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服務合同

物流服務合同 14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物流服務合同 ,歡迎大家分享。

物流服務合同 1

  保管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絡方式:

  地址:

  存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方式: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精神,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及互利互惠、等價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倉儲管理和物流服務等專案達成如下協議:

  風險提示:

  服務合同的特點是服務方提供服務,可能會涉及到勞動方面的糾紛。在服務合同中,應該明確約定服務人員的勞動保護和工作安全及生病、事故、傷殘、死亡和勞動糾紛等均由服務方負責,與委託方無關。如委託方因此而受損或支出任何費用,服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合同保管地點、貨物品類及服務範圍:

  1、保管倉庫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品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服務範圍:貨物產權歸屬於乙方擁有,甲方負責保管、代理收發和物流配送的管理服務。

  二、計費專案、標準及支付方式

  1、計費專案含倉儲保管費、入庫和出庫的裝卸費、海運貨櫃的掏箱費和物流配送的管理費。管理費用包括貨物保管、整理歸位、巡查、裝卸安排、更換破損成品的外包裝、出入庫報表、物流派車運輸及跟蹤貨物運輸及簽收單回收等服務收取費用。

  2、計費標準

  總承包費用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月(含稅務發票),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年。

  3、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提供上月發生業務的資料報表給乙方,並提供稅務部門開具的正式發票,每月結算一次,乙方收到發票後_______日內劃款到甲方指定賬戶。

  風險提示:

  合作內容應載明具體的服務內容與質量等條款。但是很多合同約定服務優質等比較籠統,這樣的約定形同虛設,因此在約定服務質量條款時最好能有明確的量化標準或者評判標準,比如約定投訴低於xx,客戶滿意率達到xx等。

  三、甲、乙雙方責任權利

  1、倉庫貨物的出入庫必須遵循“憑單操作原則,嚴禁任何藉口和形式的白條、無條的出庫操作,由此而造成乙方財產的實際損失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貨物進庫前_______日應以書面、傳真或電郵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做好統籌安排。

  3、乙方應當甲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外觀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在貨物到達後,甲方憑乙方提供的入庫單據(資料)進行驗收。驗收核對無誤後,需在入庫單簽字蓋章並將入庫回執交或傳予乙方。如驗收發現貨物品名、規格、數量和包裝等與乙方單據(資料)不相符的,應及時通報乙方作出確認或處理。因乙方提供的入庫貨物單(資料)不準確而造成驗收差錯由乙方負責。因甲方操作不當造成的貨物差由甲方負責。

  5、甲方應在嚴格按照保管規章保管貨物,儲存期間應保證貨物安全無損,但不負責貨物的內在質量和原外包裝完好,內部的細數。由於甲方責任造成在保管中出現的貨物短少、破損、水溼、外包裝嚴重變形等、由甲方負責按成本價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對入庫時實際貨物與單據不符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6、乙方貨物出庫,必須出具正式出庫單。如遇特殊情況乙方可以出具蓋章或簽字(預留印鑑)的出庫單傳真件為正式出庫手續(包括品名、規格、數量和包裝等)。並在傳真件上註明提貨車輛的車牌號碼。如提貨車輛的車牌號碼與傳真件上的車牌號碼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付貨。乙方提貨人(司機)按出庫單核對無誤後需簽字確認。傳真件儲存期為一個月,超期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甲乙雙方在每月底至次月______日前對賬一次,做到帳實相符,若發現問題分清責任及時更正。

  8、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有關管理制度,配合甲方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檢查。

  四、甲方保管應承擔責任

  1、保持其倉庫和貨物有良好及清潔狀態,倉庫必需做到無垃圾,做到包裝桶上出庫無塵埃,並對庫房進行清掃。

  2、貨物擺放要規範,必需按批號先進先出,遵循乙方的工作程式和規定。

  3、由於貨物保管不妥,管理不善等因素,產生物貨傾倒破損、滲漏,或嚴重變形,這一切的損失全部由甲方賠償;賠償方法按乙方進價100%。

  4、倉庫在出庫操作中的失誤,導致貨物發錯及庫存數量上實際差異(缺少),缺少部分應全部有甲方承擔;賠償方法按乙方進價100%。

  5、甲方在收貨時如發現破損,外觀嚴重變形(甲方不能確定及時與乙方聯絡,由乙方來進行判定)或者等不符合收貨標準的需填寫運輸賠償申請單,否則一切損失由甲方按乙方產品進價100%賠償。

  6、乙方物資經甲方驗收入庫後,甲方全部承擔起貨物保管及服務責任,所有損失應有甲方按進價100%賠償給乙方。

  7、在倉庫操作過程中,由於叉車的操作,搬運過程中的操作失誤,而造成產品破損、洩漏和嚴重變形而使產品不能正常出庫的,甲方應承擔全額的賠償(按乙方產品進價100%賠償)。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有效期為_______年。合同期滿前30日內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合同,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將簽署新的合同,否則將終止合同。

  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應規定的具體明確,要避免籠統地說“如一方違約,則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等條款。為了有效行使自己的權利,應將具體的違約情況羅列清楚。

  此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或過低,過高可能面臨著違約訴求不被支援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守約方,因此,建議諮詢專業律師進行商榷。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在執行中出現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__________法院起訴

  2、本協議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違背的,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七、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授權代表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流服務合同 2

  託方(甲方):深圳市支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

  受託方(乙方):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流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和權力

  (1)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2)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時要開出送貨單,明確承運貨物總件數、貨物名稱、運送地點、聯絡人、聯絡方式,要準確無誤。

  (3) 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託乙方運送國家明文規定的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要使用倉庫收貨運送時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應該積極配合甲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耽誤甲方使用倉庫收貨、驗貨、運輸。

  (5) 甲方交接貨物與乙方要外包裝完好,有條件可加封標誌清晰的封條。

  (6)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利隨時改變送貨地點和收貨人,但應當支付由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以及其他費用。

  (7)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結算運輸費用。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和權力

  (1) 乙方需免費提供不低於200平方米的倉庫做為甲方收貨倉庫;,並在倉庫大門顯著位置懸掛“眾鄰樂鏈供超市深圳總倉”招牌。

  (2)乙方應在甲方的收貨時間(收貨時間為週一至週六8:30-19:00)內積極配合甲方收貨,,法定節假日或超出該時段的,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延遲。甲方所收貨物沒有裝車運走之前儲存與倉庫內,乙方應妥善保管,不得有丟失和損壞,發生丟失、損壞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貨物採購價格的全額進行賠償。

  (3)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須向甲方繳納12萬元服務保證金(本合同自乙方交給甲方12萬元保證金之日起生效),甲方收到保證金後應開具收據以示確認.。合同生效履行3個月後,無發生任何事故、矛盾,甲方應不計息把服務保證金返還與乙方。

  (4)乙方收到甲方運輸貨物通知後應該立即安排人員、車輛,裝車、運送,並告知甲方貨物正常到達送貨地點的時間,若因天氣、交通意外等原因導致貨物無法按時到達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事實情況,不得隱瞞。

  (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若造成甲方貨物缺失、損毀應按甲方貨物採購價格的全額進行

  賠償。

  (6)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運輸方式承運,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7) 乙方運送貨物到達約定地點,要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驗貨,驗收完畢要求收貨人在送貨單具上簽名確認。

  第二條 運費價格:

  1,整車報價

  (1)深圳至貴港境內3噸車每趟,5噸車每趟

  (2)深圳至貴港境內8噸車每趟RMB ,10噸車每趟RMB ,

  (3)深圳至贛州境內3噸車每趟,5噸車每趟

  (4)深圳至贛州境內8噸車每趟,10噸車每趟.2,零擔報價深圳至貴港境內,深圳至贛州境內(7)返程貨物按每趟運輸收費標準的30%收取,返程貨物少於總量的20%不收取費用。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為月結方式,乙方在每月5號—10號為對賬日,15號為結賬日,如遇星期六、日或節假日則向後順延。

  (2)乙方結賬時應向甲方提供與結款相符的運輸發票,如無發票,甲方在應付款中有權扣除發票稅金。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雙方在合同終止前30天協商簽訂.延續合同,雙方重新確定相關的費用及報價。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第五條合同的解除及變更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履約完畢合同自動終止。

  (3)合同期內,甲、乙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需賠償對方近三個月總費用的30%的違約金;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被依法撤消、解散、歇業、關閉或宣告破產.本合同即自動終止。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 深圳市支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簽名: 簽名: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物流服務合同 3

  甲方(委託方):XXXXX有限公司---電子商務中心

  乙方(受託方):XXXXX物流有限公司

  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1年,自雙方簽署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2、合同附件

  (1)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合作內容

  1、合作方式

  乙方受甲方委託,為甲方經營的貨品提供倉儲、分揀加工、物流配送服務。主要包括:

  (1)貨品倉儲服務(貨品入庫、出庫、整理、盤點等);

  (2)貨品分揀(訂單管理、貨品盤點、二次包裝、在庫貨品資訊反饋等);

  (3)貨品配送(全國所有客戶物流配送);

  (4)上門取貨(深圳區域上門取貨);

  (5)其他經雙方商定的服務。

  2、委託貨品

  甲方經營的所有品種的貨品。

  3、配送中心地址:XXXXXXXXX。

  二、倉儲管理、貨品分揀、物流配送

  1、倉儲設施

  乙方為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貨品倉庫、儲存貨架、裝卸工具等相關設施。

  2、貨品出、入庫驗收內容、標準、方法及時限

  (1)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貨品資料在貨品進行驗收入庫。

  (2)乙方在入庫驗收過程中,如發現貨物與甲方提供的貨物資料不符、包裝內有異常響動、滲漏、外包裝破損、包裝標識模糊不清等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得到甲方確認和處理意見後,方可入庫。

  (3)乙方須在甲方貨品到達乙方倉庫當日驗收入庫完畢。

  (4)乙方按照“先入先出、先產先出”的原則,按批號出庫。

  (5)倉儲管理的具體操作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3、庫存貨品管理

  (1)貨品養護:乙方按照甲方認可的標準對甲方庫存貨品進行養護,做好養護記錄,並隨時接受甲方質量管理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2)貨品盤點:乙方對甲方委託儲存的貨品每月盤點一次,乙方隨時接受甲方對庫存貨品的檢查和盤點(每月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個SKU的抽盤)。甲方每半年對庫存貨品進行一次全面盤點。

  4、貨品分揀辦法

  乙方嚴格按照甲方銷售訂單列印貨品出庫單據,按貨品批號進行貨品分揀,做到當日銷售訂單(週一至週五需在15:30前交至乙方,週六、週日需在15:00---15:30之間交至乙方,延遲視為次日訂單)當日處理完畢,並於甲方核對確認。如出現特殊情況(因調貨無法及時打包發貨等)應當日通知甲方,並次日及時處理。

  5、貨品耗損標準

  (1)甲方給予乙方在貨品倉儲過程中的合理貨品損耗標準額度為:庫存額的千分之分之三。

  (2)乙方在貨品倉儲過程中貨品損耗超過甲方規定的損耗標準額度,超出部分按成本價承擔賠償。

  6、貨品破損額度

  (1)甲方允許乙方申報貨品破損的額度:入庫額的萬分之零點七。

  (2)如乙方在貨品倉儲過程中貨品破損超過甲方規定的破損額度,超出部分按成本價承擔賠償。

  7、運輸配送

  承運商的選擇:

  乙方為甲方唯一指定物流承運合作伙伴,若乙方不能獨立完成物流配送,乙方可以和其他相應承運商合作完成,甲方不得再尋求其它物流運輸商進行合作;如乙方需要更換承運商,甲方享有對承運商的選擇權。

  配送時效性:

  (1)乙方需在週六、週日正常發貨。

  (2)大型節假日乙方按照合作物流承運商發貨日期進行發貨(截至發貨,乙方需提前5日通知到甲方)。

  (3)貨品在途時間見《附件》。

  運輸壞損:

  若為乙方指定承運商,由乙方負責向承運商索賠(需購買保險);若為乙方獨立運輸,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沒按甲方下單的明細發貨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8、單據交接

  (1)發貨要求表:甲方每日15:30前以電子文件形式將《發貨要求表》傳至乙方,並通知到乙方發貨,乙方當日19:00前將當日發貨明細、單號等回傳至甲方。

  (2)每個快件包裹內放一份發貨單,區分各個商場購買的。發貨清單內容有客戶收貨資訊,購買商品名稱,國際條碼,數量,金額,代收快遞費金額。並註明制單員,裝箱打包員。

  (3)快遞單上面註明“請客戶開箱驗貨”的字眼,支援客戶先驗貨,再簽收。避免事後發生破損,少件等問題。若開箱時,客戶發現破損或者少件的情況,請快遞員開具證明。

  (4)本商城合作的快遞公司若送不到客戶指定地址,需要轉單的,務必轉交給能夠送達的快遞公司配送,轉單後,將轉單的快遞單號傳送給客服人員。

  (5)關於官網貨到付款的客戶,明確告知業務員需代收的貨款以及郵費總額。由第三方物流代收。

  (6)異常件(退貨,換貨)處理,雙方必須以郵件溝通。

  (7)物流單及費用:乙方按照甲方不同系統分開整理,每月於3號前彙總一次,交至甲方。

  三、費用及結算

  1、服務價格標準:

  乙方按照固定標準向甲方收取服務費用,主要包括:

  (1)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料、人工費用(包括列印紙、膠帶、紙箱、防震材料、其它消耗材料等),按出貨紙箱規格收費:17CM*12CM*15CM/1.6元/票,21.5CM*16CM*18CM/2元/票,29.5CM*23CM*18CM/2.5元/票。

  如需更換紙箱,紙箱設計全權由甲方負責。

  (2)甲方向乙方支付貨品倉儲費:按貨品佔地面積(30元/平方米/月)。

  (3)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流配送費:按照乙方《物流配送價格表》(見《附件》)以實際發生額支付。

  (4)甲方向乙方支付上門取貨費:車費以實際發生額支付,人工費500元/月。

  2、費用結算方式:

  上述各項費用,甲方於每季度按照乙方預算,於每季度五日前(1月5日,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向乙方預付下季度物流服務費,每月十日前,乙方將上月發生實際費用結算清單以郵件形式發給甲方,每月十五日前雙方完成上月結算確認,臨時發生的費用雙方協商及時辦理。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商品儲存標準的倉儲庫房。

  2有權根據需要對委託乙方保管的貨品進行抽查盤點(至少一年四次)。

  3甲方有權根據各項費用報表對乙方發生的費用進行檢查。

  甲方的義務:

  1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戓經營許可證、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

  2甲方委託乙方儲存的貨品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符合包裝標準。

  3甲方保證乙方物流服務應得的利益,不能因為和客戶或供應商的交易糾紛而影響乙方及時得到該得的利益。

  4甲方對交易的合法性和產品的合法性負責。

  5按約定及時向乙方結算及支付各種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有權向甲方收取貨品倉儲、分揀、配送費等其它費用。

