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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專業國際商法教學的思考論文

國際貿易專業國際商法教學的思考論文

  【摘要】國際商法是應用型本科高校國際貿易專業的專業必修課,其教學存在著學生法律基礎知識薄弱,教師單向講授的傳統教學模式,中文為主的教學語言環境,實踐教學環節較為薄弱等問題。湘南學院國際貿易專業最佳化課程內容體系,多種教學方法並舉,積極推進高質量雙語教學,加強改進實踐教學環節的教學改革經驗值得借鑑。

  【關鍵詞】應用型本科;國際貿易專業;國際商法

  一、引言

  應用型本科,是面向區域經濟社會,以學科為依託,以應用型專業教育為基礎,以社會人才需求為導向,以培養知識、能力和素質全面而協調發展,面向生產、建設、管理、服務一線的高階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定位的本科高等院校。國際商法是應用型本科高校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以下簡稱國際貿易專業)的專業必修課,它以國際商事組織法、代理法、合同法、國際貨物買賣法、票據法、產品責任法以及國際商事仲裁法等法律制度為主要研究內容,具有內容繁雜、多學科交叉、涉外性與實踐性強的特點,是培養國際貿易專業本科學生涉外法律意識、法律知識、法律技能的主要課程。然而,圄於應用型本科國際貿易專業學生的法學基本概念和法律基礎較薄弱等原因,該課程實際教學中應用型導向未得到充分體現,教學效果欠佳等現實不容忽視。研究如何改進國際商法課程教學,突出應用型本科教學特色,是應用型本科國際貿易專業學科建設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應用型本科國際貿易專業國際商法教學存在的問題

  (一)學生法律基礎知識薄弱,難以適應內容繁雜的國際商法學習

  透過查閱地方性本科院校國際貿易專業培養方案,大多數高校該專業開設國際商法課程前,並未開設專門的經濟類法學課程,只在大一或大二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一課程中稍有接觸,僅有少部分學校另外開設了經濟法等先修課程,且大多僅作為選修課。以湘南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國際貿易專業為例,該專業第6學期開設了國際商法,此前學生僅在第3學期學習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門課程。由於缺乏必要的法律基礎知識,尤其是對大陸法系、英美法系的法律原則異同,國際公約與慣例、國內法的關係及適用性等法學基本理論和概念缺乏瞭解,客觀上造成了學生產生畏難情緒,難以適應內容繁雜的國際商法課程學習。

  (二)教師單向講授的傳統教學模式,難以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

  對於國際商法課程的教學,大多高校都是採用教師向學生單向講授的傳統教學模式,即便是採用PPT等多媒體教學,在教學過程中仍以講解法律條文和理論為主,片面強調掌握法理。學生被動接受知識,不具有教學的主體地位,倍感枯燥,難以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在網際網路飛速發展的環境下,學生自主學習的意識強,渠道多樣,網路學習資源從資訊量到呈現形式的生動性均超出一般意義上的傳統課堂教學。如果教師仍單純以國際商法教材為中心,填鴨式的開展理論教學,已遠遠不能滿足學生對課堂教學的期待,極易造成學生“人在曹營心在漢”的局面,課堂效果較差,不利於應用型人才的培養。

  (三)中文為主的教學語言環境,難以拓展學生國際化學習視野

  國際商法的涉外性強,無論是課程的學習還是今後學生在工作崗位上的學以致用都必須面對多語言國際環境,尤其是英語環境。但據瞭解我國應用型本科高校尤其是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在國際貿易專業國際商法的課程教學中相當一部分僅採用中文教學。即便是部分高校嘗試中英雙語教學,但受限於高水平的雙語師資較為匱乏,往往流於形式,造成國際商法的教學變得不倫不類,甚至不如全中文教學效果,許多高校又不得不改回中文授課。然而,無論是國際商法的教學目標還是國際貿易專業的培養目標,都要求培養國際化語言環境下懂得運用國際規則和慣例,具備國際商務法律知識和技能的專門人才。如何改變中文為主的教學語言環境的侷限性,以拓展學生國際化學習視野,已成為當前應用型本科國際貿易專業亟需解決的難題。

  (四)實踐教學環節較為薄弱,難以有效提高學生實踐能力

  國際商法是一門實踐性較強的課程,不僅需要學生掌握紮實的國際商法基礎理論知識,還需要學生能力利用這些知識分析國際商貿交往中的法律問題及糾紛,做到理論聯絡實際。但當前我國應用型本科國際貿易專業的'國際商法教學中,存在著對實踐教學環節不同程度的忽視,其表現在:一是,實踐教學課時安排不足。有的高校國際商法教學僅安排了理論課時或者僅安排了極少量(不足總課時量的15%)的課內實踐課時。二是,實踐教學方法不全面。部分高校雖然教學計劃中安排了較高比例的課內實踐環節,但受硬體投入不足、場地設施條件限制,往往停留在案例討論層面的實踐教學,而模擬法庭審判、模擬仲裁庭仲裁等更為逼真的實踐教學方法卻得不到廣泛運用。三是,雙師型教師缺乏。由於某些高校教師自身缺乏國際商務實踐工作經驗,影響了其實踐教學能力。

