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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倡議書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倡議書(精選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能夠利用到倡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倡議書是日常應用寫作中的一種常用文體。來參考自己需要的倡議書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倡議書(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倡議書1

朋友們:

  中國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我們勤勞、智慧的祖先,創造了瑰麗多彩、蔚為大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及其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傳統技藝、醫藥和曆法;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傳統體育和遊藝;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為了擔當歷史賦予我們的重任,維護全人類文化的多樣性,我國在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的同時,還主動與周邊國家合作,為跨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共有資源建立聯合保護的工作機制。

  作為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廣大民眾知識和智慧的結晶,是中華民族卓越創造力和思想情感的體現,是我們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精神寶庫。在廣大民眾適應周圍環境以及與自然和歷史的互動中,非物質文化遺產被不斷地再創造,為我們提供認同感和持續感,增強了對文化多樣性和民族創造力的尊重。

  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一系列重要講話中多次指出,要加強對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城市歷史文化遺產;城鎮建設要融入現代元素,更要保護和弘揚傳統優秀文化,延續城市歷史文脈。

  在2014年文化遺產日(每年6月第二個星期六,2014年為6月14日)期間,文化部、中央文明辦、民政部將以“非遺保護與城鎮化同行”為主題,在全國所有城鄉社群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讓廣大民眾更方便、近距離地瞭解非遺,參與保護。在此,文化部、中央文明辦、民政部共同向全國發出倡議:非遺傳承,人人參與!

  非物質文化遺產來自民眾,民眾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創造者,同時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發展的主體。人人參與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最好的傳承保護。

  我們相信,有您的參與,那些祖輩們唱過的歌、跳過的舞、扮過的戲、做過的手工以及傳統的民間實踐活動和高度智慧的思維方式將重放異彩,為社會發展注入強勁的活力。而您,將獲得參與非遺實踐活動的教益和快樂;在與祖先、與今人的精神共鳴中,加深對傳統文化的理解和熱愛,獲得豐厚的人生滋養。

  文化傳統是一條豐沛的河,源自遠古,流向未來。關愛它、保護它,讓它川流不息,奔湧向前,是我們每一箇中華兒女的歷史責任。今天,這份責任傳遞到你我之手,為了使文化遺產與時代同行,為了實現民族復興、文化復興的共同願望,讓我們從我做起,從今天做起,傳承非遺,弘揚傳統,美麗人生!

  倡議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倡議書2

  歷史文化遺產是一座城市最雋永的詩篇,凝鍊著祖祖輩輩的故事,承載著獨特的精神基因,潤澤世世代代,生生不息。黨和國家高度重視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指出,要加強對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城市歷史文化遺產。

  湖北漢口鎮、江西景德鎮、河南朱仙鎮和廣東佛山鎮是明清時期享譽華夏的“中國四大名鎮”,豐富的文化遺產穿越歷史的河流,至今仍熠熠生輝。歷史慷慨贈與我們彌足珍貴的`文化寶藏,同時也賦予我們更多的保護責任和義務。特別是,在城鎮化的浪潮中,一些城市由於保護不力,不少歷史文化遺產在大拆大建中化為灰燼,讓我們在惋嘆之餘更覺任重道遠。因此,值“中國四大名鎮”城市文化經貿交流合作會議在佛山隆重召開之際,作為歷史上的“中國四大名鎮”和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武漢、景德鎮、開封、佛山四市,聯合向全國曆史文化名城和社會發出倡議:

  ――強化責任擔當,讓文化遺產歷久彌新。堅持在新型城鎮化工作中,把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納入城市建設規劃總體佈局,形成文化遺產保護與城市規劃相結合的良好機制。堅持依法保護、科學保護,不斷完善文化遺產保護機制,讓文物、歷史建築、歷史街區等不可再生資源經受歲月考驗盡展芳華。

  ――強化宣傳引導,讓城市文脈綿延不斷。大力宣傳文化遺產方針政策,引導市民從日常生活點點滴滴做起,保護身邊的文化遺產,監督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形成強大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合力。全面普及歷史文化遺產知識,開放歷史文化遺產資源,讓市民瞭解歷史文化遺產,愛上歷史文化遺產,守衛歷史文化遺產,讓城市文脈蜿蜒不斷。

