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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手抄報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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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法與普通法律既有相同點又有不同點,二者共同構成了我國的法律體系,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有關憲法手抄報的內容,歡迎閱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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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憲法的地位

  200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12月4日作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規定國家各項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務,規定國家機關的組織與活動的基本原則,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國家根本大法。它集中反映掌握國家政權的統治階級的意志和根本利益,是維護和鞏固統治階級專政的重要工具。它在國家的整個法律體系中居於主導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權威和最大的法律效力,既是國家治國安邦的總章程,也是公民立身行事的總依據。在本質上,它是國家的根本法,是階級力量對比關係的集中體現,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實現階級統治的重要工具。

  二、憲法的作用

  1、憲法對統治權的作用主要表現在:①確認維護和鞏固國家權力;②規範國家權力有效執行,防止權力濫用,這正是憲法民主性的體現。

  2、憲法對法制的作用主要表現在:①促進法制的完備和健全;②促進法制的統一。

  3、憲法對公民權利的保障作用主要表現在:①憲法確立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內容;②憲法為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實現規定了必要的保障。

  4、憲法對政治制度的作用表現在:①確立和維護國家政治制度;②改革國家的政治體制。

  5、憲法對社會經濟的作用主要表現為:①確認、保護和鞏固自己的經濟基礎;②確認其他制度,為經濟建設服務;③在憲法的指引下和範圍內進行經濟體制改革。

  三、新中國的制憲活動

  從新中國成立後,我國頒佈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我國的第一部憲法性檔案,後又於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進行了四次修改憲法,在82年《憲法》釋出實施後,於88年、93年、99年、2004年又進行了四次修正,現行的《憲法》為1982年頒佈,2004年修正過的。

  四、我國憲法的沿革

  在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第一屆、第四屆和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分別於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後制定、頒佈了四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 臨時憲法。1949年頒佈的《共同綱領》,包括序言和七章共60條,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透過,起到臨時憲法的作用,為憲法訂立奠定了基礎。

  2) 第一部憲法。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透過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共106條。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曆史上第一部憲法,在《共同綱領》基礎上修改、制定,為我國後來的.民主建設與制度建設奠定了基礎。

  3) 第二部憲法。1975年1月17日,由第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透過頒佈,共4章30條。

  4) 第三部憲法。1978年3月5日,由第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透過頒佈,共4章60條。

  5) 第四部憲法。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透過頒佈,共並分別於:

  ----1988.04.12 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透過“修正案”

  ----1993.03.29 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透過“修正案”

  ----1999.03.15 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透過“修正案”

  ----2004.03.14 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透過“修正案”

  五、歷年全國法制宣傳日主題

  在2001年 增強憲法觀念,推進依法治國

  在2002年 學習宣傳憲法,推進民主法制建設

  在2003年 依法治國,執政為民

  在2004年 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法制觀念

  在2005年 弘揚憲法精神,構建和諧社會

  在2006年 落實‘五五’普法規劃,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在2007年 弘揚法治精神,推進依法治國

  在2008年 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

  在2009年 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在2010年 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和諧。

  在2011年 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大力弘揚法治精神

  在2012年:弘揚憲法精神,服務科學發展

  在2013年: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共築偉大中國夢

  在2014年12月4日是我國第一個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主題是: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

  在我國有句古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說,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一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對社會來說這規矩就是法。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我們小學生作為國家的小公民,社會的小主人,同樣應該學法、懂法、守法,只有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後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其實從小媽媽就教育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起初我懵懵懂懂的,一點也不明白這句話的意識,隨著年齡的增長,我漸漸有些理解這句話的深刻含義了。

  如果在學校裡,我們應該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走出學校我們才能更好地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當上課鈴打響時,如果有同學還三三兩兩地慢慢走進教室,勢必影響老師的正常教學和大多數同學的正常學習;中午午休時間,如果有的同學大聲說話、打鬧嬉戲,一定會影響其他同學的正常休息,擾亂寢室的秩序;不聽老師勸阻將零食帶到學校,不僅違反了學校的規定,而且吃零食還會影響自己的身體健康。總之,所有這些看起來微不足道的小事情卻會對我們的成長造成不利的影響,甚至會扭曲我們的價值觀。

  我認為古人說得好:“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喪身。”不可輕視小事情,不要因為善事影響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為惡事影響小而去做。我們要從小培養良好的品質,遵紀守法,從小事做起,做一個合法的小公民。

  親愛的同學們,你們是祖國的希望和未來,正值花季,你們雖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識,有了一定的獨立意識,普遍希望得到社會的支援、理解、尊重和讚揚,以體現自己在社會中的價值。但年齡特點決定了同學們的幼稚、不成熟,可能會做出一些不該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識的淡薄而導致一些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有些現象,以前在我們學校也曾經發生過,比如:有的同學在我們學校上學的時候,不遵守紀律,不聽老師的教育,愛小偷小摸,小到拿別人一支鉛筆、一塊橡皮,大到偷錢、截錢、偷腳踏車等等,還有的同學愛打架,總之在他們小小的年紀,就已經有了許多劣跡。當他們走出我們的校園,或早或晚,幾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其中就有一名學生在北郊監獄被管制了幾年,還有的犯罪情節更加嚴重被執行了槍決,有的現在還在監獄裡服刑。他們最後走上這一步,並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實他們就是在你們這個階段、你們這個年齡開始一步一步不聽教育,漸漸變壞的。因此,這的確應該引起我們全校師生的高度重視。

  而法律水平,就一個國家來說,是文明的標誌,是經濟發展、社會發展的保障。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髮展、完善,法制越來越重要的也成為一個人成長所必須掌握的武器,你們今後要立足社會,謀求發展,法律意識是必不可少的。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各種思潮的湧現,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也在漸漸地影響到了我們的學生,使我們的孩子要變壞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網咖,對你們的成長就極為不利,你們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廢學業甚至犯罪啊,因此,我們完全有必要一起來學習有關的法律知識,來儘量減少直至完全避免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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