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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合同

律師事務合同模板集錦七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律師事務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律師事務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乙方到甲方實習事宜,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實習內容

  甲方同意乙方到甲方實習。實習內容為 。如果乙方不適合甲方安排的實習崗位,甲方有權進行調整。

  第二條 實習期限

  實習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實習地點

  乙方的實習地點為甲方的辦公場所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場所。

  第四條 實習待遇

  乙方實習期間享受以下第 項約定的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實習補貼 元,於每月 日之前支付。

  2、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甲方不予支付實習補貼。

  3、其他待遇: 。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在實習期間,甲方應為乙方安排實習崗位,指派實習指導人員對乙方進行實習指導。

  2、在實習期間,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和相關的實習裝置。

  3、實習期滿時,甲方對乙方在實習期間的表現作出實習鑑定。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聽從指導人員的安排,認真完成指定的任務。

  2、乙方同意根據雙方協商,按照甲方指定的生產崗位及崗位職責要求進行實習。

  3、嚴格保守甲方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商業機密。

  4、 不得利用甲方的裝置、資料、技術等條件從事與甲方安排任務無關的活動;

  5、本協議到期後,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歸還實習期間所佔有的甲方的一切物品,包括但不限於電腦、圖書、報刊雜誌、專案資料。

  第七條 宣告與保證

  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資訊真實、可靠,如有欺詐,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2、乙方保證其簽署本協議不違反其所在學校的有關規定,甲方保證根據乙方的能力和公司的需要儘量為乙方提供合適的實習機會。

  第八條 協議的解除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在實習期間有違法行為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並不承擔任何違約或賠償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在實習期間有違法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本協議相關檔案的送達地址: 。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 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甲方無義務為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產生的醫藥費,由乙方自行解決。

  2、 實習期間,甲方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用於乙方在甲方實習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該保險賠付用於折抵甲方依據法律法規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

  1、實習協議經雙方簽署後,具有法律效力。其它未盡之事宜,由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共識後,可進行修訂和補充。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身份證影印件、學生證影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律師事務合同 篇2

  甲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

  乙方:(姓名)

  住址:

  律師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後簽訂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如與甲方首次簽定本合同,則本合同期限內的前_個月為試用期。

  3.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續訂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並達成一致後,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屆滿後,雙方雖未續訂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件實際履行,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律師,併為其辦理人事關係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和年審的有關手續,乙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辦理人事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或年審時須向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繳納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任何押金或保證金。

  2、甲方應指定專人對乙方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等進行培訓,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環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以及辦公條件,同時有權根據自己的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辦公地點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夥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應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制訂的工作標準或提出的業務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夥人安排的各項工作。

  5、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情況,結合合夥人對乙方的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並可根據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乙方的薪資或獎金。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的考核結果,並可向主管合夥人反映自己的意見,但應服從甲方的最終決定。

  6、乙方全年業務工作量為???小時(或創收額)。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如實填寫、提交和修改業務工作記錄。但甲方合夥人有權根據客戶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情況,在合理的範圍內調整乙方的業務工作記錄(或重新核定乙方業務工作量)。乙方對甲方合夥人的調整決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夥人申訴。

  第三條、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除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以及甲方規定的其他休假制度外,乙方每天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上班,並完成不少於八小時的出勤時間。

  2、甲方合夥人因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加班。同時甲方應酌情安排乙方休息或給予適當調休。乙方使用休假或調休時應事先向甲方申請,並根據甲方的統一安排辦理相應的調休手續。

  第四條、薪資及福利

  聘用律師可以選擇薪資方式:

  □年薪制

  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除獎金以外的工資、加班費、補貼和津貼等一切報酬。甲方合夥人可根據甲方的經濟效益不時修訂甲方薪酬制度,並因此確定或相應調整乙方的薪資標準。

  2、乙方年薪將按月分期發放。甲方在每月_日前以現金/電匯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薪資,但也可因甲方以外的特殊情況適當提前或順延發放。

