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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的管理制度

績效考核的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績效考核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績效考核的管理制度1

  1、根據公司關於績效考核的原則,制定全廠績效考核總框架,為各部門制定具體考核細則提供技術支援。

  2、督促各部門根據績效考核總體框架制定出適合本部門的績效考核細則。

  3、收集各部門績效方案進行評審,找出不合理項並與相關部門溝通解決,直至相關部門對考核細則做出合理修改。

  4、指導部門負責人開展考核工作,為績效管理 實施過程提供幫助,向員工 解釋相關績效考核制度 問題。

  5、監督績效考核實施過程,檢查各部門在實際工作中對考核細則的執行情況,杜絕徇私舞弊等不正當現象發生。

  6、月底收集各部門績效考核彙總,並對各部門績效考核彙總進行檢查分析,指出其中不合理的考核專案令其及時改正,監督績效工資的制定與執行。

  7、將當月考核中出現的問題反饋到各部門,使其績效考核彙總不斷完善。

  8、以月報的形式總結當月全廠績效考核工作情況

  9、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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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工作績效考核,簡稱考核,目的在於透過對員工必須期的工作成績、工作潛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帶給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透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計劃地改善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製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善、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核專案及其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規則除下列人員外適用於公司全員。

  1、考核期開始進人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後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僱,應附試用考核表,註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核准。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部門主管對於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於請假記錄簿內,以帶給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於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送複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能夠分為兩種:

  1、潛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必須時間當職務的潛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必須時間務工作完成的狀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務必把握的潛力。

  人事考核把握並測評的潛力是職務擔當的潛力,包括潛在潛力和顯在潛力。潛在潛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潛力;顯在潛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並表此刻業績上的努力。潛在潛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性潛力來把握;顯在潛力,則可能透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具體包括:

  知識、潛在潛力、體力、潛力、經驗性潛力、顯在潛力、工作業績和質量、態度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務必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並且,對於想要個性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務必予以註明。

  2、第二次考評者,務必在職務、級別上高於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個性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務必予以註明。

  個性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狀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狀況下。至少就應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能夠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務必遵守以下原則:

  (1)務必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務必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根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注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潛力開發,透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瞭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推薦,以便上下級之間相互理解。

  第八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於開發利用員工的潛力,應用於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思考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藉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潛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就應思考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潛力。

  3、晉升。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就應把潛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範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就應參照潛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5、獎勵。

  為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於所做的貢獻,就應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透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資料與過程告訴被考核者本人,並指明今後努力方向,自我培養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盼、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儲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儲存一年。

  (二)表資料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資料時,能夠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考核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後,務必經過考核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核規定;

  3、理解考核資料與專案;

  4、統一考核的基準。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績的計劃和具體組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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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為了保障我市農村信用社信貸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益性,增強信貸從業人員的責任心、使命感和提高貸款營銷積極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訂本指導意見。

  第二條按照權、責、利相結合的原則,實行貸款授信、發放、管理、收回與信貸人員(主要包括各級信用社從事信貸業務的人員,含信用社主任、主管信貸的副主任)的經濟利益掛鉤的“四包一掛”制度,即包授信、包發放、包管理、包收回,績效工資與相關信貸資產的質量、數量掛鉤。

  第三條本指導意見中“四包一掛”的考核範圍是:信貸人員主張辦理的客戶授信、發放貸款業務。

  第四條包授信。信貸人員要對轄內優質客戶進行主動營銷,挖掘優質客戶資源,幫助客戶完善授信資料,使其納入農村信用社客戶評級授信範圍內。聯社應根據本轄經營實際情況對信貸人員制定授信客戶數量、質量最低任務等指標考核,並且制定具體辦法進行量化考核。

