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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音樂審美體驗的介紹

對音樂審美體驗的介紹

  1 音樂審美體驗中的審美物件音樂作品

  1.1 音樂作品的客觀性。藝術作品一旦由藝術家創作出來,它就是一個客觀存在的客體,它就是一種物,其自身具有一種實在性。要想使音樂作品成為音樂審美物件,則需要兩個條件:一個條件是音樂作品必須充分被呈現,透過演奏化為聽覺可把握的聲音,也就是說音樂作品只有演奏時才是音樂作品;另一個條件則是必須有欣賞者。藝術家創作出來的東西還不完全是審美物件物件只有在觀眾的合作下才以自身的方式存在著。

  1.2 音樂作品與音樂審美物件處於相互制約、相輔相成的關係中。音樂作品和審美物件是相互參照、相互依賴才被理解的。只有被具有藝術感知能力的欣賞者(即知覺主體)的知覺感知到時,音樂作品才成為審美物件,也就是說,音樂作品只有在欣賞者以審美的方式被感知時,它作為一個審美物件才在其知覺中被完成。審美物件是作為被知覺的音樂作品。沒有一個客觀存在的、穩定不變的音樂作品作為前提,音樂審美物件就無從產生,也就不能被理解;而沒有一個審美知覺主體的參與,音樂作品就永遠只能是音樂作品而無法超越自身,真正成為一個音樂審美物件。這種關係同藝術的一般客體與知覺主體之間關係是不同的,一般說客體存在於主體之外,而主體也存在於客體之外。然而,藝術作品與知覺主體之間的關係卻不是這樣簡單。知覺主體不是一個單純的旁觀者,而是積極地介入作品,並沉溺、自失於其中,與物件融合為一體。藝術作品對於知覺主體具有依賴性,審美物件的完成要靠欣賞者的參與才能實現,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知覺主體的積極參與,沒有審美感知的介入,沒有藝術作品與欣賞者之間的交流,審美物件就無從生成。沒有主客體之間的交流,審美物件就失去了活力,失去了意義。

  2 音樂審美體驗中的審美主體人

  音樂審美是一種特殊的精神活動,從審美感知開始進入審美體驗,最後達到審美啟悟。它是欣賞者在審美感知基礎上對藝術品進行再創造的過程,是對音樂作品的欣賞、批評和頌揚,也是音樂創作靈感的來源,它貫穿於創作、欣賞和傳播全過程。它是審美主體面對審美物件時所產生的一種具有內省性及反思性的複雜的精神活動或心理活動。審美主體既以感覺為基礎,又以知覺、表象為操作手段,同時,又與想象、思維、情感、意志等許多心理因素緊密相聯。音樂是情感的藝術,它比其它藝術能更直接有力地進入人的'情感世界。注重聆聽,感受音樂,是音樂審美的一個前提。在聆聽音樂時,音樂的表現力會引起人們內心世界的主觀反應,這種反應就是情感的反應,這種反應可以是激動、平靜、快樂、悲傷、雄壯、悠揚、喜歡、憤怒等形形色色。那麼,獲得這些情感體驗,就必須逐步增加對音樂要素的敏感度,這些要素包括:旋律、和聲、節奏、音色、織體、曲式等。音樂要素以不同的形式運用在音響中,其表現力喚起人們情感的不同反應。理解構成音樂的諸多要素及在音樂中富有表現力的品性,從而達到審美反應,達到審美體驗。

  3 音樂審美體驗的特點

  3.1 音樂審美體驗具有情感性。情感性是指人們的喜、怒、哀、樂等心理形式。它反映著人們對音樂作品的主觀態度,即透過審美主體向審美物件的直接進入和審美物件向審美主體的展示,在音樂審美想象的意義上,審美體驗首先是一種具有鮮明的直觀性的心理活動。更確切地說,是指審美物件在與審美主體直接撞擊時,在審美主體的心理、生理上所發生的迅速的反應及反響。此種直觀的反應,可以從聽眾的豐富表情和話語中表現出來。

  3.2 音樂審美體驗具有再創造性。如果說,音樂審美物件生成於音樂作品被欣賞者審美地加以感知之時,那麼,審美物件中的意義的生成自然也不能沒有欣賞者(也即公眾)的參與:一部音樂作品被創作出來之後,就存在於歷史之中,它面臨不同歷史時期中不同的公眾,期待著他們的感知、參與和解釋。杜夫海納說:作品的公眾越廣,意義越多,審美物件就越是豐富。公眾透過增加作品的意義繼續在創作作品這就是審美主體在對審美物件整體把握的基礎上,對審美物件具有創見性的理解稱為音樂審美體驗的再創造性。也就是說,在音樂審美體驗過程中,作品自身所具有的理性認識因素,從客觀上為審美主體的感知和理解提供了基礎,但是由於審美主體生活閱歷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以及價值觀念的不同,必然產生對審美物件感知和理解的差異;另一方面,同一首音樂作品,審美主體在不同的心境下、不同的環境中以及不同表演者的演繹中,也會相應地表現出對音樂的不同反應和理解。所以人們常說,有一千個讀者就會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同一部音樂作品,在年輕人與老年人心中所引起的反應會有較大不同,在音樂專業人士與非專業人士心中也會有較大差異。人們可以欣賞同一首音樂作品,但是卻不會有完全相同的感受,每一個審美主體都在欣賞過程中不斷地改變著物件,也都力圖把一個外在的審美客體變為主體感受的一部分,這就是審美體驗中的再創造性。

  3.3 音樂審美體驗具有反省性。在音樂審美體驗中,人們的審美感受總是由簡單到複雜、由表層到深層、由感性到理性、由外觀到內涵逐漸發展深化的,這是審美體驗的反省性,是主體精神的一種友好的敞開和融入,是將個人命運與境遇中人物命運的融入和連線。

  4 音樂審美體驗素養的養成

  首先,要有豐富的審美情感。審美情感是人們對音樂美的體驗和態度,是人們對客觀事物是否符合自己需要與願望而產生的一種主觀體驗。要以審美為核心,促進主體與客體的溝通,自覺投入到音樂審美體驗中,以心靈感應音樂,從而充分發揮音樂的美育作用和人文感化作用。對音樂中情感內容的領悟,不能指靠感知想象或一般的情感體驗,它需要積極的思考、理解,要求音樂修養、文化素質和思想境界都要達到一定的層次。要了解音樂家藝術創作的時代背景,創作道路及個人的風格特點。其次,應當在音樂情感的推動下充分發揮聯想與想象。黑格爾曾經說過:最傑出的藝術本領就是想象。想象越豐富,對音樂作品與表現物件之間關係的體驗就越清晰,透過想象在旋律中創造出新的藝術境界。第三,要積極投身於藝術活動,在實踐中學習並提高藝術修養,培養高尚審美情操。要熱愛生活,社會生活是藝術創作的源泉和基礎,要從社會生活中汲取創作的素材和靈感,注重挖掘一切美的東西。

  總之,不斷深化對審美體驗的理解,就會擴充我們對美的感受和層次,以一顆真摯之心和睿智的目光去面對生活中的喜怒哀樂,人世間的冷暖真情,自然界的雲飄霧散,在音樂審美體驗中,在審美主體和音樂作品與審美物件之間,既要有一種積極的互相滲透和互相融入,又要有一種互相疏離和超越;既需要入乎其內,又需要出乎其外。唯有如此,才有可能獲得真正的審美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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