  3、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性規定,自行制定或修改其獎金政策,並可根據其經濟效益以及對乙方的考核結果向乙方發放各類獎金(注:包括但不限於提成獎、績效獎、年終獎等)。

  4、甲方為乙方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並代扣代繳乙方收入中的個人所得稅以及社會保險金中乙方應自行承擔的部分。同時,甲方也可根據自己的能力以及業務特點,決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適的保險或福利專案。

  5、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或產假等。乙方休假應向甲方申請並經批准。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向乙方支付休假期間的法定工資。

  □提成工資制

  1、乙方的業務創收在20(這個數字由事務所根據自身情況而定)萬元以內的,薪金提成比例為50%;超過20萬元的,超過部分每增加 10萬元,提成比例提高5%,但最高不得超過70%;(關於提成比例不宜過高,事務所應考慮成本、稅務、利潤、行業中通行做法等因素)

  2、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費用在乙方提成工資中支;

  3、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並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性規定,以及律師協會制訂的各項規定;嚴格遵守甲方不時制定、修訂並公佈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以後,均應嚴格保守甲方、甲方合夥人和甲方客戶的商業秘密。甲方、甲方合夥人和甲方客戶的任何業務或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以紙張、電腦磁碟、軟盤、膠捲、錄音、錄影、草稿以及筆記等形式記載或存放的檔案、範本、檔案、傳真、信函、資料、報表、表格、圖紙、密碼、名單、電話號碼、地址等,均為甲方財產。除非甲方業務需要,否則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上述資料,也不得將上述資料複製、下載、私自攜帶或傳送至甲方工作場所以外的地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勤勉盡責,履行對甲方的全部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職,也不得從事其他任何有償工作。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從事或幫助任何第三方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任何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之後的一年內,不得自行聘用或幫助任何第三方聘用甲方律師和員工,也不得以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的名義為甲方現有或曾有的客戶,或為與甲方客戶相對立的一方提供任何有償或無償的法律服務。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了培訓,或甲方為乙方向本市有關政府部門辦理了引進外地人才的必要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履行服務期義務。服務期應自乙方培訓結束後,或者甲方為乙方辦理完人才引進手續後的第二天起計算,期限為年。此時,如服務期限長於本合同期限,則本合同期限將相應順延。如果乙方在服務期中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向客戶私自收取任何費用,律師服務費應甲方統一收取,並開具合法票據,應客戶的請求或者其他原因,由乙方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客戶的委託書。

  6、如乙方違反上述工作紀律,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乙方離職前_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並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該經濟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第六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屆滿前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期間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

  (2)違反本合同第五條工作紀律的有關規定;

  (3)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被客戶投訴並經甲方調查確認屬實;

  (4)偽造個人學歷和經歷:

  (5)因個人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紀律委員會處分。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應得薪金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2)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多發一個月工資代替提前通知期。同時,應按其在甲方的連續工作時間,以一年工作時間折算一個月工資(注:不到半年折算半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_個月醫療期(注:可參照蘇州市勞動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經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後仍然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屆時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如希望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乙方自甲方離職前???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並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5、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可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6、當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

  (1)立即停止以甲方名義從事一切活動或完成甲方的未了事務;

  (2)及時向甲方移交其所有業務和全部工作;

  (3)及時向甲方交還其所儲存或管理的全部甲方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中列舉的一切甲方檔案和資料;

  (4)按甲方規定結清所有賬目。

  7、除非乙方尚有未了的業務或財務事項,或未能及時辦理上述移交和交接工作,否則甲方應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的30天內為乙方辦理離職或轉所手續。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對本合同理解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根據蘇州市律師協會律師執業糾紛調解規則,在律師協會的主持下,由蘇州市律師協會執業糾紛調解委員會透過調解方式加以解炔。調解不成的,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註冊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第八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於??年?月?日簽定並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律師事務所(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律師事務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

