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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行政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行政管理制度1

  行政管理制度

  受控檔案不得外傳

  持有部門:

  持 有 人:

  檔案編號: JLHT-XZZD-001

  釋出日期: 20xx年 5月 30日

  實施日期: 20xx年 5 月30日

  編制人:郭宇稽核人:批准人:

  目 錄

  1 說明 ...................................................... 2 行政事務管理 ..............................................

  2.1 工作環境管理規定 ...................................... 公司人員出入公司時間記錄表 ...............................

  來賓登記表 ...............................................

  2.2 考勤管理制度 .......................................... 員工考勤統計表 ...........................................

  員工請假單 ...............................................

  2.3 低值易耗品與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 低值易耗品與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 ...........................

  低值易耗品與辦公用品採購申請單 ...........................

  低值易耗品與辦公用品領用登記卡 ...........................

  2.4 車輛管理規定 .......................................... 車輛行駛記錄 .............................................

  車輛使用記錄 .............................................

  車輛報修單 ...............................................

  行駛事故處理報告書 .......................................

  2.5 檔案管理辦法 .......................................... 附件一:文書檔案管理細則 .................................

  附件二:人事檔案管理細則 .................................

  附件三:經營檔案管理細則 .................................

  附件四:會計檔案管理細則 .................................

  附件五:工程技術檔案管理細則 .............................

  附件六:影像檔案管理細則 .................................

  附件七:實物檔案管理細則 .................................

  檔案移交歸檔登記表 .......................................

  借用檔案登記表 ...........................................

  2.6 檔案管理辦法 ..........................................

  外來檔案登記表 ...........................................

  檔案評審、會籤表 .........................................

  2.7 出差管理規定 .......................................... 出差申請單 ...............................................

  2.8 計算機及附屬裝置管理辦法 ..............................

  2.9 印章管理辦法 .......................................... 公司及專案部印章保管清單 .................................

  用印申請表 ...............................................

  印章使用登記簿 ...........................................

  3 資訊管理 ..................................................

  3.1 會議管理制度 .......................................... 會議簽到表 ...............................................

  會議通知 .................................................

  會議提案書 ...............................................

  會議記錄 .................................................

  3.2 資訊管理辦法 .......................................... 工作聯絡單 ...............................................

  工作聯絡回覆單 ...........................................

  1 說明

  1、內容

  —— 公司行政事務管理體系的範圍;

  —— 公司關於行政事務管理體系要求的關鍵制度、規程檔案。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 公司行政事務管理。

  3、用語解釋(本手冊出現的術語或簡稱)

  公司、本公司——是指;

  各部門、各職能部門——是指公司本部所屬部門管理體系所覆蓋的各職能管理機構;

  高管層——是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等高層管理人員;

  分管領導、分管副總經理——是指公司分管或主管某項工作、部門的高管人員; 部門負責人——是指各部門部門經理;

  4、本制度管理

  本制度為公司受控檔案,由總經理批准頒佈執行。制度管理的所有相關事宜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統一負責,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將本制度提供給公司以外人員。本制度持有者調離工作崗位時,應將本制度交還總經理辦公室,辦理核收登記。

  本制度除持有人外,相關檔案、規定應發放至有關執行人員,辦公室做好影印和發放登記。

  本制度持有者應妥善保管,不得損壞、丟失、隨意塗抹,嚴禁私自影印或轉借給其他公司或人員。

  在該制度使用期間,如有修改建議,各部門負責人應彙總意見,及時反饋到辦公室。總經辦每半年一次對該制度的適應性、有效性進行評審,必要時對該制度予以修改。

  2 行政事務管理

  2.1 工作環境管理規定

  工作環境反映公司的內外部形象,體現公司的管理水平,也直接影響工作效率。為了加強對公司工作環境的管理,制定本規定。 工作環境是指公司辦公場所的工作秩序和環境,包括公共場所及辦公室。 公司工作環境由辦公室負責管理,並負責監督。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本部及所屬工作環境的管理。 第二章 接待管理 接待人員應嚴格遵守崗位職責,加強對進出人員和收發品的管理,嚴禁擅離工作崗位。 人員出入管理 、本公司人員出入管理 1) 本公司員工出入公司,應按公司要求穿著服裝。 2) 公司人員因公外出時,應經直接上級批准。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的,應告知直接上級。直接上級應在考勤表上簽字確認。 、外來人員出入管理 凡公司外人員來訪者,接待人員不認識的,應先要求來訪者填寫《來賓登記表》。如被訪者是公司高層領導的,應由被訪者核准後方可允許進入公司。 收發管理 、在接收報紙時接待人員應核准數量,在接收信件、物品時接待人員應核准後辦理簽收手續。 、接收的報紙、信件、物品應在當日分發給收件人。具體執行《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

行政管理制度2

  一、日常事務管理規定

  考勤制度

  辦公環境及著裝管理規定 公關事務管理制度 接待費用的管理

  二、辦公物品管理制度

  辦公物品的購買 辦公用品的申報及領用 辦公用品的報廢處理 辦公用品的保管

  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 公司辦公裝置的使用 電話使用規範 電腦及網路使用規定 辦公室鑰匙的管理

  三、文書資料管理規定

  文書管理體系圖 總則

  檔案收發 檔案管理

  檔案的郵寄的管理 檔案的領取

  重要檔案管理

  帶有公司標識的信紙、信封的使用: 公章及營業執照的使用

  四、保密規定 五、出差管理制度

  六、安全管理制度

  一、日常事務管理規定

  考勤制度:

  1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如五一、十一、春節等,按國家規定休假。

  2除公司高管成員外,全體員工均要求打卡,嚴禁代打卡

  3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週六/週日 休息

  4曠工

  4.1以下情況為曠工: 無故不到崗或擅自延長假期; 未按程式請事假; 未經批准的假期;

  因私未打卡並未進行考勤記錄;

  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的,記為曠工一天; 其他按考勤規定應列為曠工的行為;

  曠工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 超過2小時按半天計算。

  5員工要按時上班,並簽到。如在工作時間因故遲到或早退,須提前向本部門的負責人批准。並至行政部進行考勤說明。

  6門卡丟失、損壞、忘帶等不能打卡時,應以登記進行考勤,但不可作為理由,事後進行考勤說明。

  7午餐時間為12:00——13:00,如有因故不能按時須提前或延遲用餐,須經本部門的經理批准。

  8如果因個人原因有可能遲到或早退,須提前通知行政部。如果因急事或因病,須在9:30之前通知前臺,以便及時通知到部門,便於各部門工作的安排。未經批准擅自不到視為曠工。(事假/病假需至行政部填寫請假單進行考勤說明)。

  9如果因工外出,需經部門負責人批准並通知前臺同時在外出登記表登記,以便公司可以及時聯絡到,並可做好考勤記錄。

  10加班

  1員工加班單需交至行班部,以便行政部的考勤記錄。

  2特殊情況員工超長加班,可由部門經理安排補休。(需報行政部備案,以便考勤記錄)

  11下班後,員工不得因私人事物而滯留在公司,並使用公司辦公裝置。

  辦公環境及著裝管理規定

  公共環境:

  1禁止在指定區域內吸菸。

  2禁止以塗抹、刻畫、張貼等任何方式破壞公司辦公環境。

  3員工需將廢紙、廢物入簍,剩水、剩茶倒入指定地點。

  4禁止在辦公環境內扎堆、聊天、大聲喧譁。

  辦公環境:

  1員工需維護個人辦公區域衛生,辦公桌椅、辦公裝置表面不得附著塵土並且擺放合理整齊,

  衣櫃上方不得擺放物品。

  2辦公區內不得堆放大宗資料、紙箱等物品,該類物品應放置庫房儲存。

  3下班離開辦公室前,員工需關閉辦公位所用裝置的電源並將檯面的物品歸位,鎖好個人物

  品。

  4禁止在辦公區域內用餐。特殊情況下員工用餐可在指定的公共區域。

  5前臺要時刻保持安靜。員工不可以在前臺、會議室及在客人面前吃東西。

  著裝:

  市場部及銷售部人員必須注意著裝。男士需著西裝,佩戴領帶。夏季男士可著襯衫, 西褲,需佩戴領帶,女士需著職業裝,要做到大方得體。

  1員工在週一至週四的工作時間內必須著正裝。

  2員工需著莊重、大方、得體的職業套裝。夏季不得著過露的服裝。

  3若無接待任務,每週五可著便裝,但不得穿短褲、超短裙(超過膝上10CM)過露服裝。

  公關事務管理制度:

  應接電話:

  1響鈴時,應儘快拿起話筒接聽來電。

  2對方說話聲音小時,不能大聲音叫嚷,而要有禮貌地告訴對方。

  3找人時,來電話指明找人,應迅速把電話轉給要找的人。如果不在,應明確告訴對方,如果

  需要留言,應做好紀錄並即時將來電轉告。

  4通話時,如果有其他客戶進來,不得置之不理,應該點頭致意。如果需要與同事講話,應有

  禮貌地說,“請您稍等”,然後捂住話筒,小聲交談。

  5通話中突然中斷,應該立即掛上電話再次接通後表示歉意,並說明原因。

  6打完電話,不要自己先結束通話電話,應該等對方結束通話之後再輕輕放下。

  7在業務通話高峰時,儘量不要往外打電話,不要佔線時間太長。

  公司參觀管理規定:

  1欲參觀公司者,必須事先與行政部聯絡,填寫“參觀公司申請單”,轉達相關負責人審批。

  審批後方可參觀。

  2參觀公司需由公司相關部門的人員陪同。

  3一般情況下禁止外來參觀者在作業現場拍照。

  公司來賓接待管理辦法:

  1外客不得擅自進入公司,前臺要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及接待工作。

  2公司內如有客人預約將至我司,請與前臺聯絡將客人的姓名及單位告知,以便前臺做好接待工作。

  3接待程式:

  來客登記(來客姓名,約見人等)。

  通知約見人,經約見人確認後方可進行公司。

行政管理制度3

  一薪酬與考勤管理制度:

  1、員工上下班時必須簽到打卡,不允許代打卡現象發生。

  2、員工考勤包括遲到、早退、事假、病假、曠工。

  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後1小時以內未到崗者。如電話請假主管領導批准後補辦手續的,計半天事假;未請假者計曠工半天。

  早退:下班時間結束前1小時內提前離開公司者。下班提前1小時以上離開、經主管領導批准的,按事假計;未請假者計曠工。

  曠工:上班時間開始後1小時以上未到公司者,下班時間結束提前1小時以上離開公司者;超過遲到、早退時限到崗或離崗,且未提前請假的,記半天至一天曠工;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經查明雙方均按曠工論處。

  病假: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總經理批准,登記考勤表,銷假時必須出具醫院證明、就醫記錄和買藥發票,否則按事假處理。

  事假:一天以內需提前請假,填寫請假單,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在上班後半小時內向其主管領導經請假,並在上班後補辦請假單;事假兩天或以上者,需提前由本人填寫請假單,由總經理籤簽字批准後方可按事假處理;未按上規定辦理的,均按曠工處理。

  3、如有在工資結算方面有問題者,需提前兩日審報,經由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方能改動,不允許私更改。違者罰款100元。

  4、每月工資計算車間在5號前報道給銷售內勤,8號報道給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25號準時發放工資。

  ① 公司不提倡加班,因生產急需加班者,須提前通知生產廠長,並填寫《加班記錄》,徵得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加班。

  ② 加班費均在效益工資中體現。

  二會議管理制度

  會議是公司議事、決策的主要方式,是保證企業正常執行的必要手段。會議的目的在於集思廣益,促進溝通,統一思想,提高行動能力,進而解決問題。因此,必須加強對公司會議的管理,精簡數量,講求質量,提高會議效率,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1、 會議構成

  公司會議由每週例會、每月例會、年度例會構成。

  2、會議內容

  ① 討論公司每週的經營與生產等事項做出研究、決策、部署和安 排。 ② 研究、分析公司在近期在經營發展中出現重要問題,並制定解決措施與方案。

  ③ 研究制定生產和銷售的目標、長期、近期規劃及執行計劃。 ④ 評估各部門的工作表現。

  ⑤ 部署各部門工作,並予以支援引導。

  ⑥ 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安排。

  ⑦ 部門主管彙總本週的工作情況,彙報成績,指出錯誤,並提出改進措施,以及需請總經理或其他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

  ⑧ 各部門經理概述下週工作計劃,具體實施步驟與完成日期。 注:公司例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主持,參會人員為各部門主管領導及員工。

  三日常管理制度

  儀表

  儀表應端正、整潔。

  頭髮要保持清潔,梳理整齊,請不要留怪異髮型和怪顏色。 上班前不得喝酒或吃有異味的食物,口腔保持清潔。

  任何人、任何時候都不得著如下裝束進出公司、會見客戶。 衣冠不整(不整齊、不整潔)。

  員工在日常的接打電話中要給對方以良好的形象,更好地表現公司員工的文化修養及素質,也使外界對公司的辦事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留下良好印象。

  1. 基本要求在電話鈴響三聲之內接起電話;接打電話,先說聲“您好”, 並主動報出部門、姓名。

  2. 通話言簡意賅,時間不宜過長。鄰座沒人時,請代接電話,有事請寫留言條,並及時轉告。

  3. 儘量減少私人電話,嚴禁撥打資訊臺電話。

  4. 公司電話主要用於業務開展與外部交流,禁止在電話中閒聊,嚴禁撥打私人電話、聲訊和資訊電話。

  言語行為言語、行為、舉止文明、禮貌。

  嚴禁在公司內打架鬥毆,互相吵罵。

  請不要在辦公區走廊或通道內奔跑、大聲叫喊、高談闊論。

  辦公時間內不得在電腦上玩遊戲、看影碟、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請愛護公司的辦公用品、裝置及其它財物,不得公私不分。厲行節約,減少浪費。

  嚴禁在公司上班時間內吃零食。

  公共環境除指定地點外,在公司任何地方(包括衛生間)都禁止吸菸。

  車輛請停至指定區域,不要隨意停放愛護公共財物,使用辦公裝置要嚴格遵照使用說明操作。 下班前關好本辦公區域內的門窗、空調、電腦及其他裝置,隨手關燈。

  各個部門出現問題要及時上報給總經理或是董事長,實行當日事當日彙報,當日解決不了的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二日內給予答覆。

  涉及與公司財務有關的崗位,因個人原因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個人要按經濟損失總額的10%賠付企業。

  辦公室所有人員要講究衛生,做到辦公室內外環境清潔、整齊、統一,嚴禁隨地吐痰,杜絕髒、亂、差現象。

  辦公室環境衛生的管理由各辦公室人員負責,每天清掃,消除衛生死角,銷售部由徐繼斌負責,各辦公室有自己辦公人員負責,公共區域由行政人員共同打掃。

  負責衛生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衛生標準,分工合作、盡職盡責,到崗時間要求提前10分鐘上班,離下班時間提前10分鐘開始打掃。 衛生要求:

  1. 保持地面乾淨清潔、無汙物、汙水、浮土。

  2. 辦公桌椅及桌上的辦公用品擺放整齊、有序、合理,桌椅隨時保持清潔、無塵土、無破損。

  3. 電腦、印表機等辦公裝置表面無塵土,汙垢,牆壁無灰塵,牆上不亂掛物品。 書櫥、書櫃內各類書籍、資料分類擺放整齊,便於檢查。

  附則:

  1、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批覆及修改。

  2、本規定當中如果出現不可預見問題,如出現公司經濟損失的有相關責任人做出相應賠償。

  3、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

  四、公文發放

  公文發放按部門發放。對內由各處室發放檔案的相關人員簽收。公司級檔案發放時只發到相關部門,部門內部的傳達由各處室、部門自行管理。

  五、公文的傳閱

  接收的檔案需由多部門閱看時,由相關部門自行領取看閱,閱看人員要簽字確認。

  六、公文歸檔

  公司發文由各部門自行歸檔。

  七、印鑑管理

  1. 公司印鑑由財務室負責保管。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董事長或總經理許可後管理印鑑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2. 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3. 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彙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4. 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

  六公文列印管理

  1. 公司公文的列印工作由各部門負責。各部室列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

  2. 公司各部、室所有列印公文、檔案,必須留底存檔。

  八、保密制度

  1、公司的相關生產或銷售內容要按類別、按級別、按時間的先後順序進行歸類管理,所有檔案分為三類:一般檔案、保密檔案、絕密檔案。必須要總經理簽字同意,公司檔案不準任何人帶出公司。

