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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汽車租賃合同

單位汽車租賃合同12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單位汽車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單位汽車租賃合同1

  甲方: (出租方)

  住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方: (承租方)

  住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裝置齊全、技術狀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合同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人民幣 元,車輛租賃抵押金人民幣 元,每月 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合同期限為 年: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車型為 ,車牌號為 號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

  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合同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合同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 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合同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合同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執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合同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 公里或車輛已行駛個月,首保之後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並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於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合同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裝置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合同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四)車輛交付乙方以後,甲方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絡的,不論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二)合同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合同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車輛交接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

  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乙方(章):

  負責人:

  日

單位汽車租賃合同2

  出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 。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 ,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汽車租賃合同3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單位):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自然人):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裝置齊全、技術狀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協議並選定車型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元,車輛租賃抵押金元,每月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協議期限為:甲方從年月日起將車型為,車號為A號的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協議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出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執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協議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公里或車輛已行駛個月,首保之後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並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於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協議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裝置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協議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四)、車輛交付乙方以後,甲方按協議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絡的,不論協議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五)、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十、協議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採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車輛交接單》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簽訂時間:年月日

單位汽車租賃合同4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_________車______輛,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二、出車時間及費用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______時______分;每輛車______元,當日結算。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排程安排。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事先約定的時間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車況合格、行車安全。

  4、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5、甲方在用車後,當日結算租金,足額兌現。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文字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效力。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單位汽車租賃合同5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噸位:車牌號:顏色:發動機號:車架號:行駛證號:納稅證號: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方向情況:燈光情況:車輛成新度:車輛外觀:隨車工具:其他情況:

  交付時公里數:交付時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一)租用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共計日。

  (一)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

  租賃期滿後據實結算。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五、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六、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並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48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後,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九、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__年__月__日

單位汽車租賃合同6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出租單位法人(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 或計程車主身份證號: 計程車輛行使證號: 承租方(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 車輛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1、車輛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於合同到期日前 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日內作出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出租,則雙方續簽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計算:租金 元/月。如車輛實際租賃期不足一個月,按 。

  2、租金結算:每月的 日由甲方開具當月租費結算單交乙方辦理結算手續。

  3、支付方式:(現金、支票、匯票、轉賬等)

  第四條租賃車輛的交付和驗收與退場

  1、交付方式:(甲方送貨到場/乙方自提),租賃車輛進場費由(甲方/乙方)承擔。

  2、交付地點:

  3、乙方應在收到租賃車輛 日內檢查租賃車輛。如果租賃車輛的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等與本合同約定不符,乙方應在收到租賃車輛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更換合格租賃車輛。

  第五條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1、工作內容:

  2、施工地點:

  第六條駕駛安全要求

  第七條雙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本租賃車輛由甲方配備駕駛人員,負責車輛的駕駛、維護、保養、保護工作,並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2)駕駛人員工資待遇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的施工生產,滿足乙方施工要求。服從乙方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乙方的違章指揮。

  (4)甲方負責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車輛執行狀態完好。

  (5)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費籤認工作。

  2、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2)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車輛和人員的損傷,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3)(免費/有償)提供甲方操作司機的食宿。

  (4)負責租賃車輛的進場籤認及每月租費的籤認工作。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個月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甲方遲延交付租賃車輛 日以上,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甲方交付的租賃車輛質量不符合約定,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

  5、租賃期滿,合同即終止。雙方人員共同對租賃車輛的狀況確認完好後,承租人歸還租賃車輛,租賃車輛退場費由 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租賃車輛而導致合同解除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2)甲方遲延交付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交付1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解除合同並提前收回租賃車輛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損失進行賠償。

  (4)甲方車輛因故障停止使用,如果超過 小時但不足一日,扣當日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數累加超過 日,扣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數累加超過 日,扣 租金。

  (5)甲方未按時進入工地、未按質量數量提供車輛應扣、罰租金總額 。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

  (2)租賃期滿,乙方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爭議的處理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以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法人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附件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車主,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單位汽車租賃合同7

  出租方(甲方) :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 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 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留影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 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 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 24 小時,一個月計 30 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 3 個小時計半天,超過 6 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 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汽車租賃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租車協議:

  1.甲方為乙方提供準確的行車路線、接送地點和接送學生名單。

  2.按接送次數付款,一學期一結算。接送學生至準確地點(一個來回)甲方付乙方車費__________元。

  3.乙方行車必須確保學生安全。做到手續齊全,定時檢修車輛,保持良好的車況,如有違章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必須保證每次接送學生準時到達指定地點,如果超過規定時間半小時,甲方扣除這趟租車費的______%,如果超過規定的一小時,甲方另行租車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按甲方規定的行車路線停靠,定時停靠,不得隨意改變線路。在接送學生時,車上禁止乘載其他乘客。

  6.乙方須按甲方要求,認真履行接送手續。每次接送時,須將線路牌放到醒目位置。填寫《線路學生接送情況表》,與線路車長辦理交接手續,服從車長指揮。

  7.乙方須按甲方規定,與家長良好溝通,充分體現甲方學生第一、服務育人的辦學宗旨。如由乙方失誤,出現漏接學生現象,乙方將承擔相應後果。

  8.租車時間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止。

  9.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刻生效,如有一方違反協議,按《合同法》規定,要承擔經濟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監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單位汽車租賃合同9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_____________車一輛,載人數為______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二、出車時間及費用

  每週一、三、五為規定出車時間;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出車期間,每天租金為______元,以實際出車天數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排程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法定上下班時間準時到辦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用車管理制度,服從文秘室安排排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的車輛維修費、燃料費等一切費用自負;單程超過______公里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6.甲方應按月結算租金並足額兌現。

  7.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六、協議文字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______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單位汽車租賃合同10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租賃物

  本協議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一輛,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二條租賃期限

  1、本協議首次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租賃期滿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約年,即租賃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30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第三條租金

  1、雙方協定,租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月(含稅),一年一付,即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租金合計:_________(人民幣)(含稅)。

  第四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效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瑕疵,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裝置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由於甲方事前隱瞞車輛真實情況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租賃期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汽車租賃合同11

  出租人(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車牌號碼:蘇E。(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30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30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需支付車輛年租金元/年,不含駕駛員。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效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裝置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註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30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3頁,一式2份,甲方執1份,乙方執1份。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單位汽車租賃合同12

  協議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協議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協議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協議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協議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協議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協議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協議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協議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協議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協議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

  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協議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協議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

  9.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宣告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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