  乙方:(姓名)

  住址:

  律師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後簽訂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如與甲方首次簽定本合同,則本合同期限內的前_個月為試用期。

  3.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續訂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並達成一致後,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屆滿後,雙方雖未續訂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件實際履行,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律師,併為其辦理人事關係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和年審的有關手續,乙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辦理人事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或年審時須向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繳納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任何押金或保證金。

  2、甲方應指定專人對乙方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等進行培訓,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環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以及辦公條件,同時有權根據自己的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辦公地點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夥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應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制訂的工作標準或提出的業務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夥人安排的各項工作。

  5、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情況,結合合夥人對乙方的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並可根據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乙方的薪資或獎金。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的考核結果,並可向主管合夥人反映自己的意見,但應服從甲方的最終決定。

  6、乙方全年業務工作量為???小時(或創收額)。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如實填寫、提交和修改業務工作記錄。但甲方合夥人有權根據客戶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情況,在合理的範圍內調整乙方的業務工作記錄(或重新核定乙方業務工作量)。乙方對甲方合夥人的調整決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夥人申訴。

  第三條、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除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以及甲方規定的其他休假制度外,乙方每天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上班,並完成不少於八小時的出勤時間。

  2、甲方合夥人因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加班。同時甲方應酌情安排乙方休息或給予適當調休。乙方使用休假或調休時應事先向甲方申請,並根據甲方的統一安排辦理相應的調休手續。

  第四條、薪資及福利

  聘用律師可以選擇薪資方式:

  □年薪制

  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除獎金以外的工資、加班費、補貼和津貼等一切報酬。甲方合夥人可根據甲方的經濟效益不時修訂甲方薪酬制度,並因此確定或相應調整乙方的薪資標準。

  2、乙方年薪將按月分期發放。甲方在每月_日前以現金/電匯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薪資,但也可因甲方以外的特殊情況適當提前或順延發放。

  3、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性規定,自行制定或修改其獎金政策,並可根據其經濟效益以及對乙方的考核結果向乙方發放各類獎金(注:包括但不限於提成獎、績效獎、年終獎等)。

  4、甲方為乙方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並代扣代繳乙方收入中的個人所得稅以及社會保險金中乙方應自行承擔的部分。同時,甲方也可根據自己的能力以及業務特點,決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適的保險或福利專案。

  5、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或產假等。乙方休假應向甲方申請並經批准。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向乙方支付休假期間的法定工資。

  □提成工資制

  1、乙方的業務創收在20(這個數字由事務所根據自身情況而定)萬元以內的,薪金提成比例為50%;超過20萬元的,超過部分每增加 10萬元,提成比例提高5%,但最高不得超過70%;(關於提成比例不宜過高,事務所應考慮成本、稅務、利潤、行業中通行做法等因素)

  2、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費用在乙方提成工資中支;

  3、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並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性規定,以及律師協會制訂的各項規定;嚴格遵守甲方不時制定、修訂並公佈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以後,均應嚴格保守甲方、甲方合夥人和甲方客戶的商業秘密。甲方、甲方合夥人和甲方客戶的任何業務或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以紙張、電腦磁碟、軟盤、膠捲、錄音、錄影、草稿以及筆記等形式記載或存放的檔案、範本、檔案、傳真、信函、資料、報表、表格、圖紙、密碼、名單、電話號碼、地址等,均為甲方財產。除非甲方業務需要,否則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上述資料,也不得將上述資料複製、下載、私自攜帶或傳送至甲方工作場所以外的地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勤勉盡責,履行對甲方的全部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職,也不得從事其他任何有償工作。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從事或幫助任何第三方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任何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之後的一年內,不得自行聘用或幫助任何第三方聘用甲方律師和員工,也不得以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的名義為甲方現有或曾有的客戶,或為與甲方客戶相對立的一方提供任何有償或無償的法律服務。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了培訓,或甲方為乙方向本市有關政府部門辦理了引進外地人才的必要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履行服務期義務。服務期應自乙方培訓結束後,或者甲方為乙方辦理完人才引進手續後的第二天起計算,期限為年。此時,如服務期限長於本合同期限,則本合同期限將相應順延。如果乙方在服務期中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向客戶私自收取任何費用,律師服務費應甲方統一收取,並開具合法票據,應客戶的請求或者其他原因,由乙方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客戶的委託書。

