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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藝術團管理規章制度

民間藝術團管理規章制度(通用7篇)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民間藝術團管理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民間藝術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第一條:紀律要求

  1、藝術團是以個人志願、村委組織和受一定的規章制度約束而組織起來的團體,藝術團團員應服從組織管理,注意個人形象,自覺維護本團的名譽。

  2、藝術團的成員必須具備德藝兼備、工作熱情高、責任心強、有吃苦奉獻精神等條件。

  3、藝術團的各管理人員由藝術團民主選舉而產生。

  4、藝術團排練和演出,藝術團會議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

  5、藝術團成員必須遵守團內規章制度,要學習、遵守藝術團章程、制度和紀律。

  第二條:藝術團成員享有的權利:

  1、在團內對本藝術團工作有討論、建議及批評的權利。

  2、在允許的範圍內,有權根據自己的特點,選擇自己擅長的表演。

  3、有退出藝術團的自由。

  第三條:藝術團成員應履行的義務:

  1、不斷加強思想品德修養,努力加強藝術修養。

  2、聽從指揮、服從安排、認真完成排練、演出任務。

  3、隊員之間互幫互教、團結友愛,在活動中積極主動去做訓練和演出過程中的事務工作。

  4、愛護藝術團的一切財務,如服裝,演出道具及其他用品。

  5、鼓勵個人或集體創作創新。

  第四條:例會制度:

  1、本團每月召開一至二次的團內會議,聽取一月來的演出完成情況,討論下個月的工作計劃。

  2、每年的年底召開藝術團全體成員大會一次,對全年工作任務、排練計劃進行佈置,對團內管理人員進行調整。

  第五條:獎懲制度:

  1、藝術團成員參加會議、活動和演出情況將記入個人檔案,作為團內年表彰的依據。

  2、對在藝術團內表現良好,有突出成績的團員將給予獎勵。優秀團員獎:具有德藝兼備、工作熱情高、責任心強、有吃苦奉獻精神、關心團員等素養者。最佳表演獎:在藝術團重大演出中表現突出者。

  第六條:藝術團的全體成員,務必在日常排練中做到以下幾點:

  1、排練出勤:嚴格遵守排練和演出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團員因故不能參加正常訓練和演出者,必須事先向藝術團主要負責人請假。

  2、排練態度:以積極熱情的態度投入到藝術節目訓練之中,以大局為重,服從團內統一安排;謙虛好學,以高度的責任心積極進行訓練並參加演出,注重團結協作。

  3、請假制度: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排練演出,必須向藝術團主要領導及時請假。

  第七條:演出制度:為方便藝術團大型及常規演出順利有效地進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1、演出到位:參加演出的成員應事先做好準備,確保演出提前到位,並全力配合進行化妝、換裝,及演出準備。有事者須提前兩天請假。

  2、道具的保管:參加演出人員的服裝或道具,應妥善保管,並在演出後及時上交,不得拖延或不上交。

  3、態度和紀律:演出時應全力表演,積極熱情,不得因個人情緒而影響演出效果:注意臺上及後臺紀律,確保演出順利進行。

  本管理辦法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民間藝術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團內規章:

  1、藝術團所有成員,必須準時參加藝術團的各種會議和各項活動,無故缺席或經常遲到者,視具體情況給予批評,嚴重者將解除其團內職務。如有特殊情況者應提前請假並獲得上級批准。

  2、藝術團所有成員,不得參加與藝術團的各項活動安排相牴觸的活動,更不允許私自以藝術團名義參加校內和校外的各項活動。

  3、藝術團所有成員必須愛護藝術團的各種服裝、道具和器材等,演出活動結束要及時歸還。不得將藝術團內公共物品私自轉讓或轉借他人。如因為個人原因造成損壞,應要照價賠償。

