繳納養老平安費的人員。由市社會平安經辦機構按規定發放基本養老金。

  6申請人參與基本養老平安後。應按相關規定到市社會平安經辦機構料理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逾期未認證的停發基本養老金。

  七、時間佈置

  (一)準備階段

  佈置工作。成立組織機構,市政府召開全市五七家屬工參與養老平安試點工作啟動會議。制定實施方案,由市解決城鎮集體企業職工等群體養老平安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省領導小組備案。

  (二)具體實施

  全面開展政策宣傳、組織企業或個人申報、資格稽核、核算繳費和待遇、籌措配套資金、收取養老平安費等工作。市政府召開會議佈置各部門工作。

  (三)總結階段

  形成書面資料,市解決城鎮集體企業職工等群體養老平安問題領導小組總結經驗做法和遇到問題。上報省領導小組。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省委、省政府保證民生工作的重要組成區域性。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複雜性,做到精心組織,周密佈置,掌握節奏,先易後難,嚴肅政策,嚴密順序,爭取在較短的時間內,積極穩妥地完成試點任務。為做好這項工作,市政府成立解決城鎮集體企業職工等群體養老平安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局,負責對試點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和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指派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二)明確責任。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全力推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部門是這項工作的牽頭部門,負責協調組織和政策宣傳解釋工作,以及參保人員的資格認定。市工商部門負責對五七家屬工等群體所在企業資格出具證明,市財政部門負責協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部門搞好五七家屬工等群體身份的確認,負責補助資金的籌措,並加強對試點資金使用和監督管理。市農業部門負責對農墾頂崗工身份的稽核工作。市社保經辦機構負責核實企業及個人參保情況,按規定徵繳養老平安費,發放基本養老金。市公安、信訪等部門負責做好信訪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企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企業試點政策,籌措配套資金,並做好所轄企業五七家屬工等群體的穩定工作。

  (三)強化宣傳。廣泛宣傳解讀試點政策,做到家喻戶曉、人盡皆知。要深入企業,接觸五七家屬工等群體,解他對試點政策的意見和建議,做好政策解釋工作,使他能積極配合做好試點工作。

  (四)疏導矛盾。及時認真研究解決措施和方法。對試點政策問題要歸納梳理並提出建議,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規範答覆;對外地前後政策不銜接引發的矛盾,要前後兼顧,統籌考慮,妥善決策。對生活特別困難的人員,可多方採取助保措施,減緩繳費壓力,促其參保。要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按政策稽核參保續保人員的資格,以防相鄰群體的攀比,造成局面的失控。各部門要增強維護穩定的責任意識,加強不穩定因素排查,對可能出現的群體性、突發性事件,努力將矛盾和問題解決在基層。對違反工作紀律,隨意執行政策,造成社會不穩定的要嚴肅追究領導及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市已設立公開舉報監督電話,各級各部門均要設立本部門或本單位的舉報監督電話,接受廣大群眾的監督。

養老保險工作計劃 篇4

  20xx年工作基本思路是:以狠抓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貫徹落實為重點,以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讓更多的人老有所養為目標,建立和完善養老保險政策體系,妥善解決好養老保險政策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遺留問題,進一步加強政策貫徹執行的力度,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和養老保險制度的平穩執行。

  一、完善政策體系

  今年省廳擬出臺以下政策。

  (一)研究建立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城鎮老年居民的繳費能力,研究建立“低進低出”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障辦法。

  (二)實施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辦法。根據國務院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統一部署,針對農民工務工的收入特點,研究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繳費和待遇體系,完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政策,促進農民工參保和流動。

  (三)研究、完善各類養老保險制度之間的銜接政策,消除制度障礙,促進參保人員合理流動。

  我州將按照省廳要求,積極開展調研工作,大力支援和爭取儘快出臺上述政策,建立和完善養老保險政策體系。

  二、加大政策的宣傳和執行力度

  透過多種渠道,採取多種方式和手段,加大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力度。指導督促各縣市必須嚴格執行省裡統一政策,維護基本制度的平穩執行。加強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及時瞭解和掌握政策執行效果。保持政令暢通,對違反省裡政策的予以糾正。同時加強政策和業務培訓,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組織開展養老保險政策業務培訓,提高基層工作人員、企業勞資工作人員政策業務素質,提高政策貫徹落實效率。

  三、做好調待工作

  精心組織,及時落實20xx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進行調整工作。

  四、化解矛盾和問題

  (一)集體企業職工參保問題。按照省廳的要求妥善解決好企業集體養老保險問題。

  (二)企業職工死亡待遇問題。積極向上級反映我州對企業職工死亡待遇問題的意見,爭取儘快出臺統一政策,並抓好落實。

  五、加強企業年金工作

  加大企業年金制度的宣傳力度,指導有條件的企業實施企業年金。促進企業分配體系公平公正,維護職工權益。

  六、做好新農保試點工作

  指導XX縣認真開展試點工作,及時向上反映和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試點工作出經驗,出成效。

