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愛車> 汽車車輛租賃合同

汽車車輛租賃合同

汽車車輛租賃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汽車車輛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汽車車輛租賃合同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輛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甲方:

  乙方:

  一、租賃數量:

  _輛。車牌號:____

  二、租賃期限:

  自20__年9月10日開始,計劃租賃至20__年9月9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三、驗收方法

  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四、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一萬元,大寫一萬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後,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後每一個月結算並付款一次。

  五、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六、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 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車輛租賃合同2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一、租賃事項

  1、甲方租用乙方客車一輛,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員工上下班接送任務。

  2、車輛要求:

  3、租用客車行駛路線:

  4、原則上甲方用用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天;甲方節假日休息。具體時間及線路見附件。

  5、甲方節假日如需用車,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安排。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為 年。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協商確定是否繼續租賃。若雙方確認繼續租賃,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賃費用

  1、甲乙雙方同意,每單班租費為 元,每天每班計 元,如甲方要求加班,則按上述運價結算。

  2、每月按實際發生班次結算租車費用,先租後付,乙方於次月5日前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發票給甲方,甲方於五日內付款。

  四、特別約定

  1、乙方承諾:如客車駕駛員存在超速行駛、闖紅燈、服務態度惡劣、因乙方駕駛員原因導致漏載甲方員工等情況,甲方隨時要求乙方更換駕駛員。

  2、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約定,若一方不履行或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被視為單方違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3、乙方車輛不能按時接送甲方員工的,每次扣款元;如一月累計發生3次以上(含3次)的甲方可要求更換客車駕駛員,乙方則必須更換駕駛員,如因天氣等不可抗力而影響正點接送的除外。

  4、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約定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而且不承擔賠償責任。

  五、其他

  1、在合同期內出現上述合同終止或解除情況的,任何一方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以便雙方能透過協商給予以解決。

  2、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不能協商解決,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車輛租賃合同3

  汽車租賃掛靠車輛合同範本一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立如下協議.

  一: 乙方自備車壹輛,車型: , 座,車號:滬 客車一輛,掛靠甲方

  二: 甲方按乙方營業額開具發票,乙方按開票金額的 %由甲方代繳營業稅和每月向甲方繳納車輛掛靠費 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車款時扣繳.

  三: 乙方在次月五號前告知甲方開票金額,租車款到帳後,甲方(十天內)支付乙方租車款。

  四:乙方收集與營業額數相等的有效發票交與甲方用作財務衝賬,否則甲方按國家所得稅規定比例向乙方自動扣繳

  五:乙方自備車輛的相關手續,(例保險,驗車,審照等業務,)均由乙方自行按時辦理,乙方的交通責任違章處理和索賠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負責;乙方班車業務上的服務工作{或發生矛盾。投訴等)由乙方自行與乘客和業主單位協調解決。

  六:乙方班車線路業務由乙方自已與業主聯絡洽談,包括車價調整.合同到期後是否續簽等,

  五:乙方班車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執行應及時解決頂替車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頁責。

  六:本協議有效期與甲方與業主單位租車協議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汽車車輛租賃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結合新疆庫爾勒市場經濟狀況,由甲方的營運車輛租給乙方營運之事而簽訂合同以資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同租賃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 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三、自租車之日起,乙方應向甲方每月交納租金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十五天一次交給甲方。

  四、在租賃期內,甲方應承擔車輛的保險費工商、稅務所有使用費。

  五、在合同期內乙方應保持車容、車貌、車況完好、不影響車輛正常審驗和甲方的形象。

  六、合同結束時,乙方交給甲方車輛時,車輛完好無損。

  七、在租賃期內,乙方有義務承擔車輛的各種維修費,違章罰款,如造成交通事故除保險公司賠償外,所造成的其它任何損失有乙方自己承擔,在租賃期內若甲方賣車,合同終止。

  八、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

  九、乙方違反合同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根據後果和責任按有關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有過錯方承擔法律責任。乙方若逃避責任有擔保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七日內無違法行為退還押金。

  十一、租賃合同期滿後在雙方確定一方未有違章行為或已交納完罰款後甲方可以退還乙方風險抵押金。

  十二、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的人和無手續的人駕駛,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對車輛與營運不利的事情,一經發現,甲方將車輛收回,押金不退。

  十三、車輛的燃油補貼歸甲方領取,燃氣補貼歸乙方領取。

  十四、該車的租金有大幅度的變化隨行就市。

  十五、如果乙方違反任何一條合同甲方有權扣除風險抵押金和收回營運車輛。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十七、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條方可有效。

  十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車輛的違章之前由甲方負責,之後由乙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汽車車輛租賃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使汽車租賃行業有序管理、優質服務、保障安全、提高效益,根據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經協商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雙方本著自願的原則,乙方將擁有的(車型 車牌號 )掛靠到甲方經營汽車租賃,掛靠經營期間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各項義務。

  二、乙方掛靠經營車輛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交納,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掛靠經營期間,甲方必須按照公司規定,嚴把租車人身份驗證關,如發生車輛被騙租後,甲方應自覺協助乙方配合公安機關追查車輛,直至追回被騙車輛為止,追車費用由甲、乙雙方自理。否則,甲方應承擔必要的責任。

  四、甲方必須將租車人員的資訊實時錄入查詢系統內,未實時錄入及查詢導致車輛被騙,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實時錄入及查詢的甲方也必須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負責乙方車輛與駕駛員或租車人發生意外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乙方如有違規、違章所造成的一切經濟處罰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必須按公司要求在保險公司投保所有的險種,如果該車輛在租賃經營期間發生意外事件,除按有關規定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外,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賠償,但甲方務必協助乙方辦理相關事務。

