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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公司汽車租賃合同(1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汽車租賃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汽車租賃合同1

  出租人(甲方):xxx

  地址:xxxx

  身份證號:xxxx

  承租人(乙方):xxx

  註冊地址:xxx

  營業執照號:xxx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xxx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xxxx汽車,車牌號碼:xxx。(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xxx年,自xxx年x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xx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xx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需支付車輛租金xx元/月,於每月xx日支付xx月租金、或者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效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根據第四條確定是否包含此內容: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裝置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註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xxx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

  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注:僱傭甲方駕駛員時適用本條、)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此條可有可無,視具體情況而定)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公司汽車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___型號:_______顏色:_____車號: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行駛區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內。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返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效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

  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資訊。

  5.對所獲得的乙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後,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後將餘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效能及操作程式使用車輛致使車輛修理、停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車輛及人員傷亡(如喝酒,違章駕駛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絕賠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如發生事故,事故修理費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戶自己支付;如損失費用在1200以上的按<機動車保險條例>執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車輛損失費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戶支付收取加速折舊費,(車輛自掛牌之日起未滿兩年的按30%,兩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由乙方承擔。

  10.在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時,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辦理報警等相關事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首先從乙方交納保證金多餘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1.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違章等行為所產生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無責任.

  第七條擔保條款租賃期滿,甲方按乙方實際履行合同情況,抵扣押金,不足部分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無違反合同約定情況的,應全額退還乙方。

  第八條補充條款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其他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簽發時間:20__年__月__日裝運時間:20__年__月__日

  簽發地點:省市區路號裝運地點:省市區路號

  發貨人:承運人:

  託運人簽章承運人簽章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公司汽車租賃合同3

  出租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

  駕駛證號碼:__________

  電話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特制定本汽車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車牌號,租用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租車地點、還車地點:__________。

  2、租金為每日_____元(每日限_____公里,超出30公里以上,按每公里_____元計費),租期為_____,預付押金_____元,乙方在車輛歸還時間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後需交納或預留違章保證金_____元/輛,7天后,沒違章,如數退還,不計息,望各位新老客戶給予配合,謝謝合作。

  3、租用6小時內為半天,6至24小時內為壹天。

  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車輛必須狀況良好,證件齊全有效。乙方在租車時未就車況提出異議,則視同甲方交乙方車輛符合標準。

  5、乙方在承租期內如遇車輛發生故障,不是乙方造成的由甲方負責,如果是乙方使用中不當,造成發電機漏水、漏機油損壞發電機和車輛地盤、外觀等的,不能用保險理賠,一切由乙方自負修理還原,停車修理時間按租車計算。

  6、乙方租車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原件;經甲方驗證後,將影印峻留存在甲方備檔,乙方身份證、駕駛證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或超時超期的,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所導致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應按時、按地點還車,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租車時間的,應提前徵求甲方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未經甲方同意並延遲還車2天以上的,甲方有權收取違約金_____元,並有權向110報警。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租用的車輛需跨市行駛的,乙方在租用時必須事先向甲方說明,乙方需臨時改變行車地點方向的,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隨意改變行車地點方向的,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外,有權向110報警,由此造成的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10、租用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或其他人員駕駛,如果乙方擅自將車輛交給無證或其他人駕駛,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1、租用期間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規,遵紀行駛;因違法、違章、酒後駕車等原因所造成牌照或證件遺失的,所有補辦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的相應停車損失費用,停車損失費按租車費收取。

  12、乙方在承租期間發生擅自將所承擔車輛出售、抵押、轉租、投資、贈與和採取其它侵犯甲方所有權的行為的,乙方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3、租用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乙方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案,同時及時通知甲方。由於乙方沒有報案或沒有及時通知甲方造成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14、發生意外事故時,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出事地點,如因乙方擅自離開出事地點而造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其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15、發生事故後車輛請到甲方指定修理廠修復,乙方需送外廠修理的,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行送外廠修理造成車輛修復質量低劣,選用不合格零件等需要重新修復的,乙方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修復費用,並承擔停車損失費,停車損失費按租車費用收取。

  16、發生意外事故後,甲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償範圍,之外的所有費用及由乙方所引起的車輛停駛的租金損失,乙方並需向甲方支付車輛折舊費,損失費和第二年保險費率提高等費用,應向乙方增加收取修車總費的20%—40%。如導致車輛完全報廢的,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償範圍之外的車價差額部分及由此造成甲方其它實際損失,乙方應補甲方本車市場聚為主,乙方對本車輛發生任何事故與後果,對甲方車主無關,一切損失後果都由乙方自負。

