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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一)人員管理

  1、科室主任為生物安全第一責任人,其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

  2、實驗室除輔助工作人員外,從事實驗室活動的相對固定的工作人員必須具備正規院校學或生物學教育經歷,具有醫師或技師等專業技術資格。

  3、必須經過較系統的生物安全技術專業培訓,並經實驗室所在單位考核合格。

  4、實驗室要對固定的工作人員建立健康檔案,定期進行必要的預防接種。

  5、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工作時應穿著工作服採取標準預防措施做好個人安全防護。不應穿著實驗室工作服離開實驗室。

  (二)環境、設施管理

  1、在實驗入口處應貼上"生物危害"警告標誌,註明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等級和負責人電話。未經許可,非授權人員不應進入實驗室,實驗室門應保持關閉狀態。

  2、實驗室必須是獨立的實驗區域,實驗室內嚴禁設立生活區和辦公區。

  3、實驗室出口處應設立專用的感應式或手柄式開關的洗手池、幹手器。

  4、實驗室內應設有適當的空氣消毒裝置,可進行良好的通風換氣;配備合格並滿足實驗室需要的生物安全櫃;配備高壓蒸汽滅菌器,並按期檢查驗證合格。

  5、實驗室需配有專用的工作服,常備乳膠手套,消毒劑。

  6、實驗室需配備專用於儲存標本和菌(毒)種的冰箱,儲存明確含有病原微生物標本和菌(毒)種的冰箱需配備雙鎖。

  (三)病原微生物的分類、採集、運輸管理

  1、實驗室按照《人間病原微生物分類目錄》進行病原微生物分類。根據實驗室活動的性質、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種類,從事與本實驗室相當的實驗活動。

  2、病原微生物的才具應當具有:

  ①與採集病原微生物樣本所需的生物安全相當的防護水平;

  ②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員;

  ③有效地址防止病原微生物擴散和感染措施;

  ④保證病原微生物樣本質量的技術方法和手段;

  ⑤採集過程中應當防止病原微生物擴散和感染,並對樣本來源,採集過程和方法等做詳細記錄。

  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轉運證》後方可運送,並嚴格按照要求進行運轉。

  (四)操作管理

  1、實驗室應圍繞生物安全管理中病原微生物標本的接收、登記、儲存、實驗操作、生物安全櫃、高壓蒸汽滅菌器的使用與維護,菌(毒)種運輸、儲存等環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技術規範、應急預案。

  2、指定專人對涉及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標本、菌(毒)種的一切實驗活動進行如實的、可溯源的記錄。記錄內容應使用客觀計量指標,記錄者簽字確認。

  3、嚴格執行微生物實驗室技術操作規範、規程,自覺參加有關知識培訓,及時更新知識。

  4、微生物室標本接種、培養、鑑定等有傳染性風險操作必須在生物安全櫃內進行,非本室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戴手套,穿隔離衣,戴口罩,採取正確的自我保護措施。在認為手套已被汙染時應脫掉手套,馬上洗淨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6、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控自己的眼睛、鼻子或其他暴露的粘膜或皮膚。不得戴手套離開實驗室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7、嚴格禁止用嘴吸痰。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裡。禁止舔標籤。

  8、所有樣本、培養物和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培養過程中產生的汙染物,應嚴防病原微生物的擴散,微生物實驗室的廢棄物必須高壓滅菌後按感染性廢物處理。

  9、防治接觸用於培養的塞子和膠帶等可能含有高濃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體。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儘可能使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須在生物安全櫃裡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10、應儘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儘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後立即放在銳器盒內。銳器盒應在內容物達到3/4前置換。

  11、發生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時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處理預案執行。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於感染性材料,都必須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12、實驗室應保持整潔、乾淨、每天的工作結束後,應消毒工作臺、生物安全櫃檯面。

  13、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汙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其達到生物安全水平。

  14、發現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時,必須立即封存標本及培養物,向院內感控處報告。

  15、在進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體液以及其他有潛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時應戴上合適的手套,脫手套後以及離開實驗室前都應洗手。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2

  1、臨床實驗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國家頒佈的法令、法規、保障工作人員、病人和進入臨床實驗室人員的安全,保證儀器裝置、有毒和易燃、易爆試劑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員在安全的環境下和條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工作人員須穿工作服,必要時穿隔離衣、防護鞋,戴口罩、手套和護目鏡。

  3、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檢驗用品,用後進行無害化處理。

  4、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靜脈採血必須一人一針一管一巾一帶;微量採血應做到一人一針一管一片;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5、無菌物品如棉籤、棉球、紗布等及其容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開啟後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6、各種器具應及時消毒、清洗;各種廢棄標本應按醫療垃圾處理。

  7、檢驗人員結束操作後應及時洗手。非列印化驗單要消毒後發放。

  8、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每天對空氣、各種物體表面及地面進行常規消毒。在進行各種檢驗時,應避免汙染;在進行特殊傳染病檢驗後,應及時進行消毒,遇有場地、工作服或體表汙染時,應立即消毒處理,防止擴散。