  第五條包發放。

  (一)在農村信用社上級規定的貸款範圍內,信貸人員在經過對客戶情況的詳細調查研究後,可根據情況發放農村小額貸款、公司類等形式的貸款。

  (二)本著提高貸款營銷效率的原則,對信貸人員提出的授信業務及發放的“四包一掛”貸款,相關人員要及時稽核並且提交信用社貸款審批小組集體審批。

  (三)信用社主任對信貸人員主張發放的“四包一掛”貸款負有監督、管理責任。

  (四)縣聯社應根據本轄農村信用社實際經營情況對信貸人員包發放的貸款數量給予最低任務指標考核,並制定具體的考核辦法和考核指標。

  第六條包管理。信貸人員對其主張發放的“四包一掛”貸款負有貸後管理的責任,應及時對客戶經營、貸款使用等情況進行了解回訪,按期進行貸後檢查,如發現影響貸款按期償還的風險因素,要及時向社主任和上級管理機關彙報,採取必要的資產保全措施。聯社要制定相關的管理考核辦法,確定具體的量化指標,考核信貸人員的管理質量。

  第七條包收回。貸款責任人對其主張發放的“四包一掛”貸款的本息負有按期全額收回的責任。貸款到期後不能按期收回本息的2按所欠本金和利息的一定比例對信貸人員處以罰金,並簽訂限期清收責任書,到期仍不能收回的,按照不良貸款責任清收的辦法實行責任清收。

  第八條績效掛鉤。

  (一)堅持責任、風險、利益相一致的原則,以信貸資產盈利水平、資產質量和人均利潤為核心進行考核,信貸人員收入水平與其擔負的職責、承擔的責任和風險相掛鉤。

  (二)信貸人員績效薪酬冀獎勵:

  1、對信貸人員主張發放管理的貸款本金、利息收回率達到任務要求、並達到規定的收回比例以後,聯社根據實際情況返還績效工資。收回率達到100%的,除全額返還本人的績效工資,並提高績效的工資檔次,給予鼓勵,連續兩年既能超額完成任務又能全部收回本息的,可評為優秀信貸員,享受提高0.2係數績效工資的待遇;本息收回率在98%以上的,返還本人全額績效工資,但未收回部分要實行責任清收;本息收回率低於98%的,按照一定比例扣發本人的績效工資,並實行未收回部分的責任清收。

  2、根據信貸人員完成“四包”任務的情況確定對信貸人員個人專項獎勵。對超額完成縣級聯核定年度或季度“四包”任務的,按照客戶資源、利潤等其對信用社的貢獻度對信貸人員進行專項獎勵。如信貸人員所發放的貸款產生不良後又在時限內清收回的,可視清收情況適當降低獎勵比例。信貸人員專項獎勵基本同清非壓戶專項獎勵、攬儲專項獎勵基本一樣,由縣級聯社從工資總額中統一提取、按月考核、按季兌付。

  3、對沒有完成核定“四包”任務的信貸人員,根據縣級聯社制定的辦法給予處罰或調離信貸人員隊伍。

  第九條免責貸款。對“四包一掛”貸款出現以下情形的,經信貸人員申請、聯社審計稽核部門認定、聯社不良貸款責任認定委員會核准後,不予追究責任:

  (一)有充足理由證明因宏觀經濟政策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產生的不良貸款;

  (二)責任人已經調離河北省農村信用社系統或已經死亡的;

  (三)存在其他省聯社規定的免責情況,且經上一級責任認定機構認可的。

  (四)各聯社對信貸人員形成的免責貸款要逐筆說明情況,並附有關資料上報辦事處。信貸人員按規定免除責任追究後,仍對“四包一掛”貸款負有清收管理責任。

  第十條各聯社薪酬管理委員會或具體職能部門負責對信貸人員進行考核,按半年將考核結果報市辦事處備案。

  第十一條本意見由河北省聯社__辦事處負責解4釋和修訂。

  第十二條各聯社根據本轄情況制訂具體實施細則,並報市辦事處備案後施行。

  第十三條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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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則

  1.目的

  1.1將績效與集團的經營戰略緊密地聯絡起來,向集團及區域公司管理層提供及時、準確的績效表現,從而督促和確保個人、部門、區域公司的目標與集團整體目標保持高度一致,發揮帶動集團發展的作用。

  1.2建立以績效為導向的企業文化,促使集團總體績效全面、持續提升。

  1.3讓員工認識到公司的期望與其當前自身能力之間的`差異,瞭解自己應該在哪些方面得到提高,從而自發性地改善自身能力,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和成就感。

