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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情況調研報告

企業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情況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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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情況調研報告1

  按照區政協XX年工作要點安排,8月下旬,區政協組織部分政協委員,對全區企業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透過實地察看、聽取彙報、座談討論等形式,重點圍繞企業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組織領導、勞動合同及集體合同制度實施、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建設等情況進行認真研究和分析彙總,結合平時對全區勞動關係掌握情況,形成調研報告。

  一、全區企業勞動關係的現狀

  近年來,區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區委、區政府部署,在健全勞動保障體系、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改善企業勞動關係方面採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企業勞動關係明顯改善,總體和諧穩定。

  就業服務方面:今年以來,全區城鎮新增就業1108人,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625人,其中,“4050”等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再就業159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26%;新增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2234人;舉辦就業培訓10期,培訓勞動者918人;為22名創業人員發放小額擔保貸款200餘萬元。

  社會保障方面:截至XX年3月底,全區企業養老保險參保單位達到1128家,參保職工達到90328人。其中城鎮個體參保44943人;實際繳費人數達到82682人,其中個體繳費人員達到44144人;今年一季度,徵繳保費7361萬元,支付養老保險待遇20836萬元,對上級爭取調劑資金13300萬元,確保了全區4萬餘名離退休職工和遺屬養老金的按時足額髮放。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數114776人,徵繳保費3282萬元,支出4065萬元。失業保險參保人數49388人,徵繳保費371萬元。工傷保險參保單位1105家,參保職工69934人,徵繳保費269萬元,支付工傷保險待遇289萬元。生育保險參保單位972家,參保職工42188人,徵繳保費160萬元,支付生育保險待遇171萬元。

  勞動保障執法監察方面:制定出臺了《**區關於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專項檢查實施方案》,每年定期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清理整頓勞動力市場、打擊非法用工、社會保險擴面維權及勞動保障督查等專項檢查。XX年以來,共檢查用人單位1069家,辦理各類案件48件,責令用人單位補續勞動合同2430份、參加社會保險1620人、補發拖欠工資880萬元。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方面:成立了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系統整合勞動仲裁和人事爭議仲裁的職能,於XX年10月組建了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全區各鎮、街道、開發區均成立了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設立了基層勞動爭議調解所,全區區域性調解組織實現全覆蓋,開創了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新局面。XX年以來,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共受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329起,時效結案率達100%,涉及標的額503.4萬元。

  勞動合同備案管理方面:努力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依託勞動用工網上備案資訊系統,紮實推進勞動合同鑑證備案工作,動態掌握各企業勞動合同簽訂與解除情況,加強對企業裁員行為的規範和指導,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今年以來,辦理勞動合同簽訂備案3248份,其中新籤1677人、續簽1571人,辦理解除、終止手續1503人次。

  最佳化管理服務方面:從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全域性出發,系統規範了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工傷認定、退休審批、信訪接待等管理服務機制,盡全力解除企業和勞動者的後顧之憂。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一些企業存在用工不規範、勞動條件和勞動標準不落實的問題,職工合法權益和健康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一是為降低用工成本,逃避繳納社會保險和解僱職工的法律責任,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或不依法全面履行勞動合同。二是一些企業不能嚴格執行國家勞動標準,職工超時加班現象普遍,加班工資不能依法落實,休息休假權益得不到保障。三是一些企業勞動條件差,對勞動者缺乏必要的保護,尤其是一些高危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少,影響職工健康和安全。

  2、工資集體協商推進難度大,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尚未普遍建立。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的建立主要透過工資集體協商形成勞資雙方工資共決機制來實現,大部分私營企業還是企業一方說了算,一些普通勞動者考慮就業難的問題,不敢要求企業增加工資,導致普通職工工資增長緩慢,長期處於較低水平,與企業效益不相符合。

  3、協調勞動關係組織和機制不完善,發揮的作用有限。從企業看,一些企業工會人員由於受僱於企業,在集體協商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時存在著不敢維權、不會維權的問題;一些企業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沒有建立職代會制度,職工訴求渠道不暢,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難以得到及時有效解決;一些企業黨群組織作用發揮不明顯,尤其是私營企業普遍處於渙散狀態。

  4、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量薄弱。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直接面向全區3000多家用人單位進行執法監察,為10多萬勞動者提供維權服務,《社會保險法》的出臺對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務和要求,工作範圍進一步拓寬、監察任務更加深入、執法要求更加嚴格,在人員、經費、裝備等方面無法適應日益繁重的監察工作需求。