  2、在列印、影印檔案或資料中,應樹立保密意識,不得隨意將檔案、資料內容洩露給公司外部人員及其他無關人員,列印、影印錯誤的重要檔案應及時銷燬,不得亂丟亂放。

  3、負責檔案及檔案的管理人員應具有高度保密意識,不得向任何人有意無意洩露公司的機密。公司員工應做到“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問的事不問”。廢舊檔案不得隨意丟棄,經公司認定作廢的檔案應定期銷燬。

  4、公司員工不得擅自更改公司各種檔案或資料。

  5、財務人員應妥善保管好帳務、報表、資料,不得將公司機密洩露給予任何人。

  6、合同檔案、財務狀況及其它重要的公司內部檔案應特別注意保密原則,各種資料應妥善儲存,更不能洩露給其他人。

  7、凡重要檔案,未經上級允許,不得複製、抄錄。

  8、員工的薪金、獎金公司予以保密,嚴禁任何人互相打聽、攀比。

  9、不得向無關人員洩露商品進價和公司的重要資料資料,做好保密工作。

  10、員工應盡忠盡職、努力工作,珍惜公司信譽,工作中不得洩露公司商業秘密或資料。

  11、與企業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時必須簽訂保密協議,保障雙方的合理利益。

  12、員工如果洩露公司的各種資料,公司將採取法律途徑並要求根據造成的損失多少做出相應的賠償。

  九、辦公用品

  購置領用規定辦公用品分消耗品和管理品兩種:

  1、消耗品。鉛筆、油筆、膠水、膠帶等。

  2、管理品。剪刀、裁紙刀、釘書機、打孔機、鋼筆、打碼機、計算器等。

  3、消耗品辦公人員按需領用,注意節約。

  4、管理品限人員使用,列入移交轉送。如有故障和損壞,可以舊品換新品,如:遺失或人為損壞將由個人或部門自購。

  5、各部門每月初前(遇節假日後延)報財務部辦公用品使用計劃表,總經理批准後採購,當時領取併發放。各部門急需或臨時性的採購需求,需各部門經理統一報採購計劃,報總經理批准後,由財務部統一採購,並按要求流程發放。

  6、辦公用品由財務部負責管理,按工作需要發放。

  7、設立“辦公用品領用記錄”,所需辦公用品的部門到財務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控制辦公用品領用情況,節約辦公費支出。

  8、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本規定從釋出之日起生效,以上內容希望各個部門充分合作。

行政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行政單位的財務管理,保障行政單位工作任務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注重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條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

  (一)合理編制行政單位預算,統籌安排、節約使用各項資金,保障行政單位正常運轉的資金需要;

  (二)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如實反映單位預算;對單位財務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

  (三)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四)加強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四)對單位所屬並歸口行政財務管理的單位的財務活動實施指導、監督;

  第四條 嚴格財務管理,各種工程款按工程進度由各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局長簽字後方可支付、經費支出實行一支筆審批,各項支出嚴格按標準使用,不得虛報冒領。

  第五條 嚴禁公款私存或公私不分,不得挪用公款、罰沒款及其他資金,特殊情況必需借公款時由領導批准;借支範圍不得超過個人的月工資標準。

  第六條 其他事業性收費和行政性收費,必須實行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統一收據、票據,不得使用普通收據;對統一票據要嚴格管理,不得隨便轉借外單位和個人。對所收各項費用,全額上交財政,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制度。

  第七條幹部出差期間的住宿費、差旅費等均按有關檔案執行。

  會計崗位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的財務計劃和年度預算,協助主管領導提出各項開支的計劃和安排,以及節約資金的辦法。

  二、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規範財務管理,健全各類賬目和資金收支票據。

  三、負責做好財務賬目的日清月結工作,記賬要清楚,票據要規範,報表要真實。

  四、負責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財務管理人員的相互制約監督,管好資金的使用。

  五、協助主管領導安排好其他各項費用的使用計劃,並做好預算外資金的入賬、管理和使用。

  六、負責做好主管領導安排的其他有關事項。

行政管理制度5

  (一)園委會工作制度

  1、保證一月一次行政例會時間;

  2、嚴格執行“振潁幼兒園重大事例議事制度”,園內重大問題,隨時交園委會討論決定;

  3、園委會關心教職工工作、生活、學習,增強凝聚力;

  4、園委會成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每次活動有前段工作小結,後段工作打算;

  5、加強園委會自身理論學習,一月一次有記錄。

  (二)幼兒園重大事例議事制度

  1、議事總則

  (1)園委會會議要圍繞一切為教育服務的原則,管大事、議要事。研究問題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幼兒園的規章制度。

  (2)園委會會議要充分發揚民主,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2、議事內容

  (1)傳達學習上級 會議精神、檔案指導,研究貫徹落實意見。

  (2)通報園重要工作情況,審定全園重大改革和事業發展方案。

  (3)審報幼兒園重大基建專案,及大筆資金運作情況。

  (4)研究決定教師月考核獎金髮放情況。

  (5)研究和審定幼兒園各部門負責人的任免。

  3、議事規程

  (1)園委會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臨時召集。

  (2)園委會會議由園長召集主持。

  (3)園委會會議須有成員組成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到會方可召開。

  4、園委會會議決定的執行和反饋

  (1)園委會會議集中作出的決定,每個成員必須堅決執行,個人如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但不能在言論和行動上有任何反對錶示。

  (2)園委會成員對未經討論重大原則問題不能隨意下定論,不能隨意以組織名義表態,臨時處理問題要及時向園委會彙報。

  (三)幼兒園民主管理評議制度

  1、建立園委會,由董事會成員、業務園長、教職工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等5人組成。園委會負責審議園務計劃,決策園內重大事件。建立月會制,及時彙報工作,總結經驗,安排月工作計劃。

  2、建立年度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園長向大會彙報工作,大會對園長及園內重大決策進行審議和提議,園長負責解答。

  3、建立週末常務行政例會制度,常務行政委員由園長、副園長三人組成,及時反饋資訊,調整計劃。

  (四)園務公開制度

  1、幼兒園定期進行園務公開,推行依法治教。

  2、切實做好園務公開工作。具體公開內容:

  (1)單位財務收支基本情況包括:

  ①收費專案、標準、結果;

  ②代管費收支明細帳;

  ③食堂收支明細帳(食堂人員工資、資料、水電費、食堂裝置、食品用費);

  (2)教職工福利;

  (3)職稱評定情況;

  (4)評先評優情況;

  (5)招生情況;

  (6)工作計劃,幹部責任情況;

  (7)向家長公開的專案:

  ①收費標準:保育費、伙食費。

  ②每月伙食費使用情況;

  ③其它與家長切身利益有關的專案:如方便家長措施,伙食改善情況等。

  (五)學習制度

  1、每月一次,組織全園教職工政治學習。

  2、每週一次組織教師進行業務理論學習交流活動。負責組織學習的教師,必須做好充分準備,熟悉掌握學習內容與要點。

  3、交流做到嚴肅認真,不走題,不閒聊,認真記錄和積極參加討論。

  4、外出學習時,事先準備好筆記本,不遲到,不早退,做好記錄並主動向領導彙報。

  5、每年為教職工訂閱圖書、報紙、雜誌,教研資料,以保證教學使用。

  (六)計劃總結制度

  1、幼兒園行政應根據上級指示,制訂學期工作計劃,經過討論後,公佈執行,並定期檢查、總結,向全體教師彙報。

  2、根據幼兒園計劃、教研、事務、保健分別制訂工作計劃,年級組工作計劃, 班務計劃,並隨時接受 檢查。

  3、每學期末,學校、個人都要作學期工作總結 。

  (七)教職工工作制度

  1、愛崗敬業,積極履行崗位職責,做到工作流程規範化,每月一次由園考核小組按考核細則實施。

  2、教職工上班時精力集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教職工要嚴格遵守園規定的各項安全、衛生、出勤等規章制度。

  4、團結友愛,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八)幼兒園綜合治理制度

  1、幼兒園成立以園領導 和教職工代表組成的領導小組,切實做好各項管理和治理工作。

  2、加強普法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每學期必須安排政治學習時間,對教職工進行學法、依法、執法教育,開展職業道德達標活動。

  3、開展建立“平安校園”活動,以防為主,認真落實各項預防措施:

  (1)落實防火、防盜、用電、防教育事故發生的責任制,形成創設“平安校園”,人人有責的氛圍。

  (2)門衛要加強24小時不斷值班,提高警惕,防止幼兒擅自外出,防止壞人進入園內破壞。

  (3)食堂要高度注意用火、用電、用煤氣安全,下班全面檢查不安全的因素。(食堂電、煤、火由專人負責)。

  (4)保健醫生嚴把食品衛生關,確保不發生中毒事故。

  (5)帶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幼兒安全制度,嚴防事故發生。

  4、要切實加強對安全防護的投入,及時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嚴禁把貴重物品放置在安全防護不夠的地方過夜。

  5、要注意校園內外環境的整潔文明,落實安全衛生 “五常法”,自覺維護環境的清潔衛生和整齊。

  6、如有因違規違紀而造成事故或不良影響,必須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按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九)幼兒學籍管理制度

  1、招生

  (1)根據上級教委的招生和班額規定核定本園招生的名額確定新入園幼兒的人數和插班生人數。

  (2)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的有關幼兒入學要求,各類證件齊全,條件具備,方可入園。

  2、學籍管理

  (1)將家長填寫的入園登記單妥善儲存,作為班級教師 瞭解幼兒的資料。

  (2)按班級,每學期由教師填寫幼兒點名冊,每年存入幼兒園檔案。

  (3)每學期由本班教師填寫幼兒的全面發展報告單,交給幼兒家長儲存。

  (4)畢業班教師填寫幼兒有關入學資料,以備跟蹤瞭解。

  3、收費與學額

  (1)凡入園的幼兒必須按阜陽市有關公辦幼兒園收費檔案標準在規定的日期內交納費用,收費專案與收費標準由幼兒園在學期初向家長公示。

  (2)幼兒如有事請假一個月,須 向班級教師說明原因,事先辦好請假手續。平時連續請假在5天以上,月末將退夥食費,退費標準:天伙食費×實際連續請假天數。保育費的退賠,不足半月以半月計算,不足一月以一月計算。

  (3)幼兒如有家庭經濟困難,可向幼兒園提出申請並說明實際困難原因,幼兒園經研究後確定減免數額。

  (4)家長如對收費有異議,應首先向本班教師或後勤園長提出,可在本園內協商解決。

  (十)安全制度

  1、全體教職工都要把幼兒的安全放在首位,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每項工作,每個活動都要考慮到安全因素,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設法排除及解決。

  2、保教人員教育幼兒不要攜帶尖利物品來園,一經發現要說服家長和幼兒,及時收取。

  3、教師帶班期間不準隨便離開幼兒,要認真帶好每一班,戶外活動時,教師和幼兒共同參與,幼兒的活動不能離開教師的視線,嚴禁帶班期間教師聊天。

  4、幼兒按時來園,不遲到。早上幼兒進班後教師要負責任照顧好幼兒,對個別情緒異常的幼兒要耐心的引導,穩定其情緒,以免走失。

  5、門衛要嚴格把好早晨幼兒來園和下午幼兒離園關。上午8:30關門,下午4:10(冬令時)或4:40(夏令時)開門。嚴防幼兒走失。

  6、日常幼兒接送由其父母負責,不得任意更換接送者。如父母以外的人接送,定要問明原因,並出示接送卡方可接。

  7、食堂人員在採購食物時,要嚴格把好質量關,嚴禁購買過期、變質食品。防止幼兒食物中毒。

  8、 園內的裝置要有專人定期檢查,班內保教人員發現裝置及生活用品有損壞的要及時向後勤管理人員報告,後勤管理人員應及時採取措施以確保幼兒的人身安全。

行政管理制度6

  目前公司的區域網已經建成,各部門的機器也已到位。根據公司領導關於加強管理的要求,現將公司區域網管理辦法公佈如下,請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執行:

  一、全體員工要愛護公司機器裝置,在沒有得到部門負責人和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的同意,不得私自拆機。如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由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協助解決。

  二、對自己所使用的電腦不能設定開機密碼,如有特殊原因,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設定密碼後,應交部門負責人一份書面密碼說明。三、目前公司區域網已經能正常上網,如無特殊需要,禁止使用撥號上網,以前使用調變解調器的員工將其交回公司,由公司統一管理。

  四、員工上班時間上網,請瀏覽與工作有關的內容,避免因上網影響正常的工作,禁止上班時間進行網上聊天和交友活動。

  五、為方便工作中交換檔案,請在自己電腦的C/D盤建立以自己名字為名稱的共享資料夾,訪問許可權為可讀。

  六、為保障電腦內資料的安全性,在公司伺服器上,為所有員工建有以名字相同的資料夾,請把重要檔案在伺服器上做備份,規定每週五下班之前必須把最新的資料備份好,系統管理員會為每人設定好密碼,保證資料的安全性。

  七、為保障公司伺服器的安全,未經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同意,不得私自操作伺服器。

  八、在自己機器上設定好網路印表機,以後列印資料請使用網路列印。

  九、公司已經為各部門負責人和客戶關係部及公司員工設定了公司的集團電子郵件信箱,對外業務聯絡請使用公司的電子郵件信箱。

  十、為防止病毒侵入,保證電腦的安全,必須每臺電腦都要安裝“病毒”防火牆。

  十一、公司的宣傳資料、員工的名片上統一印製公司網址和電子郵件信箱。

  十二、如果電子郵件信箱出現問題,請找網際網路研究所王路瑤協助解決。

  十三、中午休息時間和下班後請關機,並關閉電源。確保計算機系統的安全。

  十四、如違反上述管理辦法,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行政管理制度7

  第一條、總則

  1、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公文列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二條、檔案管理

  1、歸檔範圍: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專案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材料。

  2、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透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複製,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一般內部檔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

  4、檔案的銷燬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銷燬;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銷燬。

  (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

  第三條、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後管理印鑑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4、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彙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5、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

  第四條、公文列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列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2、各部室列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列印,按價計費。3、公司各部、室所有列印公文、檔案,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公室留底存檔。

  第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1、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2、勞保用品的購發

  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一發放。

  第六條、庫房管理

  1、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賬卡。

  2、採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並通知有關負責人。

  3、物資入庫後,應當日填寫賬卡。

  4、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出庫。

  5、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辦理外借手續。

  6、嚴格管理賬單資料,所有賬冊、賬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7、庫房內嚴禁吸菸,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第七條、報刊及郵發管理

  1、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閱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2、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並進行處理、分類、登記,並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後,一週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一保管、存檔備查。

  3、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

  第八條、附則

  1、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室郵發信件、郵件。

  (1)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2)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3)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准,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後方可郵發。

  2、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並提請總經理批覆。

  3、本規定從釋出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央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各部門)。

  第三條 各部門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備並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 各部門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政策、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國管局)負責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界定、清產核資等項工作,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及使用標準,對納入政策採購範圍的固定資產進行統一購置;負責閒置資產的調劑,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各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並對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經濟實體佔用的固定資產實行監督管理。

  第六條 各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設有專人承擔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並對所管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責任。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

  第七條 各部門必須對專用裝置的管理和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建立健全專用裝置的操作、維修、保養、檢驗等管理制度;技術複雜、精密度高的專用裝置的操作人員,應在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二章 固定資產的範圍、分類與計價

  第八條 符合下列標準的列為固定資產: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

  (二)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第九條 固定資產分為六類:房屋及建築物、專用裝置、一般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一)房屋及建築物。指房屋、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辦公用房、生產經營用房、倉庫、職工生產用房、食堂用房、鍋爐房等;建築物包括道路、圍牆、水塔、雕塑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築物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等。

  (二)專用裝置。指各種具體專門效能和專門用途的裝置,包括各種儀器和機械裝置、醫療器械、文體事業單位的文體裝置等。

  (三)一般裝置。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裝置、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傢俱等。

  (四)文物和陳列品。指古玩、字畫、紀念品、裝飾品、展品、藏品等。

  (五)圖書。指圖書館(室)、閱覽室的圖書、資料等。

  (六)其它固定資產。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項內的固定資產。

  第十條 固定資產的計價:

  (一)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記賬;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記賬;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後的淨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賬;

  (四)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賬,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五)無償調入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價入賬;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賬;

  (七)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價入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後,再進行調整;

  (八)用外幣進口的裝置,按當時的匯率摺合成人民幣金額,加上國外部分的運費及其它費用(外幣應摺合成人民幣金額),再加上支付的關稅、海關手續費等計價入賬;

  (九)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裝置價款、運雜費、安裝費等記賬;

  (十)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十二條 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增加補充裝置或改良裝置的;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第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價值變動,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辦理,並及時通知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有關賬目作相應調整。具體賬務處理,按《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