  2.適用範圍

  2.1除集團董事長以外的所有在職員工。

  3.績效考核原則

  3.1公開原則:績效指標設計與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3.2客觀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帶入個人主觀因素或武斷猜想;

  3.3反饋原則:在指標設計時,主管必須與被考核者進行充分溝通和明確下一個週期的考核內容;在考核結束後,考核結果必須反饋給被考核人,同時聽取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做出合理解釋或及時修正;

  3.4時限原則:績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內被考核人的綜合狀況,不涉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不能以考核期內被考核人部分表現代替其整體業績。

  二、績效管理組織

  1.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

  1.1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作為績效管理的最終決策機構,致力於保證績效考核結果的客觀性以及績效考核結果與集團戰略的一致性。

  1.2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組成:

  1) 組長:集團總裁

  2) 成員:集團副總裁及集團總裁指定的其他人員。

  1.3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1) 負責集團績效考核制度的制定與修改;

  2) 審批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考核期內的考核指標、權重及評分標準,並指導、監督集團整體的績效考核工作;

  3) 就績效考核體系執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決策;

  4) 負責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及各區域公司的考核情況進行全面審查,確定最終考核結果、獎金髮放係數等;

  負責稽核處理績效考核過程中員工的最終申訴工作,以確保績效考核工作公正公開地進行。

  2.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

  2.1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是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績效管理的具體推進和實施。

  2.2績效管理執行小組組成:

  1) 組長:集團分管績效管理的副總裁

  2) 副組長:審計總監

  3) 組員:人力資源中心、財務管理中心人員和審計中心有關人員。

  2.3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職責:

  1) 負責集團績效考核制度制訂與修改的擬定工作;

  2) 根據集團年度經營管理目標和發展戰略規劃進行績效指標的分解,擬定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的年度和季度考核指標,權重及評分標準,負責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最終考核結果的釋出;

  3) 組織開展集團整體的績效考核工作,對績效考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

  4) 負責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的考核,收集整理集團總部各部門對其內部員工的考核結果,進行考核成績的計算、彙總、分析及提出考核結果的應用建議,並將考核結果資料移交人力資源部門統一備案;

  5) 負責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進行有針對性的績效管理培訓;

  6) 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的績效考核工作進行日常的指導、管理、監督與檢查;

  負責審查績效考核過程中員工的第二次申訴,並提出初步意見,提交公司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稽核處理,以確保績效考核工作公正、公開地進行。

  3.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

  3.1各區域公司成立績效工作小組,作為區域公司績效管理體系實施的組織保障,負責本區域公司績效管理的組織、指導、監督和重要決策。

  3.2 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須接受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對績效管理工作的領導、指導、監督和糾偏指令。

  3.3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作為區域公司績效管理的最終決策機構,致力於保證績效考核結果的客觀性以及績效考核結果與區域公司整體目標的一致性,並負責區域公司績效管理的具體推進和實施。

  3.4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組成:

  1) 組長:區域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

  2) 成員:區域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人力資源主管及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指定的其他人員。

  3.5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職責:

  1) 審批區域公司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指標內容、考核標準、考核方式和考核流程等事項;

  2) 組織區域公司各部門根據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進行績效指標的分解和制定;

  3) 組織開展區域公司的績效考核工作,對績效考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

  4) 對區域公司各部門進行考核,收集、整理、歸檔區域公司各部門對員工個人的考核結果,並進行考核成績的計算、彙總、分析及提出考核結果的應用建議;

  5) 負責對區域公司各部門績效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績效管理培訓;

  6) 對區域公司各部門績效考核工作進行日常的指導、管理、監督與檢查;

  在規定時間內對區域公司績效考核情況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核結果,並向全公司通報。

  4.各部門在績效管理中的主要職責

  4.1各部門(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各部門)都是績效管理的主體,都承擔績效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

  1) 配合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工作,提供相關資料並負責解釋;

  2) 對其他部門相關業績指標進行評價;

  3) 制定本部門員工績效指標、標準和權重並負責推進實施;