  9、菌種、毒種按《傳染病防治法》進行管理。

  10、對劇毒化學物品,壓力裝置和貴重儀器責任到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證實驗室電、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爐時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電高壓消毒鍋時,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式,以防止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檢查水、電開關,關好門窗,注意防盜。

  12、使用強酸、強鹼、腐蝕、有害、易燃、易爆品時,應在適當的環境中正確操作,防止腐蝕、灼傷、中毒、水災和爆炸等事件的發生。

  13、對工作中可能發生的'以外事故,如發生醫療暴露等事件,要嚴格按照醫院制訂的預案進行,不得延誤。

  14、保護好防火設施,保持應急通道暢通,便於火警時人員安全撤離。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3

  1、嚴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中要求的相關規定進行日常診療和臨床檢驗。

  2、醫院檢驗科只設置從事一般臨床開展的檢測和診斷的微生物室,不用於其他實驗活動,不從事含第一類、第二類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和臨床檢驗專案。

  3、從事微生物檢測的工作人員經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

  4、所有臨床實驗檢測一律在微生物室內進行,工作場所要保持衛生,各種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戶密閉,防止汙染,嚴格保管傳染菌種。

  5、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病原微生物樣本質量的技術方法和手段,確保報告準確無誤。普通微生物標本要保留到出報告結果的兩天後方可處理,特殊微生物標本經市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銷燬。

  6、發現和懷疑由第一和第二類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時,立即對病人進行隔離,並在兩小時內上報市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市疾控中心的統一部署下治療處理。封閉被病原微生物汙染場所,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進行現場消毒,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並進行其他需要採取的預防、控制措施。

  7、定期檢查實驗室的生物安全防護、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儲存與使用、安全操作、實驗室排放的廢水和廢氣以及其他廢物處置等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並對有關生物安全規定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實驗室設施、裝置、材料等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

  8、組織全院醫務人員進行微生物安全知識培訓。

  醫院每月對檢驗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且定期對醫院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4

  1、實驗室內各種設施要符合生物安全及其他相關規定,所使用的所有儀器應經過安全使用認證。病理科科供電線路中必須安裝斷路器和漏電保護器。

  2、科內大型儀器、裝置、精密儀器由專人負責保管、登記、建檔,儀器裝置的使用者,需經專業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3、科內儀器裝置應在檢定和校準的有效期內使用,並按照檢定週期的要求進行自檢或強檢,對使用頻率高的儀器按規定在檢定週期內進行期間核查。

  4、主要儀器裝置應建立使用記錄,有操作規程,注意事項,相關技術引數和維護記錄,並置於顯見易讀的位置。儀器使用者必須認真遵守操作規程,並做好儀器裝置使用記錄,定期維護儀器裝置。

  5、儀器裝置所用的電源,必須滿足儀器裝置的供電要求。用電儀器裝置必須安全接地。電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儀器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斷路保護時,必須在查明斷電原因後,再接通電源。不準使用有用電安全隱患的裝置(如漏電、電源插座破損、接地不良、絕緣不好等)。

  6、儀器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異常,隨時記錄在儀器隨機檔案上,維修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並做維修記錄。

  7、儀器裝置使用結束後,必須按日常保養進行檢查清理,保持良好狀態。

  8、所有儀器裝置應加貼唯一性標識及準用、限用、禁用標誌。

  9、在壓力容器、大功率用電裝置、高速旋轉裝置執行期間,必須有人看守,並有處理事故的相應措施及裝置。長期用電裝置(如冰箱、培養箱)應定期檢查,並記錄執行情況。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誤可能產生某種危害的儀器裝置,()必須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

  11、使用直接接觸汙染物的儀器裝置前,必須確認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能正常啟用。實驗工作完成後,必須對接觸汙染物的儀器裝置進行相應的清洗、消毒。

  12、科內應指定專人對安全裝置和實驗設施/裝置維護管理,保證其處於完好工作狀態。儀器裝置較長時間不使用時,應定期通電、除溼。有記錄,保持裝置清潔乾燥。(例如每年應對生物安全櫃進行一次常規檢測,須特別關注高效過濾器。定期對離心機的離心桶和轉子進行檢查)。

  13、冰箱應定期化冰、清洗,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實驗區冰箱內禁止放個人物品及與實驗無關的的物品。

  14、所有儀器裝置在維修和維護保養前運出實驗室前必須進行消毒處理。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5

  1、生物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由生物實驗室教師專職管理,任課教師及其他科組教師需要使用實驗室做實驗或上課的,要提前一至兩天通知實驗室教師,並進行登記。

  2、每個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都要配一個滅火器,每個樓層配有兩個消防栓,實驗教師掌握其使用方法,並定期檢查。

  3、實驗教師每天下班前都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是否關好。

  4、實驗教師按時上、下班,若碰上第一節課或最後一節課有時,必須提前或推遲15分鐘上班或下班,保證任課教師能拿取和放回儀器、教具等。

  5、實驗教師必須掌握儀器裝置的規格、效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藥品效能,負責做好儀器裝置的保管、使用、維修,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6、每學期開學初對學生進行一次實驗安全教育,學生實驗時,實驗教師隨堂輔導,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生物科老師要配合實驗教師管理好學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師使用電教平臺時進行登記,並嚴格遵守平臺的使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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