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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合同

財產保險合同範本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產保險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財產保險合同1

  訂立合同雙方:

  保險方: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

  投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經濟合同法》規定:“財產保險合同,採用保險單或保險憑證的形式簽訂。”為履行財產保險合同,保險方和投保方都應明確如下合同的內容和雙方的責任:

  第一條 保險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

  (財產保險標的,是指被保險的建築物、生產裝置、運輸工具、運輸貨物等物質財富。投保方必須是這些被保險財產的所有人、經營人或與該財產有直接利益關係的人)。

  第二條 座落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物、生產裝置的坐落地點,或運輸工具及航程。)

  第三條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

  (即保險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負責補償的最高金額。保險金額不應超過保險財產的價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險財產價格,保險合同無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過保險部分的保險金額必須減去。)

  第四條 保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只對保險合同規定的責任範圍的保險事故負責,按規定承擔補償責任。投保方在保險事故發生後,因救護被保險財產所造成的損失或支出的費用,保險方應負責賠償)。

  第五條 除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遇有法律規定的保險事故時,可以免除補償的責任。保險事故的發生是由於投保方的故意或過失;事故發生後超過規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險方;投保方放棄對造成保險財產損失的第三者的追償權;保險財產的損失已經得到補償等,都可以使保險方免除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六條 補償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財產以全部價值投保的,當發生保險事故遭到全部損失時,保險方應償付全部保險金額。被保險財產如以部分價值投保的,應根據損失情況按比例償付。)

  第七條 保險費交納辦法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費按照一定的比例從保險金額中計算出來。投保方應按規定的辦法向保險方交納保險費。

  第八條 保險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有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方才負賠償責任。保險期限一般以一年為期,期滿後,可續訂;貨物運輸保險,一般是從貨物起運時起,至運達目的地時止。)

  第九條 投保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

  1、投保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保險費,如不按期交納保險費,保險方有權要求其交付保險費及利息或終止保險合同。保險方如果終止合同,投保方仍應交納終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

  2、投保方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訂的關於消防、安全、生產操作和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維護勞動者和保險財產的安全。保險方可以對被保險財產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應及時採取措施。否則,由此引起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由投保方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3、保險標的如果變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險程度,投保方應及時通知保險方,在需要增加保險費時,應當按規定補交保險費。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項義務,由此引起保險事故而造成的損失,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4、在發生保險事故後,投保方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避免擴大損失,並將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保險方。如果投保方沒有采取措施,保險方對因此而擴大的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5、投保方如隱瞞被保險財產的真實情況,保險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不負賠償責任。

  6、投保方發現被保險的財產有危險情況,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因而發生事故並造成損失,由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保險方的賠償責任________________

  1、對於保險事故造成的保險標的損失,在合同規定的保險金額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2、被保險財產的損失,應由第三人負責賠償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險方提出要求,保險方可以按照合同規定先予賠償,但投保方必須將追償權轉讓給保險方,並協助保險方向第三者追償。

  3、投保方為了避免和減少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而進行的施救、保護、整理、訴訟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為了確定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所支出的對受損標的檢驗、估價、出售的合理費用,按照合同規定,由保險方負責償付,但最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4、投保方要求保險方賠償時,應當提供損失清單和施救等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帳同、單據和證明。保險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賠償的憑證後,根據合同的規定,核定應否賠償:在與投保方達成有關賠償金額的協議後,應在十天內償付。保險方如不及時償付,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自確定賠償金額之日起十日後,開始按中國人民銀行當時對企業短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保險合同一經成立,保險方不得在保險有效期內終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險合同的協議,保險方提前終止保險合同時,應將按日計算的未到期的保險費,退還投保方。除非保險合同另有規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終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還保險費。

  保險方:_____(章)

  投保方:_____(章)

  ___年___月___日

  財產保險合同2

  保險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財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期限:________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時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時止

  保險財產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附加盜竊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

  家用電器及照相器材:_________________

  衣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床上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對保險人的除外責任條款明確無誤。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出單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出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家庭財產保險條款

