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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公路運輸合同

汽車公路運輸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汽車公路運輸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汽車公路運輸合同1

  託運方:

  承運方:

  託運方詳細地址:

  收貨方詳細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流編號品名規格單位單價數量金額(元)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貨運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不可抗力;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物的合理損耗;

  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xxxxx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承運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汽車公路運輸合同2

  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

  甲方:

  乙方:

  為共同做好運輸業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交通部《汽車貨物運輸規則》、《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作業範圍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及需求,承運甲方從甲方工廠往返 各客戶的各類貨物。

  第二條運輸方式:採用公路汽車運輸。

  第三條裝運方式

  甲方主要以 運輸。

  第四條 車輛要求

  1、 承運車輛必須符合國家相應規定和要求,因甲方運輸貨物主要為 產品,乙方應配備全(半)封閉箱車或配備有效的防水溼(雨淋)、防鏽蝕設施。

  2、 乙方應對貨物運輸途中顛簸、震動、磕碰、鏽蝕採取有效防護措施。

  3、 乙方安排至少 的固定資源。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約定啟運時間提前以電話、郵件或傳真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包括:發運時間、目的地、貨物名稱、大致數量、所需車型。

  2、 運輸指令必須真實和確定,發出後一般不隨意更改,特殊情況若有更改,需及時通知乙方,並保證指令所指貨源的充足。

  3、 根據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提供完善的貨物包裝。

  4、 提供運輸途中所需的法定手續、證明檔案及貨物清單。

  5、 購買託運人貨物運輸保險。

  6、 按本合同規定及時支付運費。

  7、 甲方負責安排裝載貨物。

  8、 根據乙方的運輸質量情況對乙方進行考核、評分和分配運輸比例。

  9、 因甲方指令錯誤而引起的貨物錯送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10、 因收貨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收貨、延誤收貨而引起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但乙方應及時通知,並協助解決。乙方未配合而嚴重影響甲方客戶生產的,承擔甲方相應的損失。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資金和車輛資源承接甲方的運輸業務,不得私自將合同轉包給其它公司,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承運資格和進行考核。

  2、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發貨指令,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派車。如無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拒絕或拖延承運甲方貨物,否則嚴格按質量保證協議執行,同時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按時到貨採取替代措施的費用、甲方賠償客戶的費用等)由乙方賠償。

  3、 車輛必須在調派車輛通知起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提前通知的按通知要求的時間到達。

  4、 乙方在甲方工廠內因生產、貨物質量等原因造成延遲裝貨的,車輛必須配合甲方等候裝貨,在等候過程中禁止與甲方公司內部人員發生爭吵的,有問題可以向所屬運輸管理部門領導反饋,未經甲方儲運員同意禁止私自駕車離開。

  5、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乙方應將執行本合同運輸任務的乙方司機的身份資料明細(後附司機簽名樣本、司機身份證影印件)加蓋公章後交由甲方備案。如遇上述司機人員增減的,乙方還應當上述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交明細表。如遇乙方臨時調配未經備案的司機運輸的,則應由乙方公司授權人員親自辦理運輸車輛及貨物的進出廠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未經備案司機入廠或者裝車,由此造成裝運遲延的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

  6、 乙方在承運甲方貨物時,必須無條件承運甲方客戶所需要的任何配件、相關物品,以及從客戶處的退貨、包裝物。

  7、 從乙方在甲方提取貨物到貨物至收貨方簽收貨物的全過程中,貨物數量、貨物安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 嚴格遵守甲方的發貨管理規定,按指令的行車路線、時間、以及有關規定,安全、及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指定的收貨人及地址。

  9、 運輸過程中儘量減輕對貨物的顛簸和震動,因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對承運處以罰款。

  10、 提供符合甲方裝載要求的車型。對於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的裝載要求,乙方有權拒絕承運。

  11、 嚴格執行貨物跟蹤制度,不論整車還是零擔形式發出的貨物,乙方均應向甲方以傳真或電話形式定時反饋貨物的在途情況,禁止以任何理由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資訊誤導甲方相關人員。

  12、 乙方有義務提供貨物在途資訊,未及時提供在途異常資訊,嚴格按質量保證協議執行。

  13、 甲方以整車裝運的貨物,乙方不得配載其它貨物,若發現私自配貨,嚴格按質量保證協議執行。

  14、 對於甲方安排的專車運輸,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安排自有車輛無條件承運,並在急貨運輸時間內按甲方的要求到貨。

  15、 乙方在承運過程中如發生保險範圍內的貨物損失,必須在事發20分鐘內通知甲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在運輸途中車輛出現事故或其異常情況,必須在2小時內補救完畢,將貨物送給甲方客戶,超過規定到貨時間,甲方將按運輸質量保證協議進行相應考核。

  16、 在貨物送到之後,乙方須將《貨物收到通知書》原件、《送貨單》原件交於收貨人對貨物送達日期、貨物品種、數量及損壞、短少情況進行簽收並蓋章確認。《送貨單》如有塗改必須在塗改處有收貨人蓋章。若《貨物收到通知書》、《送貨單》沒有客戶的蓋章簽收,因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17、 乙方須及時提供運費發票給甲方,並與甲方共同對賬以便按時結算。

  18、 乙方所中標線路,如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無法滿足我司要求,或中途中止合同的,必須提前至少2個月時間書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將該負責承運線路劃入備用運輸商,產生產價差由原中標單位承擔,由甲方透過在未結算運費中衝減,金額不足則從10萬元風險保證金中衝減,並取消第二年參與資格。

  19、 乙方在運輸途中,應對車輛漏油或故障維修過程產生產油汙等,造成的環境汙染負責,有義務做好相關環境保護措施,避免油汙對環境汙染。

  第七條運費及保證金

  合同雙方本著互利的原則制定運費價格(詳見20xx年執價格表),價格表中未涉及區域雙方臨時商議。因國家政策和市場規律導致價格大幅度變化時,以定價時 元/升的基準柴油價為參考,油價上下浮動(含累計)達到或超過10%時,按油耗成本佔運費比例的 35 %計算進行價格調整。

  簽訂本合同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10萬元運輸風險保證金。合同期滿後如無運輸質量事故發生,甲方的一切費用結清後若雙方不再續約,從結清費用日起兩個月內運輸風險保證金將無息退還乙方;如有事故發生,待事故處理後清算。

  第八條費用結算

  1、 運輸任務完成後,由乙方開具“運費明細單”與“送貨單回單”一起交甲方,經甲方確認無誤後,乙方“運費明細單”確認的金額開具發票給甲方,甲方依據發票支付運費給乙方。

  2、 運費結算採用月結方式,甲方在乙方開出發票之日起60天內支付運費。

  3、 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甲方可直接在運輸費用結算或保證金中扣除,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合同續簽事宜。

  第十條其它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傳真等聯絡方式送達,任何一方變更聯絡方式的,均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應承擔送達不能的全部後果;

  2、除本合同外,雙方共同簽訂《20xx年運輸質量保證協議》、《**公司運輸商考核評分標準》及招標期間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署的檔案等,作為對本合同的補充。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甲方、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20××年執行價格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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