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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空間設計的意義

建築空間設計的意義

  人的一生,絕大部分時間是在建築中度過的,建築就像是一個巨大的空心雕塑,它不像普通的雕塑藝術一樣(人們只能從表面看它),人們可以進入建築來感受它給人們帶來的各種不同的效果,因此,建築的空間成為了建築的主角。

  空間,是一個很抽象的概念,就像我們可以去描述自由,但卻不能為它下定義一樣。一座建築,不管是居民住宅,辦公樓或者是教堂,不管其表面有多麼的好看,它的本質是一定的,即它只不過是一個盒子,由若干個牆面拼接而成,它可以延伸,可以收縮。任何一個建築師的作品都只是把若干個空間組合起來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

  建築空間的型別可分為內部空間,灰空間,外部空間。蘆原義信曾講過,建築的外部空間可以說是“沒有屋頂的建築空間”,即把整個用地看作一棟建築,有屋頂的部分作為室內,而沒有屋頂的部分作為外部空間考慮。通俗的講,就是人們所需要的能為他們提供環境與場所的的空間。如果要設計一棟建築,就必然要考慮到其中空間的分配與組合。沒個人心中所需要和所想象的空間都不一樣,而成功的建築空間設計就是結合大多數人所想的空間,再加以統一結合與去粗取精。讓大多數使用者都滿意,創造出有個性而且實用美觀的建築空間,實際上就是為什麼要設計建築的空間。

  建築空間的設計的好壞是評價一個建築作品的好壞的基礎,如果一棟建築作品的內部空間很吸引人,很令人振奮,那麼,人的行為活動,思想思維,都將受到巨大的影響,如果一個建築內部空間很美觀,而其室內的裝飾很懶,那麼該空間的美好性就算被破壞了,但是很明顯,裝飾只是裝飾,它可以改變,而設計好的空間則是固定的,因此,一個好的空間設計為一個建築所必不可少的。

  在一個建築中,有結構這種比較理性的一面,又有形態這種比較感性的一面,而建築空間的設計,恰恰是屬於形態這一方面的。空間可以被設計成多種樣式,但是不管有多少種樣式,其使用功能的本質都基本相同,都要以某一功能為基本點來設計。空間的形式是為了

  讓使用者更好的使用和熱愛空間的本身。不同的建築空間所帶來的附加功能是不一樣的,給大眾的感覺和視覺上的感受也是不同的。建築空間的`設計在一項建築設計中所佔的部分往往是很關鍵的,如果把設計理念和內在功能比作是一項建築的軀殼,那麼空間設計就是它內在的魂魄。

  建築空間,由人們自由的活動而形成的,下面我們舉些例子:當我們從一端進入正殿而處在柱廊端景之前時,我們有時可以被迫的不由自主開始朝前走動了;或者當我們站立不動時,我們的視線也被透視消失的影響所吸引,從而推動我們的想象,不斷的引出我們的思想,這些都是由建築的空間所引起的。

  不同的時代特徵,可以體現在很多方面,同樣的,建築空間的不同設計可以從側面反映相應時期物質和精神生活的特徵。什麼樣的時期就有什麼樣的建築,也就會有什麼樣的建築空間,這是因為建築空間的設計從設計構思,裝飾材料,內部設施等必須和當時的物質生產水平,社會文化和精神生活狀況聯絡在一起, 在空間組織、平面佈局和裝飾處理等方面,也還和當時的思想、美學觀點、社會民俗民風等密切相關。

  人對空間的認識有一個過程,在此過程中人對空間的感知也形成了,這是一個複雜的過程,人要認識和理解空間的意義,則需要藉助於人的對建築空間的認識才能實現,人處在建築空間中,他體驗著該空間給予他的感受,在欣賞著該建築的每一個細節。人能感知空間,並透過感知空間,來深入的瞭解建築空間的意義,從而上升到對空間整體的高層次的感受,概括的說,也就是:人感知空間的形式→瞭解空間的意義→對空間整體的高層次的感受。

  由以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建築空間設計能反映一個時期的社會事態與精神面貌,能夠很大程度的影響人們的生活與行為,思想。空間,也就是空的一塊體積,它應當是建築的主角,一個建築家可以稱為一個藝術家,建築不單是藝術,它反映生活,改變生活,是生活的寫照,創造有意義的建築空間,把它作為我們展現生活的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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