  七、甲方為了保證本公司的經營物件,在租車人租車過程中,除按規定要求租車人儘量多提供有效的證件外,儘量減少對租車人收取就、押金,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加入行業協會,接受行業協會的管理,並支付行業協會規定的服務費用,否則,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八、乙方掛靠經營期限暫定 年,掛靠期間甲方向乙方收取手掛靠管理費 _____元/月。掛靠期限未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對方損失計人民幣_____元。

  九、甲、乙雙方已完全理解上述條款的內容和真實意思表示。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行業協會存檔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汽車車輛租賃合同6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將___________輛________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________次,按月租用,不足________個月按________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________天,加罰________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_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車輛租賃合同7

  合同號: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賃方):

  本合同簽訂地點: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

  意,甲方將 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就車輛租賃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特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租金:

  1.每年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輛,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輛,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幣),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轉帳/現金)支付租金、履約保證金。

  第三條 租車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租賃期共壹年,交付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甲方對乙方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3.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所購車輛保險理賠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4.甲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乙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甲方提供車輛應裝置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等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6.甲方協助乙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

  7.甲方負責車輛的年檢,年檢費由甲方承擔。

  8.甲方負責辦理出租車輛的保險,具體險種包括:

  (1)車輛損失險

  (2)車上人員責任險-乘客不計免賠

  (3)第三者責任險(10萬/輛)

  (4)盜搶險

  (5)車上人員責任險(駕駛員)(5萬/輛)

  (6)車上人員責任險(乘客)(5萬/座)

  (7)玻璃單獨破碎險

  (8)車輛損失不計免賠險

  (9)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

  (10)車上人員責任險-駕駛員不計免賠

  9.甲方租賃期間有權對乙方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10.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租賃期內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乙方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乙方在租賃車輛交付時對租賃車輛使用狀況進行檢測,接受車輛即視為車輛狀況良好。

  4.乙方應按期如數交納租金和履約保證金。

  5.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使用費(車輛油款、維修保養費、停車費、包繳費、檢測費、通行費等)。

  6.乙方應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不得改變所租車輛的車身顏色、形狀。

  7.乙方應對租賃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持車輛可供執行的良好狀態。

  8.租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9.乙方應承擔在租期內由於過錯給甲方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

  10.在合同期滿前1個月內,乙方如需繼續租賃,可向甲方書面提出續租事宜,如未提出,到期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的使用權。

  11.租賃期滿,乙方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2.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

  13.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乙方按所拆零件價的_________倍承擔賠償責任,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六條 風險責任

  甲方將車輛交付乙方之日,風險責任轉至乙方,承租期間承租車輛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均由乙方按雙方確認賬面價值向甲方支付賠償款,如可向保險公司理賠時,由乙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按合同總價的%承擔違約責任。若雙方均有過錯的,按雙方各自過錯大小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_________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內不予書面答覆,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合同期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2.乙方在租賃到期後,如需繼續使用車輛,必須到甲方重新填寫《汽車租賃登記表》並繳納租金,否則視為非法佔用出租方車輛。非法佔用期間由乙方按實際使用天數雙倍支付本合同租賃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訴訟所產生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條 補充與附件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於補充合同條款規定不一致,以補充合同條款為準。

  2、《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駕駛員登記表》、《賬面值附表》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蓋章: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

  銀行賬號: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車輛租賃合同8

  出租方:

  承租方:

  術 語 解 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 裝置: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汽車長期租賃合同條款

  本著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就車輛的長期租賃合作事宜共同協商,並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本車的行駛證、購置稅證、年檢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並指定車輛所在市提供定期維護保養,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4. 負責提供車輛所在市區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 提供給承租方的租賃車輛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6. 承擔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8.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9. 不委派司機只負責租賃車輛的機油、制動液、發動機冷卻液、輪胎氣壓等常規檢查專案。出現簡單機械故障時,由承租方負責通知出租方,併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到達的,由出租方負責處理。

  10.負責計程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並向承租方提供影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證件。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改裝車輛。

  5 在車輛及車輛鑰匙由承租方保管時,停駛車輛盜搶,由承租方承擔不高於保險公司不能理賠部分的5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除此之處的情況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6.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承租方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及時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 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0.負責租賃車輛發生的日常費用(其中包括汽油費、補胎、停車費、洗車費)。

  11. 負責按期歸還租賃車輛,需續租的,可經雙方協商繼續租用,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且尚未簽訂續約條款期間,照原價計收租金。

  第五條 租金、租期及結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為:人民幣¥ 元

  3.租賃車型:

  4.所有價格已含稅。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開具相應、合法、有效發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發票必須與稅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稅務法律規範的,承租方對價款不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出租方承擔,如給承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必須賠償。

  5.承租方提車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個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隨時提車,出租方必須適駕車輛交付給承租方。雙方續租則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滿一月按本合同約定月度租金折算後的日租結算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如出租方應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時理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任何一輛租賃車輛達不到正常行駛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或車輛維修期超過6小時的,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補償承租方遭受的損失。

  4、如出租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 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後,所有權取得方即自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並承擔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將租賃車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與出租方達成書面協議。

  3. 任何一方註冊資訊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4. 出租方經營許可證被吊銷、登出或暫時失效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終止。承租方須在一週內歸還租賃車輛,租金計算以車輛正式歸還時間為準。

  第十條 合同附件

  《汽車租賃登記表》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也可將變更事項登記在合同變更記錄內(經雙方指定經辦人簽字確認),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電 話: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汽車車輛租賃合同】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