  三、對企業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幾點建議

  (一)加大勞動保障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力度。

  要嚴格依法辦事,貫徹依法治國方針,樹立法律法規意識,落實執行好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工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發展企業文化,做好人文關懷,引導勞動關係朝著規範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方向健康發展。要進一步強化宣傳力度,動員全社會力量高度重視企業和諧勞動關係構建工作,形成合力,營造良好氛圍。以中小企業、私營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和集體合同制度的實施為重點,大力推行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堅決糾正勞動合同不簽訂、社會保險不繳納、勞動保護不落實、勞動標準不執行等侵害職工基本勞動保障權益的問題,促進企業依法用工,改善勞動關係狀況。

  (二)完善勞動爭議預防、預警和調處機制。

  推動企業普遍建立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大力發展區域性、行業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完善工會參與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工會法律援助制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讓職工有尊嚴和體面的勞動,共享企業發展成果,推動企業健康發展。

  (三)努力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一是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不斷拉昇低收入職工工資水平。

  二是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全面實施,建立企業勞資雙方共決機制。

  三是完善工資指導線制度和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為企業合理確定職工工資及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提供依據。

  (四)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隊伍和資訊化建設。

  在充實人員隊伍的基礎上,組建各鎮、街道、開發區勞動保障監察中隊,實行網格化管理,進一步明確各級網格區的職責、任務,充分發揮基層網路的監管作用,變被動處罰為主動預防,將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決在初始和萌芽狀態。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資訊化,健全完善企業資訊採集系統,實現區、鎮兩級聯網,保證資訊全面、準確,為勞動保障執法監察提供可靠的基礎資料支援。

  企業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情況調研報告2

  勞動關係是現代社會最基本的社會關係。構建和諧的勞動關係是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客觀要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和重要內容。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程序的加快和經濟快速發展,我縣勞動關係日益複雜。為推進和諧、新型的企業勞動關係的構建,2008年7月下旬至8月下旬,縣政協成立以於春華副主席為組長的調研組,對我縣企業勞動關係和諧情況開展了專題調研。調研組聽取了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總工會等有關部門的情況彙報,採取座談、訪談等方式,深入到靈溪、龍港、金鄉、錢庫、望裡等鎮的企業進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截止今年6月底,全縣共有登記在冊的'各類企業5001家,其中民營企業2475家,從業人員12.89萬人,其中絕大多數是外來務工人員。

  近幾年來,縣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比較注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勞動關係,開展了旨在規範勞動關係的“和馨行動”,先後出臺了《蒼南縣企業欠薪預警處置辦法》、《蒼南縣建築業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辦法》等檔案;推行積極的勞動就業政策,多渠道地增加就業崗位;加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查處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積極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著力解決職工的後顧之憂;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規範了部分企業的勞動用工行為;創新勞動爭議調解機制,解決了一些重大勞動爭議和群體性突發事件;發揮工會組織橋樑紐帶作用,支援工會依法維權,促進了企業和社會的穩定;實施“同城待遇”政策,對外來員工子女實行義務教育和教育助學憑證制度。

  許多企業尤其是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在提高員工工資待遇、改善勞動生產條件、豐富員工文化生活等方面作出了積極努力,如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組織優秀員工休假旅遊等,營造了待遇留人、環境留人、感情留人的良好氛圍。天信儀表集團等12家企業在年度書面審查中連續三年被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核定為A級單位,3家民營企業被評為2007年度蒼南縣和諧活力企業,為樹立蒼南企業形象、構建我縣和諧勞動關係起到了示範帶動作用。