  2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倉儲服務所需的相關明細資料和單據、檔案等證明。

  3有權對乙方執行先入先出、近期先出原則進行監督反饋。

  4乙方有權要求在甲方將進行交易的貨物送到乙方倉庫。如果需要乙方提供取貨服務,其價格按照乙方規定價格收取。

  5乙方只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發貨。而不對甲方要求的發貨地點的對錯負責。

  ⑥乙方對貨物送達過程中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壞和送錯貨、滅失負責,而不對產品質量和型號的對錯負責。

  ⑦客戶的退貨由甲方負責。需要乙方暫時保管和提供反向物流服務的,其費用由甲方以實際發生額承擔。甲方要保證將費用及時劃入乙方的帳戶。

  ⑧乙方對產品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負責。

  (2)乙方的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倉儲庫房,妥善保管貨品。

  2有義務接受並配合甲方進行貨品盤點。

  3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接收返回及不合格貨品。

  4有義務按甲方要求執行按批號付貨。

  5有義務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進行貨品分揀並做好服務。

  ⑥乙方不能無理拒絕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務內容,也不能更改產品的所有權性質。

  ⑦乙方必須按照公佈的價格和服務標準提供物流服務。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要嚴格執行,如其中一方不能按約執行,要依法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1、甲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支付乙方物流服務費用的,每延遲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交納物流服務費0.1%的滯納金。

  (2)貨物臨近失效期或貨物有異狀,在存貨期甲方未及時處理,造成損失的,應承擔乙方支出的所有處理費用。

  (3)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出現貨物與包裝不符、易滲漏、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未在合同中註明,而造成貨物毀損、倉庫毀損及其他重大事故的,乙方有權解除或終止合同,甲方應承擔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2、乙方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倉儲庫房及分揀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2)貨物在儲存期間,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損壞的,按甲方成本予以賠償。

  (3)未在規定時間內貨物送達甲方客戶手中,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損失。

  六、附則

  1、合同的續簽、終止或解除

  (1)甲乙雙方中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協議方式通知對方。

  (2)受託方在業務要求(指時效、貨損率、操作規範、使用者滿意度等方面)離委託方要求相差較大,並給委託方帶來嚴重經濟損失的,委託方有權要求立即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3)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況。

  (4)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發生在合同解除之前的責任和義務,在合同解除之前所發生的責任和義務必須被徹底執行。

  (5)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經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合同。

  2、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在爭議的解決過程中,對於合同中不涉及爭議的其他條款甲乙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

  3、其他條款

  (1)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合同簽訂後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透過書面形式由雙方或雙方授權代表書面簽署才能執行。

  (2)甲乙雙方要保守與對方合作業務資訊的商業秘密,否則洩密一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代表人(簽名):

  日期:日期:

  物流服務明細

  類別

  價格

  範圍

  貨品倉儲

  1000元

  儲存貨架、裝卸工具等相關設施

  進貨擺設

  500元

  貨品入庫、出庫、整理、盤點等

  分揀打包

  500元

  訂單管理,二次打包,在庫貨品資訊反饋等

  打包物料

  1000元

  列印紙,膠帶,紙箱,防震材料

  發貨跟單

  500元

  調貨

  500元

  總資

  4000元

物流服務合同 4

  甲方(即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為準,並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服務合同 5

  甲方(即託運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即承運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為準,並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XXXXXXXXXXXXXX

  甲方單位公章:XXXXXXXXXXXXXX

  乙方法人代表:XXXXXXXXXXXXXX

  乙方單位公章:XXXXXXXXXXXXXX

物流服務合同 6

  本合同在_____物流公司(第三方物流)與______公司(客戶)之間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地生效。

  1、服務、支付和期限

  第三方將履行在“業務範圍”所規定的服務,費用支付與價目表中所定的服務費用一致。如果在合同下提供的物流服務的貨幣價值(在其中任何一個月內)比價目表提出的每月最小額要少,客戶需支付不少於最小額的費用。

  除非任何一方根據8(1)條款提出書面終止通知,合同期限自____日(起始日期)起3年,然後自動延期1年(續訂條款)。合同的起始條款與續定條款終止日期前的60天,雙方將重新洽談下一個延期合同的物流、倉儲費。

  2、運送

  (1)貨物運送以第三方作為指定收貨人。

  客戶可不以第三方作為指定收貨人來運送貨物;第三方也有權利自由地拒絕或接受以第三方作為指定收貨人的貨物。如果第三方接受以第三方作為指定收貨人貨物,客戶在得到第三方通知後,應立即書面通知承運人,將一份副本送給第三方,說明第三方對上述財產沒有受益權或利益關係。

  (2)不符合規定的貨物。

  客戶不把不符合下列條件的貨物運送到第三方:

  ①與貨物清單中規定的不一致;

  ②與每一批貨物的包裝標記不一致。

  第三方有權力拒絕或接受任何不符合規定的貨物。如果第三方接受了這種貨物,客戶應支付價目表中所規定的費用,若價目表中沒有規定,則支付合理的費用。第三方一收到這些不符合規定的貨物,應儘快通知客戶,以獲得有關指令,第三方不負責由於口頭傳遞所造成的失誤。

  3、倉儲的提供

  由第三方配送的所有貨物都必須恰當地標記和包裝,然後送到倉庫以便配送。客戶在送貨前,應準備好符合“業務範圍”貨單。雙方同意第三方根據協議規定的價格,儲存和搬運其他貨物。

  4、送貨要求

  (1)沒有顧客準確的書面要求,第三方不運送或轉運貨物。然而也可以根據電話傳送貨物,但是第三方不承擔口頭傳遞資訊而造成失誤的責任。

  (2)客戶要求從倉庫中提貨,必須給第三方合理的提貨期限。如果因為天災、戰爭、公敵、罷工、扣押、騷亂等,或者第三方不能控制的任何理由,或者因為不由第三方責任而造成貨物的損失或損壞,或者因為法律所提供的任何其它理由,那麼第三方不承擔這種過失的責任。如果執行過程中發生了_______一事件或困難,顧客與第三方應同意適當地延期。

  5、額外服務

  (1)不屬於通常物流服務(即“業務範圍”內)的服務所需的第三方勞動力,按第三方的通常費用標準收取額外的合理費用。

  (2)顧客所需要的特殊服務包括編制特定的存貨報表、標出的重量及包裝上的系列數字或其他資料、貨物的物理檢驗和物流運送清單等,但不僅限於這些服務,這些服務按第三方的通常費用標準承擔額外的合理費用。

  (3)為顧客提供材料、包裝材料或其他特殊材料,按第三方的通常費用標準承擔額外的合理費用。

  (4)由於事先安排,不在正常商業時間內收到或運送貨物,按第三方通常費用標準,承擔合理的額外費用。

  (5)包括郵資、電傳、電報或電話的通訊費用,如果這些方面的服務超過通常的服務標準,或者在顧客的要求下,這些通訊不採用郵政的正常方式,那麼上述費用向顧客收取。

  (6)有時第三方在沒有顧客書面同意的情況下,產生了必需的“非常”費用,顧客因此同意支付第三方由此而產生的合理適當的費用。然而,只要可能,第三方在產生這些費用前,應從顧客那裡獲得許可。這種許可可以是口頭的,但第三方對口頭傳遞資訊所造成的失誤不負責任。