  彙總本部門員工考核結果,並按要求及時上報。

  三、考核週期和考核關係

  1.績效考核週期

  1.1集團和區域公司高層管理者(集團副總裁及各區域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實行年度考核,但與區域公司季度考核結果掛鉤。其他人員均採用季度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1.2集團總部各部門、各區域公司及區域公司各部門均採用季度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2.績效管理時間安排

  2.1季度考核:

  每年4月、7月、10月、下年度1月1~7號回顧和總結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績效完成情況,並進行季度績效考核結果的打分;

  每年4月、7月、10月、下年度1月7~15制定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季度績效計劃。

  2.2年終考核:

  每年1月1~15號對上一年度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績效進行評價,並最終得到年度績效考核結果;

  每年1月15日到月末制定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年度績效計劃。

  注:實際工作時間如遇節假日順延。

  3.考核物件與考核關係

  3.1對於集團和各區域公司高管、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的年度和季度考核: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為最終考核人,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負責考核的具體實施。

  3.2對於區域公司各部門的考核: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為區域公司各部門季度和年度績效的直接考核人。

  3.3對於個人的考核:個人的考核人為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

  四、績效計劃制定

  1.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1.1集團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集團每年11月以自身中期發展戰略為基礎,根據對市場需求、競爭環境、自身優劣勢的分析研究,根據本年度經營管理狀況制定下年度企業經營管理目標和重大任務,報董事會審批後執行。

  根據批准的年度目標和重要任務,召開部門目標(關鍵業績指標和重點工作目標)質詢會,確定集團各部門的績效指標,並設定相應的標準和權重。

  1.2集團各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擬定,內容包括年度績效指標(包括KPI、重點工作目標、加減分項)、權重和評分標準等,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稽核,經集團總裁批准後釋出。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指標和目標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集團戰略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

  關鍵績效指標庫。

  集團和區域公司歷史資料。

  市場競爭資訊。

  1.3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牽頭,各部門參與制定,內容包括年度績效指標(包括KPI、重點工作目標、加減分項)、權重和評分標準等,部門年度績效計劃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稽核,經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釋出。

  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績效指標和目標的制定需體現出對區域公司績效指標和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部門年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目標。

  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績效指標和目標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

  區域公司各項制度規範及重要的會議決議等。

  區域公司各部門職責。

  對部門的考核須體現出對公司規模與盈利的貢獻、真正地重視客戶、提升內部運營效率和人與組織和諧發展四個維度。

  2.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2.1區域公司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區域公司績效管理工作小組擬定,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稽核,經集團總裁批准後釋出。

  區域公司季度指標和目標需體現出對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季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年度績效目標。

  區域公司季度計劃依據以下內容擬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

  區域公司重要的會議決議等。

  2.2區域公司各部門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部門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共同擬定(季度績效計劃包含內容同年度績效計劃),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稽核,經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釋出。

  區域公司各部門季度指標和目標需體現出對部門年度績效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部門季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部門年度績效目標。

  部門季度計劃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和季度績效計劃。

  部門年度績效計劃。

  區域公司重要的會議決議等。

  部門職責。

  2.3個人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部門負責人牽頭,個人參與制定,個人季度績效計劃內容包括季度績效指標(包括KPI、重點工作目標、加減分項)、權重和評分標準等,個人與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生效。

  個人季度績效指標和目標需體現出對部門季度績效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個人季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部門季度績效目標。

  個人季度績效指標和目標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部門年度績效計劃。

  部門季度績效計劃。

  部門工作計劃。

  所在崗位職責。

  3.中期績效目標調整

  3.1區域公司的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只有出現如下情況之一時,方可重新調整:

  市場和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使得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值難以實現或者過於容易實現的;

  出現重大災害等不可抗力且嚴重影響年度和績效目標值實現的;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經過討論同意調整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值的。

  3.2 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計劃的調整須經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同意。

  3.3集團總部各部門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計劃的調整須經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同意或總裁特批。

  五、過程監控與輔導

  1.績效監控輔導的目的

  1.1使員工瞭解自己績效努力的方向以及目前與績效目標之間的差距;

