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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3篇

  管理制度是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定的規範。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接下來小編為你們帶來關於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歡迎閱讀檢視!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公司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公司印鑑管理,辦公設施管理,辦公車輛管理,文件管理,辦公用品管理,勞保用品管理,員工著裝管理,辦公電腦管理,辦公電話管理,衛生管理,宿舍管理等。

  二、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行政辦主任負責保管,公司財務印鑑由財務部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副總以上領導許可後方可使用,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該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三、辦公設施管理

  1、影印機的使用,應由各部門的辦公文員來操作使用,操作前行政部組織培訓,操作後按登記表自覺登記,沒有文員的部門由行政文員操作,要求雙面影印減少單面影印,對印錯紙張,要查明原因。

  2、各部門所需傳送的傳真,登記後由行政文員操作傳送。採購部的傳真機由採購文員管理,並做好登記。登記表每月底交行政部備查。

  四、文件管理

  1、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人事檔案由人事部負責管理,公文件案由行政文員負責管理。

  2、所有的檔案應分類編號管理。檔案存放要注意防火、防蟲、防盜。

  3、借閱檔案時,要有主管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五、辦公用品管理

  1、每月月底前,各部門將本部所需要的辦公用品計劃交行政部。

  2、行政文員根據各部門計劃彙總,經審批後購買,按計劃登記發放,領用人簽字領取。

  3、對辦公用品的採購行政文員要做到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價格合理、開支適當,對超常規計劃要嚴格控制。

  4、辦公用品要建立入庫登記、出庫登記、個人使用登記表,每月底盤點對帳。

  六、電腦管理

  1、各部門的辦公電腦要由專人操作管理,工作時間禁止無關人員上電腦操縱,不準讀取無關資料。

  2、電腦發生故障要及時與電腦部聯絡,不得私自處理。

  七、電話管理

  1、各部門的辦公電話,是進行業務聯絡的主要工具,員工要養成長話短說的習慣,避免長時間佔線,影響他人使用。

  2、一次通話時間不超5分鐘,超時的通話要使用傳真機聯絡。

  3、各部門電話為部門專用,反對其他人使用。

  4、長途電話要嚴格管理,對超長通話和非業務通話要嚴格控制,長話要求即打即鎖,長話鎖碼不得洩露。

  5、將各部電話的電話費按月登記,對話費過高的電話,要查明原因。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目的

  為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規範行政辦公工作,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保障公司各項業務的正常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在我公司工作的正式員工、兼職人員及臨時工。

  第3條歸口管理

  行政人事部是行政辦公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行政工作的各相關事項。

  第二章 辦公管理

  第4條員工應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自覺維護辦公環境的清潔、安靜。

  第5條辦公室應保持整潔,無雜物,工作臺上擺放的辦公用品應整齊有序。

  第6條保持辦公室肅靜,工作時間不得高聲喧譁。

  第7條工作時間不離崗、串崗,不聚眾聊天,不打瞌睡,不在辦公室內吃零食。

  第8條上班時間,嚴禁辦理私人事情,因公外出應向本部門負責人請假。

  第9條接待來訪,應起身相迎,做到態度和藹,彬彬有禮;來客告辭,起身相送;在回答來客詢問時,不得洩露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公司機密事項。

  第10條下班或因事離開辦公室,應人走燈熄,關好門窗、電源等。

  第11條愛護公物,節約使用辦公用品。

  第12條講究文明禮貌,注重儀表儀容,按規定著裝;接待來訪客人,應熱情主動。

  第三章 會議管理

  第13條各種會議由召集者負責組織安排,並對出席物件提前發出通知。

  第14條會議召開之前應確定議題、參會物件,準備好有關的會議資料、檔案。

  第15條會議出席者應安排好工作,準時到會,並帶筆記本及相關會議資料,如因故無法參加會議,須提前向會議組織者請假。

  第16條會議堅持效率原則,各發言者應事先做好準備,發言應簡明扼要,以使會議起到應有的效果。

  第17條公司的固定性會議為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專案區域辦公會議、部門例會及班組例會。