  6、如乙方違反上述工作紀律,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乙方離職前_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並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該經濟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第六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屆滿前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期間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

  (2)違反本合同第五條工作紀律的有關規定;

  (3)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被客戶投訴並經甲方調查確認屬實;

  (4)偽造個人學歷和經歷:

  (5)因個人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紀律委員會處分。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應得薪金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2)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多發一個月工資代替提前通知期。同時,應按其在甲方的連續工作時間,以一年工作時間折算一個月工資(注:不到半年折算半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_個月醫療期(注:可參照蘇州市勞動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經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後仍然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屆時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如希望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乙方自甲方離職前???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並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5、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可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6、當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

  (1)立即停止以甲方名義從事一切活動或完成甲方的未了事務;

  (2)及時向甲方移交其所有業務和全部工作;

  (3)及時向甲方交還其所儲存或管理的全部甲方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中列舉的一切甲方檔案和資料;

  (4)按甲方規定結清所有賬目。

  7、除非乙方尚有未了的業務或財務事項,或未能及時辦理上述移交和交接工作,否則甲方應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的30天內為乙方辦理離職或轉所手續。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對本合同理解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根據蘇州市律師協會律師執業糾紛調解規則,在律師協會的主持下,由蘇州市律師協會執業糾紛調解委員會透過調解方式加以解炔。調解不成的,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註冊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第八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於??年?月?日簽定並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律師事務所(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律師事務合同 篇4

  甲方:律師事務所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登記管理辦法》、《合夥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全國律協《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規則》(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規則的規定,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工作性質、業務範圍、章程、規章制度以及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作部門和職務

  甲方聘用乙方為本律師事務所(專職、兼職)律師

  第二條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年,自 年月日至 年 月日止。

  本協議期滿前三個月,協議雙方其中一方對是否續聘應當提出意見,否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第三條工作時間

  根據業務需要,乙方可以採取不坐班的工作方式,但必須按甲方規定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重大疑難案件討論。

  第四條業務工作的開展

  甲方實行統一收案、統一分配案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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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鼓勵和提倡律師大力開拓案源,原則上誰開拓的案源由誰承辦,但重大案件一人難以承辦和專業性強的案件,由甲方統一協調和分配,也可以指派其他律師承辦。

  甲方實行統一收取律師服務費制度。

  應委託人請求或者其他原因,乙方可以代交費用,但應當向甲方提供經委託人簽字並載明交費數額的委託書。

  第五條業務工作量和財務分配方式

  (一)乙方每年度應完成萬元人民幣收費的業務工作量。

  (二)財務分配方式: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具有代扣、代繳稅費的義務。下列分配方案均屬稅後分配方案:

  1、甲方分配給乙方並由乙方獨立承辦的案件,按照甲方工作分配方案執行,即提取;

  2、乙方和甲方其他律師共同承辦的,雙方協商分配比例;

  3、對於乙方尋找並承辦的案件,本著多勞多得的原則,甲方採取累進位制的分配方式,逐步提高乙方的收入比例: ;

  4、甲方還可以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制定一定的工作量,採取薪金制的分配方式(即每月工資、每年年薪);

  - 2 -

  第六條關於異地辦案差旅費的確定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律師事務所向委託人收取律師服務費不包括異地辦案所需的差旅費用,異地辦案差旅費用由委託人另行支付。

  甲方可以採取以下方式統一向委託人收取差旅費用:

  1、預收差旅費。預收差旅費用的,甲方應當向委託人提供費用概算。

  2、墊付差旅費用。由甲方暫時墊付差旅費用,乙方根據出差時間、行程向甲方借支差旅費用。委託事項完結後,由甲方與委託人據實結清。

  甲方在辦結委託事項後,應當及時與委託人結算異地辦案差旅費用,結算時,應當向委託人提交費用使用清單和開支的有效憑證,由委託人審驗確認。

  乙方不得私自向委託人收取異地辦案差旅費用。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使用差旅費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聘用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工作技巧及各種規章制度的培訓和教育;

  2、對乙方的執業活動實施檢查和監督;

  3、對乙方不遵守規章制度有處分權;

  4、對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有獎懲權。

  - 3 -

  (二)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辦理《律師執業證》、年度註冊等其他應當由甲方承擔的事務;

  2、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和辦公環境;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業務工作裝置、工具和物品;

  4、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有在女職工經期、產期、哺乳期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的義務;

  5、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統籌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事務;

  6、採納乙方對工作方法、管理制度、業務發展和工作計劃等的合理建議。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獲得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工作場所和工作條件;

  2、獲得勞動報酬、享受社會保障權;

  3、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享受醫療、傷殘撫卹、休假、退休等方面的待遇;

  4、享受節假日、婚喪假、產假、探親假等福利待遇;

  5、非因法定事由或本協議約定不被辭退;

  6、按本協議約定提出辭職;

  7、提出申訴和控告;

  8、對甲方的業務發展、工作計劃、規章制度、分配方案提出建議。

  - 4 -

  9、代理疑難及敏感性案件有提請甲方組織律師研討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應當向甲方如實提供辦理執業證或註冊材料;

  2、認真履行甲方規定的工作職責,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3、代理大要案及敏感性群體訴訟案件及時告知甲方並服從經集體研究的代理意見;

  4、代理案件時及時告知委託人案件風險和辦案進展情況;

  5、不得私自收案、私自收費,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遵守律師法、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規範及甲方的工作紀律、財務等各項規章制度及業務操作規程;

  7、愛護甲方提供的辦公、交通、房屋裝置、工具和物品及甲方的其他財產;

  8、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加強學習,為委託人提供最佳服務,因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害或使律師事務所名譽及經濟受損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應當參加社會統籌和醫療保險,及時繳納稅費。

  10、履行法律援助的義務。

  11、案件辦理完結後,有及時訂卷歸檔的義務。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解除

  一、協議的變更

  (一)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對乙方的工作部門作適當調整, - 5 -

律師事務合同 篇5

  乙方確認乙方是在充分了解甲方的營業性質、業務範圍、章程、規章制度以及甲方對工作的要求的前提下,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部門和職務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 部門 職務

  第二條 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年 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第三條 工作時間

  乙方每週工作五日,每天工作8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四條 工作報酬及職務職稱晉升

  (一)甲方根據乙方受聘的工作部門和工作職務,以及甲方規定的相應職務的工作級別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二)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基礎工資不低於人民幣 元。並將根據甲方規定的《工資制度》等考核辦法,對工作突出者給予適當的獎勵(以物質獎勵為主),工資總額不可低於 元。

  (三)甲方因行政方面的特殊情況,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按每小時 元付給報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且不安排補休的,按每日 元付給報酬,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安排乙方工作的按每日 元付給報酬。

  (四)乙方在獎懲、職務考核和提撥方面,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

  (五)乙方在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評定方面,按國家和本市司法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醫療、傷殘撫卹費、休假、養老金等方面的待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在節假日、婚喪假、產假、探親假方面的待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三)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甲方視具體情況給予乙方特殊福利待遇。但當乙方享受這種待遇的情況發生變化或消失時,甲方可以減少、停止或取消收回給予乙方的特殊待遇。

  (四)甲方應自己方受聘之日起,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第六條 乙方責任

  (一)乙方必須認真履行甲方所規定的工作職責,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任務。

  (二)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章程、《員工守則》、《考勤制度》、《財務制度》、《福利制度》等規章制度,以及商務慣例業務操作規程。