  1.2直接上級與員工共同分析和發現績效差距的原因,並透過及時充分的雙向溝通達成共識,並找到改善績效的方法,幫助員工提高績效水平;

  1.3績效的事前管理與改善,改善績效管理關係和氛圍;

  1.4將績效評估結果與專業技能的培養和人力資源的開發有機結合,激勵符合集團和區域公司發展方向的個人表現。

  2.績效監控和輔導方式

  2.1區域公司績效監控輔導採取兩種方式,分別為經常性輔導和反饋、定期召開績效回顧會議。

  2.2季度考核週期內前兩個月對部門和個人績效進行工作回顧,並填寫《月度績效回顧與總結》(詳見附件一)。

  員工月度績效回顧由部門負責人和員工進行。

  部門月度績效回顧由部門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進行。

  2.3每年4月、7月、10月、下年度1月1~7號回顧和總結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績效完成情況,提交《季度績效回顧與總結》(詳見附件二)。

  六、績效評估

  1.季度考核

  1.1區域公司季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負責人應於每季度初前7個工作日內填寫完成區域公司上季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在每季度前1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對區域公司的季度績效評估,報總裁批准。

  1.2區域公司部門季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應於每季度初前5個工作日內完成各部門上季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各相關部門於每季度初前5個工作日之內協助提供與本專業相關的核實資料。

  1.3個人季度考核流程

  部門負責人應於下季度初前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下屬的季度績效評估,並將結果提交給分管領導稽核,並將部門內員工考核結果提交給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

  1.4季度考核評分方法

  部門和季度績效評估依據績效計劃中確定的各項指標的評分標準和實際完成情況進行評分,結合權重計算最終績效得分。

  部門協作滿意度評價由績效工作小組統一組織,根據《部門協作滿意度評價表》(詳見附件三)進行打分。

  重點工作目標依據《部門/個人工作目標》中確定的進度和質量標準,使用《重點工作目標評分表》(詳見附件四)進行打分。

  普通員工的個人職業化行為項根據《個人職業化行為評價表》(詳見附件五)由部門負責人進行評價。

  1.5季度考核績效等級評定

  季度考核區域公司績效等級的評定: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依據區域公司季度績效表現進行審議後評定,集團總裁批准後釋出。對應等級標準見下表:

  季度考核部門績效等級的評定: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依據部門季度績效表現進行審議後評定,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釋出。對應等級標準同區域公司評定表:

  季度考核個人績效等級的評定: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依據個人季度績效表現進行審議後評定,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釋出。對應等級標準見下表:

  2.年度考核

  2.1區域公司年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負責人應於年度初前7個工作日內填寫完成區域公司上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在年度前1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對區域公司整體的年度績效評估,報總裁審批。

  2.2部門年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應於年度初前5個工作日內完成各部門上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各相關部門於年度初前5個工作日之內協助提供與本專業相關的核實資料。

  2.3個人年度考核流程

  個人年度考核結果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個人四個季度的考核結果的平均值計算得出,結果提交給分管領導稽核後,將部門內員工考核結果提交給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

  2.4年度考核評分方法

  年度考核評分方法同季度考核。

  集團副總裁年度績效得分=各區域公司平均季度績效得分×50%+區域公司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5%+分管集團部門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5%

  集團副總裁兼區域公司總經理年度績效得分=(分管區域公司季度績效平均得分×80%+其他區域公司平均季度績效得分×20%)×50%+(分管區域公司年度績效得分×80%+其他區域公司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0%)×25%+分管集團部門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5%

  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年度實際績效得分=區域公司平均季度績效得分×50%+區域公司年度績效得分×50%

  區域公司部門年度實際績效得分=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得分

  員工年度績效得分=四個季度考核平均績效得分

  2.5年度考核績效等級評定

  年度考核區域公司、部門和個人績效等級的評定同季度考核。

  3.考核後的績效溝通與反饋

  3.1在考核期結束後,直接上級(考核人)應與員工(被考核人)進行績效溝通與反饋,績效溝通與反饋採取績效面談的方式。

  3.2績效面談時,直接上級(考核人)應與員工(被考核人)就考核結果進行討論和充分交流,肯定成績,發現問題,指出不足,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幫助員工制定改進措施並確認下一考核期的考核內容。

