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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投資環境發展分析研究

風險投資環境發展分析研究

  一、風險投資及其環境分析

  風險投資作為一種創新性的金融工具,是隨著高新技術及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應運而生的,高成長性和高風險性是風險投資的主要特徵,這決定了風險投資對其發展環境的要求非常之高,風險投資的發展需要良好的環境作保障。風險投資在什麼樣的環境下執行,直接關係到風險投資專案的成功與風險投資業的發展。因此,發展風險投資要選取一個適當的環境,才能保證其順利進行,發揮風險投資的資本執行功效。只要系統環境足夠完善,風險投資便可以順利進行。風險投資環境優劣直接影響到風險投資的發展狀況,風險投資環境是環境要素集合 ,其具有動態性、系統性、相對性等特徵,因此,客觀、及時、準確地對風險投資環境進行分析有利於改善風險投資環境,促進風險投資環境發展。

  二、風險投資環境要素分析

  風險投資環境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影響風險投資者在該國或該地區進行風險投資活動的綜合條件,具體由六大要素構成,即經濟發展環境、法律環境、政策環境、商業環境、金融環境和地理環境。

  (一)經濟發展環境為風險投資提供物質基礎

  吸引風險投資地區的經濟發展環境包括該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經濟發展戰略、經濟體制、基礎設施、市場完善程度、物價水平和經濟的穩定狀況等。經濟發展環境是吸引風險投資的物質基礎,風險投資者在投資前,首先會考察該地區的經濟發展環境,尤其是對內陸欠發達地區。如果一個地區缺乏穩定的經濟發展基礎和良好的經濟發展條件,則會在一定程度上加大風險投資的投資風險,該地區對風險投資的吸引力也就會因此而降低。

  (二)法律環境為風險投資提供製度保障

  吸引風險投資地區的法律環境是指該地區所在國家有關風險投資的法律、等情況。法律環境為吸引風險投資提供製度保障,它既規範了風險投資的'組織形式、治理結構,又對保護風險投資者投資活動的合法權益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風險投資發達國家完善的法律環境不僅能夠對本國風險投資業的發展起積極的推動作用,而且能夠促進外國風險投資者進入該國進行風險投資活動。

  (三)政策環境為風險投資提供激勵機制

  吸引風險投資地區的政策環境是指該地區為鼓勵和吸引風險投資所制定的特殊策略,包括產業政策、稅收優惠政策、管理政策、區域投資政策等。

  政策環境具有吸引風險投資的推動功能,實施合理和有效的鼓勵政策會影響風險投資者經濟利益的根本,能夠直接引發並提高風險投資者投資的積極性。另外,透過實施差別性的特殊政策能夠對風險投資的行業方向、區域方向等起引導作用,從而可以達到改善本地區投資結構,推動一些重要產業或個別地區經濟發展的目標。

  (四)商業環境為風險投資的運作提供效率保障

  吸引風險投資地區的商業環境是指在風險投資運作過程中,與之相關聯的地區各個支援部門和環節的適應性和匹配度,包括政府機構的服務水平和辦事效率、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狀況、資訊和信用服務體系的有效性、中介機構的服務水平、大眾對風險投資的認知度、風險投資專業人才儲備等方面。商業環境決定了吸引風險投資的運作效率,良好的商業環境透過改進風險投資的運作效率來提高風險投資的執行質量,進而達到吸引更多風險投資的目標。

  (五)金融環境對風險投資起重要的支援作用

  吸引風險投資地區的金融環境是指該地區對風險投資在本地區資金流動所提供的金融條件,包括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對風險投資機構和風險企業所提供的金融支援等方面。金融環境對吸引風險投資起重要的支援作用,風險投資在一個地區能否有靈活的途徑順利退出,該地區金融部門能否對風險投資活動提供必要和有效的金融支援,都是風險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前所要考慮到的重要因素。

  (六)地理環境是影響風險投資選址的重要參考因素

  優越的地理環境對於物流、人流、資金流和資訊流的快速流動,降低物流成本,在更大範圍內聚集生產要素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成為風險投資者投資選址的重要參考因素。

  上述吸引風險投資環境的六大要素是互相聯絡缺一不可的,也是風險投資者進入一個地區進行風險投資活動所應滿足的基本要求。如果一個地區在吸引風險投資環境某一個要素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則會嚴重影響該地區吸引風險投資的總體環境,從而導致風險投資在該地區止步不前。

  三、促進風險投資環境發展的策略分析

  (一)堅持科學發展觀,積極構建風險投資環境

  良好的風險投資環境是政府執政能力和社會文明的綜合反映,是區域經濟發展的基礎和保證,更是做好招商引資工作的關鍵。只有堅持科學發展觀,積極構建風險投資環境,才能形成區域競爭優勢,吸引更多的外資,贏得加快發展的主動權。另外積極構建風險投資環境,必須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最佳化投資環境的全域性,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

  (二)完善政府職能,加大對風險投資的支援力量

  完善的政府職能有利於為風險投資提供一個良好的服務環境,進而提高風險投資的運作效率。因此政府要制定和完善各項政府法規和法則,促使高新技術產業沿著既定目標發展,盡一切所能,積極扶持小型高新技術企業。比如,要統一規劃、提供立法保證、提供財政支援、實行優惠政策和成立專門機構促進技術的轉移等。

  (三)鼓勵企業創新,建立人才引進和儲備政策

  鼓勵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聯合創辦從事技術創新的企業和機構,或者聯合從事技術創新專案的研究開發活動。政府對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活動,可以給予資金支援。透過政策引導、利益驅動等措施,推動科技人員向產業領域流動,支援一批科研院所進入企業集團和興辦高新技術企業,充實和加強企業的技術力量,形成以大企業為主吸納科技創新人才的環境。鼓勵高新技術企業集團設立博士和博士後工作站,吸引高素質人才流向企業。建立人才儲備政策,滿足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

  (四)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支援風險投資的發展

  發展高新技術企業離不開風險投資,發展風險投資離不開完善的法律環境。及時革除制約風險投資發展的法律因素,建立健全相應的法律體系及制度,創造一個良好的法律環境,才能促使風險投資正常執行機制的形成。在這方面,我國的許多地區已經制定了若干鼓勵風險投資的行政法規。風險投資主要涉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研究與開發,風險投資的高收益也多憑藉其智慧財產權而取得。如果創業者的智慧財產權得不到有效保護,勢必影響風險投資的收益。所以需要制定專門保護高科技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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