  本條款分為基本險和盜竊險兩個部分,保險人(即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下同)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相應承擔保險責任。

  第一條 保險標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於被保險人(即參加本保險的城鄉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

  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

  二、傢俱、用具、室內裝修物;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穫入庫的農產品、副業產品;

  五、非機動交通工具;

  六、口糧;

  七、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並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於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本條一至六款所列財產;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利害關係的財產。

  第二條 不保財產

  下列財產不在保險標的範圍以內:

  一、金銀、珠寶、鑽石、玉器、首飾、貨幣、票證、有價證券、郵票、古玩、古幣、古書、古畫、字畫、檔案、帳冊、圖表、技術資料、家禽、家畜、花、樹、魚、鳥、盆景以及無法鑑定價值的財產;

  二、煙、酒、食品、保健品、藥品、化妝品;

  三、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標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財產、非法佔用的財產和正處於緊急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第三條 基本險責任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直接經濟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龍捲風、洪水、雹災、雪災、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執行物墜落,以及外來建築物或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季節性、區域性暴雨積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在發生上述保險災害事故時,為了防止災害蔓延,或因施救、保護所採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損失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四條 盜竊險(附加)責任

  存放在保險地點室內,本保險單上載明的財產(各種表、筆、眼鏡、打火機、無線通訊工具、手提電腦、電腦筆記本、隨身聽等經常隨身攜帶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來人員的撬門、砸窗、掘牆,有明顯被盜竊痕跡的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甲方:

  乙方:

  簽到日期:

  財產保險合同3

  保險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根據被保險人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和本保險單載明的條件承保下述船舶。被保險人茲確認所填內容屬實並對本保險合同條款(包括除外責任部分)及保險條件的內容已經瞭解,同意從本保單正式簽發之日起保險合同成立。

  製造年份:_________________

  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

  船舶種類_________________

  船舶用途_________________

  總噸位/馬力/客位:________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尺寸:(總長)_________________

  船質結構: _________________

  (型寬)_________________

  (型深)_________________

  船籍港:_________________

  保險價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航行區域: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期限: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十四時止

  基本保費:_________________

  免賠額:_________________

  費率:_____%

  總保險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保險公司(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

  本保險的保險標的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註冊從事沿海、內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體、機器、裝置、儀器和索具。船上燃料、物料、給養、淡水等財產和漁船不屬於本保險標的範圍。

  本保險分為全損險和一切險,本保險按保險單註明的承保險別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第一條 全損險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船舶發生的全損,本保險負責賠償。

  一、八級以上(含八級)大風、洪水、地震、海嘯、雷擊、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

  二、火災、爆炸;

  三、碰撞、觸碰;

  四、擱淺、觸礁;

  五、由於上述一至四款災害或事故引起的傾覆、沉沒;

  六、船舶失蹤。

  第二條 一切險

  本保險承保第一條列舉的六項原因所造成保險船舶的全損或部分損失以及所引起的下列責任和費用:

  一、碰撞、觸碰責任:本公司承保的保險船舶在可航水域碰撞其他船舶或觸碰碼頭、港口設施、航標,致使上述貨物發生的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被碰撞船舶上所載貨物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本保險對每次碰撞、觸碰責任僅負責賠償金額的四分之三,但在保險期限內一次或累計最高賠償額以不超過船舶保險金額為限。

  屬於本船舶上的貨物損失,本保險不負賠償責任。

  非機動船舶不負碰撞、觸碰責任,但保險船舶由本公司承保的拖船拖帶時,可視為機動船舶。

  二、共同海損、救助及施救

  本保險負責賠償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或規定應當由保險船舶攤負的共同海損。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共同海損的理算辦法應按《北京理算規則》辦理。

  財產保險合同4

  第一條 本保險承保下列家庭財產:

  (一)房屋及其附屬物;

  (二)單件價值在 元以上的服裝、床上用品、傢俱;

  (三)單件價值在 元以上的樂器、家用電器(不含微型電器、電子用品)。

  第二條 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範圍以內:

  (一)金銀、首飾、珠寶、貨幣、有價證券、票證、郵票、古玩、藝術品、檔案、帳冊、技術資料、圖表、家禽、花草、樹木、寵物、盆景、交通工具、照像機、音像製品及其他無法鑑定價值的財產;

  (二)處於緊急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三)用於生產經營的財產;

  (四)其他不屬於第一條所列範圍的財產。

  保險責任

  第三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地址內的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龍捲風、颱風、洪水、冰雹、雪災、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災害引起的地面下陷或下沉;

  (三)暴風或暴雨致使房屋主要結構(外牆、屋頂、屋架)倒塌;

  (四)空中執行物體墜落、外界物體倒塌。

  第四條 存放於保險地址室內的保險財產,因遭受外來的、有明顯痕跡的搶劫或盜竊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第五條 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保險財產的損失所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費用,本公司負責賠償,但此項費用的'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

  除外責任

  第六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海嘯;

  (二)戰爭、軍事行動、罷工、沒收、徵用;

  (三)核反應、核輻射或放射性汙染;

  (四)保險財產本身缺陷、保管不善、變質、黴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

  (五)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

  第七條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亦不負責賠償:

  (一)電機、電器(包括屬於電器性質的樂器)和電氣裝置因使用過度或超電壓、碰線、弧花、漏電、自身發熱等原因造成的本身的損毀;

  (二)被保險人的家屬或僱傭人員或同住人員或寄宿人盜竊保險財產而造成的損失;

  (三)堆放於陽臺或露天的財產,或用蘆蓆、稻草、油毛氈、麥杆、蘆葦、竹杆、帆布等材料為外牆、棚頂的簡陋罩棚下的財產及罩棚,由於暴風、暴雨、盜竊或搶劫所造成的損失;

  (四)未按要求施工導致建築物地基下沉、建築物出現裂縫、倒塌的損失;

  (五)保險財產在存放處所無人居住或無人看管超過七天的情況下遭受的盜竊損失;

  (六)因門窗未關致使保險財產遭受的盜竊損失;

  (七)在發生本條款第三條列明的保險事故時保險財產遭受的盜竊或搶劫損失。

  保險金額和保險儲金

  第八條 本保險採取每份固定保險金額的方式辦理投保;被保險人可根據投保時家庭財產的實際價值確定投保份數。

  第九條 保險儲金按保險金額的3——5%,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繳清。

  第十條 無論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是否發生保險事故,在保險合同終止時,保險儲金均全額退還被保險人。

  第十一條 若保期不滿3週年,被保險人中途要求退回儲金,本公司按儲金的一定比例收取工本費;保期不滿1年收3%;滿1年不滿2年收2%,滿2年不滿3年收1%;3年以上免收。

  保險期限

  第十二條 從簽發保險單次日零時起,被保險人只要不提取保險儲金,本保險在xx年內(含xx年)有效,xx年後可以續保。

  賠償處理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向本公司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公安部門證明和其他必要的單證。

  第十四條 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本公司按照出險當時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金額,但最高以不超過保險單分項列明的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五條 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本公司賠償後,保險合同繼續有效,但其保險金額應當相應減少。減少金額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批註。

  第十六條 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者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可以向本公司索賠,也可向第三者索賠。被保險人如向本公司索賠,應自收到賠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轉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賠的權利。本公司向第三者行使代位索賠權利時,被保險人應積極協助,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檔案和所知道的有關情況。

  第十七條 保險財產遭受損失後的殘餘部分,應當作價折歸被保險人,並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八條 保險事故發生時,如另有其他保險承保同一責任,不論該保險是否由被保險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僅負按比例分攤的責任。

  第十九條 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義務

  第二十條 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及有關部門關於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保險事故的發生,對本公司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隱患的合理建議應認真付諸實施。

  第二十一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名稱、保險財產佔有性質、保險財產所在地址、危險程度等事項如有變更,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手續。

  第二十二條 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應當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同時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條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條至二十二條規定的各項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者自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時,可申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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