  4、藝術團所有成員都應該嚴格自律,規範遵守校紀校規等各項制度。

  5、藝術團內所有成員都應積極完成學校領導交代、安排的各項事務。

  6、藝術團成員不得在排練或者開會時吸菸等,應保持排練廳和會議室內的乾淨整潔。

  7、藝術團各個成員之間應積極配合,團結合作,共同完成任務。

  8、如因個人特殊原因需要退出藝術團,需提前申請,並辦理相關合理手續。

  藝術團的各項規章制度旨在督促藝術團所有成員養成良好的集體觀念,培養其紀律性和責任心。對於違反各項規章制度的團員將給予批評教育,視情節的輕重給與一定得處罰,最嚴重者將解除團內一切職務。

  二、會議制度:

  1.藝術團將於每兩週開一次會議,分配一週之內的工作及核查前一週任務完成情況。

  2.開會需簽到,各隊建立考勤表,嚴格把關。考勤表學期期末彙總至團長。

  3.藝術團組織開展的會議,必須準時,不能無故缺席遲到。

  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會議或需晚到者,必須事先向團長或其他負責人請假。

  5.無故缺席者,第一次給予批評教育。屢次違反則視情節嚴重給予相應處罰或開除團內職務。無故缺席達到3次以上者(包括3次),視為退出藝術團。

  6.會議須準時到場,凡是無故遲到者在臺前罰站(時間為遲到時間的2倍)。

  7.多次無故遲到者,給與警告。視情節嚴重給予一定懲罰。 8會議進行時,不能在會場內吸菸和喧譁吵鬧。

  9.會議進行時,手機必須調成為震動狀態,不能在會場內接電話。

  10.會議中途不能無故離開會議場地,也不能無故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需告知。

  三、排練制度:

  1、排練如無特殊情況不得無故缺席。

  2、如有事不能到場或晚到,必須向節目負責人事先請假。

  3、排練無故缺席兩次以上(包括兩次)視為退出藝術團。

  4、排練不得無故早退,有特殊情況可向節目負責人說明。

  5、排練過程中須聽從節目負責人安排,不得擾亂排練場秩序。

  6、排練過程中不得懶散,抽菸等不良行為。

  7、各隊建立考勤表,嚴格把關,認真記錄好每次排練、演出等活動的考勤情況。考勤表學期期末彙總至團長。

  8、各類彩排、演出等重大活動一般不允許請假。

  彩排由隊內主要負責人與團負責人共同評審透過,以保證節目質量與現場效果。

  四、演出制度:

  1演出過程包括:演出彩排,演出前的準備,節目候場,正式表演等。

  2在演出過程中必須遵守服從演出現場的秩序,不得大聲喧譁打鬧。

  3演出過程中必須嚴格服從團長以及負責人安排。

  4演出過程中的任何時間安排必須嚴格遵守,如無特別嚴重的狀況不得遲到或缺席。

  5對於演出中各成員所分配到的任務,須嚴格做到做好。如有任何突發狀況必須及時向負責人通報。

  6在演出過程中,對於因為個人因素導致的失誤,將視情節輕重給與相應處罰。

  校內演出:公演前一週內進行全場彩排,燈光、音響相關負責人共同討論安排與設計;演出時,必須安排責任到人;每個節目的演出人員應在前一個節目前做好各項準備;每次演出要做好人員安排的工作,並對演出效果、演員表現進行記錄,以吸取經驗作為年終總結的重要根據。

  其它演出:對於演出中表現突出的節目,藝術團將對其進行保留並推薦給其它演出團體或晚會。

  五、獎懲制度:

  有以下突出表現的隊員和節目,將會獲得團內獎勵。同時,表現突出者年終總結評估時將予以優先考慮:

  ①訓練認真積極,有較大進步;

  ②對藝術團提出了相關可行性批評與建議;

  ③演出時表現出色,受觀眾歡迎;

  ④後勤工作盡職盡責;

  ⑤代表藝術團參加其它演出,表現優秀;