  6、責任和損失限制

  (1)損失責任

  客戶把私人財產送到作為受託人的第三方,第三方在下列條件下同意接受這些財產:第三方對儲存貨物的丟失或損壞不負責任,除非這是由於第三方沒有照管好而造成的丟失或損壞,對這些財產,第三方不為客戶保火災險或其他意外事故險,客戶因火災或其他事故遭到財產的損失,第三方無法律責任。

  (2)保險

  對任何原因所造成的貨物損失不由第三方負責保險,但第三方同意當前的保險單繼續生效,該保險單闡述:在協議的期限或延期內,對放在協議中指定的第三方倉庫裡的別人私人財產,如果遭受丟失、毀壞或損壞,作為受託人的被保險人,由於法律上所規定的義務必須賠償,但這些賠償金額(在其保險範圍內)由保險公司代表第三方物流公司來支付。該保險單在協議期限包括延期內,應全部生效(除去一些除外條款)。客戶若需要的話,可以提供該保險單的副本。

  (3)損失計算

  如果第三方對顧客貨物的丟失或損壞負責,為了計算這種損失,貨物將按它的售價的存貨成本來估算。

  (4)裝卸

  第三方對由於進貨卸貨或出貨裝貨的延誤而造成的逾期費負責。第三方應竭盡全力提供及時的服務。

  (5)隨後損失

  不是由於第三方的任何行為或疏忽而造成的隨後損失,第三方不負責任。

  7、義務

  第三方將負責監督管理、人員配備、看門服務、物流裝置、辦公傢俱、日常安全(包括下班後鎖門和啟動電子安全系統)、托盤、包裝材料、捆紮和房屋的保養。

  8、風險分擔

  有關方都認識到第三方物流公司為提供服務將作出承諾並投資。雙方同意下列條款:

  無需任何理由,任何一方在90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可終止該合同。該書面通知應有終止日期。無論什麼原因的終止,無論是客戶或第三方或法律等作用提出終止,客戶同意補償第三方全部的未攤提的貸款或租金。即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第三方應得到相應的補償。

  9、參與各方的地位

  (1)參與各方達成共識:第三方不能被看作州的法律中規定的“倉庫所有人”,並且,第三方明確表示在任何時候都不提出索賠、抵押、特免、抵銷的優惠權或類似的有關對合同中所規定第三方所處理的貨物的權利,貨物的全部的、單一的、無疑問的權利仍屬於客戶。

  (2)以與合同中的任何條款不衝突為前提,據此同意:第三方對於合同中所規定的貨物而言,是受託者,第三方與客戶之間的關係是受託者寄託人的關係。第三方對於完成任務所需的方法和措施,應有獨立控制和自由處理的能力。他不是客戶的代理或僱員。為了使第三方能完成作為該合同的受託者的任務,客戶允許第三方按客戶的利益,在任何適當的時間內,能獨立控制並進行對貨物和房產的檢查。

  10、索賠通知和訴訟

  (1)以下所有的索賠必須在法庭宣判前,以書面形式提交。

  (2)只有當這些索賠用書面形式提交,並且是在事件發生後一年內提出索賠,客戶或第三方才能作出反應。

  11、口頭交流

  2(1)、4(1)和5(3)小節規定了與客戶進行口頭交流後產生理解偏差所應承擔的責任。在與以上各節內容無衝突的條件下,客戶同意用書面形式在發生口頭交流24小時內,對這些口頭交流內容進行確認。第三方收到這些書面確認後,再也無權依靠自己對口頭交流的理解行事,而應按書面確認的情況為準。但是,在第三方收到口頭交流確認前,第三方不必對根據口頭交流內容所發生的行為負責。

  12、轉讓

  不得到客戶書面同意,第三方不能轉讓、轉送、抵押或讓渡這一合同或合同的任何一部分,或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權利。上述書面同意是不能隨便收回的。注意,在這一轉讓條款規定中,並不排除第三方向持有股份的或控股的公司或主要持股人轉讓利益。這些利益的轉讓或轉送不需要客戶同意。

  13、授權

  在合同上簽名的工作人員、代理或僱員宣告並保證完成所有必需的工作,他們有權使各自的組織受到法律保護。

  14、違約

  下列情況被認為是第三方違約:

  (1)如第三方在執行或遵守合同條款時,有實質性的違約。

  (2)如果第三方向法院提出自願破產的申請,或被法院宣佈破產或資不抵債,或為債主的利益進行轉讓,尋求或同意對所有資產任命第三方的接收人或清算人。如果第三方收到這一書面違約通知單後30天,違約還在繼續,這種情況下,客戶有權中止合同,它滿足第8(a)節中所述的中止付費的規定。與前述無衝突的情況下,第三方在收到這一違約通知後有30天時間來消除、糾正違約行為。

  15、繼任者和受讓人

  該合同應對各方的繼任者和受讓人具有法律效應。

  16、所適用的法律

  該合同應根據相關法律執行。

  17、修改最終完成合同

  除了各方簽名的書面協議外,這一合同不能改變、修改、作廢、丟棄或以口頭或其他任何方式終止。書面意見包括雙方簽註的完整的協議,不能由他人代簽。

  甲方:______________

  授權聯絡人: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權聯絡人: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流服務合同 7

  甲方:

  營業執照號: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

  聯絡地址: 郵編: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

  營業執照號: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

  聯絡地址: 郵編:

  聯絡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本運輸合同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甲方支付運輸費用的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為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提供運輸、倉儲和其他物流增值服務。具體服務時間和內容以甲方發出的傳真和郵件為準。

  三、運輸費用

  參照附件一:《運輸服務價格》

  四、結算方式

  (1)乙方每月日前與甲方對上月業務進行結算,雙方確認以 為結算依據。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結算清單及相關檔案後的 個工作日內(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與乙方進行核對、確認。 個工作日內不反饋資訊,視同確認。乙方應在甲方核對無誤並書面確認上月運輸物流和後開具等額正規合法發票並呈交甲方,甲方應每月 日前,以現金、支票或油卡方式支付給乙方上月的運輸費用(油卡金額補超過總運費的30%)

  (2)如遇不可抗力或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延遲付款,甲方不承擔延遲付款責任。

  (3)如由於國家政策原因發生服務價格變化,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參照新價格履行;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的一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協議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本協議解除。

  五、貨物包裝、運輸及裝卸:

  (1)甲方委託貨物運輸,應當向乙方準確寫明貨物的名稱、規格、重量、數量、收貨人名稱、聯絡方式、收貨地點、起運時間或到達時間等有關貨物運輸的必要情況。如運輸的貨物對包裝、碼放、運輸、儲存等有特殊要求,甲方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2)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甲方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證明檔案提交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3)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

  (4)甲方不得委託乙方運輸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及國家禁運、違禁物品等。

  (5)貨物在運輸過程中若因乙方人員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該批貨物的原價及對甲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六、貨物到達:

  (1)在乙方將貨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

  (2)貨物運輸到達後,乙方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或收貨。

  (3)收貨人收貨驗貨時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未提異議的,視為乙方已經按照運輸單證的記載交付了甲方託運的.貨物。

  (4)貨物抵達目的地,乙方應及時將貨物資訊反饋甲方,以便於甲方跟蹤貨物。

  (5)乙方應對貨物運輸全過程監控,如出現問題,貨物不能如約到達,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出解決問題辦法。

  (6)貨物到達後,乙方通知收貨方提貨,貨物存放超過7天未提貨,乙方則按0.01/kg收取倉儲費。

  七、貨損:

  (1)乙方可代甲方辦理貨物保險,費用由甲方支付,具體保險費率詳見附件《運輸服務價格》;

  A、如甲方足額投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提供索賠證明檔案;

