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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員工作總結

稅務員工作總結2篇

  總結是事後對某一階段的學習或工作情況作加以回顧檢查並分析評價的書面材料,他能夠提升我們的書面表達能力,因此我們需要回頭歸納,寫一份總結了。如何把總結做到重點突出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稅務員工作總結,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稅務員工作總結1

  一、xx年工作總結

  (一)、在大廳內實行"一窗通辦"涉稅事項

  在辦稅服務廳內推行涉稅業務"一窗通辦",即實現納稅人在辦稅大廳內辦理涉稅事項時,在任何辦稅視窗通辦申報納稅(含車輛購置稅徵收、落籍、轉籍、變更等業務),認證報稅、發票發售、代開(含專用發票發售、代開業務)、稅務登記、文書受理等業務。

  (二)、在大廳內實行"按分計酬"考核辦法

  在辦稅服務廳內推行工作人員辦理涉稅業務"按分計酬"考核辦法。即將大廳人均500元崗位津貼,按分值比例分配。所有涉稅事項,按照查詢方便、分值工作量配比合理的原則分類近30種,業務數量分類透過系統查詢,計算視窗人員當月實際完成工作量的分值,使工作量大小直接與崗位津貼掛鉤。

  透過打造辦稅服務廳"一窗通辦、按分計酬"服務平臺,提升了納稅服務質量。但也存在重服務,輕管理,服務手段單一、業務辦結質量不高等方面不足。

  二、xx年工作規劃

  (一)、升級"一窗通辦"涉稅事項服務

  將"一窗通辦"涉稅服務升級為"一窗通辦,同城通辦"。從滿足納稅人需求入手,將辦稅服務大廳"一窗通辦"涉稅事項服務升級為"一窗通辦、同城通辦"服務。即全縣區域的納稅人,辦理任何涉稅事項時,可選擇在辦稅服務廳的任何辦稅視窗通辦所有涉稅事項。辦稅大廳將嚴格執行"同城通辦、一窗通辦"涉稅事項操作規範,積極探索"同城通辦、一窗通辦"新路子,起到標兵作用,主動和分局結對子,利用辦稅服務廳先行"一窗通辦"的優勢,為縣局做好"一窗通辦,同城通辦"納稅服務工作提供支援。

  (二)、升級"按分計酬"考核內容。

  將"按分計酬"考核內容接近三十項升級為所有的涉稅事項考核,將單一的業務數量考核拓展為業務質量考核和服務質量考核,完善考核評價體系,使考核評價更加客觀,更加符合納稅服務的需求。

  三、創新納稅服務手段

  除了辦稅服務廳提供表證單書樣本、紙墨等用品,透過電子顯示屏進行稅法公告等傳統方式納稅服務外,xx年將創新如下納稅服務手段

  (一)多樣式的申報。利用現代科技,開通網上申報,讓納稅人自由選擇傳統的上門申報或方便快捷的網上申報。

  (二)簡便的繳款方式。開通稅務機關與納稅人開戶銀行的計算機網路互聯,即ets銀行扣款。增設銀聯pos機刷卡繳納稅款的方式,作為繳款方式的補充。

  (三)規範的諮詢方式。開通專門的稅收12366諮詢熱線;開通入口網站,納稅人可以透過上門諮詢、電話諮詢、網上諮詢,簡訊諮詢等方式,享受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的納稅服務。

  總之,辦稅服務廳將緊緊圍繞縣局納稅服務質量邁上一個新臺階的目標的要求,加大服務手段創新力度,千方百計提高服務質量,為把我局辦稅服務廳建設成省級標兵而努力奮鬥。

稅務員工作總結2

  根據浙地稅函[20xx]67號《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於開展20xx年度專項納稅評估工作的通知》檔案要求,xx分局依據“以評促改、以評促管”的工作原則,對教育業(內設校外培訓業、駕校培訓業)和工業企業等行業進行深入細緻的專項納稅評估。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教育業——完善“以票管稅”徵管措施

  (一)校外培訓業

  1、具體做法

  (1)科學確定評估物件。抓住選評物件的源頭,將評估效果最大化。在選擇評估物件過程中,採用人機結合的辦法,充分運用《xx地稅資訊系統》和各類外部資訊,並以此為依託,從中提取資訊比對異常的教育培訓企業。

  (2)著力提高評估水平。保證評估質量,提高評估人員水平是關鍵。xx分局採取了集中學習、借鑑經驗等方式做好專項評估前的業務準備。一是召開科室會議,集中佈置了評估工作計劃及步驟,對培訓行業相關稅收業務進行梳理學習。二是做好經驗交流,從市稽查局調閱培訓教育案件案卷進行學習借鑑,提高業務水平,為下一步開展納稅評估工作打好基礎。

  (3)強化案頭資料分析。透過上門送達納稅評估通知書,並請企業填報各項評估表證等方式,全面收集企業情況資料。透過《稅友龍版》查詢企業財務報表、納稅申報、發票開具等情況,結合納稅人自查報送的相關資料,進行稽核分析,以發現異常問題,找出評估疑點。在掌握納稅人基本情況、日常納稅情況、發票管理等情況的基礎上,做好約談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並擬好約談提綱,把握約談的主動權。