  三、應用型本科國際貿易專業國際商法課程教學改革措施

  (一)最佳化課程內容體系,補齊學生法律基礎知識短板

  首先,科學最佳化國際商法等相關法學課程開設。針對國際商法涉及面廣、內容繁雜的特點,一方面,應適當增加該課程課時量,防止因課時量少,而使法學基礎薄弱的國際貿易專業學生蜻蜓點水、囫圇吞棗地應付式學習;另一方面,在國際商法課程開設學期之前,應至少開設經濟法等課程,從而為國際商事合同法、國際商事組織法、國際商事代理法等國際商法內容做好基本知識概念的鋪墊。以湘南學院國際貿易專業為例,該專業先後兩次調整培養方案,將國際商法課程課時量由32課時增加至現在的48課時,並在第4學期增設了經濟法限選課。透過授課教師調整前後的對比感受,學生對課程知識的理解與掌握有了明顯的提升。其次,選擇符合應用型本科國際貿易專業需求的國際商法教學內容體系。不同的專業開設國際商法的側重點也應有所不同,法學專業強調法理研究,商務英語專業側重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的法律文化差異,國際貿易專業則側重國際商貿交往法律關係的國際規則與慣例的運用,在教材選用、教學重點等方面應突出應用性,而不必追求理論前沿深度的探討。

  (二)多種教學方法並舉,建立良好的互動教學氛圍

  應用型人才培養要求培養學生的自主性和創造性,單純的國際商法法律條文講授,忽略了學生的教學中心地位,不利於實現知識到能力的遷移。為此,應用型本科國際貿易專業國際商法教學應該充分發揮各種教學方法的優勢,不拘泥於課堂講授這一傳統模式,依據不同的教學內容,針對性的採用多媒體教學法、小組討論教學法、比較教學法、當事人主義教學法、案例診斷教學法、世界大學城空間教學、翻轉課堂教學法等各種教學方法,做到“教學有法,而無定法”。以湘南學院國際貿易專業為例,國際商法教學不斷得嘗試新型教學方法。對國際商法的基本概念採用結合案例分析開展多媒體教學,對重點知識點採用比較教學法、小組討論教學法,為加強與學生實時互動開發建設了世界大學城學習空間等,透過這些教學方法創新,學生對課程的興趣明顯提升,教師與學生之間建立了良性的互動,學生對課程的評價達到了優秀。

  (三)積極推進高質量雙語教學,培養國際化專業人才

  國際商法跨文化、涉外性、動態性的特點,對應用型本科國際貿易專業國際商法教學提出了高質量雙語教學語言環境要求。為此,條件成熟的高校應積極推進國際商法雙語教學的實施。

  一是,重視對雙語師資的培養,“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既要加大具有留學背景的國際商務與法律專業教師的引進力度,更要加強專業內部人才培養,鼓勵支援相關教師參加國內外雙語教學培訓與進修,加強與國內外商事組織的交流與合作,切實提高教師雙語授課的水平。

  二是,重視該專業學生的專業英語水平的提升,引導學生重視商務英語口語、外貿函電等專業英語課程的學習,為國際商法雙語教學奠定良好的學習基礎。以湘南學院國際貿易專業為例,近年來透過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國際商法、商務英語口語、外貿函電等課程教師均由具有紐西蘭、英國等英語系國家留學歸來教師擔任,在教師的引導下,學生對自身英語應用能力的提高明顯較經管學院其他專業更加重視,相當一部分同學參加並通過了BEC考試。這些都為國際商法高質量的雙語教學提供了較好的保障。

  (四)加強改進實踐教學環節,突出應用型人才培養導向

  應用型本科國際貿易專業的國際商法教學中,亟須加強改進實踐教學環節,突出應用型人才培養導向。

  一是,提高實踐教學課時比重,完善應用型人才培養方案。以湘南學院國際貿易專業為例,透過調整培養方案,國際商法課內實踐課時由8學時增加到16學時,佔總學時的33%,從時間上保證了實踐教學的順利開展。

  二是,加強實驗室建設,豐富實踐教學方法。以湘南學院國際貿易專業為例,透過購置相關實驗裝置,積極開發國際商務談判實驗室“一室多用”功能,實現了集模擬法庭審判、模擬仲裁庭仲裁、國際商務談判等多功能實踐教學綜合一體化,為學生提供了良好的實訓實踐平臺,提高了學生對國際商法課程的認知與學習熱情。

  三是,引導學生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實現與國際商法實踐一線對接。湘南學院國際貿易專業國際商法教學中,積極與地方相關法律部門對接,拓展課外實踐基地,組織學生旁聽商事案件審判,邀請商法專家進校進行專題講座。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進一步提高了學生分析和處理商事法務的能力。

  四、結語

  國際商法課程作為應用型本科國際貿易專業必修課,對新常態下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供給側改革具有重要意義。當前,我國應用型本科國際貿易專業國際商法教學中存在著諸多與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相悖離的問題。作為湖南省首批湘南應用型轉型試點高校之一的湘南學院,其國際貿易專業近年來不斷探索實踐國際商法教學改革,其最佳化課程內容體系、多種教學方法並舉、積極推進高質量雙語教學、加強改進實踐教學環節等改革措施取得了較好的成效,為應用型本科國際貿易專業國際商法教學改革及對外貿易人才培養提供了經驗借鑑。應用型本科國際貿易專業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勇於創新,不斷探索應用型人才培養導向的國際商法教學改革新舉措,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培養高素質的對外經貿人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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