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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碩士專業考研詳解

審計碩士專業考研詳解

  一、為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對審計專門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審計人才培養體系,創新審計人才培養模式,提高審計人才培養質量,設定審計碩士專業學位。

  二、審計碩士專業學位英文名稱為MasterofAuditing,英文簡稱為MAud。

  三、審計碩士專業學位培養目標是: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系統掌握現代審計學基本理論及相關領域的.知識和技能,具有開闊的國際視野、較強的專業能力、能夠創造性地從事審計工作的高層次、應用型審計專門人才。

  四、審計碩士課程設定要充分反映審計實踐領域對專門人才的知識與素質要求,以審計實際應用為導向,以滿足審計職業需求為目標,以綜合素養和應用知識與能力的提高為核心,將審計組織、培養單位和個人職業發展要求有機結合。教學方法強調以學生為本、以能力培養為本、以職業導向為本,重視運用案例分析、現場研究、情景模擬等方法。

  五、審計碩士培養過程須突出審計實踐導向,改革創新實踐教學模式,建立多種形式的實踐基地,確保實踐訓練質量。實踐或頂崗教學時間不少於半年。

  六、審計碩士專任教師應具有較強的專業實踐能力和教育教學水平。重視吸收來自審計實踐領域有豐富經驗的專業人員承擔專業課程教學、擔任研究生指導教師,構建雙師結構的師資隊伍。

  七、學位論文須強化應用導向,要與審計實踐緊密結合,體現學生運用審計及相關學科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審計工作實際問題的能力。鼓勵採用政策研究、調研報告、案例分析等多種形式。學位論文答辯形式可靈活多樣,答辯成員中應有審計實踐領域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

  八、修滿規定學分並透過學位論文答辯者,授予審計碩士專業學位。

  九、積極推進審計碩士專業學位與審計類職業資格的有效銜接。

  十、審計碩士專業學位由經國家批准的審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授予。

  十一、審計碩士專業學位證書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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