  17、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汽車租賃合同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和義務的關係,根據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租賃甲方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車輛狀況及用途

  1.乙方承租車輛具體車型車牌、租賃車輛的車況以交付車輛時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2.乙方租賃車輛用途為:運輸。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租賃期限為1年,自年月至年月止,具體租賃時間以交付車輛時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2.租金為每輛車每月元,租賃車為輛,支付方式為現匯;

  3.自車輛實際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結算上月租金。

  第三條車輛事故處理及保險理賠

  1.乙方承擔租賃期間保險。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被盜等車輛損壞、滅失,乙方應立即向公安、交通、保險公司等部門報案,並通知甲方;

  2.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甲方無條件配合事故處理、保險理賠等相關的一切事宜。事故賠償費用,首先由保險公司承擔,剩餘部分依法處理。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按時收取租金;

  1.2甲方對乙方營運業務及駕駛員的信用有知情權,乙方應配合甲方瞭解,乙方不得隱瞞;

  1.3租賃期間,甲方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車輛前提下可以對車輛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2.甲方的義務

  2.1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車輛不能存在故障、事故、待修以及任何形式的糾紛等情況,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協議,甲方承擔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運輸損失;

  2.2甲方必須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按時對車輛及營運手續進行年檢、年審,乙方承擔正常的且有正規票據的費用,因年審、年檢產生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手續脫審,脫保,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運輸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甲方保證不干擾乙方正常的營運使用;

  2.租賃期間,乙方須使用國標柴油並保證車輛日常維護保養;

  3.乙方不得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對外發布對甲方及租賃車輛不利的語言或作出其他有損甲方及租賃車輛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六條車輛維修管理

  1.租賃期間車輛日常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

  2.車輛在交付使用1個月內,若車架、車廂、發動機、傳動、電路等主要裝置系統發現損壞或故障,經確認非人為造成,甲方應為乙方更換車輛,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第七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視為違約

  1.1逾期交付租金超過30日;

  1.2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視為違約

  2.1甲方交付的車輛的車況及手續無法達到運輸要求,同時經調還仍然無法達到要求的;

  2.2甲方隨意干涉乙方對車輛的使用及管理,影響乙方的經營活動;

  2.3甲方不積極配合乙方處理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等。

  第八條合同期滿

  1.乙方應於租賃期限屆滿之日交還租賃車輛。車輛交還時的車況按第一年新車的30%折舊,第二年的25%折舊,第三年的20%折舊,以此類推;

  2.乙方如繼續租用租賃車輛,應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租賃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續租,乙方應提前十天告知甲方,並與甲方續簽租賃協議,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日內甲方未能向乙方交付車輛,每逾期一天須承擔日租金的1.5倍作為違約金;

  2.租賃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租,乙方未及時交還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交還一天,須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1.5倍作為違約金;

  3.租賃期未滿,若甲方單方終止協議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方應承擔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租賃車輛付出的保險費、管理費、保養維修費等一切費用及損失。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賃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汽車租賃合同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車輛事宜,達成協議一致如下:

  一、乙方應需要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起租一個月(22天工作日,駕駛員每天工作8小時,超一小時:______元/小時,星期六日工作:______元/小時)。另每月確保駕駛員休息5天,出省駕駛員補貼:______元/天,甲方租一輛,車牌號:______。駕駛員______,手機______。

  二、租價及付款方式、期限:

  1、月租總金額:______元,(大寫:______),包括駕駛員工資、保險、維修。

  2、租車時乙方預付租車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至甲方,租車結束後付清所有餘款並提供發票。

  3.車輛每月額定______公里,如超出額定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元。

  三、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擁有合法的牌照,可作為租賃用途,車輛在租出時效能良好,備胎、隨車工具齊全有效。甲方應提供所有隨車附件的清單,與乙方交接清楚,並登記有關證件。

  3、甲方負責對租出的車輛投保車輛意外責任險、盜搶險、車身險和第三責任險。

  4、甲方提供駕駛員應著裝整潔,行為端正,談吐文明。

  5、駕駛員在工作期間,應保持車輛整潔,不得在工作期間,做工作以外的事。

  四、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使用的營業執照、公章和合同章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超過時效期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嚴禁使用甲方的車輛參加競賽及測試使用,嚴禁使用車輛進行盈利性質的運輸,嚴禁車輛運送易燃、易爆、易腐蝕品。

  3、乙方負責支付租車期間的停車費、過路費。

  4、乙方租用的甲方的車輛不能轉租,處理、抵押、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合同的其他權利。

  5、乙方租賃期內車輛因違反交通法規而發生的記分、費用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6、如在租車期間,駕駛員多次用車服務態度不好,乙方可提出更換駕駛員。

