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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的管理制度

餐飲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餐飲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存貨管理,提高流動資產的使用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存貨管理範圍

  第二條存貨管理的範圍包括原材料、燃料、輔助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產成品的入出庫及庫存的管理。

  第三章入庫管理

  第三條公司應嚴格執行存貨管理制度,賬實分管,互相牽制。存貨出入庫要有嚴格的手續,經辦人員應簽字確認。

  第四條存貨採購應依據採購計劃合理安排採購進度,防止因盲目採購而導致材料的積壓。

  第五條外購時,首先由採購部會同營運部召開訂貨會,提出採購計劃,由營運部經理稽核,交財務部門納入財務收支計劃,再由採購部門負責實施採購。

  第六條購回時,由出納開二聯單,交由倉庫保管人員和相前部門負責人(如:廚師長)按質按量組織驗收,按實際質量認真填寫“入庫單”,對“入庫單”的入庫時間、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交貨人、承運人和驗收入庫人等欄目均應逐一填寫,不得漏項。二聯單,一聯交財務,一聯留存。

  第七條商品入庫必須嚴格驗收,原材料的驗收單必須有倉管、廚房或店長經理共同驗收;入庫後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履行貨物保管職責。

  第八條入庫後應將該“入庫單”的“財務聯”一起附於購貨發票後交財務入賬。

  第九條對於外購物資數量短缺、品種質量不符的,由採購部負責更換,更換費用或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採購人個人承擔;銷售後因質量問題而返修、銷售退回所發生的損失由後廚部門承擔。

  第四章出庫管理

  第十條商品或原材料由出納先列印”出庫單”,再交由倉管辦理“出庫”手續,按使用部門據實發貨,發貨後由使用部門和倉管在出庫單上簽字確認。

  第十一條月末,已領用但尚未銷售出去的,應及時退回倉庫,便於財務如實核算成本。

  第十二條倉庫負責人應當每天記錄出入庫明細,每十天,由出納按軟體裡的數量打印出當月的`存貨出入庫明細表,倉庫將簽好字的出入庫單據先與出納的出入庫明細表核對,核對無誤後交給公司財務人員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三條其他物資出庫需憑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批准的領用單,由倉庫保管員核對數量、品名、規格後發貨。

  第五章庫存管理

  第十五條保管員應設定各種存貨進銷存明細賬,並依據出入庫單進行賬簿登記,經常與出納的軟體資料核對賬目、實地盤點實物,保證賬賬、賬實相符。物資要堆放整齊、標籤清楚、計量準確、存放安全。保管員對存貨的安全和完整負責。

  第十六條對於各種物資每月月底由出納會計列印進銷存報表與倉庫負責人盤點核對,每月底盤點一次。

  第十七條倉庫保管員應做好倉庫的日常環境衛生管理,檢查庫存物資的安全保障情況,消除安全隱患。發現情況及時彙報,以利於及時落實措施予以解決。倉庫保管員工作失責而導致貨物毀損的,應按成本價做出賠償。

  第十八條存貨應定期盤點。每月末,倉庫管理員應對所管理的物資進行核對檢查,使賬、卡、物一致,並上報各類存貨的收發存情況。每年末,公司進行一次全面存貨盤點。盤點人應分清存貨庫齡,對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等情況及時查明原因,並區別情況,落實責任,報告有關領導,經批准後及時處理。

  第十九條存貨的取得采用實際成本計價,存貨的發出採用加權平均法計價,期末存貨採用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價。年末,公司應對剔除有問題庫存後的存貨餘額按單個存貨專案進行分析,由物資管理部門結合市場行情和期末存貨實際,比較期末賬面價值與期末可變現淨值,編制存貨跌價情況表,經主管領導稽核後送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據此編制存貨跌價準備提取方案,報公司財務負責人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提取存貨跌價準備。

  餐飲的管理制度2

  1、清洗加工食品先檢查質量、腐敗變質、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類、水產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各類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須洗淨,蔬菜與水產品、肉類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當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處理。