  1、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參會物件為公司總經理、各專案區域常務經理、經理助理及相關人員。

  2、專案區域辦公會議於每月10日召開,參會物件為常務經理、經理助理、專案區域職能主管、管理處主任。

  3、部門例會於每旬第一個星期五召開,參會物件為部門所有人員。

  4、各班組每月至少組織一次例會,進行業務培訓、學習(具體時間由部門確定)。

  第18條如遇特殊情況,會議組織者須另行通知;上一級別會議與本級別會議在時間上有衝突時,以上一級別會議為主,本級別會議作相應時間調整。

  第19條凡會議所作的決議、決定及重要事項必須形成會議紀要,經行政人事部整理後以檔案形式印發並貫徹執行。

  第四章 公文管理

  第20條各級政府、上級部門下發和其他單位抄送的公文,統一由行政人事部行政專員收管,並負責簽收、分類、登記和分發、傳閱。

  第21條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各種檔案須編號、登記,統一對外發送。

  第22條公文處理程式

  1、行政專員將公文登記、分類,交行政人事部經理審閱並提出擬辦意見。

  2、行政專員根據擬辦意見,送有關部門相關人員閱辦。

  3、領導批辦的公文,按批示意見交有關部門負責辦理。

  4、如承辦過程中有疑問或問題,應及時請示、報告。

  5、辦理完畢後,相關部門應填寫承辦結果,連同原檔案退回行政人事部存檔。

  第23條 對送閱檔案要抓緊時間閱讀,各部門人員不得無故拖延或扣押,檔案傳閱後,閱文人須簽名並寫上時間,

  第24條 檔案一律由專人傳送,一般不得橫向傳閱。

  第五章 印章使用管理

  第25條 公司印章由公司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分開保管。印章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不得隨意交與他人保管、使用。

  第26條 部門印章由部門負責人保管或指定專人保管。

  第27條 印章使用審批規定如下。

  1、涉及人員調動(任免)、以公司名義簽署的合同協議、財務收支及對外發文、發函等方面用章,由公司總經理批准。

  2、有關業務管理工作用章,由專案區域常務經理批准。

  3、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總經理批准。

  4、使用部門印章、有關業務管理工作用章,由部門負責人批准。

  第28條 未經領導批准,公司人員不得私自用章,不準攜帶公章外出,不準蓋出空白信箋。

  第29條 對不符合用章規定的事項,印章保管人員有權拒絕蓋章;對違反用章規定或弄虛作假,造成重大影響或經濟損失的,要追究保管人、當事人的責任。

  第30條 刻制印章,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作廢的印章應及時封存。

  第六章 傳真機、影印機、計算機管理

  第31條 為確保辦公裝置的正常執行和使用,公司指定專人保管、使用,非操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私自使用。

  第32條 為節約紙張和能源,公司嚴格控制影印和傳真數量,非必要不予影印和傳真。

  第33條 公司一般不承接外單位及私人委託的列印、影印、傳真業務,特殊情況須經領導同意。

  第34條 計算機記憶體資料注意保密,凡涉及機要檔案資料須加密碼儲存,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提取(閱)電腦記憶體資訊、資料資料。

  第35條 凡內部常用業務資料、資料,必須進行備份處理,以免丟失。

  第36條 嚴格控制計算機外部軟體流入管理,嚴禁安裝和使用遊戲軟體(盤),以防電腦感染病毒。

  第37條 工作結束後,應做好辦公裝置的日常保養和清潔工作,並及時處理廢棄稿件,切斷電源。

  第七章 保密工作規定

  第38條 凡符合下列條款之一者,均屬於公司機要檔案,不得洩露。

  1、關於重要決策或計劃。

  2、關於人事問題。

  3、關於會議重要的討論事項。

  4、關於業主或租戶的檔案資料。

  5、契約、協定或根據協商而決定的事項。

  6、特別指定的事項。

  第39條 機要檔案按保密等級可分為以下三級。

  1、秘密,不能向相關人員以外者公開。

  2、機密,不能向外公開。

  3、絕密,不能向特別指名的最小範圍內的工作人員以及承辦人員以外者公開。

  第40條 機要檔案、機要事項及其種類的認定,原則上由所管部門的負責人負責。

  第41條 機要檔案由其制發部門製成正、副本兩份,一份由制發部門分類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門的負責人保管。