  第十四條 購置固定資產應分清資金渠道,屬於基本建設範圍的(單臺裝置和單項工程在五萬元以上的),由基本建設投資解決,不屬於基本建設投資範圍的由行政經費、事業經費或其它經費解決。屬於專項控制商品,必須按規定報主管部門批准後才能購置。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對本部門佔有、使用的由不同資金渠道形成的固定資產進行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 購入、調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資產,應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統一驗收,屬於技術裝置的還應會同技術部門驗收。驗收合格後,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據發票、固定資產調撥單或基建專案交付使用驗收單據等憑證,填制固定資產增加通知單,辦理有關入庫、財務報銷和使用單位領用等手續。

  第十六條 接受捐贈或盤盈的固定資產,應由國家資產管理部門辦理接收和交接,並據固定資產交接單、發票或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單等憑證,填制固定資產增加通知單,辦理有關入庫、財務報銷和使用單位領用手續。

  第十七條 調出、變賣減少或盤虧的固定資產,按《中央國家機關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許可權範圍報批,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持國管局或本部門的國有資產處置意見、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單等憑證,填制固定資產減少通知單,辦理有關調出或登出手續。

  第十八條 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會同技術部門進行技術鑑定,據鑑定意見及上級部門的國有資產處置意見等,填制固定資產減少通知單,辦理有關注銷手續。

  第十九條 非正常損失減少的固定資產,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會同技術部門進行技術鑑定後,對非正常損失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據鑑定意見、對非正常損失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及上級部門國有資產處置意見等,填制固定資產減少通知單,辦理有關注銷手續。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業務活動中對所需及佔用的國有資產實施不間斷的管理及核算,包括從編制固定資產預算、計劃採購、驗收入庫、登記入賬、領用發出到維修保養、處置等各個環節的實物管理和財務核算。

  第二十一條 在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中,財務部門負責按固定資產的價值分類核算,稽核固定資產預算並對固定資產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預算編制、計劃採購、驗收入庫、登記保管、領用發出、維修保養、調撥處置等具體管理,並負責分類進行實物量核算,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某些日常管理工作也可委託資產佔用單位承擔;技術部門參與專用裝置的維修保養和技術鑑定;使用部門負責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維護管理,杜絕浪費。

  第二十二條 固定資產預算及購置計劃既要從實際需要出發又要注意節約,要根據各類資產的配備情況及使用標準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現有固定資產,防止積壓浪費。對按規定實行統一採購的固定資產,要提供詳細的使用目的並寫明詳盡的功能等要求。

  第二十三條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必須完善固定資產賬卡、領用、處置、清查盤點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部門須指定專人負責辦理本部門固定資產和其它物品的領用、保管、清點等工作。

  第二十四條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驗收入庫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須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並記入《固定資產明細賬》,按物登卡、憑卡記賬;已入庫存的固定資產,要按照各類資產的使用說明和存放要求進行保管,填寫保管單位並定期檢查,庫存固定資產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領用或調換;處置固定資產須填寫《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請單》或《固定資產調撥單》,據單入賬;使用部門領用固定資產須填寫《固定資產領用單》,經主管領導同意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憑單填寫固定資產使用記錄卡並記入《固定資產卡片》。不經批准,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佔用固定資產。如需借用固定資產,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後,辦理借用手續。

  第二十五條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配備給個人使用的固定資產或物品,要建立領用交還制度,並督促使用人愛護所用資產。工作人員工作調動時,應在其辦理所用資產交還手續後,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二十六條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和使用部門應每半年對賬一次,使賬實、賬卡、賬賬保持一致。每年對本部門的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查明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賬面結存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等情況是否正常。對清查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查明原因,說明情況,編制有關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按管理許可權報經國管局或本部門主管領導批准後,調整固定資產賬目。

  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發生國有資產產權變動、財務和賬務異常、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嚴重或掛靠單位脫鉤等情況,按國家規定必須進行清產核資的,應由本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國管局確定。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不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各種辦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器具、材料等資產,也要分類登記,參照本辦法管理。

  第二十九條 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機關後勤企業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凡違反本辦法的,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各部門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實施辦法,並送國管局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行。1987年7月31日印發的《中央國家機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國管財字[1987]第169號)同時廢止

行政管理制度9

  一、行政會議制度

  (一)院長辦公會議:

  1、由院長主持,醫院相關領導參加。

  2、會議內容:

  ①分析醫院建設和發展的形勢,討論醫療、科研、行政、後勤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總結前一階段工作情況。

  ②研討醫院發展的長遠計劃和醫院醫療工作的改革措施。

  ③討論和研究機構改革及人員配備及對員工的獎懲及獎金分配。

  ④講評職能科室的工作情況。

  ⑤研究醫院經費的預算和開支計劃。

  ⑥其他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

  3、議事原則:

  ①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重要問題需經到會人員充分發表意見,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集中多數人意見,重要決策必須要經過調查研究後決策。

  ②提交辦公會討論的問題,重點是要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

  ③參加會議人員要按時到會,要嚴格執行保密紀律,不得隨意洩露會議討論內容或會議決定的需要保密的事項。

  ④院辦主任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對一些重大決定必要時形成會議紀要。協助院長了解決議執行情況和催辦有關事項,並將執行情況及時向院長彙報。

  (二)院週會:

  院週會由院長或副院長主持,各職能科室負責人、臨床(醫技>科室負責人,護士長參加。院辦負責記錄並做好會前各項準備工作,每週召開一次。

  1、傳達上級指示和檔案精神,通報院辦公會議決定,佈置工作、協調關係。

  2、總結上週工作,包括醫療質量,重危病人搶救治療情況,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服務態度等情況。

  3、聽取科負責人的彙報,研究解決醫療、服務等有關問題,佈置下週任務。

  (三)科早會:

  由科主任、護士長主持,全科醫護人員參加。每早上班後即召開,一般不超過十五分鐘,

  1、聽取值班人員彙報,進行交接班。

  2、傳達上級指示和有關檔案精神。

  3、對本科工作質量和服務態度進行分析評價,並落實整改措施。

  二、醫務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長的領導下,根據醫院的工作計劃,具體組織實施,定期分析和研究工作中的問題和對策,為醫院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二)定期檢查醫療工作制度,醫療技術操作常規和醫療、醫技人員工作職責的貫徹執行情況,做好科室間的協調工作,保證醫療工作貫性運轉。

  (三)制定本院的醫療質量管理方案,建立目標體系,評價標準和實施辦法,經院辦公會研究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保證醫療安全,做好醫療事故和差錯的防範工作,及時對醫療事故和醫療糾紛進行調查,組織討論提出處理意見。

  (五)幫助科室開展的新業務、新技術,組織協調危重病人的搶救、疑難病例的討論、重大手術的審批和院內外會診工作。

  (六)組織對全院衛生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

  三、醫療質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質量管理工作。

  (二)制定醫療質量監控方案,主要內容包括:醫療質量管理目標、計劃措施、效果評價及資訊反饋等。

  (三)對全體人員進行質量管理教育,提高質量意識,樹立“質量第一”觀念,積極參加質量管理活動。

  (四)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定期檢測,分析各項醫療質量指標,針對問題,提出對策,改進工作。

  (五)建立、健全登記、統計制度,定期通報質量管理情況。

  (六)醫療質量的檢查結果應與科室評優、個人評獎相結合。

  四、醫療經費管理

  (一)醫院醫療經費在院長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並實施審計、監督。日常經費開支,堅持一支筆審批,對年度計劃和重大開支須經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

  (二)實行醫療成本核算,準確計算,合理分配,有效使用各種經費。

  (三)認真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和規章制度,一切醫療收費均按當地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行政管理制度10

  一、行政單位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編制

  1、行政單位應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編制要求、程式、預算報表格式(見附表)編制年度預算(包括預算說明),並按規定的報送時間經主管部門稽核彙總後報同級財政部門(一級預算單位直接報送財政部門)。同時,單位要按財政部財綜字[1997]8號檔案的規定填報預算外資金(如行政性收費、基金等)收支計劃。

  2、行政單位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收入預算包括財政撥款收入、由財政專戶撥付的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經財政部門核定由單位留用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項內容;支出預算包括經常性支出、專項支出和自籌基本建設支出等項內容,經常性支出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裝置購置費、修繕費、業務費和其他支出等專案,專項支出按支出用途分別編列到有關專案。

