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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和鐵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水路和鐵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水路交通安全常識

  我國水域遼闊,人們外出旅行,會有很多機會乘船,船在水中航行,本身就存在遇到風浪等危險,所以乘船旅行的安全十分重要。

  1、不乘坐超冒險航行的船舶。為了保證航運安全,凡符合安全要求的船隻,有關管理部門都發有安全合格證書。外出旅行,不要乘坐無證船隻。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載船舶或人貨混裝的船舶。

  4、不乘坐超載的船隻,這樣的船安全沒有保證。

  5、上下船要排隊按次序進行,不得擁擠、爭搶,以免造成擠傷、落水等事故。

  6、天氣惡劣時,如遇大風、大浪、濃霧等,應儘量避免乘船。

  7、不在船頭、甲板等地打鬧、追逐,以防落水。不擁擠在船的一側,以防船體傾斜,發生事故。

  8、船上的'許多裝置都與保證安全有關,不要亂動,以免影響正常航行。

  9、夜間航行,不要用手電筒向水面、岸邊亂照,以免引起誤會或使駕駛員產生錯覺而發生危險。

  10、一旦發生意外,要保持鎮靜,聽從有關人員指揮。

  11、集體乘船應注意:要有老師帶隊,指揮,上下船要排成隊,不得打鬧、走動;要順從船上工作人員指揮,維護好船上秩序。

  鐵路交通安全常識

  行人和車輛透過鐵路道口時應注意:

  1、行人和車輛在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及平過道處,發現或聽到有火車開來時,應立即躲避到距鐵路鋼軌2米以外處,嚴禁停留在鐵路上,嚴禁搶行超過鐵路。

  2、車輛和行人透過鐵路道口,必須聽從道口看守人員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

  3、凡遇到道口欄杆(欄門)關閉、音響器發出報警、道口訊號顯示紅色燈光,或道口看守人員示意火車即將透過時,車輛、行人嚴禁搶行,必須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距最外股鋼軌5米(欄門或報警器等應設在這裡)以外,不得影響道口欄杆(欄門)的關閉,不得撞、鑽、爬越道口欄杆(欄門)。

  4、設有訊號機的鐵路道口,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紅燈穩定亮時,表示火車接近道口,禁止車輛、行人通行。

  5、紅燈熄白燈亮時,表示道口開通,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6、遇有道口訊號紅燈和白燈同時熄滅時,需停車和止步瞭望,確認安全後,方準透過。

  7、車輛、行人透過設有道口訊號機的無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過道時,必須停車或止步瞭望,確認兩端均無列車開來時,方準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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