  ⑥對宣傳藝術團或原色劇場有突出貢獻等;

  以上情況均由隊長進行文字記錄,並在年終予以通報表揚。優秀節目與優秀個人,先進團員與團幹,我隊根據平時成績具體獎勵,先由隊員提出書面申請,經隊長證明後交團內相關負責老師評定。

  每學期總評,考核成績由訓練、演出、考勤、紀律四方面組成,考核成績為優、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細則另定。對考核優秀的隊員給予一定的獎勵,並在學校其他各類評比推優和學生操行評分中適當從優。考核不合格的學生作退團處理。

  演出中借用的服裝道具等財物如有損壞按情節輕重照價賠償。

  六、其他:

  1.藝術團團員正常情況下不允許辭退,因私人原因可申請辭退(以書面形式),經指導老師及負責人批准後生效。

  2、因畢業離隊者,經團委審批後,方可退隊。

  3、藝術團各成員之間應當互幫互助,團結友愛。嚴禁個人或者以小團體形式對其他成員進行詆譭,排擠。

  4、對於藝術團日常工作,分配到任務的成員須按時認真完成。如因個人原因導致的不良後果將追究其責任。

  5、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屬藝術團。

  6、本章程從透過之日起執行

  民間藝術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名稱為湖南軟體職業學院建築工程學院藝術團,由舞蹈隊,合唱隊,禮儀隊三個隊組成。

  第二條:建築工程學院藝術團受建築工程學院團總支領導。

  第三條:建築工程學院藝術團的宗旨是培養藝術人才。編排和整理同學們喜聞樂見的文藝節目,豐富我校師生的校園文化藝術生活,提高學生的審美能力和人文素養,提高建築工程學院的聲望。

  第四條:建築工程學院藝術團的活動以承辦校內重要文藝演出以及校際演出交流活動為主,藝術團團員的活動以排練,演出和展出為主。

  第二章團員

  一、團員選拔制度

  1、建築工程學院藝術團成員要有較高的思想覺悟,學習勤奮,有責任感,自豪感和為我校發展做貢獻的榮譽感。

  2、採取自主納新、各級文藝晚會選拔、各學院學生會和社團推薦等多種方式吸納新團員。

  3、凡在校學生,願意參加藝術團,並在其中積極學習,提高自身的演出水平,遵守藝術團規章制度,由個人提出申請,經藝術團考核合格,成為藝術團學員。

  4、各隊定於每學年藝術團招新之間招收一定數量的學員,如有需要各隊可增加招收學員人數和次數,但必須經過藝術團團長以及領導老師有關指導老師同意。

  5、各類文藝晚會:成員觀看校內外各種文藝演出,學習經驗,增進交流,挖掘有文藝特長的學生。

  二、團員的權利

  1、參加藝術團的有關會議,接受各類教育和培訓。

  2、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對藝術團的工作提出建議

  4、有權對藝術團的團員提出有根據的批評指導

  三、團員的義務

  1、遵守校規校紀以及藝術團的規章制度。

  2、學習文化課和藝術專業知識,自覺提高業務素質,積極完成藝術團佈置的各項任務。

  3、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為藝術團多做貢獻。

  4、切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勇於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堅決同不良現象作鬥爭。

  5、服從藝術團各級幹部和指導老師的安排。

  四、團員退團制度

  1、團員不得擅自退團,經學校出資培訓的團員,必須學年期滿兩年。

  2、對下列成員(學習成績嚴重下降者,業務素質提高緩慢者,具有其他認為應勸退者)應由本人提出申請或者由藝術團指導老師勸退。

  第三章管理

  一、考勤制度

  1、各隊建立紀律簿,各隊隊長負責,記錄每次活動的考勤以及活動情況。

  2、各項活動一般情況不準請假。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活動,必須事先向各隊隊長請假,病假要有校醫院證明,未經隊長同意的請假均視為無效。