  4、肉類清洗後無血、毛、汙、魚類洗後無鱗、鰓、內臟。

  5、活禽宰殺放血完全,去淨羽毛、內臟、爪等。

  6、蔬菜按一揀、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洗後無泥沙雜草。

  7、食品盛放容器用後沖洗乾淨,葷素食品分開使用。

  8、加工結束後將地面、水池、加工臺、工具、容器清掃洗刷乾淨。

  餐飲的管理制度3

  1、檢查食品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熱、防止裡生外熟。

  3、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

  4、半成品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5、烹飪後至食用前需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要在高於60°C或低於10°C的條件下存放。

  6、需要冷藏製品,要在自然放涼後在冷藏。

  7、隔餐或隔夜的熟製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後方可食用。

  8、工作結束調料加蓋,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掃洗刷乾淨。

  餐飲的管理制度4

  1、做好食品數量、質量,進、發貨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2、定型包裝食品按類別、品種上架堆放,掛牌註明食品質量及進貨日期。

  3、散裝易黴食品勤翻勤曬,儲存容器加蓋密封。

  4、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凍)儲存。

  5、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與消毒藥品,有強烈氣味的物品,不同庫儲存。

  6、倉庫經常開窗通風,保持乾燥。

  7、冰箱、冷庫經常檢查,定期去霜、保持霜薄氣足。

  8、經常檢查食品質量,發現食品變質、發黴、生蟲等及時處理。

  9、做好防蠅、防鼠、防蟲、防蟑螂工作。

  10、定期大掃除、保持倉庫室內外清潔。

  餐飲的管理制度5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良好的住宿環境,特制訂本規定:

  一、宿舍統一由宿舍管理人員管理,其工作任務如下:

  1、整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安全、衛生等;

  2、監督輪值人員對環境衛生的清理和維護;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及時上報;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並送醫院。

  二、管理制度:

  1、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每位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環境清潔。

  2、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修善,水、電、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3、員工應自覺保持衛生間的衛生乾淨,講究公德,便後衝廁,管理人員應加強巡視。

  4、確保宿舍衛生,被褥要放整齊,生活用品擺放有序。內務管理及物品擺設應規範、整齊,衣物掛在指定區域。5、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放射物品、槍1支彈1藥、特種刀具等危險物品不得放置寢室。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

  6、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一經發現視按酒店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7、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鬥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以及傳播放映反動、淫穢書畫、照片、錄音、錄影,堅決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不法行為。電視、收音機使用時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8、未經他人同意不得隨意翻動他人物品,違者按照酒店相關制度處罰。9、不得隨意損壞宿舍內的物品,違者按價賠償。

  10、宿舍人員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公司宿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長有權拒絕進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20元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1、有損壞公共設施裝置的,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沒有發現肇事人的,由宿舍人員均分承擔賠償金。

  12、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許大聲喧譁,做到按時就寢,員工歸寢後無論任何情況,員工一律不得留外人。

  13、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儘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床位。不準擅自轉調床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如有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14、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寢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菸生產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煤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炒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和用電燈烘鞋,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15、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被盜個人自負,嚴禁把門鑰匙轉交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

  16、洗浴時注意安全,正確使用熱水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7、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管理人員檢查。

  18、住宿人員不得私配、調換宿舍鑰匙,如有特殊需求上報酒店管理部門,由酒店管理部門統一配置。

  19、請工程部與每月1日、15日協同宿舍管理人員對宿舍水電、設施裝置、安全等進行檢查、維護,如酒店部門在抽檢中發現違規安全之類問題,將對其管理人、工程人員考核。

  三、水、電的分配使用及規定:

  1、住宿人員住宿產生的相關水電費用由住宿人員統一平攤,具體費用劃分由宿舍管理人員統計。

  2、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3、淋浴的水、電用畢即關閉,換下衣物及垃圾不得丟棄於浴室。

  四、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外,並呈報公酒店管理部門議處:

  1、不服從宿舍長的監督、管理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誡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有偷竊行為者。

  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酒店管理部門有權處理並根據違反情況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情節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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