  二、主要問題

  我縣多數企業建立時間較短、生產經營條件較差、員工流動性較大、用工體制機制和社會保障尚不完善,有些問題還比較突出,影響著我縣和諧勞動關係的構建和經濟社會的發展。

  (一)勞動用工不規範,勞資糾紛仍然高發

  近幾年我縣勞資糾紛案件仍然居高不下,這主要是由於用工不規範造成的。一是用人單位管理程式不規範。多數用人單位的內部管理制度和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缺少職工代表大會和全體職工討論透過或公示告知勞動者的民主程式,有的內部管理制度甚至與現行法律法規相牴觸。二是勞動合同簽訂率偏低。截至2007年底,全縣職工勞動合同簽訂人數為75072人,簽訂率僅為58.2%。據統計,2007年因未簽訂勞動合同引起的勞資糾紛案件共55件,約佔勞資糾紛案件總數的13.4%。三是勞動時間普遍過長。職工休息權、休假權等權益得不到保障,超時工作普遍存在。企業事先不徵求工會和職工的意見,要求職工加班加點。還有些實行計件工資制的企業主隨意提高定額標準,使職工為完成工作任務不斷加班。如陶瓷、棉紡等民營企業職工為完成生產任務,沒有節假日,每天工作時間都超過法定標準,長期處於超負荷工作狀態。四是勞動報酬不合理。農民工工資偏低,增長緩慢。蒼南縣70%以上的企業員工月收入800至1000元,為2006年度全縣職工平均工資的57%至70%之間(超時加班工資不計算在內)。企業拖欠員工工資現象仍時有發生,有的用人單位為了控制員工,當月工資下月發放,或者每月僅發少許生活費。2005年以來,每年發生的欠薪案件多達230件,欠薪總金額達1300多萬元,其中縣勞動保障部門共追回被拖欠剋扣的工資達1200多萬元。

  (二)社會保障擴面難,職工社會保險參保率較低

  按照《勞動法》規定,凡是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職工都應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目前全縣僅有3029家企業辦理了社會保險登記,實際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職工分別只有32090人、28667人、31305人、70064人、29622人,分別約佔全縣從業人員的24.9%、22.3%、24.3%、54.4%、23%。資料表明,我縣社會保險參保率明顯偏低,社會保障覆蓋面狹窄,不利於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同時,企業對社會保險意識淡薄,部分企業主能拖則拖,部分職工也只講眼前利益,不願拿出個人應繳部分。我國各地區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社會保險費徵收額度不統一,社會保險關係異地轉移難以實施等因素,也都增加了社會保險擴面工作難度。

  (三)勞動保障監察力量薄弱,職工維權不到位

  我縣勞動保障監察隊伍力量相對薄弱,核定編制為10人,雖下設五支監察中隊,但與各勞動保障所合署辦公,並未明確專門從事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人員。目前在舉報投訴量大幅增加的情況下,現有的勞動保障監察力量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不利於預防或及時有效糾正用工違法行為。全縣多半民營企業未成立工會組織,有設立工會的企業大多是股東兼工會主席或企業主聘請工會主席,難以代表職工利益發揮維權作用。縣勞動仲裁委員會和鄉鎮工會組織、勞動爭議調解機構建設滯後,維權工作的質量也得不到保證。

  (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不良,生活環境較差

  我縣大部分中小企業廠房擁擠、裝置相對落後,勞動防護設施嚴重欠缺,安全生產隱患較為嚴重。特別是有的再生棉紡、製革等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很差,極容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如望裡再生棉紡行業生產設施十分簡陋,消防安全隱患多,職工包括不少女職工都在十分悶熱、陰暗的環境里長時間作業,勞動條件十分惡劣,工傷事故頻發,2007年該鎮就發生339件的工傷事故。在生活環境方面,大部分企業無職工宿舍,員工只能自行租住民房,往往十幾人合住,不少外來員工還租住在一些臨時搭建的簡易棚屋,衛生環境不良,影響員工的身心健康。

  (五)企業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勞動者自身素質偏低

  近幾年,我縣非公企業發展較快,一方面這些企業經營者大多沒有接受經營管理和法律法規培訓,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或國家政策所知不多,導致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另一方面我縣產業層次總體不高,大部分企業員工屬普工,文化水平較低,法律知識貧乏,不少員工不顧勞動合同的約束,隨意跳槽,造成勞資關係的緊張。職工自我維護意識較弱,相當一部分員工不清楚企業是否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透過什麼途徑和手段來維護合法權益,制約了和諧勞動關係的構建。

  三、對策和建議

  針對我縣勞動關係尚不夠和諧的現實,我們必須高度重視,研究對策措施,形成社會合力,推動民營企業建立和諧的勞動關係,促進社會和諧發展。調研組建議:

  (一)進一步強化法律法規宣傳

  《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仲裁法》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於2008年先後實施,是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重要法律基礎和保障,縣有關職能部門應認真組織實施,利用新聞媒體、法規培訓、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透過法律進企業、進農村等多種途徑進行廣泛深入宣傳。一是全面、正確闡釋《勞動合同法》條款內容,減少社會各方可能產生的認識歧義,消除某些誤解;二是在強調依法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同時,多宣傳員工與企業雙方的平等權利與義務關係;三是狠抓教育培訓。透過加強崗前和崗位培訓,嚴格實行勞動上崗證制度,分批分層次地對企業主、員工和“準員工”進行勞動法律法規培訓,提高其法律法規水平。四是建立健全企業用工和員工勞動誠信制度和機制,抓緊建設資訊網路,定期公佈企業用工和員工勞動違法違章資訊。督促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增強全社會的勞動保障法制觀念,形成自覺依法用工和依法勞動的良好習慣,推動和諧勞動關係的規範化、誠信化建設。