  3、每月在團內公佈一次考勤情況。一學期缺勤兩次以上的(不包括兩次),不能參加團內評優。

  4、團員應按時參加排練和會議,遲到,早退,無故不到者給予團內通報批評,全體人員有監督權。

  5、每個學期初進行新團員證的發放和老團員團員證的註冊由組織部負責。

  6、對違反紀律的團員,藝術團管理辦公室應本著懲前毖後的精神,按照錯誤的性質和情節的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並取消校級的各種評優資格。

  二、日常工作制度

  1、學期初,藝術團要制定工作計劃,計劃要求全體團員瞭解並報告校團委稽核。計劃包括:工作目標,發展目標,訓練安排,自身建設,學習安排,重點要解決的問題,經費預算等。

  2、各組根據藝術團整體工作知道思想和計劃安排制定本隊的工作和活動計劃,活動計劃要讓全隊隊員瞭解,並報藝術團辦公室。計劃包括:工作目標和重點,月度工作安排,保證措施,組內經費預算,需要得到的支援和幫助等。

  3、每次重大活動結束後,各隊應及時總結,表揚先進,批評落後,指出努力方向

  4、學期末,藝術團和各隊要有工作總結,藝術團的工作總結以書面形式報校團委。總結的內容包括:工作表現的實現情況,具體工作的內容,方法,工作經驗,存在的問題,改進措施等。

  5、藝術團每星期舉行一次工作例會,研究工作,交流情況,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不同範圍的幹部會議。

  三、物品管理制度

  1、物品指各隊活動室、服裝以及裝飾、道具、化妝品、音響裝置,電腦、書籍和資料、辦公用品等。

  2、各隊需要借用活動室應提前向校團委提出申請,並保管好活動室內物品。

  3、藝術團內服裝不得私自外借,其他組織或個人應向校團委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借出。

  四、獎勵與懲處

  1、凡入團滿六個月的成員,均可參加藝術團評優評獎,校團委授予“藝術團優秀團員”稱號,評優比例為團員的人數的相關比例,並通知各院系團委。

  2、對於表現突出的藝術團幹部,經校團委批准後授予“藝術團優秀幹部”稱號

  3、一學年內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或入團不滿六個月的,或違反校規校紀的或因個人原因損害丟失物品的,或損害藝術團名譽的成員不能參加團內評優。

  五、藝術團紀律和要求

  1、按時參加訓練、排練和其它活動、不遲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組組長請假。

  2、服從團長、組長和藝術團指導老師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強時間和組織觀念,參加演出時,按時集合、化妝、上場。

  4、颱風嚴謹,尊重觀眾和評委。

  5、團結友愛,互相學習,互相幫助。

  6、愛護公物、愛護所有演出器材。

  7、個人退團申請未獲得批准,仍要積極地對待訓練和演出。

  8、維護藝術團的榮譽。

  9、本規定解釋權歸建築工程學院藝術團會所有。

  第四章附則

  建築工程學院藝術團全體幹事會議,有權對本章程進行修訂。藝術團下轄各組的隊內管理辦法不得與《建築工程學院藝術團規章》相牴觸,如有出入以《建築工程學院藝術團規章》為準。

  民間藝術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4

  第一條認真宣傳貫徹社群的文化藝術和為人民服務的方針政策。挖掘整理、吸收傳承、創新發展、弘揚民族文化藝術,用藝術促進建設和諧文明健康科學的社群文化而努力。

  第二條藝術團以演出民族秧歌、民族腰鼓、民族樂器本著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多種形式,促進社群團結和諧,積極參與社群各類文化藝術競賽活動和社群演出活動。