  五、其他

  1、乙方的註冊名稱或地址,電話發生變更,必須及時通知甲方。

  2、甲方根據中國法律購買保險。

  3、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違反合同的規定,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收回車輛,終止合同,並對乙方收取相應的賠償費。

  4、租期內如果國家重大經濟政策變化,或甲方與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經雙協商,可對合同條款作相應調整。

  5、乙方租車期間如需延長租期,需在租期屆滿前的7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並辦理延期手續。

  6、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2頁,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公司汽車租賃合同6

  出租人(甲方):XXXXXX

  地址:XXXXXXX

  身份證號:XXXXXXX

  承租人(乙方):XXXXX

  註冊地址:XXXXX

  營業執照號:XXXXX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XXXXX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XXXXXXX汽車,車牌號碼:XXXXXX。(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XXXXX年,自XXXXX年XXXXX月XXXX日至XXXX年XXXX月XXXX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XXXX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XXXX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

  1.乙方需支付車輛租金XXXX元/月,於每月XXXX日支付XXXX月租金.或者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效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根據第四條確定是否包含此內容: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裝置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註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XXXXX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

  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注:僱傭甲方駕駛員時適用本條.)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此條可有可無,視具體情況而定)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公司汽車租賃合同7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裝置齊全、車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二、協議期限為1年:從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止。

  三、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年檢。

  (四)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第 1 頁 共2頁

  六、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七、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汽車租賃合同8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簽訂地點: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為: )從事 運輸 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在租賃期間內由甲方負責車輛的調配;

  2、 向乙方提供乘車物件和行車路線;

  3、 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 服從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 負責計程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 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 負責計程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 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駕駛證(五年以上駕齡)影印件;

  7、 計程車輛的司機由乙方負責聘請,司機的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結算時由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每月上報的外僱車輛運輸情況統計報表確定實際結算天數。

  四、租金結算方式:

  該車每趟運輸路線運輸物品由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法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租金的支付:

  租金在租賃期滿二月內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每月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稅務發票。

  六、租賃車輛的調配

  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出車。

  七、租賃車輛事故處理:

  在租賃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賃費用。

  八、租賃車輛的維修:

  租賃車輛的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租賃車輛的效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十、車輛租賃合同期滿,甲人返還車輛的時間是:

  合同期滿後壹周內。

  十一、違約責任:

  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伍仟元給對方。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當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乙車輛的質量效能良好。

  2、乙方須確保所聘用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汽車租賃合同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 牌車 輛,車牌號碼 從 年 月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於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 %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 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 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 %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第八條 附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汽車租賃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未經協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權收回車輛終止合同;

  3、負擔計程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定期保養檢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

  6、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7、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在北京地區的車輛使用權,如超出北京地區須通知甲方,經允許後方可出京;

  2、對向甲方提供的證件、印鑑、支票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欺詐行為,乙方必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應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

  4、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須加93#以上油料)

  5、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特別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效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絡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執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並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終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賣、抵押;自行更換駕駛員,否則除後果自負外,甲方處以10000元罰款,並收回車輛;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另部件、附件和裝置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如發現乙方拆動里程錶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600公里,每公里2元計算,收取租金,並收回車輛。

  三、擔保方的權利的義務

  擔保方就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法律責任。

  四、租金標準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現在標準執行;

  2、日租車輛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車輛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過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計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車,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按提前天數租金的50%計算;

  4、合同簽定後乙方即時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結清,長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應一次付清或參照長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車輛的定期保養、年檢和修理:

  1、車輛每累計行駛5000公里時進行定期強制保養,甲方將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進行電話查詢車輛累計行駛里程,乙方應及時回覆,以便甲方安排強保日期;

  2、強保日期前三天、年檢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將與乙方電話聯絡約定具體日期和地點,乙方應保證準時準點到達。強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權處以500元罰款,造成車輛損壞乙方須另行賠償。年檢不到造成的罰款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3、車輛需保養或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必須到甲方指定的廠家修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廠點,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處以1000元罰款。

  六、車輛續租和退車

  1、租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或退租,如續租應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以保證乙方用車;

  2、短租車輛續租應在期滿前3小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續租,併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3、乙方退車應遵守約定時間,逾期4小時以內交當日租金的50%,超過4小時按全天租金計算;

  4、退車時甲方提供的行駛證件丟失,外以罰款:行車執照600元、年《檢》標誌1000元、綠標200元、養路費繳納影印件10元。丟失車鑰匙賠償600元、車輛牌照賠償600元同時暫不退押金,待牌照補齊,計算所有損失後結算;