  (二)規範勞動用工和健全三方協商機制

  首先要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為主,工會組織和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協調,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合同,規範勞動合同內容,加強對勞動合同訂立、履約情況的勞動保障監察,同時,鑑於我縣企業同行業同區域間用工情況差異較大,建議有關職能部門支援工會推進行業工會組織建設,擴大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協商範圍。其次要督促用人單位依法建立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再次要加強對企業勞動工時制度的監管,嚴格審查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確保勞動者的休息權和休假權。

  強化勞動保障部門、工會、企業家協會分別代表政府、工會、企業三方組成勞動關係協商調解機制,規範“三方機制”工作程式和內容,推動鄉鎮建立“三方機制”組織機構,推動其經常開展實質性工作,使之真正發揮勞動關係矛盾中減壓閥和穩定器的作用,促進和諧勞動關係的建立。

  (三)改善工資待遇和社會保障水平

  要不斷完善職工工資的保障制度和長效機制建設。在健全欠薪應急週轉金、建築業工資支付保證金、農民工記工考勤卡等工資保障制度的同時,借鑑外地成功做法,從企業工會費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企業工資糾紛突發時應急資金,以提高應急資金儲備量;繼續探索建立推行事前預防、事中監控、事後懲戒、救濟保障“四位一體”的勞動保障監察長效新機制,如建立租賃企業、裝潢、裝飾行業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

  要以非公企業就業人員參保工作為重點,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有關職能部門應綜合運用法律的、經濟的手段,加強對非公企業養老、工傷、醫療等保險費的徵收力度。強化各有關單位責任,督促職能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將工作績效與獎金、評優評先掛鉤;督促鄉鎮政府加強對社會保障工作的領導,明確分工、落實責任,並把社保工作納入鄉鎮政府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責任制;督促企業積極投保,把社會保障工作列入工業經濟考核責任制,並作為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四)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力量

  一是充實勞動監察力量,建立健全勞動監察組織網路。建議縣政府增加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人員編制,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調整勞動監察人員結構,加強勞動監察中隊建設,將勞動保障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透過“網格化”全覆蓋式監管,及時掌握企業用工、勞動保障等動態,確保勞動監察工作監督有力、執法到位。借鑑溫州鹿城、龍灣等地經驗,透過招聘勞動保障協管員的做法充實基層監察隊伍,增強監察力量。二是嚴格執法,創造良好的依法維權環境。勞動保障部門要對各種非法的勞動用工行為和嚴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事件,及時查處並落實執法責任。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支援勞動保障部門和工會的依法維權工作,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用工,按時支付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險福利,督促各類企業重視安全生產,為職工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生產環境。三是支援各級工會健全組織,發揮法律賦予的職責。切實發揮代表、維護、監督職能,積極推進企業依法建立有關制度,建設凝聚人心的企業文化,建立勞動關係和諧企業。要以工會為主導,由勞動者、工會、企業共同協商解決內部個別勞動爭議。

  (五)努力建立勞動關係的和諧環境

  縣、鄉(鎮)政府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企業和諧勞動關係構建工作的領導,把它放在我縣經濟社會全域性的重要位置,擺上議事日程。有關職能部門要以服務企業為中心,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建立長效機制,為企業創造一個和諧的環境。要全面開展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建立活動,定期評選模範勞動關係和諧企業,發揮示範和帶動作用,推進構建工作的深化和發展。

  加快城鄉公共設施建設,改善企業發展環境和員工勞動的外部環境。要因地制宜建設廉租房,並出臺政策鼓勵和促進各類企業高度重視並採取多種渠道妥善解決員工住宿問題,不斷改善員工居住條件。要加大公共服務專案的覆蓋面,研究解決工業區交通難和企業員工看病難問題,要研究解決外來員工子女入學人數不斷增多帶來的實際問題。加強政府職能部門工作作風建設,開展“政企聯動,攻堅克難”為主題的企業服務年活動,著力建立溫馨、優質的服務環境,不斷開創我縣和諧勞動關係構建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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