  第三條推行愛好民族文化藝術人員自我投入,自我扶持,自覺受約,自願參加的前提下實行制度管理。

  第四條努力發現和引導愛好民間藝術的人員,參與民間藝術的表演和創作。逐步壯大和發展藝術團的成員,向高水準、精演藝的專業化方向奮鬥。建立民眾喜愛的'民間團隊。

  第五條藝術團成員自備演出樂器和服裝。

  組織機構

  第一條藝術團設藝術團負責人、藝術團管理委員會,實行民主管理。行使對藝術團成員的錄用、除名。

  第二條藝術團設團長一人,設副團長兩至三人。由團長提名選舉產生藝術總監兩人,設各職能組合,各組合由團長指定負者人。

  第三條藝術團的日常活動和各種創作演出等業務,均由團長全權負責。團長不在時由副團長行使團長權利。

  第四條藝術團的團長、副團長、從副團長至團員十日不能正常參加業餘排練,和不能參加社群正常活動者,視為自動退出要及時補換。團員退出提前二十天申請。

  第五條藝術團成員在藝術團活動中,和在藝術團內外有故意影響團隊言行、搞分裂、打人罵人等行為,團管理委員會有權清退。

  民間藝術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5

  為嚴肅團風與活動紀律,進一步完善管理秩序,建立良好的團風,樹立積極向上的精神面貌,加強團隊意識與合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考勤範圍包括:會議、訓練及要求各團員參加的相關活動。

  2、各隊建立記錄薄,各隊長負責記錄每次活動的考勤及活動情況。

  3、各項活動一般不準請假,如果實在有事,請假者須向相關負責人提交正式請假條,假條由相關負責人及主管副團長共同簽字後方能生效,如果沒有正式假條或未經簽字,則請假一律無效。一個月內請假超過三次者,遲到超過三次者,曠會超過三次者分別予以警告甚至清退。(附:標準請假條格式)

  4、每月在團內公佈一次考勤制度,一學期有嚴重違該制度者不能參加團內評優。

  5、每學期初進行新團員證的發放和老團員證的註冊,由辦公室負責。

  6、對違紀律的團員,藝術團管理辦公室本著公平公正的精神,按錯誤性質和情節嚴重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取消評優資格。

  二、獎懲制度

  1、凡入團滿三個月的成員,均可參加藝術團的評優評獎,院團授予“藝術團優秀團員”稱號,評優比例為團員人數的相關比例。

  2、藝術團團長、副團、各負責人及辦公室主任可根據學生手冊來加分,其他團員根據參加活動情況及獲獎情況酌情加分。

  3、對於表現突出的藝術團幹部,經院團批准後授予“藝術團優秀幹部稱號”。

  4、藝術團建立社團活動記錄檔案,對活動參加情況和其他方面的表現予以記載,團內要嚴格考勤制度,積累考評結果,進行年終分隊及個人總評,每學年末評出優秀團員,優秀分隊長,優秀藝術分隊,考評成績較差成員可是程度警告,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凡因個人表現影響整體任務完成或對學校、藝術團形象造成損害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5、一學期內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入團不超過三個月的、違校紀校規的或因個人原因損害藝術團名譽的成員,不能參加團內評優。

  三、管理制度

  1、天使藝術團實行團長負責制,團長必須對藝術團的`工作進行統一規劃和安排並與四位副團共同參與團內事務的重決策

  2、副團長負責組織協調各部門的各項工作,參與各項活動的組織、策劃並對日常事務進行統籌規劃。

  3、各組負責人負責統一安排本組的工作,並與其他部門保持密切聯絡,定期向分管副團長彙報工作。

  4、每半個月由團長副團組織召開一次全體負責人會議,各組組長副組長都務必到場,對近期活動進行總結,並商討有關藝術團的相關事宜。

  5、每個月由團長副團召開一次全體團員會議,增進各部門的交流與溝通。由各組負責人商討制定近期的節目訓練安排。

  6、每個月各組負責人交一份書面總結,對本月該組進行得活動、計劃、得失及訓練情況進行說明交與辦公室收集存檔。

  四、日常工作制度

  1、學期初,藝術團要制定工作計劃,計劃要求全體成員瞭解並報告團稽核。計劃包括:工作目標、發展目標、訓練安排、自身建設、學習安排及重點解決得問題。

  2、各隊根據藝術團整體工作思想和計劃安排制定本隊的工作計劃,計劃要讓全體隊員都知道,並報藝術團辦公室。計劃包括:工作目標和重點,月度工作安排,保證措施,需要得到的助和支援。