  ――強化區域合作,讓文化寶藏更加璀璨。在堅持維護城市的獨特文化品格的基礎上,積極搭建全國曆史文化名城之間深化各領域多層面交流合作的平臺,加強相互交流、相互學習、相互借鑑,全面提升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協同創新能力,創造條件讓市民感受到更多不同城市文化的精彩,讓城市文化在交流融合之中煥發出更奪目的光彩。

  ――強化傳承創新,讓文明種子生機勃發。堅持把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和發展現實文化有機統一起來,緊密結合起來,在繼承中發展,在發展中繼承。朝著塑造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方向,繼往開來,不斷創新傳承方式,大力挖掘文化遺產潛在的豐富內涵、社會價值和對城市發展的積極意義,讓傳統歷史文化順應社會發展和時代前進的要求不斷髮展更新,具有更旺盛、更長久的生命力。

  文化遺產是一條源自遠古、流向未來的豐沛河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它的潤澤,城市價值提升離不開它的支撐。保護文化遺產,就是守護我們民族生生不息的薪火;保護文化遺產,就是呵護我們的母親文化,培育我們的根。讓我們共同承擔起保護文化遺產的歷史責任,為傳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實現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倡議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倡議書3

  晉城市作為華夏文明的重要發祥地之一,數千年的社會演變在太行山南端這段美麗的土地上留下了眾多的文物遺存,形成了深厚的物質文化積澱。

  我市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43處、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33處、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5處,古民居、古廟宇、古墓葬、古城堡隨處可見,石橋、石塔、石碑、石窟星羅棋佈,磚雕、石雕、木雕精美絕倫,僅以宋金古建築為例,我市有50多處,約佔全國同期同類古建築的三分之一。這些古代文化遺存,使我市自豪地驕傲地躋身於全國文物大市之列。這些珍貴的文物凝聚著澤州先民的智慧,見證著晉城悠久古老的文明。但同時我們必須看到,無情的歲月風雨正在侵蝕這些珍貴的文物,不少極具價值的文化遺址正在我們眼前消失。文物資源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再生性,我們在為它們感到驕傲和自豪的同時,更加有責任和義務去愛護它們、保護它們。為此,晉城市旅遊文物局、晉城市旅遊文物協會向廣大幹部群眾發出倡議:

  一、積極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用法律法規來規範我們的文物保護行為。

  二、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各級基層政府應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認真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切實有效地做好文物保護工作。

  三、城鄉基本建設工程選址,應當儘可能避開不可移動文物,施工前要及時上報文物部門進行審批和文物保護工作。日常生產生活中,如果發現地面或地下有價值的文物時,要立即向我市文物管理部門報告,並自覺上交文物,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暫時不能上報上交時,要妥善採取有效保護措施,以便文物不致流失。

  四、無論何時何地,凡發現文物面臨被毀、被盜危險的,要立即制止,並及時報請市文物管理部門,以便對文物進行及時搶救保護。

  五、社會人士透過捐贈等方式支援文物保護工作,市級文物部門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六、不盜竊、哄搶、私分、非法佔有國家文物,旅遊時不刻劃、塗汙、損毀文物,發現或者撿拾到文物,要及時上交文物管理部門。

  七、勇於同盜竊文物、走私文物、破壞文物等違法行為作堅決的鬥爭,發現盜竊、哄搶、破壞國家文物行為時,要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或提供線索,向文物管理部門報告情況,儘可能做好文物保護工作。

  經濟的發展離不開文化的支撐,保護文物就是保護歷史、保護文明,文物是我們的文化之根,更是我們創造新時代的源泉和動力。讓我們把保護文物當責任,為保護文物盡義務,為傳承中華民族的文明薪火而努力工作,為建設晉城和諧家園而努力奮鬥!