  (4)深入開展摸底調查。約談、舉證是納稅評估工作中認定處理階段的重要環節。除了要求納稅人配合、主動承認問題外,更從發票開具與實際申報情況的差異、成本核算漏洞、培訓收費流程等線索展開提問,並對企業之應答理由是否真實合理進行即時分析判斷,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談話中的矛盾之處,找出疑點深入挖掘。

  2、工作成效

  (1)本次評估共查補稅費205046。38元,其中營業稅91678。32元,城建稅6938。18元,教育費附加2750。36元,地方教育費附加1833。56元,個人所得稅821。20元,企業所得稅62750元,土地使用稅35749。76元,印花稅15元,水利建設基金2510元。

  (2)建立起“服務型”納稅評估模式,融洽徵納關係。在評估過程中,就疑點問題與企業人員進行約談,面對面地交流。透過輔導達成共識,促使納稅人提高納稅遵從。同時,對輕微的違法行為採用了以自查為主的辦法,做到了教育與懲戒相結合,融洽了稅企關係。

  (3)統一了表證文書,重視流程規範。規範評估程式,完善評估辦法。按照龍版系統評估管理流程操作,規範評估文書,使用統一的表證文書,按照統一規範要求製作納稅評估報告。嚴格執行文書管理辦法,做到一事一送達。在文書的填寫上,保證當事人和評估人員親自簽字,使文書成為評估過程中一項重要有效的法律依據。

  (4)明確了早期教育培訓機構的納稅管理,防止徵管漏洞。此前各類早期教育培訓機構參照幼兒園管理,依照幼兒園辦學程式,獲得教育辦學許可證,並辦理民政登記手續。此次納稅評估就此問題專門請示了省局,明確了對嬰幼兒早期教育培訓機構不能參照幼兒園管理,而應按培訓業徵收營業稅,堵塞了徵管漏洞。

  3、存在問題

  (1)早期教育培訓機構參照幼兒園管理,未繳納營業稅等相關稅費。

  (2)對取得營業收入但一直零申報營業稅等稅種的企業,未及時監控。

  (3)“以票控稅”落實不到位,收入資料失真。

  4、該行業問題的'解決建議

  (1)加強稅法宣傳輔導,提高納稅意識。稅務機關要充分地利用網路、電視、報紙等平臺大力加強稅收政策宣傳。同時及時地總結日常管理及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典型問題及案件,及時地利用各媒體進行多渠道的宣傳,提升納稅人的納稅意識。

  (2)加強稅源資訊監控,強化比對工作。充分地運用資訊化系統,加強財務報表營業收入、發票開具等基礎資訊與企業的日常申報資訊的比對,以便儘早地發現日常徵管中的申報異常單位,及時糾正企業錯誤納稅行為。

  (3)加強發票票證管理,實現以票控稅。對企業加強宣傳及培訓,加強行業檢查與評估。針對規模較大、有固定的生產經場所的培訓機構或個人,要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和納稅評估,加大惡意偷逃稅款的打擊力度。另一方面要提高消費者索要正規發票的意識。

  (二)駕校培訓業

  1、具體做法

  (1)調查帶動,加強源頭控管。一方面,利用《稅友龍版》一戶式查詢功能,對轄區內駕校的經濟型別、徵收方式、稅種鑑定、近期納稅情況及財務報表資料進行清查摸底,瞭解各駕校的基本情況。另一方面,走訪市機動車駕駛員考試中心,收集各駕校的考試報名清單、考前入場訓練次數、考試合格人數等材料,全面掌握第一手基礎資料。

  (2)宣傳拉動,強化稅法普及。召集各駕校財務負責人,舉行駕駛員培訓行業評估輔導會議。要求各駕校加強內部管理,增強自查自糾自覺性,主動補繳稅款;針對該行業的共性問題,向與會人員宣傳營業稅應稅收入範圍、個人所得稅計徵依據等法律規定及相關法律責任,並統一費用扣除口徑,提升駕校的稅法遵從度。同時,全面梳理駕培行業相關減免稅優惠政策,對滿足優惠條件的駕校,及時提醒、輔導,提高宣傳實效性。

  (3)評估促動,做到應收盡收。結合駕校招生人數、學員考試情況、教學車輛總數以及物價局的收費標準等客觀涉稅資訊,確定駕培行業在本次評估中不同年度、不同車型的計稅標準,構建以核定預徵率為核心、低利潤率預警為基礎的駕培行業納稅評估體系。同時,鑑於各駕校的所得稅徵收方式的不一致性,以及企業申報收入不實,財務管理不規範,查賬徵收企業普遍利潤偏低等因素的存在,本次評估自查駕校的企業所得稅以不低於行業整體利潤率為標準計徵。

