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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牆勞務合同

外牆勞務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外牆勞務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外牆勞務合同1

  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分包工程範圍及工程量:採用平均三公分聚苯顆粒外牆外保溫,施工展開面積約為

  四、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____年月日,有效工期為天。

  第二條:工程結算

  工程專案按元/平方米人工費包乾,進場後預支生活費貳萬元,工程進度到一半時,付工程款80%,完工後付工程款95%,剩餘款交工後一個月內付清。

  第三條: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說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第四條: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在施工過程中,己方違規操作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後,甲方提供食宿條件。小型用具乙方自備,生活需用之糧食、油類,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分包工程人工費單價

  單位工程分包,實行單方平方米人工費包乾,每平方米元。

  第七條: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設專人辦理保溫材料等專項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節餘限額部分,甲乙雙方各獎50%0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淨,保持現場整潔。

  限額用料標準:膠粉聚苯顆粒每平方米用量:____網格布:損耗按16%;抹面膠漿:每平方米用量:4.50kg/㎡。

  第八條:施工用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負責,保證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

  三、甲方負責供應的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不法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進場施工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合格住宿。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施工的工程專案,在施工過程中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範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鹹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公司財務一份。

  三、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後失效。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外牆勞務合同2

  勞務發包人:(以下簡稱發包人)

  勞務承包人: (以下簡稱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1、勞務分包工程基本情況

  1.1工程名稱: 烏審旗蒙大礦業管理服務中心2#、3#、4#公寓樓裝修施工工程 1.2建築面積:1.3 1.4發包方有權根據需要,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及內容做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且不得因此作為對其餘專案合同單價和總價做出調整的理由。

  1.5勞務作業內容:

  2、合同價款

  2.1 本工程的合同價款採用 固定單價合同(按17.5元/㎡計算,腳手架式升降機由勞務承包方提供)。

  2.2 本工程的合同價款中的固定單價,除經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書面確認的變更以外,不再調整。

  2.3合同價款中的固定單價包含內容:分包方為完成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實體專案而必須消耗的`人工費、中小型機具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環境保護費、冬雨季施工增加費、夜間施工費、趕工費、成品保護費、發包方採購材料及甲供材料的保管費、竣工清理費、施工期間垃圾清理費、施工人員保險費用、勞動保護費、自行解決飲食、以及分包方的管理費、利潤、風險等費用。分包方應當充分理解合同中的固定單價為包含上述各項費用的全費用固定單價。 合同價款 元(人民幣), 大寫 元整。

  2.4 施工中發生的零工單價: 現場洽商。

  2.5 承包人委派的合同價款收取負責人為 ,身份證號碼: , 職務: ,聯絡電話: ,在內蒙古烏審旗住址: 家庭住址: 。

  3、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總日曆天數為: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

  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優良 等級。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按建委有關管理規定及公司規定 。

  5、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3)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4)其他 。

  6、圖紙

  發包人應在分包工作開工 3 天前,向承包人提供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圖紙 1 套。

  7、專案經理

  7.1 發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專案經理為 徐惠乃 。身份證號碼: 330222X 。委託許可權: 全權負責工程專案施工管理及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宜 。

  8、材料、裝置機具、構配件供應

  8.1 承包人應及時如實向發包人提供所有材料規格、型號及用量清單(所用材料損耗按3%計,超出損耗部份從工程款中扣除),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提供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構配件。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承包人應在驗收時以書面形式提出,發包人負責在三日內更換或調整。

  8.2 承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機具及構配件。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承包人應進行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8.3施工中所需的週轉、低值易耗材料由 承包 方提供,並出具清單雙方確認(詳見附表3)。

  9、合同價款的調整

  9.1採用固定單價方式的合同: (1)合同執行期內固定單價不變。

  (2)工程量按發包人專案經理及專案預算員稽核的工程量,據實調整。

  (3)經發包人籤認的工程變更洽商、經濟簽證調整方法:○1合同已有的專案,執行合同單價;○2合同中沒有的專案,雙方協商解決。

  10工程款支付

  10. 1 本工程無預付款,按承包方施工進度付款,每月驗工計價工作完成後支付工程進度款的50%,待工程結算審計通過後向承包方支付47%工程餘款。同時發包方財務部門按3%留取質量保脩金,保修期滿 後向承包方結付,保修期限為壹年,保脩金不計利息。

  11工程結算

  11.1 整體工程完工並經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在10日內向發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結算稽核,並按發包方有關規定辦理分包工程結算手續。

  11.2承包人和發包人對合同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11.3 承包人向發包人報送的結算應真實有效:包括工程量清單計價表、發包人下達的施工任務書或現場負責人的指令,並取得有效的書面簽證單或書面洽商變更。所有書面簽證必須由專案部負責人