  七、開展參保國有困難企業欠費情況調查,研究探索解決養老保險欠費的辦法

  八、繼續做好國有企業改革改制掃尾工作。

養老保險工作計劃 篇5

  一、總體要求

  堅持民生為本,圍繞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原則,透過宣傳指導,集中入戶徵繳,引導城鄉居民普遍參保,全面完成20xx年度工作任務,促進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工作目標

  20xx年1月1日全面啟動20xx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工作。總體目標:一是20xx年5月30日前我縣全面完成市下達年度參保目標任務。各鄉鎮(街道)全面完成縣政府確定的20xx年度城鄉居民參保繳費任務,確保參保率達到90%以上;二是強化新增到齡人員養老金髮放工作,確保符合領取條件的城鄉居民應發盡發,真正實現養老金髮放率100%。三是各鄉鎮(街道)要採取多種形式,服務好群眾,做好生存認證工作,達到生存認證透過率100%。

  三、工作計劃

  (一)基金徵繳階段

  1、宣傳發動

  (1)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要做好宣傳資料印製和下發工作,並採取電視流動字幕、實地訪談紀錄片、便民服務聯絡卡、出動宣傳車、發放宣傳單等多種宣傳形式,有效的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工作。

  (2)各鄉鎮(街道)召開20xx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大會,做好20xx年參保物件調查摸底工作。同時,各鄉鎮(街道)要結合各鄉鎮(街道)實際利用板報、標語、橫幅、宣傳單、宣傳車等形式,深入群眾有針對性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工作。

  2、集中徵繳階段

  各鄉鎮(街道)要對照與縣政府簽訂的20xx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目標責任書,做好已參保人員續保繳費工作,同時加大符合條件的新增人員的新參保繳費工作。根據時間進度要求階段性地完成保費收繳任務,4月30日前完成90%以上的任務。

  (二)生存認證階段

  各鄉鎮(街道)在20xx年5—6月間開展一次已享受養老金待遇領取人員的生存認證工作,確保符合條件人員都能領取養老金,同時抓好不符合條件人員的清查工作,如享受財政退休、企業退休等人員,防止重複領取養老金。生存情況認證根據不同群體、不同情況採取實地認證、異地認證、上門認證三種形式進行,生存認證結果逐自然村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並將公示情況形成文字材料加蓋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公章後上報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審計稽核股。

  (三)總結完善階段

  各鄉鎮(街道)要對照20xx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目標責任書,認真查缺補漏,提高參保率,讓60週歲以上符合領取條件的居民全部享受養老金待遇。縣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對徵繳進度和基金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通報,規範業務經辦機構的服務標準和規程,解決影響工作推進的熱點、難點問題,確保20xx年底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

  四、職責分工

  各鄉鎮(街道)是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徵繳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對徵繳工作負總責。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考核管理,確保年度任務如期或提前完成。縣財政局要保障全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府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每月養老待遇領取人員養老金撥付到位。

  縣人社部門負責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徵收工作中的宣傳動員、繳費進度統計工作,要督促各鄉鎮(街道)將徵收資金及時存入財政賬戶,各鄉鎮勞保所負責具體辦理參保人員參保繳費手續。

  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負責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金融業務代理工作。強化操作培訓,保證熟練操作、規範操作,確保徵收資金安全及時入庫,並將資金入庫憑證及時、全面、準確地傳遞人社、財政部門。

  縣民政、計生、殘聯等部門要將核實後的相關群體人員資訊情況及時傳送到縣人社部門,配合做好政策銜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確保工作紮實推進。各鄉鎮(街道)要充分認識全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重要性、艱鉅性、複雜性。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將各專案標任務細化分解,責任到崗、量化到人。20xx年為全縣集中徵繳保費時間,在此時間段各鄉鎮(街道)要組織鎮、村幹部進村入戶開展工作,千方百計把群眾的思想工作做到位,切實做好擴面徵繳和保費續繳工作。

  (二)加強培訓,確保政策落到實處。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結合工作實際,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學習上級下發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經辦規程,採取多種形式,對各鄉鎮(街道)業務經辦人員及村級協管員進行全方位的培訓,確保每一名工作人員都熟悉掌握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操作方法和步驟,吃透相關的法規政策,確保工作圓滿完成。

  (三)明確職責,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情況複雜的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業務順利開展。

  (四)加強監管,確保基金安全執行。要加強票據管理,規範票據領取、使用核銷手續,嚴禁出現票據遺失情況。要規範基金管理,徵繳期間徵收的養老保險費及時存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收入戶”,嚴禁出現單位或個人截留、挪用基金收入情況。財政局應按照基金管理辦法,做好基金保值增值工作。要及時上報待遇領取人員變動情況,防止虛報、冒領養老金現象發生,確保基金執行安全。

  (五)加強督查,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為保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順利開展,確保實現市下達目標任務和養老金應發盡發,縣委、縣政府將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納入政府民生工程目標考核,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鄉鎮(街道),除扣減相應分值外,還將定期或不定期對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立項督查,發現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對思想認識不到位、組織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責任心不強,行動遲緩,影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穩步推進的單位和個人,縣政府將追究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並通報全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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