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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業本科生個人實習報告

法學專業本科生個人實習報告

  為了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我們利用假期的時間到律師事務所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實習。律師事務所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和非訴訟業務時,涉及的法律面較寬,實踐性強,而大學生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並親身經歷一些法律實務、學習一些辦案經驗,不僅可以彌補課堂上所學知識的不足,還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識新體會。

  我們的崗位是律師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協助律師解決相關的業務,包括:在律師業務活動過程處理一般事務性、聯絡性的工作;庭審前的準備工作,即為律師的開庭審理案件做好準備工作,使訴訟代理能順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師的指導下擬寫法律文書;進行或輔助進行調查取證工作,進行或輔助進行案源開拓工作。

  在實習中,我們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1、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後的實際操作程式並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卷宗並草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然後請律師審查並給予指導。我們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也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著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所以一遍遍的檢查核對就在所難免了。由此我們也體會到了律師也是普通人,他們也要做大量的瑣碎的工作。他們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並不如我們以前想象的那麼簡單,裡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無法想象的。

  2、旁聽案件。對案件的審理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充滿了激情的辯論,並不精彩也不動人心魄。以前在學校活動中我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實際中的民事審判後很多程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覺得庭審嚴格但有靈活的一面。

  3、還跟著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在調查取證過程中我們深深體會到辯護律師透過閱卷所獲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對律師向被害人、證人取證有很多限制。

  4、其他,諸如蓋章,整理案件的資料,影印材料,送檔案等。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裡,我們配和書記員們,幫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5、空閒時間經常向律師拿一些案例學習,看看他們最後是怎麼處理雙方爭議的焦點。我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案件的開庭審理,細緻的瞭解了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等全過程。

  為加強和鞏固實習效果,我們做了以下事情:

  一、循序漸進。實習階段一般時間都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還受到此階段收案情況的影響。對此,我們從整理卷宗,打號,蓋章,整理案件的`資料,影印材料,送檔案等一般雜務開始,然後透過參加庭審旁聽,填寫與修改法律文書,熟識程式的全過程。

  二、理論指導實踐,理論結合實踐。課堂上的理論與實際的工作常有脫節的地方,這常是我們的疑問。這讓我們深深認識到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對此,我們抓住每一次機會提高自身業務素質,促進知識向踐行的轉化。

  三、階段總結。隨時記錄自己的心得體會,也許是粗淺的認識,也許是一點點小小的意見與建議。但就是這一點點經驗與真知,才是真正的收穫。及時與不同實習單位的同學互通訊息、相互交流實習心得,及時分析實習中存在的問題,並切實採取相應的措施。

  這次實習是我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其一,它提供了一個檢驗了自己二年來所學知識的機會,使我們在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經驗,知識也得到鞏固和加深,自身業務素質也得到提高。它使我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其二,它開闊了我們的視野,給我們展現一個全新的現實世界。實習期間,我們接觸了大量案件事實,對執行程式有了近一步認識,對程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對原本掌握不紮實的民法的基本知識有了生動形象的理解,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其三,我們還結交了許多律師,他們對於我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們很多做人的道理。我們還能和朋友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

  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個大學生,我們竭力做到最好。

  但是由於是第一次參加畢業實習,尤其是第一次這麼真正走進社會,我們在許多方面還不夠成熟,存在諸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裡,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們感到非常的難過。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二是,沒有機會參與具體案件的辦理,對案件的分析相對較少。

  這一個月,我們學到了很多,也深知要學的還有很多。

  我們感謝在這裡我們所接觸到的每一位律師!多謝他們不倦的提攜與教誨,多謝他們言傳身教的表率,多謝他們亦師亦友的長者風範,才使我們有了如此匪淺的受益。我們珍惜在這裡所得的每一點一滴的經驗與真知,這將是我們一生的寶貴財富。

  以下僅僅是自己的心得體會,也許是粗淺的認識,也許是一點點小小的意見與建議,也許卑之無甚高論,但總歸是一點點經驗與真知:

  第一,我們在討論某個案件的重要問題時應該廣泛地查閱資料,弄清理論上在這一問題上有那些主要觀點,實踐之中又傾向於那種觀點,不僅易於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軌,豐富自己的思維。更是做到有重點的學習,有重點的掌握所學到的知識,有重點的學習理論界的重要觀點。

  第二,我們應該虛心聽取各種意見,應該多注意,想想該如何應對,這樣對於在法庭上辯護很有幫助的。也對於日後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幫助。

  第三,注重鍛鍊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和靈活應變能力。對於一名好的法律職業者來說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寫一些文章,以便鍛鍊自己的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這也是綜合培養,有利於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維能力。

  雖然實習的時間已經結束,但我們學到了在學校學不到,掌握不深的東西,在理論和實踐中把我們的知識運用到了最佳。但是,我們的缺點也暴露無遺,在今後的學習當中,我們會更加註意這方面的加強。總之,一段快樂的實習給我們的人生注入了更加豐富的血液,為我們的法律職業者之夢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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