  2、工作成效

  按照企業上報的納稅評估自查表,結合前期調查掌握的基礎資料,與《浙江地稅資訊系統》的綜合資料進行比對分析,輔導企業進行納稅補申報。本次督促自查的13家企業中,除1家正進行調查外,其餘14家企業共查補地方稅費(含滯納金)322。45萬元。

  3、存在問題

  轄區內駕校賬務不健全、反映收入不完整、發票開具不規範等。

  4、該行業問題的解決建議

  (1)進一步加強稅法宣傳,提升納稅意識。充分利用宣傳媒介,大力加強稅收政策宣傳效果,特別是對涉稅的典型案例,及時地進行多渠道的宣傳,提升納稅人的納稅意識。

  (2)進一步加強部門溝通,強化資訊比對。對第三方資訊的取得保持常態化,充分地運用資訊化系統,加強比對分析,減少徵管漏洞,強化稅收徵管。

  (3)加強發票管理,實現以票控稅。稅務部門要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督促企業開票要及時規範,特別是要足額開具,同時提高消費者索要正規足額髮票的意識。

  (三)“校外培訓業”“駕校培訓業”作為教育業在納稅方面的共性和應對策略

  1。共性主要體現在:經營者的納稅意識淡薄,財務核算、票據使用不規範;申報納稅數額與龐大的培訓人數明顯不匹配;代收費收入開具白條不入帳、納稅不足;未按照規定使用發票;財務核算不規範,收入不真實;主動申報納稅意識淡薄。未建立資訊共享機制等。

  2。完善“以票管稅”措施,加大監控力度;加大稅收執法力度,維護稅法的權威性;加強稅法宣傳力度,提高納稅意識;加強與當地黨政的聯絡;建立與教管、車管、運管和社保等職能部門的協作機制。

  二、工業企業——探索“以電控稅”徵管模式

  1、具體做法

  (1)加強資料採集。與國稅部門開展合作交流,進行相關涉稅資料交換,調取上年度轄區內工業企業用電量和電力部門供電量資料,建立專電資料庫。

  (2)加強實地走訪。利用基礎資料進行清查,重點摸排一表多戶企業,對漏徵漏管戶,要求按時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並在規定時間內補繳稅款,著力培育稅收新增長點;對正常管理戶,要求同電錶下企業各自安裝獨立電錶,確保用電資料準確性。

  (3)加強資料應用。整合銷售額、用電量等基礎資料,設定用電量與銷售收入的比值為分析指標,設定最耗電行業的電銷比為最低預警線,認定比值低於該預警線的企業為異常企業,減少“以電控稅”模式推行阻力。同時,根據“以電定產,以產定銷,以銷定稅”的方法,依據用電量套算出銷售收入,並與企業同期申報的銷售收入進行比對,科學、合理確定納稅戶應稅額,堵塞徵管漏洞。

  (4)加強政策輔導。一方面,召集電銷比異常企業,瞭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詳細講解“以電控稅”測算依據,幫助企業甄別生活用電和工業用電,提高稅款徵收精確度;另一方面,通報各企業用電量和申報情況,併發放自查表,要求電銷比異常企業做好自查自報自補工作,確保稅款應收盡收。

  (5)加強長效建設。透過金東區工業企業的試點執行,檢驗工作方法,為下一步轄區內全面推廣“以電控稅”模式奠定基礎。同時,合理配置徵管力量,明確管理責任,保證電力資訊採集到位、納稅評估分析到位、稅款徵補足額到位,充分藉助“以電控稅”模式,提升稅收徵管水平。

  2、工作成效

  20xx年1—9月份,累計組織金東區工業企業和生產行業稅收收入萬元,同比增長%、增收萬元。

  3、存在問題

  由於個別企業對稅法理解的偏差,其取得的營業收入一直在國稅申報增值稅,而未申報營業稅。未繳納營業稅等相關稅費。有些企業未按規定取得和使用發票,以自行印製或購買的收款收據作為收入確認的原始憑證,不開具或不全額開具發票。

  4、該行業問題的解決建議

  (1)深入工業企業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充分利用下戶巡查、業務培訓和稅企座談會等機會,向企業負責人和財務人員做好評估政策的耐心宣傳解釋,力爭取得納稅人的理解和配合,使納稅評估工作在整個行業能夠順利鋪開。

  (2)加強行業生產經營情況監控分析。堅持定期下戶巡查,跟蹤核實企業的產品銷售和耗能用電情況,並製作管理臺賬進行詳細登記。建議市局省局層面,積極建立部門間的涉稅資訊共享平臺,對每月從供電部門及時取得企業的用電度數等資料進行比對分析,全面掌握企業落實情況,並根據存在問題制定應對措施。

  (3)及時跟進未達標企業的整改工作。對偏離稅電係數較大的企業,組織企業查詢原因,進行專門的納稅輔導,跟蹤企業落實整改情況,使其早日找出原因或糾正錯誤。

  三、其他行業

  在今年的納稅評估中,xx分局在規定專案評估企業的篩選上有新的突破。在水利業和居民服務業中,分別選取等公司作為評估物件,獲取相關涉稅資訊,整理計算稅收風險指標,為該兩行業稅收秩序的進一步規範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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