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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經典案例

談判經典案例3篇

談判經典案例3篇1

  廣東一家樂器製造廠鄒經理惴惴不安地走進會議室,談判桌前坐著的是4位沃爾瑪的談判代表,他們中有中國人也有外國人。

  鄒經理的需求很簡單,他手下有6000人的工廠,他需要沃爾瑪20萬把吉他的訂單,以維持工廠的運轉和盈利。但是談判對手顯然有備而來。“他們已經掌握了足夠多的資訊。”鄒經理一開始便被沃爾瑪“大鱷”的氣勢所壓倒--沃爾瑪的談判代表侃侃而談,中國現在有多少家樂器廠,規模多大,各自生產哪些產品和半成品。

  “他們是非常職業化的商人。”鄒經理開始深呼吸,“雖然沃爾瑪的談判隊伍中沒有樂器圈的人,但顯然,他們對這一行業的市場足夠了解。”更重要的是,沃爾瑪的談判隊伍透露給鄒經理一個重要資訊--同行的企業都在爭做這筆訂單。

  由於沃爾瑪的採購量大,鄒經理還是接受了沃爾瑪開出的條件。沃爾瑪開出的價位,讓鄒經理每把吉他獲得的利潤只有之前普通訂單的一半。但這不是沃爾瑪所要求條件的全部。讓鄒經理讓人無法相信的是“沃爾瑪提出,要把電吉他的音箱部分訂單交給另一家工廠生產,而我們只是生產吉他機身和負責組裝。”這讓鄒經理的利潤再次被剝奪走5%.

  最後,鄒經理瞭解到了沃爾瑪的“良苦用心”, “一家香港註冊公司以來料加工的名義,找到上海一家工廠生產音箱,由於電吉他是銷往美國的,所以沃爾瑪直接和這家香港註冊公司簽訂採購協議,可以免除進口關稅。如果我們直接向上海工廠採購則需要加增進口關稅。" 鄒經理認為自己和沃爾瑪談判團隊的交手中,對方確實是有備而來!沒想到他們的談判隊伍對談判專業知識如此瞭解!利用產品的特點分解了訂單,獲得了更大的利潤空間。

談判經典案例3篇2

  0世紀末,一個最著名的.談判案例就是戴姆勒—賓士的子公司和克萊斯勒公司的合併談判。1994年,戴姆勒—賓士的子公司梅塞德斯—賓士股份公司在海爾穆特·維爾那的領導下,開始尋找合作伙伴。戴姆勒集團的戰略規劃負責人考德斯回憶道:“當時在董事會上談到公司業務的時候,我們總是離不開轎車的話題,僅靠梅塞德斯的牌子,我們的增長已經達到了極限,要想獲得新的增長點,就必須依託其他的牌子。”克萊斯勒求賢若渴也有很長時間了。“克萊斯勒和戴姆勒—賓士是天配,對此我毫不懷疑。”克萊斯勒公司董事長伊頓說。在5月21日的股東大會上,克萊斯勒副總裁路茨就此事表態說,雖然寶馬深受人們的尊敬,但是戴姆勒—賓士的生產線更適合於克萊斯勒。

  當時在長達8個月的談判期間,維爾那也曾經試圖和克萊斯勒就合作事宜進行會談。此後,幾經周折,戴姆勒給這次秘密行動起了一個名字叫“伽馬”。伽馬是希臘語的第三個字母,前兩個字母代表曾經進行過,但是沒有成功的聯合計劃。

  1998年5月6日,德國戴姆勒—賓士股份公司與美國克萊斯勒汽車製造公司宣佈合併,組成新的戴姆勒—克萊斯勒公司。兩強聯合決定了近50萬人的命運,將創造高達2 600億德國馬克的年營業額,幾乎相當於整個丹麥的國內總產值。這一訊息立刻震動了全球工業界和經濟界。同一天在《華爾街日報》登載了一篇文章,題為《戴姆勒·克萊斯勒的秘密會談——350億美元的兩強大聯合》。文章一見報,戴姆勒的股票頓時由178德國馬克猛漲到201德國馬克,克萊斯勒的股票由4l美元漲至53美元。

談判經典案例3篇3

  中國某工程承包公司在加彭承包了一項工程任務。當工程的主體建築完工之後,中方由於不需要大量的勞動力,便將從當地僱用的大批臨時工解僱,誰知此舉導致了被解僱工人持續40天的大罷工。中方不得不同當地工人進行了艱苦的談判,被解僱的工人代表提出讓中方按照當地的法律賠償被解僱工人一大筆損失費,此時中方人員才意識到他們對加彭的法律太無知了。根據加彭的勞動法,一個臨時工如果持續工作一星期以上而未被解僱則自動轉成長期工,作為一個長期工,他有權獲得足夠維持兩個妻子和三個孩子的工資,此外,還有交通費和失業補貼等費用。一個非熟練工人如果連續工作一個月以上則自動轉成熟練工,如果連續工作三個月以上則提升為技術工人。工人的工資也應隨著技術的提升而提高。而我國公司的管理人員按照國內形成的對臨時工、長期工、非熟練工、熟練工以及技工的理解來處理加彭的情況,結果為自己招來了如此大的麻煩。談判結果可想而知,公司不得不向被解僱的工人支付了一大筆失業補貼,總數目相當於已向工人支付的工資數額,而且這筆費用屬於意外支出,並未包括在工程的預算中,全部損失由公司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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