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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投資移民的兩種途徑

新加坡投資移民的兩種途徑

  新加坡投資移民的突出優勢在於投資者在申請成功後即可獲得無條件永久居民身份,無需坐移民監,投資者可以常駐國內,兼顧國內外的業務。新加坡投資移民週期短,基本在本年內可獲籤。根據新加坡政府有關投資移民政策規定,有如下兩個途徑:

  一、EDB(新加坡經濟發展局)投資方案

  此項計劃主要吸引更多的企業家來新加坡投資。

  對經EDB批准的在新加坡註冊的風險基金,或信託基金至少投資250萬新幣。

  二、MAS(新加坡金管局)投資計劃

  此項計劃為向具有高額淨資產認識提供將其金融資產留在新加坡而申請新加坡永久居留的機會。

  要求:

  ▲ 個人資產淨值在2000萬新幣以上的人士;

  ▲ 將1000萬新幣的.金融資產存入MAS監管的金融機構管理,或存入800萬新幣的上述資產,併購買聖淘沙島的聖淘沙別墅。

  新加坡投資移民的主要條件:

  ▲ 企業家必須表明資產來源,投資方向和具體用途,並向新加坡政府預先提交申請;

  投資者的家庭成員:配偶和21歲以下子女,可直接申請成為永久居民。父母可申請親屬長期簽證,在新加坡居住。

  以上就是新加坡投資移民條件介紹,新加坡申請人數上升迅速,有跡象表明,稽核嚴格度已經提高,審案速度開始趨緩。因此,有意移民新加坡的客人此刻就應充分了解有關詳情,早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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