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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

  為加強基層工會財務管理,進一步提升我市工會財務工作水平,根據《工會法》、《會計法》及《江蘇省基層工會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政策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撥繳和會費收交管理

  (一)工會經費撥繳

  1、凡建立工會組織的企事業單位、機關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工會經費,其中40%工會經費撥繳上級工會,60%劃入本單位基層工會經費帳戶。40%撥繳上級工會經費的辦法是:由地稅收繳經費的企事業單位按要求劃入市總工會委託地稅收繳的專用賬戶,由財政代扣代繳的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市總工會與市財政局商定的辦法執行。

  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計算,按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和有關規定執行。全部職工是指在企事業單位、機關工作,取得工資或其他形式的勞動報酬的全部人員(含外籍人員和港澳臺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合同制職工和臨時性、季節性用工,以及離開本單位但保留勞動關係並領取生活費的職工和內部退養職工等。工資總額是指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其他工資和單位發放的職工生活費等。

  2、企業、事業單位開業或設立之日起一年內仍未依法建立工會的,從期滿後的第一個月起,由稅務局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收繳工會籌備金。工會建立後,將籌備金按60%比例返還給該單位工會。

  3、單位撥繳工會經費、籌備金,可以憑工會或稅務局開具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工會經費專用繳款書》稅前列支。

  (二)工會會費收交

  會員應每月按工資收入的0、5%向所在基層工會交納會費。獎金、津貼、補貼和工資尾數不足10元部分的不作為交納會費基數。

  計算會費的"工資收入"是:機關幹部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機關工勤人員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為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企業單位凡作為工資發放的均作為工資收入交納會費。

  二、預算管理

  1、按照"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以及本年度工會工作要求,編制年度收支預算。期末滾存經費結餘不得赤字。

  2、預算收入的編制,要以上年實際收入為基礎,考慮本年度各項增減因素編制。預算支出的編制要堅持勤儉節約和體現工會工作的特點,把資金重點安排在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活動和為職工群眾服務等方面。

  3、年度預算草案,要充分聽取本級工會經審委的審查意見,經工會委員會討論透過並簽字蓋章後,於規定時間內報上級工會審批或備案。

  4、預算執行中,如遇特殊情況需增加支出或減少收入時,應按規定程式編制、審批、上報預算調整方案。

  三、支出管理

  1、工會經費使用應嚴格遵守國家財經法紀,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工會經費不得用於非工會活動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2、工會經費開支,應根據審定的預算,實行"集體領導、個人負責"的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度。重大開支事項,須集體討論決定。

  3、工會費用報銷,須履行稽核、報批手續。原始單據應是稅務發票或財政監製收據,應有經辦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字,應說明用途。購買多項物品的須附明細清單,開展活動購買的物品須附發放清單。

  4、工會經費收支賬目每年應至少一次向職工群眾公佈,定期接受同級經審會審查、監督。

  四、決算管理

  1、工會決算是工會收支預算的執行結果,基層工會應按規定要求和程式編報。編制決算草案,須做到收支數字準確、內容完整。

  2、決算上報時應附相關說明。其內容包括:基本資料、年度收支預算完成情況、裝置增添情況、預算管理的經驗、存在問題及今後改進意見等。

  五、貨幣資金及往來款項管理

  1、基層工會應依法開設獨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基層工會應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暫不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基層工會應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2、基層工會財務核算,不允許與行政財務或黨、團等其他組織財務合併賬戶集中核算,也不允許將工會財務納入當地結算中心管理。

  3、工會銀行賬戶只能用於本工會業務範圍內的資金收付,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不準與工會無關的資金進入工會賬戶結算。

  4、基層工會應嚴格執行收支"二條線"及有關管理規定,現金收入必須全額解繳銀行賬戶,嚴禁坐支挪用和“白條抵現”,不得以收抵支,不得編造用途套取現金,不得設賬外賬,不得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私存。

  5、基層工會必須建立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賬款相符。必須及時清理往來款項。不得挪用行政劃撥的職工福利費、勞動競賽經費、職工培訓費等,要做到專款專用。

  六、資產管理

  1、工會所有資產,包括購入、撥入、自制和其他單位捐贈的財產,凡單位價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價在8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或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2、固定資產分為六類:房屋建築物、專用裝置、一般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

  3、基層工會應該加強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登記、領用到維護、處置等各個環節的實物管理和財務核算,不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各種低值易耗品和材料,也要分類登記,分別管理。工會的不動產要依法取得相關的權屬證明,確保工會資產不流失。

  4、工會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點中發現的問題要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按規定程式經批准後處理。工會財產報廢變賣的收入,列"其他收入"。

  5、工會的財產、經費,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和任意調撥,也不得將工會的財產和經費作為所在單位的財產、經費予以凍結、查封、扣押和清償債務。工會組織合併的,其財產、經費和財務檔案歸合併後的工會所有;工會組織分立的,其財產、經費按職工人數比例進行分配;工會組織撤銷的,其經費、財產應按規定審計後移交上級工會。