  (三)乙方應保持身體健康,加強業務學習,能夠勝任本職工作。

  (四)乙方在本合同生效至合同期滿或解聘、辭聘後的一年半內(即整個在崗期和下崗後的547日內)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五)乙方應愛護由甲方提供的辦公、交通、房屋、裝置、工具和物品及甲方的其他財產。

律師事務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大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律師事務所)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單位型別 合夥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

  註冊登記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實際經營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聯絡方式及電話

  第二條 乙方(律師)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實際居住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通訊地址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郵編: 聯絡方式及電話

  第三條 乙方聯絡方式、通訊地址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在發生變更之日起三日內通知甲方。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幾種方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試用期: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行政人員崗位,從事律所行政管理等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方註冊地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1、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

  2、仲裁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所在地、司法機關等;

  3、甲方委託人辦公場所所在地或甲方委託人指定的為辦理律師業務的其他地點;

  4、甲方臨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六條 乙方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崗位協議書並遵守甲方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及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社會聲譽、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 (一) 種工作時間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以 (月、季、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八條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及律師事務所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律師事務所的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律師事務所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十一條 甲方按下列第 一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業務能力、完成的工作質量等確定。

  (二)記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記件單價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十二條 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大連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乙方在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支付,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採用下列第 一 種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一)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

  (二)參加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

  第十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繼承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本條第(三)項的重大損害,包括但不限於: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如需裁員,應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進行,並不得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乙方不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甲方有權暫時不為乙方辦理檔案和工作轉出手續。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至少儲存2年備查。

  十、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五條 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和按本合同第二十九、三十一、三十二條解除合同以及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終止合同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六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工資標準為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 第三十七條 若乙方的工資高於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甲方以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為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一)崗位協議書

  (二)培訓協議書

  (三)保密協議書

  (四)

  第四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以下為本合同附件

  1、甲方的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及規章制度;

  2、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大連市司法局(或 區司法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師事務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

  乙方:(姓名)

  住址:

  律師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後簽訂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如與甲方首次簽定本合同,則本合同期限內的前_個月為試用期。

  3.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續訂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並達成一致後,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屆滿後,雙方雖未續訂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件實際履行,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第二條 工作條件和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律師,併為其辦理人事關係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和年審的有關手續,乙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辦理人事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或年審時須向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繳納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任何押金或保證金。

  2、甲方應指定專人對乙方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等進行培訓,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環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以及辦公條件,同時有權根據自己的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辦公地點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夥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應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制訂的工作標準或提出的業務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夥人安排的各項工作。

  5、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情況,結合合夥人對乙方的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並可根據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乙方的薪資或獎金。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的考核結果,並可向主管合夥人反映自己的意見,但應服從甲方的最終決定。

  6、乙方全年業務工作量為小時(或創收額)。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如實填寫、提交和修改業務工作記錄。但甲方合夥人有權根據客戶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情況,在合理的範圍內調整乙方的業務工作記錄(或重新核定乙方業務工作量)。乙方對甲方合夥人的調整決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夥人申訴。

  第三條 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除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以及甲方規定的其他休假制度外,乙方每天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上班,並完成不少於八小時的出勤時間。

  2、甲方合夥人因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加班。同時甲方應酌情安排乙方休息或給予適當調休。乙方使用休假或調休時應事先向甲方申請,並根據甲方的統一安排辦理相應的調休手續。

  第四條 薪資及福利

  聘用律師可以選擇薪資方式:

  年薪制

  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除獎金以外的工資、加班費、補貼和津貼等一切報酬。甲方合夥人可根據甲方的經濟效益不時修訂甲方薪酬制度,並因此確定或相應調整乙方的薪資標準。

  2、乙方年薪將按月分期發放。甲方在每月_日前以現金/電匯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薪資,但也可因甲方以外的特殊情況適當提前或順延發放。