  B、如甲方未對委託運輸的貨物投保,乙方可以根據貨物的情況為甲方代辦貨物保險,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應配合乙方提供相關貨物成本資料資料,以供乙方衡量是否將進行投

  保,如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毀損、滅失,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甲方拒絕乙方辦理貨物保險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毀損、滅失,乙方最高20元/kg的標準進行賠償。

  C、如因甲方未對委託運輸的貨物足額投保,貨物運輸過程中出險,保險賠償金額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有甲方承擔。

  (上述ABC保險方式需甲方確認一種,如未在合同中明確視同預設B條款)

  (2)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燃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甲方、收貨人的過錯造成,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將甲方委託的業務交於其他公司以同一運輸方式聯運的,乙方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損失發生在某一運輸區段的,乙方和該區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

  (4)由於甲方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的,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運輸服務費。甲方不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乙方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經乙方通知後,甲方在兩個月內未支付上述費用的,乙方可以以留置物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成先受償。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乙方可以提存貨物,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若乙方承運的貨物不適合儲存或提存的(包括但不限於生鮮物品等),乙方有權自行處理,所得款項在扣除乙方因此說發生的費用、損失後,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九、保密/不洩密

  乙方及其指定人應保證其員工在貿易交往中保守本協議中,甲方的銷售、業務、客戶、市場、技術等相關所有資訊的機密。

  在雙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滿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說交付的相關資料以及作業系統中的各類資料和資訊。如出現乙方僱員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資訊的情況,乙方應就此向甲方承擔相應違約賠償金 元,若造成甲方重大損失,甲方保留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權利。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延遲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規定的義務時,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及時提供有關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檔案,雙方互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如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給其他方造成額外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如不可抗力情況消除後,

  能夠繼續履行協議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延遲本協議的繼續履行,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本條所稱“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災害、重大疫情、惡劣天氣條件、政府行為、社會異常事件(包括罷工、政變、騷亂等)或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一、合同生效後,雙方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十二、合同生效後,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果一方需要變更或解除必須提前一個月與雙方協商,在雙方達成一致後方可變更。否則,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另一方違約金,違約金為人民幣 元。雙方的賠償責任僅限於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除非合同或法律另有規定,合同中任何一方對另外一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間接、懲罰性的損失(如營業額或利潤等,但不限於此)不予承擔責任。如發生災難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況,甲方或乙方可不經預先通知而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協議。

  十三、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五、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物流服務合同 8

  甲 方:培高(北京)商業連鎖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中遠物流倉儲配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收貨、驗收、商品倉儲、分揀、配送、代收貨款、商品退換等物流服務事宜,甲乙雙方本著保證雙方權益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系統及裝置支援

  1.1商品管理系統

  1.1.1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甲方向乙方提供“培高PGS”商品管理系統,並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賬號及密碼,供乙方登陸甲方商品管理系統,記錄甲方商品驗收入庫及配送出庫情況。

  1.1.2乙方應指派專人就甲方所提供的賬號及密碼進行妥善保管,並接受甲方關於登入該賬戶進行商品出入庫管理的培訓。乙方應及時登陸甲方商品管理系統就甲方商品入庫及出庫情況進行如實記錄,並保證其所保管的甲方商品的實際資料與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的資料一致。

  1.1.3如系統出現異常,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1.1.4乙方應對甲方所提供的系統賬號及密碼予以嚴格保密。

  1.2結算裝置配備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手持MPOS機,專用於甲方與甲方合作商戶定向結算,乙方向甲方提供代收貨款服務。

  第二條 服務內容

  協議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儲存商品條件的倉儲地點。根據甲方指示,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倉儲地點就甲方指定接收的商品進行接收及驗收,對驗收合格的商品進行入庫儲存、妥善保管,並根據甲方要求就商品進行分揀包裝、配送及代收貨款、商品調退換等。

  2.1商品收貨

  2.1.1甲方在乙方收貨前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待收貨的《商品明細》及其對應的產品驗收標準,明確乙方代為收貨的名稱、數量、品質、規格、接收時間等,乙方接收到甲方傳送的上述通知後即應做好相應的收貨準備;如遇特殊原因,乙方不能按時收貨的情況,乙方應提前與甲方溝通,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因乙方的原因收貨遲延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遲延產生的一系列損失。

  2.1.2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上述《商品明細》中的相應資訊及甲方要求,就待收貨的商品進行嚴格驗收,包括並不限於商品的數量、破損、及相應的產品保質期,不合格商品應拒絕簽收,並積極配合甲方協調甲方合作供應商解決。

  2.1.3乙方在到貨後24小時內,應將驗收情況,包括合格品數量、不合格品數量及不合格原因等以乙方簽收的幹線到貨單形式掃描給甲方,並根據實際驗收入庫情況登陸甲方商品管理系統如實完成資訊錄入。如果乙方在到貨後24小時內未將上述驗收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的,視為貨物全部合格,如後續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2.1.4 對於驗收合格的入庫產品,根據商品儲存屬性以及甲方的要求進行合理存放。

  2.1.5乙方接收、配送或提取甲方指定商品出現遲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如乙方無法完成甲方指定配送服務或收到甲方合作商戶投訴,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全部損失。

  2.1.6乙方就甲方指示接收的貨品未盡到嚴格驗收義務,誤將不合格商品作為合格商品予以入庫的,一經發現,由乙方承擔不合格商品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2倉儲服務

  2.2.1乙方應根據收貨商品的屬性及特點選擇並保持適當的儲存空間及儲存條

  件,保證甲方商品品質良好,適宜銷售。因乙方儲存不當發生包括但不限於商品毀損、滅失、變質等情形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全部賠償。

  2.2.2乙方應就驗收合格的甲方指定接收的商品進行妥善包裝及存放,減少不必要的搬運或移動。如確需移動或搬運的,應採用合理的搬運方式,尤其不得使用可能對商品造成損害的搬運或裝卸方式。

  2.2.3乙方倉儲物業的情況及甲方倉儲貨物的具體情況詳見合同附件《倉儲貨物詳情單》。

  2.2.4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庫區進行檢查,如發現乙方存在商品儲存不當,或在移動、搬運或裝卸甲方商品過程中存在可能致商品毀損的不當行為的,包括但不限於人力粗暴裝卸、貨倉佈局不合理、易使商品產生物理損害或化學變化的行為、不當扔拋等,則視為乙方違規。如乙方多次違規,經甲方判定違規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履約保證金,並應據實賠償甲方商品損失。

  2.2.5自乙方接收商品後,商品滅失或毀損的風險即轉移至乙方,直至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該商品前的全部時間內,因乙方原因如該商品發生丟失、損壞、包裝破損、商品打溼、汙染、原件短少等情形的,乙方承擔全部風險。乙方負責以該商品在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所顯示的單價價格為標準,向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3配送服務與代收貨款

  2.3.1 甲方根據自身配送需求,透過商品管理系統向乙方下發《商品配送單》,列明需配送商品的名稱、數量、地點、到貨日期、收貨人、特殊要求(如有)等資訊。乙方透過系統,列印甲方下發的《商品配送單》,根據該《商品配送單》的指示完成甲方的配送指示。甲方保證,單個縣城單次最低送貨貨值不低於20000元,不足20000元的按照20000元貨值結算物流費用。

  2.3.2乙方應對甲方指示配送的商品進行妥善分揀、包裝、裝運並選擇適宜的運載工具,以便最大化保障該等商品在運送過程中保持質量穩定及外觀完好。

  2.3.3乙方根據甲方《商品配送單》指示將需配送商品送達至甲方指定收貨人後,乙方應提示收貨人就商品質量及數量等進行檢驗,如乙方配送商品與甲方配送單資訊相符的,乙方應要求收貨人在收貨確認單上簽字,並按照《商品配送單》的