  3.3進行績效面談前,應準備以下材料:

  員工《職位說明書》;

  員工《績效計劃》;

  直接上級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3.4績效面談應選擇不受干擾的地點,直接上級應營造輕鬆、自然、坦誠的交流環境。

  七、績效結果應用

  1.績效結果應用於薪酬激勵

  高管薪酬組合為固定工資:績效獎金=60:40;集團中層管理者(含各區域公司同等級別)薪酬組合固定工資:績效獎金=70:30;集團中層副職管理者(含集團和各區域公司同等級別)薪酬組合固定工資:績效獎金=80:20;其他人員薪酬組合固定工資:績效獎金=90:10,績效獎金中季度獎金總額和目標年終獎金各佔50% ,季度獎金總額平均分配到四個季度為目標季度獎金。

  1.1季度獎金兌現方法

  區域公司目標季度獎金=除區域公司高管以外的所有任職者目標季度績效獎金總額。

  區域公司實際季度獎金=區域公司目標季度獎金×區域公司季度績效獎金係數。

  部門目標季度獎金=部門內員工目標季度獎金總額

  部門實際季度獎金=部門目標季度獎金×部門季度績效獎金係數×部門季度獎金調整係數

  其中:

  直管區域公司部門(不包括專案部)季度績效獎金係數=直管區域公司部門季度績效考核係數×80%+分管區域公司季度獎金係數×20%

  部門季度獎金調整係數=區域公司實際季度獎金/∑(部門目標季度獎金×部門季度績效獎金係數)

  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季度獎金=個人目標季度獎金×個人季度績效獎金係數×部門季度獎金調整係數

  部門其他人員季度可分配獎金=部門實際季度獎金-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季度獎金

  個人實際季度獎金=個人目標季度獎金×個人季度績效獎金係數×個人季度獎金調整係數

  其中:

  總監及部門經理個人季度績效獎金係數即為部門季度績效獎金係數

  個人季度獎金調整係數=部門其他人員季度可分配獎金/∑(個人目標季度獎金×個人季度績效獎金係數)

  1.2年度獎金兌現方法

  區域公司目標年度獎金=除區域公司高管以外所有任職者目標年度獎金總額

  區域公司實際年度獎金=區域公司目標年度獎金×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區域公司高管實際年度獎金=該高管目標獎金×該高管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部門目標年度獎金=部門內員工目標年度獎金總額

  部門實際年度獎金=部門目標年度獎金×部門年度績效獎金係數×部門年度獎金調整係數

  其中:

  直管區域公司部門(不包括專案部)年度績效獎金係數=直管區域公司部門年度績效獎金考核係數×80%+分管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獎金係數×20%

  部門年度獎金調整係數=區域公司實際年度獎金/∑(部門目標年度獎金×部門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年度獎金=個人目標年度獎金×個人年度績效獎金係數×部門年度獎金調整係數

  部門其他人員年度可分配獎金=部門實際年度獎金-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年度獎金

  個人實際年度獎金=個人目標年度獎金×個人年度績效獎金係數×個人年度績效獎金調整係數

  其中:

  總監及部門經理個人年度績效獎金係數即為部門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個人年度獎金調整係數=部門其他人員年度可分配獎金/∑(個人目標年度獎金×個人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2.績效結果應用於職業發展

  2.1員工晉升

  年度績效考核結果是決定員工是否晉升的主要依據,對於績效等級為A(優秀)和連續兩年績效等級為B(良好)的員工,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經稽核後,根據當時公司的用人需求情況和員工職業生涯發展規劃,制定員工晉升(晉升是指職位、級別和薪酬的上調)提案,報集團總裁。

  2.2工作調動

  根據員工年度考核結果,對於績效等級為E(差)和連續兩年為D(需改進)的員工,公司可考慮調整崗位或安排待崗一年,不服從安排者公司另行處理;

  年度績效考核使被考核人與人力資源人員充分了解其水平,如果被考核人認為在別的崗位更能發揮其能力並能提高工作業績,該員工可在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後1個月內提出工作調動要求,經雙方部門負責人同意並經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稽核後,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批准。