  3、每次重活動結束後,各對應及時解決,表揚先進,批評落後,指出努力方向。

  4、學期末,藝術團各隊要有工作總結,藝術團的工作總結以電子及書面形式報團。總結內容包括:工作表現的實現情況,具體工作的內容,方法,工作經驗,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5、藝術團每週一舉行一次全體負責人會議,研究工作交流情況,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不同範圍的會議,每星期召開完例會隨機抽取一個組(或排個表)去看他們的節目(已成形的節目),以便隨時瞭解訓練情況。

  五、紀律與要求

  1、按時參加藝術團的訓練、排練和其他活動,不遲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負責人請假。

  2、服從組長、團長和藝術團指導老師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強實踐和組織觀念,參加演出是按實集合、化妝、上場。

  4、各團員團結友愛,互相學習,互相助。

  5、個人退團申請未獲得批准仍要積極的對待訓練和演出。

  6、維護藝術團榮譽。

  7、本規定解釋權歸河南職工醫學院天使藝術團所有。

  民間藝術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6

  為把信工系藝術團搞得有聲有色,碩果累累,在文藝、才藝等多種藝術在學院有一席之地,必須要有嚴格的紀律,鋼鐵般的堅強集體,烈火般的熱情成員。要力爭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必勝的決心,方能使藝術團做到越練越昇華、越長越鏗鏘有力。為此,特頒佈此次規章制度,望大家遵照執行。

  1、藝術團成員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對維護藝術團團結和榮譽的事要積極熱情。

  2、成員的日常思想行為以及關鍵時刻的立場、觀點、態度、言行等表現要與藝術團宗旨保持一致。

  3、專業學習要有目的性、針對性。透過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藝術修養。

  4、對專業學習要有鑽研精神,熱愛藝術、互相協助,認真投入,虛心求教。

  5、期間要求隊員注重儀表,舉止文明大方。把握機會,文明展現自我。

  6、藝術團成員要遵守排練紀律,聽從指導教師、學生負責人、領隊的指揮,主動配合老師、負責人、領隊等開展活動,執行任務。

  7、在排練期間不允許擅自離開。如因故不能參加訓練者,應事先向負責人請假,不允許臨時讓人代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8、無故遲到三次,曠課兩次者則視為自動退團。在參加演出活動過程中,必須準時到場,不能擅自離隊。

  組織機構及人員設定如下:

  團長(1人)

  副團長(1人)

  演唱隊長(1人)成員若干

  舞蹈隊長(1人)成員若干

  器樂隊長(1人)成員若干

  各部門工作職責:

  藝術團團長:負責主持藝術團的全盤工作,參與學院有關對內,對外活動的協助,管理和調配藝術團的內部成員,以及大型活動的組織安排。每次活動有計劃,有實施,有總結。定期召開分部會議,聽取各分部工作開展情況,對各部工作進行指導,全權監督,負責換屆選舉有關事宜。

  藝術團副團長:是團長的助手和參謀,協助團長做好分管各部門的工作,積極支援團長的決定。當團長工作出現漏洞時,應及時給予提醒,堅持工作原則。活動完畢後,寫出總結及時交給團長保管。突發時間而團長不在時,應及時承擔起團長的一切職責,及時解決問題,應儘快向團長彙報。按時完成團長交給的各項工作,定期向團長彙報各分部的一切情況。