  應付款要求其在甲方提供的結算裝置上進行結算。如乙方配送商品與甲方指定收貨人的訂單資訊存在不符的,如商品損壞、包裝破損、打溼、汙染、數量與訂單不符、商品型別與訂單不符等,乙方應自《商品配送單》標註的收貨時間起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不符,或乙方未在上述時間內書面通知甲方的,則乙方應負責賠償因此造成收貨人及甲方全部的損失。

  2.3.4乙方應根據甲方《商品配送單》,將商品配送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上報商品配送情況,或主動查詢乙方商品配送情況,乙方應予配合。

  2.3.5乙方工作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相關業務培訓,以保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相關工作。乙方工作人員在完成配送後,不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指定收貨人進行商品結算或擅自以現金等甲方禁止的方式與甲方指定收貨人進行商品結算的,視為乙方違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相應的賠償。

  2.3.6因乙方原因將商品送至錯誤收貨人的,乙方應將該商品無償運到甲方指定收貨人。

  2.3.7乙方有義務按國家有關承運貨物包裝標準就需配送商品進行包裝,因乙方包裝不善造成甲方商品毀損、滅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4退換貨服務

  2.4.1甲方根據收貨人的申請,透過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的“商品調退換”功能下發退換指令。乙方應及時登入該系統完成受理,並根據該調退換指令的指示在恰有該收貨人正向送貨時,到指定地點提取需調退換的商品。

  2.4.2乙方提取需調退換的商品,為不影響再次銷售,以整箱為單位進行退換貨,退換貨產品不得開箱,乙方應嚴格檢查該商品是否存在已經使用、超保質期等影響商品再次銷售的情形。如不存在影響商品再次銷售情形的,乙方應立即提取該商品,並依照甲方指示運送至乙方倉庫或配送至甲方指示的其他地點;如存在影響商品再次銷售情形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

  2.5商品盤點

  2.5.1乙方應在每月1號,對甲方商品庫存進行靜態盤點,並在當日以書面形式將盤點結果通知甲方。

  2.5.2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商品庫存情況,乙方應予配合,且甲方有

  權隨時指派專門人員到乙方倉庫所在地就甲方商品進行抽盤核驗。

  2.5.3如乙方倉庫中甲方商品的實際數量少於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所顯示的商品數量,乙方應根據該商品在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所顯示的商品單價計算,賠償甲方該庫存損失。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1.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提供物流相關服務。

  3.1.2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庫區進行檢查,對其進行KPI考核(KPI考核見附件)。

  3.1.3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及相關服務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改進建議,對於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將隨時下發《整改計劃實施進度跟蹤表》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1.4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查詢已交付貨物的訂單資訊、物流追蹤資訊。

  3.1.5對於乙方在配送過程中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如商品丟失、損壞、延遲配送等,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賠償,並在當月月底前結清相關賠償款項。

  3.1.6對於簽收手續不完備的簽收單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透過正常、合法的途徑予以完善,否則,甲方有權延遲乙方配送費用的結算,並計入KPI考核裡。

  3.1.7如乙方的配送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包括但不限於車況較差、車廂不整潔存在汙染物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配送車輛,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2甲方的義務

  3.2.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對倉儲面積進行調整,需要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將在接到通知後3個工作內予以回覆,甲乙雙方透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對倉儲面積進行調整。

  3.2.2甲方應提供對應的結算裝置,若因乙方造成損壞或丟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原價進行賠償。

  3.2.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向乙方按時足額支付費用。

物流服務合同 9

  物流公司倉儲服務合同

  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倉儲服務過程中涉及到的雙方責、權、利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以自有庫房、辦公室等為乙方提供以下服務專案:

  1、甲方提供倉庫供乙方儲存貨物,並提供辦公室供乙方辦公使用。乙方已對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現場實地勘察,乙方確認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建築完好,符合本合同約定,並能夠滿足乙方使用目的,本合同載明的倉庫、辦公室面積由雙方共同測量。

  1、地點:寬城區奮進鄉邱家村亞奇物流園__;

  2、庫房面積:_平方米,分別為 號倉庫;辦公室間,分別為:。

  3、臨時面積:以《臨時面積確認表》為準,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每年只允許一次增減調整。

  4、附屬設施包括:電、水設施。

  5、甲方倉庫應具備以下條件:

  5.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庫房應安全、衛生、乾燥、整潔;

  5.2、庫區道路和庫區外圍的主要幹道應平整、暢通、便利;

  5.3、庫房高度最低內高空4.5米;

  5.4、倉庫內有足夠的庫房照明裝置;5.5、具備倉儲服務所需的庫管、裝卸、配送服務資訊管理裝置介面,如:寬頻網路接入介面等,但裝置介面以倉庫現狀為準,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投資。

  第二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 乙方因業務需要增加電話、寬頻設施及供電增容時,甲方有義務協助申請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 甲方的倉庫、辦公室存在質量問題造成乙方的財產或人身傷害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除外)。

  3、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能私自更改倉庫,如確需更改必須徵求甲方書面同意,具體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4、 庫房內有足夠的照明設施,照明設施的維護、更換由甲方負責。

  5、 甲方提供倉庫、辦公室供水、供電服務,負責對倉庫、辦公室及附屬設施裝置進行維修並承擔正常的維修費用。乙方發現倉庫、辦公室及附屬設施存在問題的,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修繕完畢的時間,甲方未在前述協商約定時間內進行修繕,乙方自行修繕後,費用直接在甲方應收款項中扣除。

  6、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以及相應服務進行整體運營及管控。

  第三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 乙方有權利用甲方提供的倉庫、辦公室自行經營,倉庫、辦公室內財物由乙方自行管理。

  2、 乙方內部管理制度由乙方自行制定和管理。

  3、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的物流配套業務(如:裝卸搬運、短途配送、流通加工),在相同條件下優先委託甲方。

  4、 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提供的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裝置,造成損壞、損失乙方負責維修、賠償。

  5、 乙方按合同要求及時足額支付甲方倉儲服務費。6、 乙方因業務發展需要有權要求增加或減少倉儲面積,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優先滿足乙方的需求。

  7、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負責為其在倉庫及辦公室記憶體放的貨物購買保險。因乙方管理不善發生貨物坍塌、火災等造成甲方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裝置受損或其他業戶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導致甲方需向其他業戶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等的,該等費用應當由乙方承擔。

  8、乙方使用倉庫、辦公室等期間,因其自行經營產生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9、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將倉庫、辦公室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第三人(含與第三方以承包、聯營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經營),不得改變倉庫、辦公室用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經支付的倉儲服務費不予返還,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有效期限屆滿,本合同終止。雙方有意續簽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應當在有效期限屆滿的1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書面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經營專案調整或無力經營,不再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時,應當提前30日告知對方,並按庫房面積月倉儲服務費的2%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辦公室解除,應當提前30日告知對方,按照退還辦公室的間數,每間額外支付一個月的房款作為違約金給對方。

  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且無需支付違約金。甲方應向乙方返還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倉儲費用。第六條 費用

  1、庫房費用:元/平方米/月,房間元/間/月 ;(此價格含稅),其他相關配套設施使用費納入前述費用一併計算,不另計價。

  2、結算方式:季度預付。甲方當月月末對乙方開據各項應收費用發票,乙方應於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付款劃出日為準,同時乙方將匯款單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