  5、乙方退車時如出現車內外物品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車輛外觀發生劃、蹭、磕碰等損傷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費用乙方自負,或由乙方委託甲方修理,乙方應確認甲方提出的修理價格相關損失,並按此支付。

  七、車輛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後一次付清;

  2、乙方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專案;

  3、暫扣交通違章罰款500元,20日後經網路查詢無違章如數退還;

  4、以上兩項扣除後,餘數當時返還,憑押金收據第三聯清退。

  八、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租賃車輛在甲乙雙方之間發生轉移時,應辦理手續,逐項認真填寫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駛證件。

  九、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1.保險條款以保險公司的解釋為準;

  2.承租期間如出現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乙方除即刻向有關部門報案外,還應在一小時內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現場協助處理,並同時提供全部相關證件,作為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的根據,如因乙方延誤,超出保險公司報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證明不夠理賠條件,其所有損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賠付;

  3.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其原因超出保險理賠範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付,同時租金照付;

  4. 乙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等,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事故處理期間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包括甲方協助處理事故所支付的費用和保險公司賠償部分款額的先行墊付。

  5.乙方在租車期間發生事故,在事故未處理完,車輛未修復時,乙方仍須按天或月交納租車費用。

  6.公安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對事故結案後的賠償金由甲方負責退還乙方,但免賠和不予賠償部分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並承擔車輛修理費用的20%元,作為車輛因事故造成車輛貶值賠償,車輛修理費超過5000元時,按40%賠付給甲方。

  十、本合同中《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移交清單》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作出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汽車租賃合同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租車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將____輛,車牌號碼,車輛狀況(見附表)從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年___個月____天____時。

  1。2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標準及擔保

  2。1每天租金_ ____元,共計人民幣__ __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全額付清。

  2。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 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證金。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___日內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如數退還承租方,也可充抵相關費用,衝抵後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承租方。

  2。3乙方租車在___個月(不含___個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的日期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每天向甲方交納相當於租金總額的___%作為違約金。

  2。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義務向乙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由於車輛狀況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乙方使用標準時,須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3。2甲方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3。3甲方負責車輛的___級維護和年檢。

  3。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此外為乙方提供在___區域內___小時故障、事故救援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由於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5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車輛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3。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但對所獲得的資訊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洩密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7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四條 乙方權力義務

  4。1在租賃期間,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同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2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書面許可。

  4。3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無證或其他人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5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4。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在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7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 %的違約金,逾期___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保證:

  5。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保證:

  5。5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有著良好信譽和獨立經濟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並真實合法有效。

  5。7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8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保密約定

  6。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____年。

  6。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7。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7。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違約金為____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事人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補充條款

  9。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寫體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寫,更改無效。

  9。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

  9。3本合同租賃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9。4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汽車租賃合同1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租車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將____輛,車牌號碼,車輛狀況(見附表)從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年___個月____天____時。

  1.2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標準及擔保

  2.1每天租金_ ____元,共計人民幣__ __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全額付清。

  2.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 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證金。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___日內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如數退還承租方,也可充抵相關費用,衝抵後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承租方。

  2.3乙方租車在___個月(不含___個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的日期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每天向甲方交納相當於租金總額的___%作為違約金。

  2.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義務向乙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由於車輛狀況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乙方使用標準時,須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3.2甲方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3.3甲方負責車輛的___級維護和年檢。

  3.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此外為乙方提供在___區域內___小時故障、事故救援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由於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5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車輛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3.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但對所獲得的資訊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洩密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7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四條 乙方權力義務

  4.1在租賃期間,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同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2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書面許可。

  4.3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無證或其他人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5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4.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在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7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 %的違約金,逾期___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保證:

  5.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保證:

  5.5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有著良好信譽和獨立經濟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並真實合法有效。

  5.7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8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保密約定

  6.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____年。

  6.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7.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7.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違約金為____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事人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補充條款

  9.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寫體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寫,更改無效。

  9.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

  9.3本合同租賃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9.4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汽車租賃合同1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豐田大霸王車牌號為_____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留影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20_____年11月1日起至20_____年10月31日止。

  第四條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汽車租賃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 牌車 輛,車牌號碼 從 年 月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於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 %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 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 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 %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第八條 附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汽車租賃合同15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家庭住址:

  單位名稱:

  聯絡電話:

  單位地址:

  擔保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工作單位:

  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車輛牌號:

  車輛型號:

  租金標準:

  租賃期限

  起始時間:

  終止時間:

  限駛公里:

  超時加費超程加費:

  付款約定:

  備註: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xx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xx年月日

  關於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豐田大霸王車牌號為xxxx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留影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10月31日止。

  第四條: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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