  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即行政單位經批准用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資金安排自籌基本建設發生的支出,行政單位自籌資金安排基本建設,應先落實資金來源,並按審批許可權,報經有關部門列入基本建設計劃。

  3、行政單位在編制預算時,應按規定合理劃分不同型別的收入,將應列入預算的各項收入(其他收入按節級科目分項填列,見表三)全部列入預算,不得遺漏(沒有收入數額的專案可以空置)。

  按規定應上繳財政預算的罰沒收入和行政性收費(包括基金)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財政預算,不得列入單位收入預算,用於各項支出;按規定暫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預算外資金收入,應按規定進行處理,除經批准由單位留用的外,應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不能作為單位收入,直接列入收入預算。由財政專戶撥付給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收入,應作為單位收入,列入收入預算;其他收入,包括非獨立核算後勤機構取得的各項收入以及其他服務性收入等,應列入單位收入預算,用於本單位的支出。

  單位應按照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的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即在保證人員支出和開展公務活動必不可少的開支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項支出。自籌基本建設支出應在保證正常工作支出需要,保證正常預算收支平衡的基礎上統籌安排,並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批。核定的自籌基本建設資金納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

  專項資金安排的支出,應有詳細的說明。

  二、行政單位預算的核批

  1、財政部門在收到經主管部門稽核彙總(或一級預算單位)報送的行政單位預算後,應進行稽核,對符合預算編制要求的,應在規定的期限內予以批覆。對有主管部門的行政單位預算,財政部門一般只核批到主管部門,具備條件的,也可以核批到具體單位。

  2、財政部門在批覆行政單位預算時,應按照收支統一管理,定額、定項撥款,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統一核定行政單位各項收入和支出預算。

  對收入預算,應明確核定財政撥款收入、由財政專戶撥付的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核准留用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項收入指標。

  對支出預算,要統籌兼顧、確保重點,在核定經常性支出、專項支出和自籌基本建設支出等分類支出數額情況下,必要時應核定到工資、補助工資、公務費、裝置購置費、修繕費、業務費等重點支出專案。

  3、財政部門在核定行政單位預算時,財政撥款標準應根據以保證行政單位基本工作任務需要,結合國家財力可能確定。

  單位預算外資金收入,應根據收支統管的要求,與財政預算撥款收入一併核定,統一下達。其數額應根據行政單位財政收支狀況,納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及按規定實行結餘上繳專戶或按規定比例留用不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數額確定。

  財政撥款收入和預算外資金收入必須指定用途的,財政部門在核批行政單位收支預算時,應予以明確。

  三、預算執行

  行政單位預算經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核批以後,即成為預算執行的依據。行政單位應加強預算執行的管理工作。

  1、行政單位要加強收入管理工作。取得的各項收入要及時入帳,不得坐支。按規定應上繳財政預算的要及時足額上繳;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要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專戶,不能直接作為單位收入。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行政單位應繳未繳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的資金要督促催繳。

  2、行政單位在預算執行中要嚴格控制各項支出。各項支出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不得隨意改變資金用途和支出規模。財政撥款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有指定用途的,應按規定的支出專案開支。

  四、預算調整

  經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正式批覆的行政單位預算,行政單位不得隨意調整。在執行過程中,確因出現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時,應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1、行政單位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國家對財政撥款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一般不予調整。但因為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有較大調整,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增加或減少支出,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行政單位可以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

  2、行政單位的其他各項收入預算需要調整時,可根據收支平衡的原則自行調整收支預算,但必須報送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3、收入預算調整後,要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五、預算報表格式

  根據以上規定,隨文附發《中央級行政單位預算表》格式。地方行政單位的預算報表格式,由地方財政部門參照該預算報表格式制定佈置。單位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表按財政部財綜字[1997]8號通知要求,一併填報。

  六、請各部門、單位在3月31日之前將單位預算報財政部門主管財務司

  單位概算可參照預算報表格式在上年預算年度結束前(12月10日前)報送財政部主管財務司。

行政管理制度11

  一、公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酒店各部所使用的各類公章按本制度規定進行管理。

  第二條總經理辦公室對所有公章均要登記造冊,由使用部門簽字領用。

  第三條各部門公章應根據其種類,由部門經理、文員或指定專人保管、使用。各部門經理對本部門所用公章負責。

  第四條因工作需要刻制新公章,由部門經理提出書面請示,報總經理批准後,總經理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刻制,併發文啟用。

  第五條掌管公章的人員調動時,部門經理要負責公章移交。部門經理調動時,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公章的監交。

  第六條所用公章要妥善保管,按規定使用,確保使用安全。掌管人員要對公章負全部責任。

  第七條不使用的公章,應交回總經理辦公室,登記登出,由總經理辦公室按規定報廢處理。

  第八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二、檔案收發管理制度

  第一條收到公文後,首先要進行登記。公文包括上級來文、下級請示件、同級呈送件。要逐件進行登記,內容包括問序號、收文日期、來文單位、檔案標題、文號、密級、份數、領導批示、承辦情況、歸卷號。

  第二條根據檔案的性質、內容、密級、閱讀物件和具體要求,呈報總經理進行批閱。

  第三條根據總經理批示,轉交有關人員辦理。

  第四條需傳閱的檔案要專設檔案本,並附檔案傳閱單,及時遞交有關人員進行傳閱。

  第五條對於總經理批示要求及時辦理的事項,要進行檢查、督辦。要準確、真實、全面、及時地反饋公文辦理資訊。

  第六條對所需辦復的檔案、信件,要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凡電覆或面復的要註明當事人、時間、情況和答覆意見。

  第七條閱辦後的檔案要及時(或年終)收回歸檔。

  第八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三、酒店辦公用品發放制度

  第一條酒店各部門應本著節約的原則領取、使用辦公用品。

  第二條各部室指定專人管理辦公用品。

  第三條各部門於每月28日前將下月所需辦公用品計劃報辦公室。辦公室於每月6日前一次性將辦公用品發放至各部門。

  第四條採購人員根據計劃採購、進貨,保證供應。

  第五條辦公用品入庫和發放應及時記賬,做到賬物相符。

  第六條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辦公用品庫房,不得挪用辦公用品及其他物資。庫房要做到類別清楚、碼放整齊。

  第七條加強管理和消防工作,防止被盜、失火。

  第八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四、酒店辦公用具使用管理規定

  五、酒店保密規定

  酒店的保密工作是指對可能發生的洩密和竊取活動採取的系列防範措施。

  2.保密工作原則:積極防範,突出重點,嚴肅紀律。

  3.全體員工應做到:嚴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酒店內外無關人員散佈、洩漏公司機密或涉及公司機密。

  4.檔案和資料的保密:

  ⑴擬稿。文稿的擬定者應準確定出文稿的密級。

  ⑵印製。檔案統一由行政管理部門印製。

  ⑶影印。影印秘密檔案和資料,由部門經理批准。

  ⑷遞送。攜帶秘密檔案外出,由兩人同行,幷包裝密封。

  ⑸保管。秘密檔案由行政管理部門統一保管,個人不得儲存。如需借閱,由部門經理批准,並與當天收回。

  ⑹歸檔。沒有解密的檔案和資料存檔時要在扉頁上註明原定密級,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⑺銷燬。按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5.保密內容按以下三級劃分:

  ⑴絕密級:

  ①酒店領導的電傳、傳真、書信;

  ②非公開的規章制度、計劃、報表及重要檔案;

  ③酒店領導的個人情況;

  ④正在研究的經營計劃與具體方案。

  ⑵機密級:

  ①酒店電傳、傳真、合同;

  ②員工檔案;

  ③組織狀況,人員編制;

  ④人員任免(未審批)。

  ⑶秘密級:

  酒店的經營資料、策劃方案及有損於酒店利益的其他事項。

  6.細則:

  不得向其他員工窺探、過問非本人工作職責內的公司機密。

  嚴格遵守檔案(包括傳真、計算機碟片)登記和保密制度。秘密檔案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檔案櫃內,計算機中的秘密檔案必須設定口令,並將口令報告公司總經理。不準帶機密檔案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檔案。

  嚴格遵守秘密檔案、資料、檔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檔案、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並按規定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秘密檔案、資料不準私自翻印、影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翻印、複製時,應按有關規定經辦公室批准後辦理。複製件應按照檔案、資料的密級規定管理。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檔案和資料。