  3、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性規定,自行制定或修改其獎金政策,並可根據其經濟效益以及對乙方的考核結果向乙方發放各類獎金(注:包括但不限於提成獎、績效獎、年終獎等)。

  4、甲方為乙方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並代扣代繳乙方收入中的個人所得稅以及社會保險金中乙方應自行承擔的部分。同時,甲方也可根據自己的能力以及業務特點,決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適的保險或福利專案。

  5、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或產假等。乙方休假應向甲方申請並經批准。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向乙方支付休假期間的法定工資。

  提成工資制

  1、乙方的業務創收在____萬(這個數字由事務所根據自身情況而定)萬元以內的,薪金提成比例為____%;超過____萬元的,超過部分每增加 ____萬元,提成比例提高5%,但最高不得超過____%;(關於提成比例不宜過高,事務所應考慮成本、稅務、利潤、行業中通行做法等因素)

  2、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費用在乙方提成工資中支;

  3、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並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 工作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性規定,以及律師協會制訂的各項規定;嚴格遵守甲方不時制定、修訂並公佈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以後,均應嚴格保守甲方、甲方合夥人和甲方客戶的商業秘密。甲方、甲方合夥人和甲方客戶的任何業務或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以紙張、電腦磁碟、軟盤、膠捲、錄音、錄影、草稿以及筆記等形式記載或存放的檔案、範本、檔案、傳真、信函、資料、報表、表格、圖紙、密碼、名單、電話號碼、地址等,均為甲方財產。除非甲方業務需要,否則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上述資料,也不得將上述資料複製、下載、私自攜帶或傳送至甲方工作場所以外的地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勤勉盡責,履行對甲方的全部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職,也不得從事其他任何有償工作。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從事或幫助任何第三方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任何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之後的一年內,不得自行聘用或幫助任何第三方聘用甲方律師和員工,也不得以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的名義為甲方現有或曾有的客戶,或為與甲方客戶相對立的一方提供任何有償或無償的法律服務。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了培訓,或甲方為乙方向本市有關政府部門辦理了引進外地人才的必要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履行服務期義務。服務期應自乙方培訓結束後,或者甲方為乙方辦理完人才引進手續後的第二天起計算,期限為年。此時,如服務期限長於本合同期限,則本合同期限將相應順延。如果乙方在服務期中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向客戶私自收取任何費用,律師服務費應甲方統一收取,並開具合法票據,應客戶的請求或者其他原因,由乙方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客戶的委託書。

  6、如乙方違反上述工作紀律,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乙方離職前_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並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該經濟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第六條 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屆滿前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期間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

  (2)違反本合同第五條工作紀律的有關規定;

  (3)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被客戶投訴並經甲方調查確認屬實;

  (4)偽造個人學歷和經歷:

  (5)因個人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紀律委員會處分。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應得薪金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2)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多發一個月工資代替提前通知期。同時,應按其在甲方的連續工作時間,以一年工作時間折算一個月工資(注:不到半年折算半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_個月醫療期(注:可參照蘇州市勞動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經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後仍然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屆時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如希望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乙方自甲方離職前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並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5、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可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6、當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

  (1)立即停止以甲方名義從事一切活動或完成甲方的未了事務;

  (2)及時向甲方移交其所有業務和全部工作;

  (3)及時向甲方交還其所儲存或管理的全部甲方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中列舉的一切甲方檔案和資料;

  (4)按甲方規定結清所有賬目。

  7、除非乙方尚有未了的業務或財務事項,或未能及時辦理上述移交和交接工作,否則甲方應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的____天內為乙方辦理離職或轉所手續。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對本合同理解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根據蘇州市律師協會律師執業糾紛調解規則,在律師協會的主持下,由蘇州市律師協會執業糾紛調解委員會透過調解方式加以解決。調解不成的,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註冊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第八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於年月日簽定並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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