  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應繳費用總額的1%/ 日違約金,直至乙方實際支付費用。

  第七條 保證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元;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金額充抵違約金、賠償金等。

  3、乙方應當保障保證金充足,保證金不足本條第1款約定金額的,乙方應當於收到甲方通知後3日內補足,否則,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繳保證金/日的1%作為違約金。

  4、本協議履行期限屆滿或提前解除,乙方無違約行為的,甲方向乙方無息返還保證金或其餘額。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只是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話通知對方,並在7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按約定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地級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

  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7日內提供相關證明及不能按約定履行合同的情況說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責。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違反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2、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滿終止,乙方拖欠費用、違約金或賠償金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存放於甲方倉庫或辦公室內的財物,留置期間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使用甲方辦公室或庫房月費用(除以30天)摺合日費用的2倍計算。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滿 7日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前述費用的,甲方可以將留置物拍賣、變賣,甲方就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清償順序為留置財物期間違約金、乙方的拖欠賠償金、違約金、倉儲費用,乙方確認對甲方拍賣、變賣留置物並就其拍賣、變賣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無異議。

  3、除前款約定情況外,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滿終止,乙方應於解除或終止之日搬離,並保障倉庫、辦公室完好,乙方添設的固定於倉庫、辦公室的設施裝置甲方不予補償。乙方逾期交還的,視為乙方放棄財產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4、乙方如需在倉庫的本體或周圍設廣告牌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廣告審批、製作等事宜及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合同雙方透過下列任何一種方式送達方為有效:

  (1)對方授權工作人員簽收,簽收即為送達。

  甲方負責簽收人員:

  乙方負責簽收人員:

  (2)向本合同載明的對方地址郵寄郵件,郵件寄出三日期滿即為送達。 載於本合同的甲、乙雙方提供的聯絡人、註冊地、通訊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應於日內通知相對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6、合同期內,乙方在甲方提供的辦公室、庫房及場地內經營作業發生的

物流服務合同 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利互補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物流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的服務內容、責任:

  乙方為甲方提供所生產產品的鐵路運輸物流服務,發貨站臨河站,到達站北京局、鄭州局、濟南局、太原局、成都局、瀋陽局、武漢局,乙方負責為甲方申報月計劃、日計劃。代辦清車服務、監督過磅、裝車及聯絡短途運輸,代交鐵路運費及其它費用,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運力調整,以及自然環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貨物運輸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並協助解決。

  二、物流運輸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在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貨物運輸服務的條件下,乙方為甲方申報月計劃,甲方應按提供給乙方的發運車數,先支付乙方服務費,每發運壹噸產品向乙方支付30元費用(三十元),貨物發運完成後,雙方應核對噸數按多退少補原則結算。

  三、其它約定:

  1、由乙方從車站申報運輸計劃,並負責具體落實。

  2、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情況,由甲方提供丟失貨物的票據及相關證明材料,乙方透過鐵路保價部門協調理賠工作。

  3、按照鐵路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裝車不得超裝、偏裝,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由託運人承擔的責任事故或其它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運費、倉儲、裝卸費用甲方自行支付。

  5、甲方根據貨物如實申報運輸計劃,如甲方申報的運輸計劃,發生鐵路承認車後因甲方原因未裝貨物,視為裝車,甲方應當據實支付相關費用。

  6、如發生不可抗力或鐵路運力調整等非甲乙雙方的責任,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從簽定之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8、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9、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本合同未盡事實,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臨河站多經收費由乙方負責交付。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物流服務合同 11

  託方(甲方):

  地址:

  受託方(乙方):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流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和權力

  (1)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2)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時要開出送貨單,明確承運貨物總件數、貨物名稱、運送地點、聯絡人、聯絡方式,要準確無誤。

  (3) 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託乙方運送國家明文規定的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要使用倉庫收貨運送時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應該積極配合甲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耽誤甲方使用倉庫收貨、驗貨、運輸。

  (5) 甲方交接貨物與乙方要外包裝完好,有條件可加封標誌清晰的封條。

  (6)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利隨時改變送貨地點和收貨人,但應當支付由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以及其他費用。

  (7)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結算運輸費用。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和權力

  (1) 乙方需免費提供不低於200平方米的倉庫做為甲方收貨倉庫;,並在倉庫大門顯著位置懸掛“眾鄰樂鏈供超市深圳總倉”招牌。

  (2)乙方應在甲方的收貨時間(收貨時間為週一至週六8:30—19:00)內積極配合甲方收貨,法定節假日或超出該時段的,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延遲。甲方所收貨物沒有裝車運走之前儲存與倉庫內,乙方應妥善保管,不得有丟失和損壞,發生丟失、損壞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貨物採購價格的全額進行賠償。

  (3)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須向甲方繳納12萬元服務保證金(本合同自乙方交給甲方12萬元保證金之日起生效),甲方收到保證金後應開具收據以示確認。合同生效履行3個月後,無發生任何事故、矛盾,甲方應不計息把服務保證金返還與乙方。

  (4)乙方收到甲方運輸貨物通知後應該立即安排人員、車輛,裝車、運送,並告知甲方貨物正常到達送貨地點的時間,若因天氣、交通意外等原因導致貨物無法按時到達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事實情況,不得隱瞞。

  (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若造成甲方貨物缺失、損毀應按甲方貨物採購價格的全額進行賠償。

  (6)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運輸方式承運,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7) 乙方運送貨物到達約定地點,要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驗貨,驗收完畢要求收貨人在送貨單具上簽名確認。

  第三條 運費價格:

  1,整車報價

  (1)深圳至貴港境內3噸車每趟,5噸車每趟

  (2)深圳至貴港境內8噸車每趟RMB ,10噸車每趟RMB

  (3)深圳至贛州境內3噸車每趟,5噸車每趟

  (4)深圳至贛州境內8噸車每趟,10噸車每趟。

  2,零擔報價深圳至貴港境內,深圳至贛州境內(7)返程貨物按每趟運輸收費標準的30%收取,返程貨物少於總量的20%不收取費用。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為月結方式,乙方在每月5號—10號為對賬日,15號為結賬日,如遇星期六、日或節假日則向後順延。

  (2)乙方結賬時應向甲方提供與結款相符的運輸發票,如無發票,甲方在應付款中有權扣除發票稅金。

  第五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雙方在合同終止前30天協商簽訂。延續合同,雙方重新確定相關的費用及報價。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及變更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履約完畢合同自動終止。

  (3)合同期內,甲、乙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需賠償對方近三個月總費用的30%的違約金;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被依法撤消、解散、歇業、關閉或宣告破產。本合同即自動終止。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名: 簽名: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物流服務合同 12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產品指定乙方以公路整車配載方式發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互為遵守。

  一、本合同涉及的貨物名稱是國家准許承運的產品,甲方提供貨物的一切準運手續。

  二、貨物裝車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貨物正常到達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價格及結算方式:

  3.1此次發運貨物為 _________,總運輸量為__________車,貨物總重量為_________噸,運輸費用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

  3.2結算方法為:貨物到收貨地後,乙方開有效的增值稅運輸發票到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後必須7個工作日內以轉賬方式將運輸費用轉入乙方賬戶,附賬戶明細。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貨物運輸前,甲方必須認真填寫有關相關專案(收貨人,發運件數,電話,收貨地址)。

  4.2貨物因本身質量及運輸手續不全等問題所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車輛到達甲方公司,貨物裝運由甲方負責。到達甲方到貨地點,卸貨由甲方或指定收貨方負責。

  4.3因乙方原因導致貨物到達地址錯誤,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4貨物到達目的地,由甲、乙雙方均派專人驗收貨物。