  七、會計及會計檔案管理

  1、基層工會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財務機構或配備專、兼職會計人員,並建立內部管理制度。會計、出納要分設,錢、賬、物要分管。不得由一人全過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工會會計人員必須具備會計從業資格,必須定期參加工會財務培訓。

  2、基層工會應按照《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單獨建立賬簿,設定會計科目。會計事項不多的基層工會,可設序時、分類的綜合賬簿,即"收支日記總賬"進行核算。具備條件的基層工會可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

  3、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辦理交接手續,並由經審會或上級工會派人監交。移交人員應將本人經管的所有會計資料編製成移交清冊,會同監交人向接管人逐項清點,不得封包移交。移交清冊由移交人、接管人、監交人簽字蓋章後存檔。

  4、會計憑證及賬冊報表等會計資料,須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規定的期限儲存,不得擅自銷燬。

  八、附則

  1、工會主席和財務人員應嚴格執行有關法規和制度,廉潔自律,恰盡職守。基層工會法定代表人應承擔《會計法》規定的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2、對違反財務制度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責令其限期糾正,並處以通報批評和取消評先資格,對於涉及貪汙、挪用公款等違反財經法規的事件,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市總工會財務事業部負責解釋。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2

  為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保證工會經費為開展工會各項工作更好地服務,杜絕貪汙和浪費,促進經費使用人員的廉政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遵守財務制度,認真稽核原始憑證。

  二、必須是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方能報銷。

  三、嚴格執行開支標準,符合標準方可報銷。

  四、經費使用要嚴格執行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不準隨意提高開支標準和擴大開支範圍,否則工會財務不予報銷。

  五、各分會報銷單據必須做到有本單位經辦人、負責人和工會主席簽字,手續不規範將不予報銷。

  六、各單位對經費、會費使用要建帳登記,所購物品的發放要有發放登記表,並有領取人簽字。

  七、各單位若有重大開支專案,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未經請示或未經批准,不準私自開支辦理,否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八、每季末月20~25日,為基層單位集中報銷活動費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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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1、為了規範學校工會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的合理、有效的使用,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穩定、和諧、發展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能。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工會法》和縣教育工會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校工會主席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範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校工會的各項活動正常開展。

  3、工會財務管理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在事業活動經費的合理,合法和有效性。

  4、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依法理財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工會主席負責制原則,堅持手續完備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5、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體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超出500元許可權及其他工會重大決策,重大投資事項需工會委員會討論,同意後報請主管校領導和上級工會批准後,方能執行。

  6、學校工會必需設定獨立會計帳戶,擔任財務工作人員,原則上應持證上崗,會計、出納、經審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認真履行工會財務管理職責。

  第三章工會預算管理

  7、工會根據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及重大活動、專案,在分析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合理、全面的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8、工會應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預算編制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9、工會年度預算應由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後共同審定。

  10、工會財務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如要調整預算或遇特殊情況需追加預算時,須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報學校分管領導,同時上報縣教育工會稽核批准後方可追加。

  第四章工會收入管理

  11、會費收入,工會會員每年按本人工資額(包括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的0、5%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員費,學校工會每年初按行政轉來的會費數額入帳,工會用來開展各項工會會員活動專案,不得用於其他。

  12、上級補助收入,是上級工會拔入的指定專案收入,如建設“教工之家”購買文體裝置等專案內容。

  13、行政補助收入,是學校行政給予工會的補助款,包括基建、維修、幫困、教師暑期休養活動等專案,做到專款專用。

  14、其他收入,是上述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如: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等,其他各項收入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各項收費標準,範圍並使用規定的合法票據。

  第五章工會支出管理

  15、會員活動費,是工會開展群眾性的活動和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要做到面向廣大會員,不能用於職工福利補貼,會費原則上應合理安排,當年無赤字,無結餘。

  16、職工活動費是工會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費用,對發放的有關紀念品應予以登記造冊和簽收。

  17、工會業務費,用於工會職能,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等方面的費用,主要由工會幹部培訓費、工代會、經審會等各項會議費,工會幹部探望病人,幫困補助以及其他專項費用構成。工會應對困難教職工的關心、照顧落實到位,掌握好幫困政策和補助標準。

  18、其他支出,是指工會其他活動的支出。

  第六章現金與支票的管理

  19、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控制好庫存現金,帳面餘額每季度與銀行帳戶對帳單進行核對,使帳面餘額與銀行對帳單的餘額按規定調節後相符合。

  20、超出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使用支票。在支付現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

  21、工會在組織會員外出活動時,如確需要備用現金時,必須經工會主席批准後辦理借款手續,在活動結束一週內辦完結算手續。

  22、在領用支票時,須經工會主席同意後方可將支票交給經辦人員,財務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蓋有關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

  第七章財務稽核管理

  23、學校工會財務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並明確崗位職責:

  出納員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稽核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後,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於重大開支專案,必須經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稽核簽章。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期限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簽章。逾期末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收回登出。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它單位或個人簽發,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儲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政治權利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出納一人保管。

  6)對於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政治權利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認真辦理領用登出手續。

  7)出納員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根據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並結出餘額。現金的賬面餘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對於末到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8)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薄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會計職責:

  1)制定本單位的各項會計制度,並監督貫徹執行。組織制定基層學校工會財務收、支計劃、開支標準和開支範圍,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全,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照報賬。

  3)會計人員對出納員交來的記賬憑證上的業務摘要、金額、張數、日期等內容進行稽核,上述內容若有一項差錯,退回出納人員重新填制。

  4)會計人員根據正確的記賬憑證登記“基層工會經費收支日記總賬”(賬表聯用報告表),同時與出納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也應核對相符。

  5)會計人員應當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金時,出觀眾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日記賬相符。

  6)會計人員應當對每月對銀行存款餘額進行賬單核對。如餘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核對相符。如餘額調節後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7)審查或參與擬訂各項經費預、決算計劃。負責向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職代會報告工會財務狀況、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24、經審員每季對會計報表進行審查。

  25、會計、出納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工會主席財務印章專人保管。

  26、工會主席應對報送的財務報表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章財務檔案管理

  27、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工作,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因此反映和記錄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薄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範圍。

  28、會計人員應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價預算和主要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並送校檔案室保管、保管年限為15年,到期按檔案銷燬要求操作處理。

  29、調閱本單位工會會計檔案要經學校工會主席和會計主管人員同意一般不得將檔案攜帶外出,如需要影印,要經學校領導同意。

  第九章財務監督

  30、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學校工會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學校工會經審員的定期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31、工會可以按照規定程式提請學校行政領導和上級工會對本級財務的審計監督。

  32、健全工會主席離任審計制度。

  第十章附則

  33、本制度適用於趙川中學工會。

  34、如有不明確之處,以上級教育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為準。

  35、本制度由學校工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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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委領導下相對獨立的群眾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委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第四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反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獨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大事項要經工會委員會審批。

  第十條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堅持民主管理原則。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査委員會的審査。

  第十二條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於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塗改、填補,大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並簽名。重大活動應由工會委員會研究決定,並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後應在一週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査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並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准,按規定査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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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和會計制度,敬崗愛業,不做有損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服務意識。為了完善公司財務管理,綜合本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經總經理批准特制訂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工作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迴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和審批制度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准方可到財務借款。(無總經理簽字批准,財務不得辦理借款)。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或報銷後,會計方可將借款單交還借款人。前次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本司暫無出差事宜,標準待定。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現金或支票),部門,借款理由,所借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准方可到財務借款。(無總經理簽字批准,財務不得辦理借款。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電話批准同意,方可辦理借款。但次日須補辦審批手續。)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生產裝置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者,辦公用品,單價在2000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到財務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要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於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當月報銷下月再借,每年年度終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資金等,審批程式同第1條。

  6、因出差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及開具收據。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填寫費用審批報銷單,原始發票付報銷單後面,寫明實際發生的費用事由,明細,金額,經手人簽字,報總經理審批簽字後到財務複核,方可報銷。報銷手續採取誰經手誰報銷。單筆報銷,不得多次合計報銷。

  因銀行對庫存現金的控制,財務庫存現金不足時,先在財務登記報銷計劃,由財務通知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主管領導簽字,總經理審批簽字,到財務部複合方可報銷。

  四、工資及考勤管理:

  1、為便於及時計算工資,每月月底最後一天至下月的第一天,各部門將考勤表經職工簽字認可,報主管領導稽核簽字,交財務計算工資,誤期各部門自行負責。

  2、每月職工加班的要經主管領導稽核簽字,報總經理審批簽字後交財務做加班工資表,未經稽核審批的不得計付加班工資,隔月未報按放棄加班處理。

  3、行政和保安主管保潔主管將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職職工的名單發財務。每月人員進出變得應向財務報出清單,以便財務核對在職人員工資。如考勤表有職工考勤名單而無簽訂勞動合同,又沒有人員變動名單的,財務當月不計算工資,核對後補。

  五、財務部總賬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賬和總賬。端正服務態度,做好服務工作。

  2、全面瞭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和稅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並正確執行。

  3、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彙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4、對其他應收款、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5、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係清楚。

  6、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7、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財務部出納會計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所有費用報銷,借款等資金流動,應該嚴格實行審批制度,由總經理審批簽字後方可報銷或付款。端正服務態度,做好服務工作,對報銷人員報銷事宜等做好認真的解釋工作。

  5、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6、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髮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7、完成領導交付的其它工作。

  七、帳簿管理

  1、由於會計核算均使用電算化,大部分帳簿由電腦自動生成,定期列印,仍保留如下手工帳簿: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

  2、、以上各帳簿由公司總賬會計進行記錄。

  3、以上各帳簿的記錄應使用楷書,書寫清楚,按月合計累計。

  此財務管理制度由財務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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