  12、違約責任

  12.1發包人不能按時提供附件1中約定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裝置機具、構配件;導致工期延長時,工期順延。

  12.2 發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時,發包人順延延誤的承包人工作時間。 12.3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按合同總金額的 1 %支付違約金。

  (2)承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無法完成的,發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分包方完成,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且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延誤的承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發包人因此受到的損失,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賠償上述損失。

  (3)非因發包人原因,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義務時,對於已完成的工作發包人有權不予結算和支付工程價款,且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損失。

  12.4 承包方違約後,如果發包方要求承包方繼續履行合同時,承包人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如不繼續履行合同,發包人有權不予結算和支付工程價款。

  12.5承包方嚴重違約或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自動撤場,發包方有權中止合同,承包方應無條件在3日內退場,對於已完成的工作發包人有權不予結算和支付工程價款,且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損失。

  12.6施工過程中如出現人員傷亡事故,發包方概不負責。

  13、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各執一份。

  14、合同生效

  14.1 雙方簽字蓋章後本合同生效。

  14.2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 (合同專用章 )

  承包人: (合同專用章 )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外牆勞務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據工程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由甲方承建的齊齊哈爾市棚戶區改造工程福鼎家園35#~38#樓工程的外牆及屋面塗飾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

  第一條 工程名稱:齊齊哈爾市棚戶區改造工程福鼎家園35#~38#樓工程。

  第二條 承包範圍及內容

  外牆及屋面兩遍底膩子、兩遍防水塗料

  其他:自備小型工具、腳手架、吊掛及現場文明施工、安全防護,施工管理及協助甲方做好所有工作和費用。

  第三條 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行)。

  2、乙方按甲方安排的工序與工程的總進度控制計劃認真執行,合理調配勞動力、科學組織施工。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施工計劃與方案,乙方必須在外腳手架拆除前刮完底膩子,如出現現場進度與計劃不符,拖延一天處罰1000元。

  3、每棟樓外牆塗料必須在外牆腳手架拆除外後7天內完成。

  第四條 承包方式和合同價款

  1、協議價款為: 按實際塗刷面積計算

  2、乙方必須保證進場作業人員及相應管理人員滿足現場施工需要。否則,甲方有權處罰或將其清除出工地。

  2.1承包方式:勞務清包。勞務單價一次性包死,單價中包括:施工現場內的所有零用工,創"安全文明工地"投入的所有用工,成品保護用工,場內材料的倒運、二次搬運用工,材料卸車、返料裝車等的一切用工;隊伍進退場費用,所有辦證費用(如暫住證、做工證、健康證、上崗證等),所有乙方的車旅費、辦公費、招待費等;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2 承包單價: 按實際塗飾面積計算15元/㎡

  2.3 現場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

  3、協議價款包括以下內容:乙方按照協議約定的範圍完成全部工作並承擔違約責任的全部費用。

  第五條 協議價款的結算和支付

  1、協議價款的結算:按實際塗刷面積15元/㎡。

  1.1乙方按時完成承包的全部工程內容,經驗收為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

  2、協議價款的支付:每棟樓刮完外牆膩子支付工程款的30%、刷完兩遍外牆塗料後支付工程款的50%,待工程驗收竣工後預留總造價的5%作為質保金,剩餘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質量要求

  本工程為合格標準,質保期:為五年,所刷的塗料保證五年內不脫落,不起皮,不退色否則後果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及規範要求規定組織施工,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如乙方施工的質量達不到規範要求或者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其一切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施工管理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安全生產操作規範施工並聽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嚴禁違章操作,如發生事故一切均由責任方負責。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自行拆除安全裝置,必須拆除時,應徵得安全員同意後方可拆除,但每天收工時必須恢復原樣。

  3、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嚴禁打架鬥毆、滋事,否則每發生一次,罰款1000元。

  4、乙方在塗飾外牆塗料時應注意成品保護,如破壞外牆保溫及損壞汙染玻璃乙方應自行包賠損失並馬上進行恢復及清理。

  第八條 工期要求

  為了雙方共同利益,雙方在施工中因互相密切配合,儘量滿足建設單位的工期要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配合,防止出現停工、窩工現象。

  第九條 甲乙雙方工地代表

  本工程甲方代表 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有現場辦理洽商變更的權利。

  本工程乙方代表: 為派駐工地的施工代表,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

  第十條 附則

  1、合同的生效和終止: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後生效,結清工程尾款後,即宣告終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在本合同之外簽訂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內容與本合同相牴觸者按本合同相關規定執行。

  4、進度按擬定的施工計劃執行,滯後一天罰一仟元整,如屬於甲方責任造成延誤,工期順延。

  5、甲、乙雙方如發生經濟糾紛,以協商解決為主,如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可到施工所在地當地法院申訴解決。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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