  第42條 機要檔案的制發部門應備有發文簿,檔案發至有關部門時,必須有收件人簽字。

  第43條 機要檔案來往傳遞(包括傳真),應指定專人傳接或採取親啟信函方式進行。

  第44條 機要檔案須經制發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複製。機要檔案複製時,制發部門應將複製件數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詳細記錄,並在發文簿上記載複製件的去向。

  第45條 秘密檔案或公司外秘密檔案以及秘密事項,由制發部門負責人負責,由專人進行分發和傳送。

  第46條 機要檔案及其相關草案、其他無用資料的銷燬,由所管負責人負責。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47條檔案實行集中管理與分散管理相結合,即分別由公司、部門管理或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

  第48條公司各部門在各項活動中所形成的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材料,由承辦部門、經辦人負責將用完的檔案、資料及時歸檔。

  第49條 檔案結案移送歸檔時,相關人員須檢查檔案的文字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應立即追查。

  第50條 檔案的處理手續必須完善,如有遺漏,應立即退回承辦人。

  第51條 檔案管理人員做好收件登記、編號、運轉、催辦工作,對按規定程式符合立卷標準要求的'檔案,及時進行分類、立卷及歸檔。

  第52條 檔案管理人員每年對檔案材料的數量、保管等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確保檔案的安全。

  第53條 檔案管理人員保持檔案室清潔,隨時擦拭檔案櫥、架,並採取防蟲措施。

  第54條 檔案管理人員每年按規定清理一次,對已到保管期限、確定銷燬的檔案材料必須列冊登記,經領導審批後作銷燬處理。

  第55條 公司嚴格履行檔案調、借閱登記、審批手續,一般僅限在檔案室查閱,確因工作需要須影印或摘抄檔案,須經領導批准。

  第56條 借閱人員不得轉借、拆卸、調換、汙損所借的檔案。

  第57條 對於歸還的檔案,經檔案管理人員檢查無誤後,立即歸入檔卷。

  第九章 附則

  第58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擬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3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公文列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二)檔案管理

  第三條 歸檔範圍: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專案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材料。

  第四條 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第五條 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透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複製,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一般內部檔原因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

  第六條 檔案的銷燬: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銷燬,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銷燬。

  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

  (三)印鑑管理

  第七條 公司印鑑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第八條 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後管理印鑑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第九條 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十條 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彙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第十一條 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

  (四)公文列印管理

  第十二條 公司公文的列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第十三條 各部室列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列印,按價計費。

  第十四條 公司各部、室所有列印公文、檔案,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公室留底存檔。

  (五)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條 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的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帳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第十六條 勞保用品的購發: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一發放。(六)庫房管理

  第十七條 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帳卡。

  第十八條 採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並通知有關負責人。

  第十九條 物資入庫後,應當日填寫帳卡。

  第二十條 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出庫。

  第二十一條 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辦理外借手續。

  第二十二條 嚴格管理帳單資料,所有帳冊、帳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第二十三條 庫房內嚴禁吸菸,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六)報刊及郵發管理

  第二十四條 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閱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第二十五條 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並進行處理、分類、登記,並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後,一週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一保管、存檔備查。

  第二十六條 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

  (七)附則

  第二十七條 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室郵發信件、郵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二)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三)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准,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後方可郵發。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並提請總經理批覆。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第三十條本規定從釋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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