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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運輸合同

土石方工程運輸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石方工程運輸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土石方工程運輸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等有關條例,甲方雙方為了順利完成本專案土方運輸工程建設,本著互惠互利、優勢互補、誠實誠信的原則,公平、公正、公開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土方運輸事宜,經由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土石方運輸工程合同,規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專案與說明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及範圍:

  工作內容:於本樁號段內將土石由挖方段挖掘、裝車運至路基填方段,按現場規劃卸車(不含推平碾壓)。

  工程總量:約為方,以實際完成的數量為準。

  工期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承包方式及單價

  1、甲方為加快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進度,經雙方友好協商,確定挖掘(不含爆破)、運土石綜合單價每立方米元,其綜合單價包括完成土石方挖掘、裝車、運輸、卸車所發生的勞務費、挖掘費、電費、管理、各項稅費、利潤等各項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2、乙方負責組織挖掘、運輸、卸車等施工機械,滿足土石方挖掘、裝車、運輸、卸車要求,且所有的機械費、燃料費用、機械修理及其他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施工期間,挖、運土石綜合單價為固定價,乙方不得以材料漲價、當地協調問題和其他理由等要求漲價。

  第三條:工程款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以每月實際完成的數量為準,每個月月初結算上個月工程款,乙方提供運輸發票後20日內甲方按90%支付所結算款項,餘下10%待工程完工驗收後一個月付清。

  第四條:雙方權力與義務

  一、甲方權力、義務與責任:

  做好工地施工協調,組織工程計量和驗收工作。

  二、乙方權力、義務與責任:

  1、合同簽訂後,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調動挖掘機械及運輸車輛及人員進場開工,乙方進場後必須服從甲方的調配安排,安全生產,應提供車輛、駕駛員等有效證件給甲方;乙方機械如因違規操作,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或非其它甲方負責意外,一切責任有乙方承擔。

  2、乙方的機械、車輛行駛安全、維修、加油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對所有車輛和駕駛員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加強管理,如發生交通事故,有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4、合同期內,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從事有違國家及港務局法律法規,不得在施工現場惹是生非,不的從事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活動。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5、乙方保證完成任務,車輛裝置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調離現場或有意停工,不得跳槽給其他單位運輸,不得私自外出作業,否則甲方罰款沒車每天500元。

  6、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周邊塌陷、機械車輛事故等,影響周邊建築物,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人員的工傷安全意外等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7、乙方車輛及工作人員不得帶病作業;不得在危險地段強行作業;司機不得酒後駕駛,如有違反,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

  8、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離場,必須提前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離場。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要服從甲方的.管理排程指揮,指定專人按時向甲方報工作進度,按規定時間上交結算單據。如發現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有不正當交易損害任何一方利益,甲方將給予違規者十倍的經濟處罰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2、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嚴重違章受到業主等部門罰款,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不足時乙方應如數補償。

  3、合同雙方均不得采用虛假測量、虛假記錄或其他方法在運輸數量上弄虛作假。否則,除虛假部分的運輸數量不登作為運費計算依據外,還需按其虛假運費的十倍計算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第六條:其他事項

  1、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2、如遇自然災害、徵地拆遷、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停工等不能實施合同條例,雙方均不得向對方索賠。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執陸份、乙方執貳份,經甲、乙方雙方簽訂、蓋章生效。此合同及其影印及掃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甲乙雙方共同尊守,合同約束內專案工程完工,帳清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工程運輸合同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經過平等協商、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承包公司在的隧道土石方運輸業務,現將該業務轉包。

  二、乙方提供運輸車輛為甲方在的隧道工程運輸土石方。運輸方式由甲方安排,運輸起止點由甲方指定,但乙方在隧道中的運輸距離不得超過三公里,運輸時間為每天24小時。

  三、乙方應首先滿足甲方兩個隧道的土石方運輸需要,但甲方可以作其它臨時安排,乙方不得拒絕。

  四、乙方第一個月使用的輪胎由自己提供,以後則由甲方提供,若乙方故意損壞輪胎,則乙方必須承擔一半的輪胎費用。

  五、乙方的修車時間每個月不得超過三天,若超過三天,則每超過一天按1074元從運輸費用中扣除。

  六、甲方每月支付乙方運輸費用貳萬玖仟元整(小寫:¥29000.00),且在每月期滿後的10天內付清。

  七、本合同的期限最短不得低於10個月,最長不得超過甲方的隧道工程完工。

  八、甲、乙雙方必須遵照本合同執行,若甲方違約,則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的違約金,若乙方違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捺印後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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