  倡議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倡議書4

  我們有幸,還能領略萬里長城的蜿蜒巍峨、橫亙東西,還能駐足莫高窟飛天的衣裙飄曳、華美豔麗,還能仰視南禪古寺的歇山斗拱、瓦頂銅鈴。我們有殤,歲月無情,萬里長城已不見昔日輝煌,而且正一段段地湮滅,風蝕雨侵正在撕裂壁畫的古韻風華,功利短視已經讓很多古建築在推土機下轟然倒塌,還有大量的文保單位大門緊閉,處在“映階碧草自春色”的窘境。我們有責,絕不能讓五千年綿延不斷的文明根脈在我們手中斷裂,絕不能讓中華民族的金色名片在我們手中失去榮光!我們有責任讓更多的文物完整真實地傳之於後世!文物保護,人人有責!

  我們是51個以保護中華民族文化遺產為宗旨、自願發起成立的社會組織和志願者團隊。首次聚會北京,共同探討社會組織廣泛參與文物保護的有效途徑。在此,我們向全國的文物保護社會組織和志願者團隊發出以下倡議:

  一、積極參與文物保護的宣傳與普及。

  深入瞭解當地文化遺產儲存狀況,拓寬傳播渠道,宣傳普及文物保護法,提高民眾的文物保護意識;聯絡吸引文人鄉賢、退休幹部教師參與研究和挖掘社群文物的歷史文化,透過撰寫文物保護單位解說詞等方式,講好文物故事,闡釋家鄉歷史。

  二、積極參與文物保護的監督與管理。

  培訓、組織志願者參與社群文物保護單位的日常巡察,透過手機拍照和微信、郵件等方式及時向文物管理部門報告文物保護狀況,推動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監督管理體系,緩解基層文保力量薄弱的壓力;及時向文物部門、政府、媒體反映損壞、損毀、偷盜文物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持原則、堅守底線,切實履行社會組織協助政府保護文物的職責。

  三、積極參與文物的保護與修復。

  圍繞社群文物保護的急需,結合社群群眾的普遍關切,依據文物保護法,在文物部門指導下,重點選擇低級別文物進行保護與修復;開展勸募工作,善於包裝專案,開展區域內的募捐,號召文物保護愛好者和有識之士慷慨解囊,為地方文物保護工作提供資金支援;吸引、組織各方面專業人才參與文物修復的設計工作,集眾智、聚眾力,提升文物保護與修復的社會化水平。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倡議書5

  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

  物質文化遺產是我們的祖先智慧的結晶,它直觀地反映了人類社會發展的重要過程,具有歷史的、社會的、科技的、經濟的和審美價值,是我們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物證。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我們民族的DNA,依靠口傳心授來傳承,傳承鏈條極易斷裂。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地球愈來愈成為一個小村落的過程中,文化遺產保護顯得尤為重要,她是我們區別與別民族的重要依據,是我們精神的歸屬地,是我們發展前行的重要根基。2005年12月22日,國務院釋出《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其中一項重要舉措就是:決定從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中國的“文化遺產日”。為營造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提高公眾對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關注和保護文化遺產,特發出以下倡議:

  一、對破壞偷盜倒賣文物的行為進行堅決打擊舉報。

  二、自覺保護身邊的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築及各種文物資源。

  三、為身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提供一個良好的發展傳承環境。

  四、自覺投身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廣泛宣傳動員社會力量參與保護。讓我們攜手共同保護我國豐富的文化遺產,使我們的民族文化能永遠長存。物質文化遺產是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它包括古遺址、古墓、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蹟及代表性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歷史上各時代的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等可移動文物,以及在建築式樣、分佈均勻或環境景色結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傳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包括口頭傳說、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和禮儀與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技能等以及與上述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文化遺產是滋潤現代科學、教育、文化和民族自尊心的源泉,對文化遺產的破壞和丟棄,終將導致精神的貧乏和歷史記憶的缺失。

  在當今社會快速發展的歷史程序中,對於這些依附著民族魂魄的珍貴文化遺產,我們只有倍加保護,才更有利於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和人類文化的繼往開來。

  倡議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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