  2.3解聘

  根據員工年度考核結果,對於績效等級連續兩年為E(差)和連續三年為D(需改進)或待崗3個月仍無法上崗的員工,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八、績效考核申訴

  1.申訴時限

  1.1在季度或年度績效考核過程中,員工若認為受不公平對待或對考核結果感到不滿意,有權在得知考核結果3個工作日內向隔級主管領導和交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申訴,提交申訴報告。

  1.2隔級主管和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10日內負責對申訴材料進行稽核處理,若員工對處理結果感到不滿意或隔級主管逾期未處理,員工有權直接向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提請二次申訴,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向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報告,經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做最終決策。

  2.申訴處理

  2.1員工申訴時需要以書面形式(詳見附件六)提交申訴報告,並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負責將員工申訴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記錄備案。

  2.2隔級主管(或績效管理工作小組)在接到申訴後10個工作日內必須跟申訴人確認並對其申訴材料進行處理,若申訴如逾期沒有受理或員工對處理結果感到不滿意,申訴人可直接向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提請二次申訴,並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對逾期行為進行處罰;

  2.3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在接到申訴後10個工作日內必須跟申訴人確認並對其申訴報告進行稽核,最終將處理意見提交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如逾期沒有受理,申訴人可直接向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再次提起申訴,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責成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處理,並對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和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的逾期行為進行處罰;

  2.4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根據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提交的資料,決定是否需要召開由申訴人、申訴人績效考核人、申訴人隔級主管、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組成的申訴評審會;如不需召開申訴評審會,則將書面結果反饋給申訴人;

  2.5如果員工申訴內容屬實,申訴評審會需要按月度或年度績效考核流程對申訴人重新進行績效考核,此次考核結果即該員工月度或年度考核成績,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在申訴評審會完成後3天內考核結果存檔併發送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6申訴評審會還需要確定績效考核人對員工考核過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現象。如果發現績效考核人在考核過程確有不公平行為,集團將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九、績效考核文件使用與儲存

  1.績效考核文件儲存格式

  1.1員工績效考核袋內考核檔案按年度順序排列,各年內季度考核檔案再按時間順序排列;

  1.2各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袋統一整理儲存在標有部門編號的檔案櫃中,各員工的績效考核檔案袋按崗位編號順序排列,同一崗位員工考核袋順序按員工編號排列。

  2.績效考核文件儲存方法

  2.1由區域公司辦公室統一保管績效考核檔案,考核結果以績效考核袋形式和電子文件形式存檔,儲存資料在3年後或員工離開公司半年後銷燬;

  2.2在季度績效考核完成後10個工作日內,區域公司辦公室必須將所有崗位員工的績效考核資料收集整理並完成統一編號工作,同時將績效考核資料備案給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3在年度績效考核完成後20個工作日內,區域公司辦公室必須將所有崗位員工的績效考核資料收集整理並完成統一編號工作,同時將績效考核資料備案給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4區域公司辦公室需要妥善儲存員工各年績效考核檔案以便相關部門查閱。

  3.績效考核檔案查閱許可權

  3.1為了達到妥善保管績效考核檔案的目的,績效考核檔案設定查閱許可權,以便於保密與管理。查閱許可權分為查閱和影印二種,查閱或影印考核檔案必須簽字;

  3.2各部門負責人在以下情況有權查閱其下屬考核資料,但不得跨部門查閱;

  為了解下屬員工歷年績效考核情況;

  在崗位輪換過程中,為了解相關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情況。

  主管領導有權查閱分管部門員工績效考核檔案;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和執行小組、區域公司總經理有權查閱公司全體員工績效考核檔案;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和執行小組、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有權列印、影印全體員工績效考核檔案;公司高管人員、區域公司辦公室負責人在董事長(總經理)授權的條件下有權列印、影印全體員工績效考核檔案,其他人員無權影印員工績效考核檔案。

  十、附則

  1.本管理制度修訂、解釋權在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

  2.本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正式執行,原有考核方法自本制度公佈之日起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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