  4.5貨物在規定的時間到達後,甲方保證乙方車輛在交貨時間之後,4小時之內卸完貨物。超出時間具體等待費用由甲方或收貨方自行負責。超出費用按照40元/人/小時(一般司機為兩人)計算。

  4.6乙方嚴格按照包裝標準裝車,裝車後乙方將對貨物運輸途中負全部責任,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7 乙方按時將甲方的全部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如不能按時將貨物運至地點,造成延誤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8 貨物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負責,如需要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保險費按千分之三收取。

  五、文字及時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蓋章: 代表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流服務合同 13

  甲方(即託運方):xxxxxxxx

  乙方(即承運方):xxxxxxxx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為準,並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xxx。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xxxx

  甲方單位公章:xxxx

  乙方法人代表:xxxx

  乙方單位公章:xxxx

物流服務合同 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乙方為甲方及其客戶提供報關、報檢、運輸、倉儲等一切服務業務,即從接收到進口單據,到貨物最終通關入庫(含兩個月的免費倉儲期)的物流業務)第三方物流服務簽訂如下合同:

  一、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應根據需要提前以書面形式或乙方認可的形式通知乙方發貨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貨物的名稱、具體的提貨時間,發貨日期及時間、重量、件數、體積、收貨人的姓名、電話、詳細地址、郵政編碼、電傳或電子信箱等資訊);如甲方臨時加單,應提前2小時以書面形式或乙方認可的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應提供必要的貨物 資訊與乙方。因甲方申報不實或者遺漏重要情況,造成乙方損失或費用支出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甲方可委託乙方代為辦理,但必須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並承擔全部費用。

  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要求包裝貨物。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方式及時付款。

  甲方若對乙方物流服務費用有疑問,有權要求乙方解釋。

  貨物發運後,甲方有權過問貨物運輸情況。

  在合同執行中,若乙方運輸服務屢次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為甲方提供報關、報檢、運輸、倉儲等一切服務,即從接收到進口單據,到貨物最終通關入庫(含兩個月的免費倉儲期)的物流業務,包括以下三種情形: 貨物通關後全部放置黃島;貨物通關後部分放置黃島,部分放置東營;貨物通關後全部放置東營。

  乙方為甲方提供黃島地區倉庫

  乙方承諾對承擔的甲方國內/國際貨物的物流服務予以權利保障,保證足夠運力,保證優質服務

  乙方應該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如數運抵甲方指定的收穫單位或收貨人

  乙方街道甲方通知應及時安排收貨運輸事宜。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裝貨查驗工作,查驗無誤應填寫裝貨驗收單或其他單據,如發現貨物短缺損壞,應即使通知甲方有關人員。

  乙方對餘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對下列原因造成的貨物毀損、滅失,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1)不可抗力,經甲方調查確認;(2)貨物本生的缺陷或自然思念好以及由於包裝不善;(3)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致使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它處理以及甲方、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4)貨物運抵甲方指定的收貨單位或收貨人,並經收貨人簽字確認沒有貨損的。 乙方對甲方貨物必須保持外包裝好,不得開箱,否則,如發現短缺損壞,則有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賠償額為短缺或損壞部分的甲方與客戶所簽訂的合同金額,但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為限。如運輸途中遇到困難,乙方須即使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確定到貨時間及採取相應的措施。如貨物在物流服務中出險,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由乙方辦理保險索賠事宜。若非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導致乙方物流成本大幅度增加,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藉口向甲方提出增加運費單價的要求,甲方對乙方提出的漲價要求可不予處理。

  注:投標報價依據當前的運輸市場狀況、燃油價格與公路收費標準進行確定,遇到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影響到物流合同的執行,雙方可以根據情況協商或重新招標進行價格調整。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為 年。

  三、物流服務費用及負款方式:

  1、進口貨物的通關及其倉儲運輸業務。包乾費三個月結算一次,業務按票對賬,費用雙方確認後在三個月後的五日內付清。

  2、內陸運輸業務。貨物從東營、黃島的倉庫,到指定目的地的內陸運輸。以整車計(每車30—35噸),按每噸報價。每月25日乙方將當期發生的費用明細傳真至甲方,甲方確認後,乙方開具相應的運輸發票,甲方收到發票核對無誤後,與次月中旬付款。

  3、投標報價依據當前的運輸市場狀況、燃油價格與公路收費標準進行確定,遇到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影響到物流合同的執行,雙方可以根據情況協商或重新招標進行價格調整。

  四、保險條款: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保險事宜,保險費率按投保金額的0、14%計算,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單獨支付,與運費及物流服務費一同結算)

  五、保密條款:

  (一)雙方理解本合同(包括任何附件)所涵蓋的商業關係的性質及具體事項構成保密和專有的資訊。對任何該等資訊的披露將可能對雙方造成競爭性損害。因此,任何關於甲方和/或乙方的成本、程式、貨物的數量、種類、運送目的地、客戶等其它詳情或乙方獲得的有關另一方的商業活動的資訊任何時候都應該作為保密資訊,未經該另一放(視情況而定)事先明確表示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人透露,否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就所有由於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條款下的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害、成本和費用向另一方做出補償,受害另一方有權決定是否終止履行本合同。

  (二)、本保密條款的保密期限為本合同後三年,並不因本合同的無效或撤消而終止。

  六、違約責任:

  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履行時付款義務。

  甲方應承擔由於其提供的貨物和收貨人的資訊不正確及因甲方收貨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乙方錯運或遞運不著的責任和相應的重新派送或退雲以及乙方車輛和人員閒置所產生的費用。

  甲方承擔貨物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短缺、損壞情況下客戶或收貨人拒收的責任,並承擔退運及處置費用。

  由於甲方匿報危險品或禁運品致使乙方車輛損壞、裝置損壞、人身傷亡及其他直接間接的損失和費用,或者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應由甲方負責賠償。 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優質高效的物流服務。

  1)若由於乙方過錯造成延遲送貨,給甲方或甲方客戶造成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按每延遲一天(24小時)扣減當次運費的15%,依此類推,直至扣完當次運費,並按甲方客戶要求的賠償額予以賠償(最高賠償額不超過當次運費);運輸時效從裝貨離廠之時開始計算。

  2)運輸過程中出現貨損貨差的處理原則為:屬於保險公司承保範圍內的貨損貨差,由乙方負責想保險公司索賠(甲方應協助提供相關資料),保險公司的賠款歸甲方所有;(玻璃破損的處理方法詳見附件二)若不屬於保險公司承保範圍之內,除《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第六十八條規定的乙方可負責的情況外,均由乙方按照甲方實際購銷合同價計算賠償。但實際購銷合同價與事先約定的單價(見附件三)之間的差額不得超過實際購銷合同價的10%。若該差額超過實際購銷合同價的10%,則甲方須另行申報單價,乙方應相應調整保險費。甲方應按照調整後的保險費支付款項。

  3)為了便於計算保額和結算保費,本部分貨物按事先約定的單價(見附件三)確定保險金額,而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應根據實際損失按實際購銷合同價計算賠償。

  4) 甲方應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出現的照片、註明貨損情況的簽收單、貨損報告等。

  七、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滿前,雙方不得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提前解約,應提前三十(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合同簽定地點的人民法院裁決。

  九、修改與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或附件,補充協議或附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合同的條款仍然有效。

  十、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意念。雙方在合同到期時均無終止意向的,則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

  本合同終止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終止前合同約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蓋章:

  授權聯絡人:

  聯絡電話

  乙方: 簽字蓋章:

  授權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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