  會議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傳播會議內容,特別是涉及人事、機構以及有爭議的問題。會議記錄(或錄音)要集中管理,未經辦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秘密檔案或其他東西,交至總經理,切不可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酒店員工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將檔案放入抽屜和檔案櫃中。

  對外披露資訊,按酒店規定執行。

  酒店所有員工及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發現失密、洩密現象,要及時報告,認真處理。對失密、洩密者,給予50-100元扣薪;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行政處分;造成酒店嚴重損失的,送有關機關處理。

行政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交通部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管理,規範政府採購行為,提高政府採購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根據《政府採購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納入交通部部門預算管理的部機關、部屬行政事業單位和部管社會團體(以下統稱採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以及與財政性資金相配套的單位自籌資金實施的政府採購,適用本辦法。

  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國債專項資金、車購稅交通專項資金、各項行政事業經費、政府性基金、預算外資金等各項財政撥款和國家有關部門撥入的專項經費。

  與財政性資金相配套的單位自籌資金是指採購人以對外創收等形式取得的各種資金,包括經營收入,非稅收入以外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等單位可支配資金。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政府採購,是指採購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度規定的方式和程式,使用財政性資金和與之配套的單位自籌資金,採購國務院公佈的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內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第四條政府採購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政府採購實行集中採購和分散採購相結合的組織形式。

  集中採購分為政府集中採購和部門集中採購。

  政府集中採購,是指採購人將屬於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中的政府採購專案委託集中採購機構代理的採購活動。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按國務院確定公佈的範圍、標準執行。

  部門集中採購,是指由交通部統一組織實施部門集中採購專案的採購活動。部門集中採購專案和部門採購限額標準,按國務院確定公佈的範圍、標準執行。

  分散採購是指採購人實施政府集中採購和部門集中採購範圍以外、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政府採購專案的採購活動。

  第六條政府採購工程進行招標投標的,適用《招標投標法》以及部屬單位基本建設專案招標投標管理規定。

  第七條交通部政府採購的資訊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財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在國家財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政府採購資訊釋出媒體上公告。但涉及國家機密和商業秘密的除外。

  第八條政府採購專案評審專家的確定,應當按照《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規定,由採購人或交通部委託的集中採購機構從國家財政主管部門建立的中央單位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中抽取。

  本單位從事政府採購的工作人員不得以評審專家身份參加本部門政府採購專案的評標、談判或詢價工作。

  第二章機構設定與職責分工

  第九條交通部設立部政府採購領導小組,作為政府採購的領導機構,由主管副部長和相關司局的領導組成。主要職責是:

  (一)審定交通部政府採購管理辦法及相關規章制度;

  (二)根據國務院規定,審定調整部門集中採購專案;

  (三)審定部門集中採購代理機構;

  (四)審定部門集中採購年度預算和實施計劃;

  (五)對政府採購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和協調;

  (六)研究處理政府採購工作中重大違紀違規問題。

  第十條部財務主管部門是交通部政府採購工作的具體管理部門,負責交通部政府採購的管理和監督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制定交通部政府採購管理辦法及相關制度;

  (二)指導和監督採購人和交通部委託的集中採購機構的政府採購工作;

  (三)編報交通部年度政府採購預算和實施計劃,並監督實施;

  (四)彙總編報交通部政府採購執行情況和政府採購資訊統計報表;

  (五)按法律規定許可權受理採購活動中的投訴事項;

  (六)負責辦理政府採購資金的撥付和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交通部政府採購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部內相關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和預算管理許可權,履行政府採購相關工作具體職責。

  第十二條部門集中採購專案應透過交通部委託的集中採購機構進行採購。

  本辦法所稱交通部委託的集中採購機構是指: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設立的交通部集中採購機構和交通部委託辦理集中採購事宜的其他集中採購代理機構。

  第十三條採購人的政府採購日常管理工作歸口各單位財務部門負責。採購人在政府採購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制定本單位政府採購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編報本單位政府採購預算和採購實施計劃;

  (三)提供採購清單及有關資料,參與集中採購的相關招標工作;

  (四)按要求籤訂和履行採購合同;

  (五)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分散採購工作;

  (六)編報本單位政府採購統計資訊。

  採購工作量比較大的採購人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立獨立的採購部門或在相關機構中配備專人,負責本單位的政府採購工作。

  第三章採購方式

  第十四條政府採購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採購、詢價採購和國家財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採購方式。

  第十五條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單項或批次採購金額達到國務院規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採購方式。

  各單位不得將政府採購專案化整為零或採取其他方式規避公開招標,有關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干預和插手招投標工作。

  第十六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採用邀請招標方式採購: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範圍的供應商處採購的;

  (二)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佔採購專案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第十七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採用競爭性談判方式採購:

  (一)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二)技術複雜或者要求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具體要求的;

  (三)採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使用者緊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第十八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採用單一來源採購方式採購:

  (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採購的;

  (二)發生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採購的;

  (三)應當保證原有采購專案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有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金額不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第十九條採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採購活動需要在短時間內完成的政府採購專案,可按國家法律規定採用詢價方式採購。

  第四章備案和審批

  第二十條政府採購備案和審批管理是指國家財政主管部門和部財務主管部門對採購人和部委託的集中採購機構按規定以檔案形式報送備案、審批的有關政府採購檔案或採購活動事項,依法予以備案或審批的管理行為。

  除國家財政主管部門和部財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備案事項不需要國家財政主管部門和部財務主管部門回覆意見。

  審批事項應經國家財政主管部門和部財務主管部門批准後,才能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下列事項應當經部財務主管部門稽核後報國家財政主管部門備案。

  (一)追加預算應當補報的政府採購預算、已經批覆政府採購預算的變更;

  (二)政府採購實施計劃、增加的部門集中採購專案;

  (三)經國家財政主管部門批准,採用公開招標以外採購方式的執行情況;

  (四)集中採購招標公告、集中採購機構制定的採購專案操作方案,以及集中採購機構組織的協議供貨、定點採購協議書副本;

  (五)政府採購專案的合同副本;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需要備案的事項。

  第二十二條下列事項應經部財務主管部門稽核後報國家財政主管部門審批,經批准後才能組織實施。

  (一)部門預算中的政府採購預算;

  (二)因特殊情況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採購專案需要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採購方式的;

  (三)因特殊情況需要採購非本國貨物、工程或服務的;

  (四)集中採購機構組織實施協議供貨採購、定點採購,其實施方案、招標檔案、操作檔案、中標結果、協議內容需要變更的;

  (五)集中採購機構制定的操作規程;

  (六)政府集中採購的協議供貨協議書、定點採購協議書和財政直接支付專案採購合同的變更,涉及支付金額的;

  (七)屬於政府集中採購目錄範圍但因特殊情況需要實行部門集中採購或單位自行採購的;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需要審批的事項。

  第二十三條下列事項應報部財務主管部門備案。

  (一)採購人按政府採購管理規定製定的具體管理辦法;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需要備案的事項。

  第二十四條下列事項應當報部財務主管部門依法批准後才能組織實施:

  (一)屬於部門集中採購目錄範圍因特殊情況需要實行單位自行採購的;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其他需要審批的事項。

  第五章政府採購程式

  第二十五條政府採購程式應根據政府採購有關法律、規章和制度要求進行。主要包括: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和實施計劃,制定採購方案、確定採購代理機構,組織採購,確定中標或成交結果、簽訂採購合同,驗收和付款,結算記賬,統計資訊編報,政府採購檔案的歸檔和管理等。

  第二十六條採購人在編制單位年度預算時,應將政府採購專案及資金預算在政府採購預算表中單列,按規定程式逐級上報國家財政主管部門,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在預算執行中,因工作需要以及因部門預算細化增加或變更政府採購預算的,採購人應於每年第二、三季度末10日以前按預算編報程式報部財務主管部門備案。

  未列入政府採購預算或未辦理政府採購預算調整備案手續的政府採購專案,不得實施採購。

  第二十七條部屬一級採購人應當自接到批覆的政府採購預算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政府集中採購和部門集中採購實施計劃上報部委託的集中採購機構,同時抄送部財務主管部門備案。

  政府集中採購實施計劃、部門集中採購實施計劃分別指採購人編制的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內或部門集中採購目錄內採購專案的具體採購計劃。主要內容包括:專案構成、使用單位、採購數量、技術規範、使用時間等。