  演唱隊隊長:氏負責選拔和組織全院歌唱人才,積極參加各項活動,定期組織培訓。演唱形式包括:獨唱,組隊,大合唱,小合唱。歌唱形式包括:通俗,美聲,民族,戲曲等。

  舞蹈隊隊長:負責選拔和組織全院有舞蹈基礎的人才,積極參加各項活動,定期組織培訓。舞蹈形式包括:獨舞,街舞,民族舞,交易舞。

  樂器隊隊長:負責選拔和組織愛好樂器的人才,積極參加各項活動,定期組織培訓。樂器型別包括:長笛,手風琴,鋼琴,吉他,貝斯,鼓等。

  附:

  藝術團還需招納主持人4名(男女生各2名),造型設計6名。主持人選拔條件:口齒伶俐,普通話好,反應靈活,形象氣質佳。

  造型設計選拔條件:能夠設計出青春活力又有學生風采的形象,要求速度快又好。

  招聘時以推薦為主,自薦為輔的形式,各隊分別透過才藝展示進行選拔,文藝社選拔透過上交稿件的質量而定。

  每月末搞一次小型的文藝活動,如院方允許可與外校聯誼

  民間藝術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7

  為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計劃,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積極培養和提高學生的藝術素質和自身的修養,為他們提供一個施展自己才華的廣闊舞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成立天津理工大學大學生藝術團。為加強對藝術團的管理,保證各項活動的順利開展,現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藝術團的組成

  1、大學生藝術團是我校學生的文化藝術活動團體,由學校藝術教育中心指導並負責管理。

  2、學生藝術團下設管樂團、民樂團、舞蹈團、合唱團、星光劇社、演出中心。

  3、藝術團的管理機構:藝術團藝術總監由學校藝術教育中心指定專門教師擔任;藝術團設團長一名,副團長一名,各分團團長一名;

  二、團隊職責與活動內容

  1、根據學校安排,參加和承擔各類校級重大節慶和重要活動的文藝演出;

  2、藝術團代表學校參加各類國家、省市文藝比賽、匯演的唯一團體,代表學校參加校際學生文藝交流活動,參加省市電視、廣播等媒體舉辦的各類文藝活動;

  3、舉辦各類形式多樣的校園文化活動,包括舉辦各種聯歡會、舞會等活動。

  三、日常管理

  1、藝術團的管理工作包括組織建設、成員使用、各團訓練、日常活動和演出安排、成員的考核和獎懲。

  2、藝術團實行定期例會和排練制度:

  全體成員大會:每學期兩次;

  各分團培訓排練時間:每週兩次以上。

  藝術團幹部每月舉行一次工作例會,研究工作,交流情況,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不同範圍的幹部會議。

  3、藝術團成員要遵守藝術團的各項規章制度,要有飽滿的精神風貌和奉獻精神,勇於創新,不畏辛苦,認真參加藝術團的各項活動。要按時參加排練和演出活動,不得無故缺勤。凡因違反制度造成影響極壞的將立即予以除名。

  4、對於重大活動、演出需要佔用成員其他課時的,由藝術團統一向成員所在院系請假。校內其他單位部門需用藝術團成員參加活動的,由活動組織單位或部門負責請假。

  5、每次重大活動結束後,各團應及時總結,表揚先進,批評落後,指出努力方向並報藝術團。

  四、成員的錄用和退出

  1、凡具有一定的藝術素質和能力,具有一定演出經驗和技巧、有一定藝術特長、熱心參與校園文化活動、具有團隊精神和奉獻精神的我校在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藝術團,具體辦法參見《大學生藝術團成員錄用辦法》。

  2、藝術團成員參加活動時間一般為2-3年,確因能力問題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需退出者,需經指導教師和負責幹部同意,但在學期中途不得退出。

  五、附則

  1、本辦法適用於藝術團全體成員。

  2、依據本辦法的規定,制定藝術團具體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各分團制定本團的管理辦法。

  3、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4、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藝術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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