  採購人調整或補報政府採購預算應按規定報備集中採購實施計劃。

  第二十八條採購人根據政府採購實施計劃落實具體採購需求,制定具體採購實施方案,據以開展采購活動。

  第二十九條列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的採購專案,應該委託政府集中採購代理機構採購。

  屬於政府集中採購目錄範圍,因特殊情況需要實行部門集中採購或單位自行採購的,採購人應當在採購活動開始前向部財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部財務主管部門稽核轉報國家財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三十條列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且以協議供貨形式採購的專案,採購人可按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的規定,辦理具體採購事宜。

  第三十一條政府集中採購應當遵循以下工作程式:

  (一)採購人按規定程式和要求編制、調整集中採購預算和實施計劃。

  (二)簽訂委託協議。採購人與集中採購機構應當在集中採購開始前簽訂委託代理協議,按照平等自願原則確定委託代理事項,約定雙方在編制採購檔案、確定評標辦法與中標標準、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等方面的權利與義務。

  集中採購委託代理協議可以按專案簽訂,也可以按年度簽訂一攬子協議。按年度簽訂一攬子協議後,個別具體專案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三)制定操作方案。採購人與集中採購機構應根據協議供貨或定點採購專案的具體情況協商制定操作方案。

  (四)組織採購。集中採購機構應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或經批准的其他採購方式,以及經備案或審批的操作方案開展采購活動。

  (五)確定中標、成交結果。採購人應與集中採購機構協商確定中標或成交結果的處理事宜,並按相關規定發出中標或成交通知書、釋出中標或成交公告。

  (六)採購人應當自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30日內,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

  第三十二條列入部門集中採購目錄的採購專案,由交通部委託集中採購機構採購。

  屬於部門集中採購目錄範圍但因特殊情況需要實行單位自行採購的,應當報經部財務主管部門稽核批准後實施。

  第三十三條部門集中採購應當遵循以下工作程式:

  (一)細化部門集中採購專案。採購人應當根據交通部下達的政府採購預算,將本單位、本系統實行部門集中採購的專案預算,逐級下達到所屬單位採購人。

  (二)編制計劃。採購人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編制部門集中採購實施計劃逐級上報交通部委託的集中採購機構,同時報部財務主管部門備案。

  (三)制定方案。交通部委託的集中採購機構彙總部門集中採購實施計劃後,制定具體操作方案。

  (四)實施採購。交通部委託的集中採購機構根據委託代理協議,依法採用相應的採購方式組織採購活動。

  (五)上述採購活動完成後,應當及時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向其發出中標或成交通知書,同時釋出中標、成交公告。

  (六)採購人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30日內,應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交通部委託的集中採購機構與採購人應按採購合同組織驗收工作。

  (七)集中採購專案採用協議供貨的,比照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和交通部委託的集中採購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四條屬於單位自行採購的專案,採購人可以自行組織採購,也可以委託交通部委託的集中採購機構或其他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代理採購。單位自行採購應當遵循以下工作程式:

  (一)採購人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編制、調整自行採購預算。

  (二)編制計劃。採購人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編制自行採購實施計劃報上一級單位財務主管部門備案。

  (三)實施採購。採購人依法採用相應的採購方式組織採購活動。委託集中採購機構採購的,應當簽訂委託代理協議。

  (四)上述採購活動完成後,應當及時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向其發出中標或成交通知書,同時釋出中標、成交公告。

  (五)採購人應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30日內,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

  (六)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本辦法,採購人應對所屬單位自行採購工作進行監督。

  第六章政府採購合同和資訊管理

  第三十五條政府採購應當依法簽訂政府採購書面合同,採購合同應當由採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也可以根據具體組織形式委託相關集中採購機構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

  第三十六條採購合同應當明確採購商品或接受服務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效能、價格(酬金)以及履行合同的時間、地點、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三十七條採購人委託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交通部委託的集中採購機構或其他政府採購代理機構進行採購的,應當簽訂委託代理協議,確定委託代理事項,約定採購人和採購代理機構的權利和義務。

  採購代理機構以採購人名義簽訂採購合同的,委託代理協議作為採購合同附件。

  第三十八條在政府採購合同履行過程中,採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採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第三十九條除經政府採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已籤合同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

  第四十條採購人、集中採購機構和其他政府採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對履約情況進行驗收。重大采購專案應當委託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辦理驗收事務。

  履約驗收應當依據事先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凡符合事先確定標準的,即為驗收合格。當事人對驗收結論有異議的,應當請國家有關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第四十一條採購人應按合同約定支付採購合同款。納入財政直接支付範圍的採購專案,採購人按照確定的合同和國家財政主管部門有關要求,確認供應商已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採購服務後,填報採購資金支付申請書,經國家財政主管部門稽核無誤後,按照合同的約定將採購資金直接支付供應商。

  未納入財政直接支付範圍的採購專案,由採購人按規定的資金管理渠道和合同規定付款。

  第四十二條政府採購資訊應當遵循"資訊釋出及時、內容規範統一、渠道相對集中和便於獲得查詢"的原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財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在國家財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政府採購資訊釋出媒體上向社會公開披露。

  第四十三條採購人應在每年年末將本單位年度政府採購情況,按規定格式編制政府採購統計資訊報表,並對政府採購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按規定程式報經部財務主管部門彙總後上報國家財政主管部門。

  第四十四條採購檔案應妥善儲存,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燬。採購檔案的儲存期限從採購結束之日起至少15年。

  採購檔案包括採購活動記錄、採購預算、招標檔案、投標檔案、評標標準、評估報告、定標檔案、合同文字、驗收證明、質疑答覆、投訴處理決定及其他有關檔案、資料。

  第四十五條採購人應加強對實施政府採購新增資產的核算和管理,對已交付辦理驗收手續的資產,應在驗收當月辦理新增資產的登記入賬手續。

  第七章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各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政府採購活動的監督檢查工作。

  第四十七條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政府採購制度的制定及執行情況;

  (二)單位內部政府採購職責分工及履行情況;

  (三)政府採購人員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

  (四)政府採購預算和實施計劃的編制情況;

  (五)政府採購專案具體實施情況;

  (六)政府採購審批和備案事項的執行情況;

  (七)政府採購資訊統計上報及公告情況;

  (八)政府採購檔案的保管情況;

  (九)政府採購方式、採購程式和評審專家的選用情況;

  (十)政府採購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資金支付情況;

  (十一)對供應商詢問和質疑的處理情況;

  (十二)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執行情況;

  (十三)其他與政府採購工作相關的內容。

  第四十八條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和供應商對監督管理工作存在質疑的,可向部財務主管部門或直接向國家財政主管部門反映。

  向部財務主管部門反映的,部財務主管部門應及時做出答覆,其中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的,應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答覆和處理。

  第四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部門可不予支付資金:

  (一)採購方式和程式不符合規定的;

  (二)未按規定在指定媒體公告資訊的;

  (三)未使用國家財政主管部門監製的政府採購合同標準文字的,但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四)列入集中採購目錄而未實行集中採購的。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條 船舶政府採購按部的現行有關規定執行,但採購進口船舶或裝置以及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船舶採購專案,因特殊情況需要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其他採購方式採購的,應按規定透過部報財政部審批,並按規定程式報送政府採購預算及相關資訊。

  第五十一條採購人可依據本辦法制定本單位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的具體規定,並報部財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行政管理制度13

  一、機關公用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個人無權直接派車,需要用車時,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優先保證機關領導公務用車。

  二、因公外出,提倡乘座長途客車或火車;多人同時到一個地方出差,儘可能安排同乘一輛車。

  三、司機出車必須憑辦公室出具的派車單,如遇特殊情況,應電話告知車管人員,回來後及時補辦派車手續。

  四、車輛維修由司機提出書面申請,經“中心”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安排到定點維修廠修理,並作好記錄,結帳由財務負責辦理。在外地出差需要維修時,應電話告知領導,報銷發票時,乘車人必須簽署意見,回單位後到辦公室補辦維修記錄手續。

  五、車輛用油由辦公室開具加油通知單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在外地出差加油,乘車人應簽署意見,報銷之前應先到辦公室辦理加油登記手續。

  六、車輛要妥善存放,以防被盜和損壞;嚴禁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否則後果自負。

  七、司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帶故障出車,確保車輛安全。

  八、對司機實行定額補助,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兩年發放一次勞保工作服。

  九、車輛維修和加油情況由辦公室負責每季度向“中心”主任辦公會彙報一次。

  十、嚴禁出借單位車牌及有關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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